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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曲城·荼蘼花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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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八岁.凌晨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将将。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晣晣。君子至止,鸾声哕哕……”
从幼时起,记忆中便有外婆每至黄昏暮色时吟的一首小诗。有名篇佳句,也有我闻所未闻的,但无论是什么诗,凡从外婆口中念出,自有种清雅的韵致。
外婆最喜欢的是《诗经》中的《小雅》类里的《庭燎》。以至于我和姐姐的名字皆从这里得来。我幼时十分好奇其含义,外婆便解释说,未央和未艾都是没有停止,没有尽头的意思。
我叫夜未艾,生于九曲,长于九曲。我最喜欢的,是九曲城的荼蘼花,它们在夏末时分大朵大朵的绽放,接踵相拥,花瓣在炙烈的白光中微微颤动,灼热刺眼。
我喜欢白色荼蘼的花香,它们像被流放的难民一样,迟迟盘流在这座空气污浊,高楼下常年积存秽土的城市中。然而我更喜欢红色荼蘼的花色,那是像血一样的颜色,它们以侵染的方式盘虬在娇嫩的花瓣上。但是红色荼蘼是没有花香的,仅有炽烈的色彩可炫目。
我在八岁的时候对我姐姐说:“未央,如果在地球运转的轨道中我还什么可期待的,那便是荼靡花开。”
姐姐淡淡地笑了。她笑的很洁白,像朵白色荼靡花。
八岁那年,在我身上发生一件怪事。就是我总在凌晨深夜时分被噩梦惊醒。梦中有张血淋淋的大手,那是红色荼靡花的颜色。它渐渐靠近我,然后触摸上我的脖颈,带来死亡的晕眩,有血的颜色。
我把窗户打开,大口大口的吸气,夜风掠过窗帘,猛地灌进我的鼻腔和口腔中,那是窒息的晕眩,我却十分清醒着。
良久,我回过头来,姐姐正以极其复杂的目光盯着我。
她的眼睛淡远深邃,她的笑容洁白无瑕,她的脸如一朵在深夜中独自绽放的白色荼靡花,散发着忧伤悲凉的味道。
我记得姐姐曾说过,荼蘼花的花语,是末路之美。
她绕过我,背着窗户,然后把头仰下去,倾出半个身子。她的长发在风中肆烈飞扬,她的笑容依旧洁白。
妈妈说,她的声音很像外婆年轻的时候,柔软又带一丝沙哑。
有车在寂寞喧嚣的夜里穿梭,发出如风一样的呼啸。姐姐的笑容愈发的大,她闭上眼睛,睫毛在月光中微微颤动。她张开嘴唇,我听不清她说什么,却似乎在夜里捕捉到了声音的轮廓。缥缈而空洞的灵魂。
“夜如何其?夜未央……”
02.——十四岁.清晨
十四岁那年,我们搬了家。我提议出和姐姐分房睡,妈妈古怪地看我一眼,姐姐扯开淡淡的笑容说,好。
每次被噩梦惊醒时,我便学着姐姐的样子,面朝月光,把头仰下去,我总是在风呼啸过我的耳畔时流出眼泪来。它们灌进我的鼻腔中,带来窒息的晕眩。
我学不来姐姐念出缥缈空洞的诗句,张开嘴,就有大片大片红色荼蘼花静静蔓延。那有血的颜色,死亡的颜色。
我关上窗户,抱起膝盖,触及我落寞在黑夜里的冰凉脚趾。然后打开电脑,无数思绪在凌晨时分灌进我的脑中,手指敲击键盘,所触及的,还是一片冰凉。
十四岁荼靡花开时,我们来了户新的邻居,是姓傅的一家。他们家有个儿子,叫傅嘉伦。新学期开始时,他成了我的同桌。
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喜欢去那片灌木丛欣赏荼蘼,傅嘉伦常跟我一道来。他说:“荼蘼只能在向阳的地方生长,它们耐旱却又不能缺水,夏末荼蘼绽放,宣告着夏天结束,秋天来临。”他说的时候脸上有明媚的笑容,像那片洒落荼蘼花上的阳光。
我说:“你也喜欢荼蘼?”
