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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再见 我在中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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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的公司已尽数被总部掌握,几个股东联合提出要将我从公司除名,维希秘书打电话给我,叫我立刻回总部述职。
有人要我马上回,有人却要我走,其实只要他留我,即使一无所有,我也会义无反顾地留下来,可是,他说,他希望我走。
再次见到宋南书时他才刚从加护病房出来,陈冬然告诉我,初一他突然大量呕血,进来ICU抢救了两天,昨天刚出来,他闭了闭眼,沉痛地对我说:“就最近了吧。”
我轻车熟路地找到他的病房,推门进去。
他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不知道睡着了没,脸上很苍白,跟床单区别不大,一个人出了那么多血,一定很疼,虽然他从来不说。
其实,只要是你要的,我总是舍不得说不。
冬天来了,阳光也不带丝毫温度,我坐在他的病床边,有些愣愣地看着他浅眠的容颜,睡梦中的他似乎有些不太舒服,眉头微皱,我不自觉地想起他浓眉舒展,对我笑着的样子,我总是异常珍惜那样的机会,因为他那时的温柔,只属于我。
我盯得有些过于专注,他似乎有所察觉,慢慢睁开了眼睛,他转头对上我的双眼,一时也有些静默。
我突然有些敛不住的伤感,为这段在我心中滋长的情愫。
我叹息道:“第一次见你,我觉得你是一个神秘的男人;第二次见你,我觉得你是一个美人;第三次见你,我觉得你只是一个可怜人。”
他闭眼微笑:“下次你再见到我,我会是一个死人。”
我不再答话,窗外雪尽望晴,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爱抚着他温润的轮廓,留恋在他蜿蜒的唇角,而这一刻,定格在了我的心中,成为了永恒。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尽管他从来不属于我。
他的身体已极尽虚弱,一句话便已耗费大半力气,我将病床升高了一些角度,扶起他的身体,将他身后的靠枕摆好,让他躺上去。短短几日,他的身体削减得不成样子,手里的触感,有些搁人。
他示意我靠近些,他有话要与我说。
我俯身将耳朵贴近他,他用有些嘶哑的声音道:“什么时候走?”
我狠狠地闭了闭双眼:“明天。”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你—好好—保重。”
“嗯。”
“你是个好姑娘,放下不值得的执念,祝你幸福,还有—认识你—我很—高兴。”
“既然是执念,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
“兰斯。”他叹了下气,轻轻念着我的名字,手颤颤巍巍地抚摸着我的头发:“金发,适合生活在阳光和希望下。”
有什么东西从我眼里滑落,这样,真的够了吗?我握住了那只替我拭泪的手,甚至傻傻的想向他他要一个下辈子。
随即有自嘲地笑了,我从来都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却原来,有时现实的可怕会把一个正常的人逼疯,我将他的手放进被子里,泪水不断地从我眼里滑落,我理了理头发,站了起来。是到了告别的时候了。
我和他的距离拉开,阳光充斥在我们中间。
“再见。”我从来不知道说也这两个字,就像是咬断了舌头,满嘴腥甜,却痛得酣畅淋漓。
直到我走出病房,他也没有回我一声“再见”,因为我们都知道,再也不能见,或许他甚至希望我再也不要再回到这个地方。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缘分,它起于一场有心的算计,自然不得善终,但是我还是无比感谢,它让我于千万人中与他相遇,即使求之而不得。
走的时候,陈冬然来送我,他问我:“就这样走了。”
我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大楼,道:“对,就这样走了。”顿了顿,勉强整理了下情绪“来的时候你不是问我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呆在他身边吗?我当时就回答你了。”
“一个暗恋者。”
“对,一个暗恋者,不论长短,不求回报,走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暗恋者,一切都没有改变。”
“不会不甘心吗?”
“说出来只是徒增他的烦恼,有时候,在命运面前,很多事情,只能选择沉默,何况,你以为我不说,他就不知道吗?”
“兰斯”,他想了想,还是对我说:“不要怪他”。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会。”
陈冬然也笑了笑:“如果真要从你和宋暮雪中选一个的话,其实你更适合他,因为你更懂得付出爱和彼此信任。”
“是吗?”我很有自知之明:“你错了,其实,我与她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不同的无非就是她是曾经拥有,而我是求而不得,因为不得而想得,才会觉得他是唯一最好的,因为是在求,才会愿意付出一切,而这么美好的东西一但这一刻拥有了,下一刻就不想失去,这种害怕失去的恐惧才是我们这种人最害怕的,他会让人显露出一切丑恶,所以我说我们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们不过是处在不同的阶段罢了。”
“兰斯,有时候过度的聪明反而会让我们少了很多幸福的理由。”
“可是我终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我郑重向眼前的朋友道别,这一去,再见时恐怕已物是人非“我走了,我给他开设了粉丝信箱,有人会按时送来医院的,每天给他读一点吧,他喜欢。”
陈冬然点了点头:“保重。”
我转身离开,再不敢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