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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物的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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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怪物——至少我的大伯公这样说。
自从降生在茶州这块肮脏不堪的土地上,自从出现在茶家这个腐朽至极的环境中,孤独,无聊,荒诞不经的感觉就常常陪伴着我,如影随形。似乎我生来就是这样的人呢。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同亲生兄弟之间的不同,十分的清楚,不只是在外貌。草洵是个愚蠢粗鲁又莽撞的家伙,思维如一条直线般简单得不可思议;克洵却是个平凡到无可救药的普通人,懦弱而又自卑。我竟然会有这样的兄弟,哼,究竟是他们太过于愚昧无知,还是……果真如大伯公所说的,我是个怪物?
起初,草洵和克洵都很听我的话,因为我比他们更加清楚如何想玩游戏一样玩弄那些居高自傲的直系女人和只会暗中散布谣言的宗室男子们于股掌之间。但是渐渐的,草洵对于我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而信手翻阅乏味的书籍所获得的所谓渊博的知识崇敬不已;克洵却越来越偏离我的想象转而崇拜起另一个我所讨厌的无聊的人——茶鸳洵。真的很无聊。我鄙视草洵的蛮横贪婪,厌恶克洵的胆小畏缩,却更加讨厌那个处处破坏我的游玩兴致还赐我以怪物之名的男人,茶鸳洵,我的大伯公。
拜那位大伯公所赐,杀掉茶家所有直系男性而登上宗主的宝座,我们——祖父仲障,大伯公鸳洵的弟弟所衍生的家族——得到了优越的生活,凌驾于所有旁系之上,跻身七彩家族之一茶家的尊贵地位。但是我知道,真相并非如此。大伯公鸳洵,其实他什么也没有做,却背负着谋杀直系血脉的罪名侍奉在王的左右,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威,甚至不惜发动谋反来实现他最真实的愿望——毁灭,毁灭掉这个充满了腐朽气息的卑劣不堪的家族。
为什么我会了解真相?谁知道呢。不管真相怎样,只要我讨厌他就够了。我并没有大婶婆缥英姬的预知能力,如果硬要追寻那个答案,或许应该说,我是个怪物。
我从来不会绑头发,因为我喜欢将头发完全散开所获得的风一样的感觉,并非自由,并非自在,只是单纯的,很有趣。正如我常常微笑着面对所有人一样,自己与自己所做的游戏。
渐渐的,我学会了自己寻找有趣的事情。每日悠闲得倚在房间中,听那些高价聘请的乐师拉奏二胡——家里的钱多到用不完,考虑如何花掉它们才是一件需要费心思的事情——同样的乐曲,由不同的人演奏,感觉却截然不同。我并非喜欢不停的更换乐师,只是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令我感到——厌烦。十分的厌烦。
很快,我找到了一个更好玩的游戏。
十五岁的时候,茶州境内出现了一伙自称“杀刃贼”的强盗,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当耳边传来一流乐师所演奏的二流二胡声时,我笑了。如果将“杀刃贼”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只属于我一个人的雇佣兵,那样会不会更加有趣一点?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顺利地让我感到无聊。对金钱所抱有的一种近乎痴狂的爱,是一切被称之为人类的生物的最大弱点,任何人都不可能例外。再加上“茶”这个姓氏在茶州一手遮天的影响力,拥有了茶家的庇护就等于拥有了在茶州的通行证,又有谁会拒绝这样优惠的交易呢?