他点头,微笑依旧。
我们沿着原来的道往回走,灌木丛中又多了一个身影,有些零乱的头发,白色体恤衫,墨绿色的休闲裤,双手插在裤兜里,如一尊雕像站立在阳光下。我们的脚步离近时,他转过头来,淡淡地微笑。洁白的微笑。
傅嘉伦说:“沈乡晨,你怎么在这里。”
他面朝阳光,眯起眼睛:“来看看荼蘼花。”
我不禁一怔,灌木丛的草地又开始大片大片的哗啦啦作响,姐姐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走到我旁边:“未艾,又来看荼靡了。”
我点头,也扯开淡淡的微笑。
宁静的灌木丛沐浴在一片柔和的阳光中,我抬头顺着沈乡晨的目光望去,却找不到焦距。风儿轻抚这片草林,我恍若听见花瓣颤动的微吟。然而脸上透明的微笑,却灼伤我的眼。
我看着那白色的体恤衫,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我说:“沈乡晨,如果中考的时候我超过你,你就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他复杂的看着我,我连忙又说:“这事决不违背狭义之道。”
姐姐说:“别乱说了,这不是拍武侠呢。”
“就当我给自己设立个目标。”我一脸灿笑,“拿全校第一当目标,这不过吧。”
沈乡晨笑里带着些不可意思,又被慵懒的华光掩盖:“可以,如果你真的超过我,我倒也乐意为你做件事。”
我最后一眼望向那片红色荼蘼,忽然有些心惊。
四个斑驳的身影映在一片草丛上,缓缓移动。我按着原来的脚印往回走,空气中漂浮着白色荼蘼花的香味,是夏末忧伤悲凉的味道。
母亲从纽约飞回来又匆匆赶往了马来西亚。飞机在湛蓝的天空中斜斜划过一道白色浅痕,在高楼之间忽隐忽现,消失在楼阁的彼端。
我在母亲的房间中游走——这里可以享受到清晨温暖的阳光,像金色羽毛般轻盈的接触我的肌肤。我躺在地毯上,闭上眼。
我在房间里发现一个蓝色封皮的本子,它放在两个书柜的夹层之间。那是我从未看见过的本子,于是好奇翻看起来。在母亲的房间里坐了一个上午,直至晌午阳光爆裂刺痛我的眼睛。才将本子放回原处,离开房间。
我似乎嗅到了某种腐烂的味道,从地底下生长出来。
03.——十五岁.午后
中考来临之际,我彻夜失眠,我把头仰出窗外,我看见各色如星光一样的亮点从眼前飞驰而过,路灯以她优美的姿态照出一片昏黄。我抑制呼吸,然后眼泪流了出来。
脑海中总是有大片大片血红荼蘼花闪现,同梦中的颜色一样,它们在裸露的夜空下静静蔓延,像围满整个城堡的浓密荆棘一样,蔓延过丘陵,沙漠。
我只能翻开书本,浏览文字,在页码翻卷中找寻凌晨深夜里残留的温存。有时我看姐姐写的文字,却是看不下去几页,有冷意爬上眉梢,勾勒出文字的轮廓,缥缈而空洞的灵魂。
领完成绩单的午后,我在地图上疯狂的搜索,那个被称为童话梦境般的城市——幼时便喜欢读安徒生童话,向往那个叫哥本哈根的城堡。然而当母亲登上飞往香港的飞机,我又只能在故事中捕捉城堡和荆棘的气息。
午后的阳光慵懒,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画面中突然出现白色的身影,墨绿色的裤子,眼睛中有慵懒的华光流转,还有灼伤我的透明的微笑。
他的影子投过来,我半睁着眼睛,似乎嗅到白色荼蘼的花香。
“夜未艾,真没看出来你这么用功,竟然考了全市第一。”
“这叫人不可貌相。”
他淡淡地笑了,却不似往常的笑容。
我盯着他的眼睛,感叹地说:“沈乡晨,我终于超过你了,这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其实,原本我不过是随便一说的。”
他面无表情,别开我的视线。
