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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床头柜上的闹钟传来了‘嘀嘀嘀’的响声,林冲蒙着被子叹了口气。
      这意味着,他今天又要迟到了。

      闹钟是公孙胜送的,这小子出去玩了玩一趟就带了几十个闹钟回来送给兄弟们说是什么纪念品,林冲真是服了他了,撇开他那没一件正常东西的家不谈,没想到他连送礼也这么会挑,弄得大家既不好意思不收这份礼,也不想被‘送钟’,最后还是吴用出了个折中的办法——每人给公孙胜一块钱,算是买的。
      于是公孙胜就被迫蹲在墙角体会了一次叫花子的日常生活——每个兄弟经过他身旁的时候,都往他面前的破碗里扔一块钱。

      戴宗挑的闹钟是一个自动烤肉机,每天晚上放一块肉进去,到了起床时间肉就会被自动烤熟,而烤肉的香气会把你从睡梦中唤醒。当然啦,如果你抵抗的住馋虫的诱惑……那烤肉被烧焦的味道也会让你难以忍受……
      戴宗的性子比较急,他选了这款闹钟正好省去了做早饭的时间,所以现在的戴宗在纠结着另一个问题——如何消磨每天在堵车路上的时间……
      李逵每天都睡得很死,所以大家几乎是强迫性地帮他选了一款闹钟——直升飞机形状,每天早上螺旋桨都会飞走,然后闹钟会发出火警一样的巨响——除非你找到螺旋桨再把它安回去。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冬眠的□□都会醒的,更何况是李逵。所以那个闹钟的效果不错,只可惜不久就被李逵弄坏了,公孙胜为此生了李逵一个礼拜的气。后来李逵在吴用的帮助下用一支会随着感光度变色的圆珠笔和公孙胜和好,不过大家又有点怀念那段日子,毕竟他们闹别扭那段时间里,铁牛老实多了。
      吴用给自己留了一款魔方一样的闹钟,每天早上也会发出刺耳的警铃声,直到你把魔方的一面弄成同一个颜色为止。
      据说吴用选这款闹钟是为了磨练智力,另一个原因是他确实对魔方玩不转,不过用了这款闹钟之后,公孙胜玩魔方的技能倒是大大提升。
      说来也怪,吴用满脑子的天文地理,而公孙胜只喜欢去李家园淘换一个会变色的帽子,真是不知道他们俩是怎么对上眼的。

      有的兄弟领了闹钟后迟到的行为有着明显改善,但也不尽然,大部分兄弟还是经历迟到这一过程,才能开始工作。
      这也不怪他们,大家都在社会上散漫惯了,公司又没什么业务,大家每天上班都没事干,谁愿意天天喝茶靠点呢?
      在办公室闲得X疼的林冲和杨志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分析了下关于迟到的问题,他们惊讶(其实也不算太惊讶)地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家庭影响事业。
      理由如下:大部分迟到的员工都是杨雄这样有家有业的人,而且据分析杨雄每天在上起来根本不用闹钟,而是贤良的石秀亲自唤醒之~
      试想一下,当一个攻,遇到一个穿着睡衣,两眼含(?)春的自家受,会发生什么?
      杨志点点头,怪不得杨雄每天都顶着俩黑眼圈一副肾亏样。

      林冲所选的闹钟是一个粉碎机,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他应该每天放一张面值100的毛爷爷钞票,这样只要他赖床,机器就会把钱绞碎,让他切实体会一下‘时间就是金钱’的道理。
      但事实上林冲放进机器里的从来都不是钱,为什么呢?因为一百块实在是没有足够的吸引力,退一步讲,就算林冲的生活费都被这个闹钟吃光了,他还可以找鲁智深借,如果鲁智深的钱又很不凑巧地被小九吃光了,他还可以找武松,武松不行还有杨志、杨雄、杨林……
      所以在林冲找到合适的纸片放进闹钟之前,那个闹钟并没有发挥它的正常功效,气得公孙胜在办公室发了飙,一脸受伤地指着杨雄众人“你你你你,你节操何在?”
      林冲不忍心让公孙胜觉得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虽然这是事实,群众普遍不喜欢公孙胜的闹钟,包括吴用),于是回到家的林冲冥想了很久终于决定——在那个粉碎机闹钟里放入高俅的照片。
      从那个月起,林冲成了每个月全勤奖的固定的主之一,另一位是他们的大老板宋江。

      不过最近以来,林冲的RP终于爆发,他开始迟到了。
      原因是……林冲开始发觉,每天起床的动力越来越少,直到最近——经常失眠到天亮的林冲一听到闹钟的响声体内的瞌睡虫便如同得了号令一般愉快地开始工作起来……

      今天闹钟里的照片是林冲和高俅的合照之一,当年的林冲175公分,喜欢穿白衬衫,还是那种传说中的书呆子,而高俅已经先发制人地长到了180公分,并且早就离开了校园的怀抱勇敢地投身于伟大的混混主义事业的建设中去,并立志要为其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成功了。
      照片上的林冲一如既往地穿着白衬衫,规矩的板寸,怀里还抱着来不及放下的书本,显得有些拘谨,而他身旁的高俅显然随意得多,出于混混的工作行者高俅把头发挑染了几缕黄毛,黑色的T恤上不知是什么图案,牛仔裤更是恨不得缝上世界上所有的拉链,他很随意地一手揽住林冲的肩膀,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林冲回忆着,高俅很可能还像电影里一样嚼着什么牌子的泡泡糖。
      这张照片是王进拍的,当时的王进板着一张‘你不秀恩爱会死吗!’的麻将脸拍下了这张照片,那天之后的王进开始很少跟林冲一路走,用他的话说就是“怕被闪瞎”,林冲表示理解,因为当年的高俅总会放下自己那伟大的混混主义事业来接林冲放学,无意间就误伤了无数的路人甲。
      林冲现在终于后发制人地长到了186公分,他还是喜欢白衬衫,也不再是什么书呆子。
      只是林冲看到高俅时总觉得自己又变回了那个在操场上跑步的学生。
      杨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弱势和怀旧,是受的通病。
      林冲立即向杨志扔去一块香蕉皮,翻着白眼说:你丫才是受!
      杨志叹了口气,我是孤家寡人,受都没地受去啊……
      孤家寡人,林冲觉得自己也快变孤家寡人了。
      林冲以前也是从不用闹钟的,因为高俅会亲自把他叫醒,但现在他一个月见不到高俅两次,每次打电话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加班,林冲都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跟着宋江创业而不是去赵佶的公司,这样就可以看看高俅那魂淡是真忙还是假忙。
      林冲也知道,高俅是真的很忙,但是发个短信总该有时间吧!林冲觉得自己每天对着手机的样子简直就是怨妇,林冲仿佛看到了摆在自己面前的两条路——傻哔或怨妇。当然,林冲不想当傻哔也不想当怨妇。
      现在林冲手里还有十张高俅的照片,他决定给高俅十天时间,林冲告诉自己:如果十天之内他还没有见到高俅,他们的关系就正式结束。
      而林冲也知道,十天之后,高俅不会回来。

      随着又一阵刺耳的闹铃声,紧接着是一阵又一阵地催促,林冲不耐烦地卷起枕头堵住耳朵。
      床头柜上终于传来了细小而胆怯的碎纸声,‘咔哧咔哧’,像某种啮齿动物在咀嚼着什么悲伤的秘密。
      林冲翻了个身——啊,睡得更香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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