可是,情况似乎越来越有趣了。
杀刃贼的头目晁盖刚刚洗劫了一个商人家庭,但是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全部灭口,而是留下了浪家最小的孩子,带回去成为杀刃贼的一员。听说那孩子有很漂亮的眼神呢,凌厉的,充满了仇恨的目光,真想看看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一定会相当有趣。
那是……骑在马上,远远的望见前面雪地中似乎有些人样的影子,还有尽管被大雪覆盖却依稀可见的触目殷红。翻倒的马车,遍地的尸骸,看来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激战,而唯一的生存者……就是那个倒在雪地中衣着华丽的少年吧。
他静静地躺在雪地中,俊俏的容貌,紧闭的双眼,优雅的银蓝色长发,已经冻僵的白皙修长的手指,即使昏倒仍然握住不放的满是血迹的长剑,还有,那身紫色的,仅属于皇家的禁色衣着……据说圣上最心爱的清苑太子因为谋反罪被流放到茶州……嘻,真有趣。我居高临下的望着那副曾经无比高贵的身躯,现在连我都可以随意处置殿下你的性命,真可怜哪。既然如此,我就让事情变得更加有趣,让高贵的太子殿下变成强盗杀刃贼的一员。至少让我在厌烦之前,看到些意想不到的东西吧,殿下。
半年后,杀刃贼被剿灭了,被那两个曾经是杀刃贼成员的少年,“小旋风”和“小棍王”,剿灭了。头目晁盖被杀,二头目瞑祥逃走,盛极一时的强盗集团终于销声匿迹。
好无聊啊。我搅动着杯中的甘露茶,号称茶州名产的昂贵茶叶——在我眼中形同垃圾。为什么,无论任何东西,我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不,或许并不是这样。或许总有那么一样东西,是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因为我一直在玩游戏。
很突然的,茶鸳洵从贵阳回来了。因为我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煞费苦心的恶作剧。在他回贵阳前的最后一天夜晚,我站在窗外,听到他自语般的一句:“茶家大概是被怪物侵占了。”怪物?我吗?没错,也许就是这样。
新任茶州州牧是一名年仅十七岁的少年,而且没有通过国试甚至是准试就被任命为等同于尚书地位的州牧,看来茶州果然是被中央遗弃了。不过那又如何?不论茶州变成什么样子,都与我无关,只是无聊的游戏罢了。可是茶家的那群老头子们并不这样想。
看着每天如飞蛾扑火般涌进茶州府的刺客,被人捆绑着一批一批送出来,这样可笑的戏码到底还要上演多久?偶尔我也会配合祖父编排些暗杀的游戏,却也不过为了打发空闲的时间,同时给这种游戏增添些难度而已,漫无目的的人生太孤单了。
白天,我游走在看似繁华的城市中,入眼却尽是浮华表面下空虚黑暗的内在。夜晚,我出没于烟花柳巷中,嘲笑谄媚的女人和虚伪的温柔。我不在乎被冠以花花公子的标签,也许那更有利于掩盖某些真正的东西。我真正的样子,是什么?
茶鸳洵唯一的儿子和儿媳因为事故死掉了。茶家对外这样说。
由于王上告病而爆发了内乱,愚蠢的茶氏一族喜孜孜的准备参战以取得特权,结果却受到鸳洵强力制止,因而为此忿忿不平。紫州中央的茶氏一族势力快速成长,连鸳洵也无法压抑,就在鸳洵被紫州的茶氏一族纠缠不清之际,他的儿子媳妇却在茶州遇害。宗室中有人故作悲伤,有人暗中窃喜,连身为缥家千金,聪慧伶俐、胆识过人,拥有预知能力的英姬也无法窥探到死亡背后的阴谋,即使窥探到了也无力阻止,只能勉强救回唯一的孙女。
然而本来就没有阴谋,一切只是我一时兴起的游戏想法。杀刃贼首领瞑祥不甘失败,主动献殷勤投靠了祖父仲障。但是自从他们被剿灭之后,我已经对杀刃贼完全不感兴趣,因此只是从旁推波助澜,就让那个好好先生从世间永远的消失。看到高傲的英姬悲痛不已,看到茶鸳洵受到相当大的打击,我却在房中开笑得开怀。茶家所有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我却做到了。借别人的手,达自己的愿,是呀,我什么都没做呢。
可是我的无聊,依然没有消失。
祖母和母亲都是茶家直系的女人,自诩身份尊贵,她们看不起身为旁系的父亲,于是我告诉了她们一个可以使人精神错乱的薰香配方,当然用与不用全凭她们自己,我什么也没有做。这只是一个游戏。
我知道祖父想要超越他的兄长并取而代之的心情,所以我帮助他。但是实际上操纵杀刃贼的人还是我,这一点瞑祥十分清楚。没有比我更合适做幕后工作的人了。反正这只是一个游戏。
可是,就在那不久之后,圣上驾崩,新王登基。又过了九个月,鸳洵大伯父因为谋反被杀的消息传到了茶州,茶家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之中。
茶家宗主戒指不知所踪;茶州州牧前往首都贵阳交还州牧印章和玉佩;祖父蠢蠢欲动打算夺取宗主之位;茶家对州政府的威胁一天天严重……所有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是化名为琳千夜,在商业之都金华等待着,可以让我感兴趣的人出现,可以让我不感到厌烦的人……
直到,我遇见了她,红秀丽。
“我希望你的头发可以像这样披散着,之前说过好几次了,我比较喜欢这样。”
她的二胡,她泡的茶,她为我绑头发,她对我笑,她对我生气,她讨厌我……那都没有关系,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令我不感到厌烦,不感到无聊,令我觉得特别的人。我第一次,想为了特别的人,做点事情。
“千夜跟我的名字意思是一样的。千之夜——我是在朔日的夜晚出生,不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我吗?”