我说:“沈乡晨,我想荡秋千,你推我吧。”
沈乡晨在后面用力的推,我被荡得很高,几乎成了一百八十度。我说:“沈乡晨,我真希望你能一下把我推到哥本哈根。”
他呼呼地喘气,没有出声。
秋千停下来。我说:“这下改换我了,我来推你。”
他退后一步:“我不喜欢荡秋千。”
他的表情很决绝,我莫名的笑了。印象中沈乡晨永远是淡定地微笑,我不禁来了兴趣,很有恶作剧的味道。
“沈乡晨,你答应过我的,如果我超过你,你就为我办件事。”
他应了一声。
“那就是这件事了,我推你荡秋千,快坐上去吧。”
我用他推我的力度推他,那单薄的白衬衫在午后透明的阳光中划出弧度。很多年后,即使我和他相隔很远,远到比飞鸟与鱼的距离还要远,我仍是忘不了他白色的衬衫和阳光下单薄的身影。
沈乡晨下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我问他什么,他掏出个小瓶子,倒出药粒,放进嘴里。我又看了看面如白纸的他,忽然间明白了什么。
树枝间鸟雀名叫,路旁的香樟依然那么浓郁,几乎要压倒了树干。
“对不起,我不知道。”然后没了词,别开了他的视线。
沈乡晨无奈地笑了:“我患有心脏病,不发病看起来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我完成了你的要求,你还满意吗。”
我尴尬一笑,心间忽然被堵塞了,难以呼吸。他身上散发着我熟悉的清香。忧伤悲凉的味道。
我的思绪被扯到某日的清晨,有琉璃般的阳光和伴我度过整个上午的蓝色小本子。我想起了爸爸,那个因心脏病而永远离开这个世界的男人。
04.——十九岁.黄昏
高中的生活一直被我放在清远的记忆中,纵使那段如人间炼狱般的高考前期。我依旧失眠,依旧被噩梦惊醒,依旧面朝月光仰下头去。那段时间我的头发很长,它们在清冽的风中自由飘飞。我分不清发与夜的颜色,我只看到大片赤红色荼蘼花蔓延过高楼,草地。
如通往地狱之路上开满妖艳的曼珠沙华,大片大片的,是血液滚动的色彩。
我选择了南方沿海城市中的大学,那个城市有个很忧伤的名字,叫零落。姐姐和沈乡晨留在了九曲,而傅嘉伦则去了美国。
我一直努力学习英语,我想在长大后可以多看看这个世界,可以一个人去旅行我向往已久的哥本哈根。我和傅嘉伦一直保持通信,他说他想让我来美国,继续作他的邻居。我笑,回信的内容却只寥寥几行。信纸的下面学着洋人的笔法写下‘Wish You’,然后犹豫半天才扔进信筒。
零落每年都会刮来一季的台风,从零落海上席卷而来。我嗅到海水的咸味,倚在阳台的栏杆上,闭上眼。听,是浪潮的声音。
大一毕业的暑假,我回到九曲。那时候沈乡晨经常和姐姐一起出双入对,他们笑得很灿烂,是洁白的笑容。我想念我的白色荼蘼花。
我找寻少年那片草色灌木丛。我坐在丛中至暮色黄昏,昼与夜的交替时分。这时我总是想起外婆,想起从她口中念出的清雅诗句。外婆尤爱《诗经》,每当她坐在窗前,望月色上柳梢,我便站到她身旁,一起融入宁静的画面中。
姐姐自小也爱诗词,外婆念的每一首诗,她是必要背下来的。而我却都记不清,只零零散散知道几句。破碎的诗词。
夕阳很容易让人的心境柔和起来,也是伴侣们选择约会的最佳时分。大片白色荼蘼花对岸,倒映相拥的两个人的身影。他们都有淡淡的微笑。
那是一个喜欢穿白色衬衣,墨绿色休闲裤,双手插进裤兜里,眯起眼睛看向阳光的男人。在我的恶作剧下发现患有心脏病的男人。而在此刻抱着一个女人,那个教我在凌晨深夜,背靠窗栏,面朝月光把头仰下去的女人。
我沿着少年的足迹往家的方向走,却幼稚的玩起了灌木丛后面的秋千。
我摘下一朵花,把它夹进书本里,只是那本书我以后再也没有翻过。很多年后,我一直猜想那是朵什么颜色的花,散发着那样忧伤悲凉的味道。
是白色的么?
但是我从来不喜欢白色。
我决定一个人去看看爸爸。尽管我不喜欢那个男人,但也算不上讨厌,因为他那样的人,确实让人哭笑不得。
我带了一捧红色荼蘼放到他的墓前,在他身边发呆良久。我忍不住望向天空,企图嗅到高楼间白色浅痕留下的母亲的味道。
是咸涩的泪水。
然后我又看到了另外一个女人走过来,一个穿白色衬衫的女人。
我曾在学校召开的家长会上见过她。她是沈乡晨的母亲。
我跑开了。
她停留在我父亲的墓前。泪眼婆娑。
05.——二十三岁.深夜
傅嘉伦回来是三年之后了,彼时我们都大学毕业。在美国待了四年,傅嘉伦变得愈发的阳光帅气,还颇有一点洋人的气派。
我打趣地说:“傅嘉伦,这四年怎么没把你完全磨成一个老外啊,顺便带点西餐回来。”
他说:“未艾,这些年你还是没变,我刚回来你就揶舒我。不过你放心,就算我在美国带了四十年,我还是最爱吃我妈包的饺子。”
这把傅阿姨逗开心了,傅叔叔夸他这孩子不忘本,傅嘉伦冲我得意地眨眨眼。我啼笑皆非。想说你也还是没变。其实我们都没有变,变得不过是换了一年又一年的台历。
傅嘉伦回来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我倚在那扇冰凉了四年的窗前。我想起八岁那年第一次作的那个恶梦,那张逐渐靠近我的血淋淋的大手。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个恶梦已经很久没光临我了,像是从十五岁时起,它就渐渐脱离了我的梦境。但我还是会在凌晨时分无缘无故的醒来。被黑夜笼罩着,透不过气来。
我打开电脑,意外发现傅嘉伦也在线。他说,时差倒不过来,现在一点困意也没有。我看了看电脑屏幕右下角的的时间:1:12。这个时候美国大约是下午两点吧。
傅嘉伦问我为什么还不睡。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说我一直有失眠的怪病,从八岁起就从梦中惊醒,然后彻夜失眠?
我说,我等着看凌晨一点半的韩剧。
他发过来一个沉思的表情。
再无下言。
我从没想过四年之后再看到傅嘉伦会是什么情景,事实上这在普通不过了。微笑,拥抱,然后聊聊这些年的事迹。他同样是个爱笑的人,但不同于沈乡晨,他的笑会让我莫名的心痛。很多年后我们在哥本哈根的街头相遇,我仍是为他的笑容驻足。
凌晨一点三十分。
这是个让人容易陷入迷茫的时间。
又一个头像亮了,是沈乡晨。他和傅嘉伦问了一样的问题,我回答了同一个答案。然后他说,未艾,熬夜对身体不好,快去睡觉,听话。
我说,你不也一样。
过了半晌,他才发过来信息,说,我失眠。
失眠就吃安眠药。我本想发过去,想了想,还是下了线。
我爬回被窝,睁大眼睛,眼前一片漆黑。
我失眠。
真的失眠。
06.——二十四岁.凌晨
二十四岁我在零落稳定了工作,一家杂志社的文字编辑。我租了一间公寓,第十三层。阳面可以望见零落海。浪花翻滚。潮起潮落。
十月秋意正浓,我在大片落叶飘零的林中遇到来自九曲城的沈乡晨。他在蓝山街零落律师事务所工作,签约三年。
他说,真巧。
真巧。
我记得高中时,他同我一样在文科班,当时我脑中的概念就是男生都是理科好,如果在文科班那就是学习差,而那时班里男女生的比例确实是阴盛阳衰。我说,沈乡晨你学习这么好怎么不去理科班啊,文科没什么发展,理科就业机会大。他说:“我以后要当律师,当然要读文科了。”
他是个律师。
我是个杂志社的文字编辑。
他租了第十四层,在我楼上。他说他喜欢靠在窗边工作,听浪花一次一次拍击海岸的声音。那似乎是生命在不停翻滚,永远不会枯竭。
他说时依旧淡淡的笑。然后掏出药瓶,倒出药粒,放进嘴里。
我常常工作至凌晨,彼时沈乡晨的头像也是亮着。
我说,你又失眠了?