“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当我找到心目中的特别之人,我便不再优柔寡断。”
“如果我好好待你,你会泡甘露茶给我喝吗?如果我温柔对你,你会留在我身边吗?我从来没有讨好过别人,所以不太明白应该怎么做。”
“或是说,我每晚在你耳边呢喃我爱你比较好呢?”
“我只是难得欣赏一个人,希望对方留在自己身边,专门泡茶给我喝,专门拉奏二胡给我听,任何妨碍我的事物全部消灭殆尽。想要什么就去争取——其实,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希望为一个人做些什么,至于这种感情叫做什么名字,我并不在乎。”
“能够遇见……你跟你的二胡,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听着你的二胡度过整整一个月的我,居然一点都不会腻,连我自己也觉得很惊讶,甚至感到害怕。”
“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像你这样让我不会感到厌腻,只有你能够拉奏我所喜欢的二胡。这辈子可能无法再碰到让我如此执着的事物了,我甚至觉得这是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因此,等到有一天我对你的二胡不再喜爱……那似乎代表,我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其实我也不在意娶妻或结婚这种事。只要你能为我无聊的每一天增添色彩,这样就够了。”
“你到最后,还是没有泡甘露茶给我喝。结果,你只给我白开水而已。”
“……你从来没有唤过我的本名。”
其实,我原本准备说出真相的。那杯白开水当中渗进了一种属于迟效性——他尚未适应的毒药。甘露茶的茶锅当中则是放入可以中和的,切碎的水溶性解药。
“不泡甘露茶给我喝,我会死掉。”
听似玩笑的这番话,是真的。假如她真的顺从我的意思泡甘露茶给我喝,那我就不会死,而我对她的兴趣与热度也会完成冷却,这个时候我早就不见人影,云游四海去了。
可是,假如她到最后的最后,仍然是我心爱的公主的话。
是你,杀了我——
我打算如此告诉她。到时,她就永远忘不了我。
这么一来,我就可以成为她心目中的“特别”人物。
这是一场游戏,总有一天会因为无聊而死的自己所安排的一场游戏
“……不是你的错,顺带一提,我决定把‘茶朔洵’献给你。”
与她共度的这半个月,过得出奇平静安稳。单单看她忙进忙出、跑来跑去就觉得很有趣。要她帮忙绾发,拉奏二胡,泡茶给我喝,与我闲话家常。只是不断重复这些事情。原本一成不变,极其无聊的日常生活……感觉非常快乐。
甚至也不再思索一些无聊的游戏,自从她出现之后,我什么事也没有做,只要有她的陪伴就觉得心满意足。原本以为是对她拉奏的二胡完全不感到厌烦才喜欢她。原本以为是她的表现总是令人惊奇才所以喜欢她,其实错了。就算她什么都不做,自己还是喜欢她。
既然什么都不做也喜欢的话,那么过了一年,甚至十年也一定不会改变
早知如此当初应该审慎考虑之后再采取行动才对,我很懊悔。只要与她有关,总会感到后悔与不舍。这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的体验。她不可能属于自己,以她那高贵的心灵,在真面目揭穿之后,无论再喜欢也绝不会落入我的手中。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茶朔洵”献给她。
正因为走错了一步,自己无论做再多努力也无法与她缔造良缘。不管是以茶家一份子,或者以“琳千夜”的身份,我只希望画下完美的句点,从她的人生舞台退场。
由于一时的赌气,最后又玩了一次游戏。
她仍然不费吹灰之力轻松过关。
“唯一能够在赌注中……赢过我的,只有你。”
一直以为自己死时,一定会毫不留恋地离开这个世间。反正想做的事情都做了,对一切已经厌烦,有一天突然连活下去的力气也消耗殆尽。
然而事实上又是如何?
可笑的是,不舍的心情不断涌现。希望她直呼自己的名字,希望再听她拉奏二胡,希望再一起度过每一天。当初应该谨慎行事、仔细盘算,安排另一种方式相遇就好了……希望她能说爱我。早知道就不要配合她,谈这种跟办家家酒没两样的恋爱。
也许……我自己都忘了。是啊,我是个怪物,怪物又怎么会恋爱呢?但是,如果是为了她……
秀丽,等我。我会活着,活到与你再次相见的时候。
这是我,一个怪物所做的,最后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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