他说,我在整理案件。
我邀请沈乡晨下楼来品尝我泡的咖啡。他穿白色的衬衣,墨绿色的裤子,带着黑色边框的眼镜。我把那深褐色的液体端到他面前时,他颇为绅士的一笑。
我想如果一个人每天唇角保持上扬三十的角度会不会酸痛,或是见到一个熟人就扯一下。所以我不是很爱笑,除非别人对我笑,我才礼貌性的回他。
但是爱微笑的人会让别人印象深刻。比如这么多年来,一旦有人对我微笑,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乡晨。
沈乡晨说:“你泡的咖啡很有味道。”
“我喜欢苦涩。”我说,“这样比较刺激神经。”
“未央也经常泡咖啡。”他苦笑说,“她原本就经常失眠,醒来后就自己泡咖啡,她一边喝一边盯着天花板,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走到窗边,说:“她教我失眠的时候面朝月光,把头仰下去,你看……就像这样。”
沈乡晨走了过来,环住我的腰:“别这样,危险。”
我直起仰出去的半个身子,沈乡晨距我只有几公分。我笑了,说:“你觉得我们这样的姿势怎么样,暧昧么。”
他应了一声,放开我。
他说:“你身上的味道和她的很像……像红色荼蘼花。”
我微愣:“你不知道么,红荼蘼是没有香味的。”
沈乡晨莞尔。离开了第十三层。
我曾经和同事们讨论过男人这个话题,绝大部分知识女性都认为男人是不可靠的生物,相比之下,金钱更能带来安全感。
同事小玲问我的看法。
我笑了笑,说:“人之初,性本善。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塑造什么样的人,后天带来的影响决定着人的性格。我觉得这不分男女。”
小玲对我的话嗤之以鼻。
“这是实话。”我说,“也许只有真切感受到的人才会明白吧。”
然后沈乡晨来了。他来接我下班。
我坐在他的车上。
刚才我说什么了?我忘了。
07.——二十五岁.黎明
大约是七月份,姐姐也来到了零落。她住在我上面,阳面可以看到零落海。她说,当浪花撞击到海岸时,那似乎是生命的破碎,我喜欢那种声音,那仿佛是灵魂无尽的哀鸣。
“我喜欢这片海。”我看着眼前这个神情漠然的女子。
姐姐抽出一根烟,点燃。“我爱的男人也喜欢这片海。”
她爱的男人。
我决定一个去旅行,在零落海上刮来台风之际。我翻箱倒柜,找出少年时看了无数次的地图。眼睛停留在用红色的宋体印出的“哥本哈根”。
我收拾好行李。等待明天早晨的飞机。
我又失眠了,于是去泡咖啡。我犹豫着要不要叫他们一起下来,门却叩响了。眼前出现一张憔悴的男人面孔,脸上有清晰可见的红色抓痕,纯白色体恤衫撕裂了衣角。
他的手扶在门框上,晶亮的眼睛看着我。
他说:“未央疯了。”
我们把姐姐送进医院,那个男人始终沉默着,且身心疲惫。他低着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不禁叹口气,泛起一丝苦笑。
医生走了出来,说:“从她的病例看来,夜小姐常年患有轻微的失心疯。如今受了某种刺激,使其变得更严重,必须要接受治疗。”
如果不治疗,就会成为神经病。那个神情漠然的女子。
我靠在医院雪白的墙壁上,点起一根烟。“你对她做了什么。”
沈乡晨漠然看向我。
“未央的神经受到刺激,又是在你那里,我想不出第二个嫌疑人。”
“……我没有对她做什么。”他走过来,距我只有几公分而已,我似乎听到到了他心脏的跳动,“我只不过对她陈述了一个事实而已。”
我熄掉了烟头:“什么实事?”
“我爱的是你,未艾。”
“你就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冷笑。
“那还能怎样。”他紧紧盯着我。
那样的眼神令我觉得陌生。我恍若停落在很多年前的一个蓝色小本子上,里面写了一个男人的故事,很像八点档电视剧。我想沈乡晨是故事里的男二号,只可惜他的年龄停留了在五岁。笔者就不知所踪了。
我别看他炽热的视线,叹口气:“沈乡晨,我信不了你。”
他暗哑地问:“……为什么?”
“你说呢?如何要我相信一个内心只有仇恨的人。”
他依旧紧紧盯着我,似乎要透过我看见我身后的雪白墙壁。半晌,他自嘲一笑:“……未艾。你确实早已超过我。”带着无尽的苦涩。
我误了早晨的飞机。
哥本哈根距我。越来越远。
08.——二十五岁.清晨
姐姐住进了医院,沈乡晨每天下班就会去陪她。我想夏天结束时回九曲,沈乡晨挽留我,我说:“我想去看看我爸爸,你去么。”
那是荼蘼花恣意绽放的时节,空气中漂浮着夏末忧伤悲凉的味道。
我们带着姐姐回到了九曲。
站在肃静的墓地里,眼前是一块墓碑,碑前的照片里的人喘了白色体恤衫,在静静地微笑。碑上刻着“夜翰之墓”。墓前有很多年前我放下的红色荼蘼,现在早已破败不堪。
这场景似乎有些熟悉,仿佛在很久以前我就经历过。但身边站着的,却是一位女人。是我的母亲。
“他死了很多年了。”我面无表情,“差不多也有十年了。”
“死了十年?”沈乡晨一愣。
“十年前死于心脏病。”沈乡晨没有说话,我继续说,“这个你不知道,是他不让我们告诉你。”我冷哼一声,“死了还让人背黑锅。”
“什么黑锅?”
“这个黑锅就是引起你仇恨的原因。”我眯起眼睛,声音沙哑,“我母亲隐瞒了他去世的事实,然而却让你们母子两个以为是我妈妈利用金钱的手段破坏你们幸福美满的一家,让你童年生活中失去父爱。所以你们母子就憎恨我们……这全是那个男人在死后留给我母亲的枷锁。”
“……这不可能。”沈乡晨一惊。
“你母亲本来就是我爸爸的情妇。”我冷笑,“所谓妻不如妾。他死了后把三分之二的财产留给了你们,并且连他死了都要保密。这倒还让我的母亲成了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
“不,他没有必要要隐瞒。我母亲早知道他有心脏病……况且那段时间他的身体也很差。”沈乡晨理智的说着。
“这也许就是人吧,死了还要留下些什么。”
沈乡晨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这些事?”
我愣住。这个问题貌似要从很久以前追溯起,那时候我总是做恶梦,梦中有血腥的味道和冷酷的色彩。那是个我开始学会背靠着墙,面朝月光,仰出身子,和另一个在深夜里眼神诡异的女子对峙的年龄。
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
“夜未艾。”沈乡晨咬牙切齿,“没想到你比我还狠。”
“没有没有。”我歇斯底里地尖叫,“我只不过要替我自己讨回公道。你以为就只有你没有快乐的童年么,我们连那个男人眼角的一丝怜爱都没有得到过。却还要带着他死后留给的冰冷枷锁,这不公平。”
沈乡晨只是看着我。半晌,他低下头去。
我听见这个男人的哭泣声。眼泪打落在冰凉的墓碑上。
荼蘼花早已破败不堪。
我离开了墓地。想起少年时意外在妈妈的卧室中发现爸爸的蓝色封皮日记本,那些凌乱的笔记,愈发的无力。我试想着那个男人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去写的,而我的母亲又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收藏在两个书柜的夹层之间。
然而我是想不透的。我理解不了。
我回到零落。沈乡晨和姐姐继续留在九曲。那时已经过了台风的时季,我走在柔软的沙滩上。闭上眼,聆听浪潮的声音。海水撞击岩石,那似乎是生命的瓦解破碎。
我没有再回到九曲,而沈乡晨在合约到期后就离开了零落。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何处,仿佛蒸发的水花一样消失不见。姐姐住进了神经病院,她是那里最安静的一位患者,因为她只知道望着窗外发呆。眼神空洞而缥缈。
“……夜如何其?夜乡晨,庭燎有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旗。”
她整日念着这句诗。
喃喃自语着,沈乡晨的名字,便是从这里得来的。
09.——二十七岁.黄昏
两年之后,我移居到哥本哈根,我终于完成了年少时的梦想。我游走于这座城市中,在夏天结束时我发疯般的尖叫,声音消失在墨西哥湾袭来的暖流中。
这个城市中没有忧伤的味道和死亡的颜色。这是个梦幻般的城市,是童话的王国。
我开始想象少年时那片阳光洒落的灌木丛,有我最爱的荼蘼花,然而它们只是以模糊的倒影成像在我的脑海中。我恍若听见零落海的浪潮,撞击在岩石上。我念着记忆中仅有的破碎的诗词,在黄昏夕阳中脱落出口。
我颓靡的游走于这个城市里。
暮色时分,我习惯到楼下的酒吧写生。那是间设计简单,红色与白色互相辉映,色彩柔和的酒吧。每次我来都点一杯‘荼蘼花开’。他们说酒吧的老板是个中国人,最喜欢荼蘼花。
我便开始沉醉,最梦中有白色的体恤衫,墨绿色的裤子,如一尊雕像般站立在阳光中。我走进时,他对我微笑。洁白的微笑。
红色的桌布上放着一杯苦涩浓郁的酒。我注视着过往的闲人,一手拿铅笔,一手垫着画板。信笔涂鸦。
我想是很久都没有宁静的呆过了,拉开窗子,享受温柔的夏夜晚风。
每至夜色渐深才离去,却不愿回到住处,于是游走在哥本哈根的街头。我看到一个人在对我笑,竟莫名的心疼起来。
他朝我跑过来,欣喜若狂:“未艾,没想到真的会在这里见到你。”
“是啊。”我淡淡的笑,在暗淡的夜色下看不清楚,“傅嘉伦,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乡晨说,只要呆在哥本哈根就一定会碰到你。”傅嘉伦说。
“……碰到我?你找我有事。”
“嗯。沈乡晨让我把一个东西交给你。”
“什么东西?”
“先到我住处吧,我拿给你看。”
沈乡晨留给我的是一盘磁带,里面录了他的自白。我关上播音机,发疯地想念那个男人的声音。如大提琴一般,低稳深沉。
“他是什么时候交给你的。”我问一脸呆滞的傅嘉伦。
良久,他才回答:“他很久以前就录好了,半年前交给我……因为那时他的生命已经……”
“我想去看看他。”
“好吧,明天我带你去。你先好好休息。”
傅嘉伦告诉我,沈乡晨三年前来到哥本哈根,开了间酒吧。每至暮色就会自己调一杯‘荼靡花开’,他说那是他一生挚爱的花。而在将磁带交给傅嘉伦的一个星期后,沈乡晨就去世了。
我说我想把他的骨灰带回九曲,傅嘉伦只是微笑。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九曲。那个夏末荼靡花肆意开放的城市。
10.——二十八岁.凌晨
一年后我又找了一个杂志社,做文字编辑。我租了一间公寓,是第十三层,阳面可以看到高楼间寂寞的喧嚣和车飞驰时发出的呼啸。傅嘉伦租了第十四层,我说这没必要,他但笑不语。
我喜欢上了听音乐,听缠绵悱恻的旋律,从深夜至天光破晓,我蜷缩在沙发里。播音机里流淌出音符,一遍又一遍。
又一个夏季来临时,傅嘉伦忽然冲到楼下,站在我的门前。
他说:“未艾,请你嫁给我。”
我没有答应他,亦没有拒绝。便每天在深夜时分都会听到这句话。整个夏天,我踌躇在傅嘉伦的求爱物语中。
荼蘼花开时的夜晚,傅嘉伦又来敲门了。我打开门,看到他一脸温柔的微笑。
“未艾……”
“等一下,我有话要说。”我打断他。
“嗯?”
我深吸一口气,说:“傅嘉伦,请你听我陈述三个事实,如果我陈述完之后你依然决定要说那句话,我就答应你。”
“……”傅嘉伦静静看着我。那样的眼神使我感觉很熟悉,但却又太遥远了。
“第一,我是个从小就有精神病的患者。第二,未央的的失心疯之所以被激化,是我故意勾引的沈乡晨。第三,半年前我在哥本哈根遇见了沈乡晨,我看着他在我面前发病,但我没有管他,致使他一个星期后死亡。”
傅嘉伦沉默着。半晌,他说:“看来沈乡晨说得没错,你的确是个被仇恨弄得丧心病狂的疯女人。”
他离开第十三层。
也离开了这座夏末荼蘼花四野的城市。
我站在十三楼的阳台上,晚风撩起我的头发。我跳了下去,以优美的姿态迅速下坠,风呼啸过我的耳畔,我流出眼泪来。
我张开嘴。
有大片大片的红色荼蘼在天空下静静蔓延,妖冶而张狂。好像是回到了小时候,梦里冰冷的大手触及我的脖颈,带来死亡的晕眩。
是血的颜色。
我冰冷的身体躺在石地上。
面朝月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