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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嗯~相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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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相公,开一个古董店要多少本金?你那里有多少积蓄?”郑艳也冷静了下来,古董是贵重物品,开店的资金肯定要不少钱,自己只有嫁妆中的五千两,不知道够不够。
“我只有五千两,话我听古董店的老板说过开店的,大概要三万两。”刚刚发现自己的价值,就要被否定掉了,智勇都有些丧失信心了。
“我嫁妆里有五千两,这样就有一万两了,也就是说还差两万两这么多,要是光靠我们自己攒钱也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啊!要不我们找娘先借着?”郑艳出着主意。
“还是不要了,娘肯定会认为我是玩物丧志,还是我把我的一些古董卖掉好了。”智勇说到这里,心疼了一下,这些宝贝都是自己一件一件的淘回来的,怎么舍得。
“不用,这些都是你的心爱之物,你要是实在想卖的话,等以后开了店,放在自己的店里卖。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反正你已经醒了,快起来陪我出去逛逛。”这些肯定都是智勇的心爱之物,郑艳怎么下的了手。想着或许出去走走能想到好方法,郑艳觉得拖着智勇一起去。
“什么?不要啊!”智勇大叫道,不过还是乖乖的爬起来了。
郑艳拉着智勇来到花园散步,走到亭子下的时候就看到程智盛一个人在玩石子,觉得奇怪。郑艳突然想到什么,眼睛开始发亮。
“大哥,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该跟着娘去找黄老板吗?”智勇问道。
“哦,是三弟啊!是这样的,黄老板派人来说今天突然有急事,让二娘不用去了,所以我就一个人在这里玩。三弟要不要一起玩啊?”智盛真诚的问道。
“不用了,那大哥你慢慢玩,我们先走了。”智勇虽然很同情大哥,可是也不代表愿意陪大哥做这种无聊的事,拉着郑艳走了。
“相公,我有赚钱的办法了!”等离智盛远一些了,郑艳兴奋地说道。
“这么快?是什么办法?”智勇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这样的,你看我脖子上的这条项链,是我小的时候一个高僧送我的,这个珠子里面有一颗‘开窍丹’,专治因发高烧引起的痴傻,那个高僧还跟我说,我早晚会用到的,我当时还觉得奇怪,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应在大哥身上,大哥不就是因为发高烧才……”郑艳编了一个理由对智勇说道。
“竟然有这么神奇的药?会不会是假的?”智勇有些不相信的说道。
“不会的,我偷偷的拿到药铺去问过了,这绝对不是毒药,吃不死人的。到时候我就跟娘说我们在外面碰到的一个人,他知道外面家有人有这种病,看我们跟他有缘所以卖给我们的,因为我们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他先把药给我们让我们先带回来,吃了要是不管用就不用钱,要是管用的话,就收,嗯~就收五万两怎么样?这样我们扣除本金,还能留一些以防周转不灵,你看怎么样?”虽然郑艳没有去药铺问过,不过能跟着自己一起穿越的肯定不是凡品。
“这个方法好,要是把大哥治好了,我们就是家里的功臣了,到时候大哥当了这个家,以后不得感恩戴德的对我们,要是没治好我们也不吃亏。娘子,你真是聪明绝顶啊!”智勇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真是妙,恨不得马上去实行。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娘子。”女人要适时的夸奖自己的相公,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比老婆还没用。
“我想着以后这个家里,大哥那样的情况肯定是不能当家的,二哥和四弟要考科举,不过我敢肯定二哥一定考不上,我又不喜欢打理结彩坊,到时候这份家业还不是要便宜了二哥,现在好了,要是大哥真的好了,那结彩坊也就没二哥的份了。”智勇越想越觉得应该帮帮大哥,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死马当活马医。
“这件事我们还是先不要跟家里人说比较好,要是没治好大哥,我们可就糗大了,我们偷偷跟二娘还有大嫂说就好。”郑艳觉得自己越来越有狗头军师的范儿了。
“没错,我们现在先出去逛逛,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回来就跟娘说我们在那里遇见了高人。”智勇也不是个笨的,只是懒而已。
“好啊!我先回房拿些银两,你在大门等我。”这是郑艳第一次在古代逛街,肯定要会有很多东西想买,银子没带够怎么行。
“你去吧!”智勇点头道。
郑艳回房的正好在门口碰到大嫂来给她送月钱,郑艳谢过她之后,拿着其中的五十两就出门了。
古代的大街真的很热闹,智勇先带着郑艳去结彩坊认认路,要不然自家人不知道自家的店开在什么地方会让人笑话的。郑艳也就顺便挑了一些好看的布准备回去做一些有现代风格的衣裳,穿出去肯定会引发一股跟风,想着自己也能带动流行,真是想想都过瘾啊!要说郑艳穿越来最满意的是自己有了健康的身体,第二满意的就是这个身体会做女红,郑艳早就羡慕古代女子的一手女红了,现在可以亲身体验就更妙了。然后又买了一些棉布打算做一些内衣,穿肚兜真的让穿惯了现代内衣的郑艳很不舒服。
“娘子,我们有不缺钱,买这种下等布做什么?”智勇奇怪的问道。
“你不懂的,丝绸虽然好,可是冬天穿不够保暖,棉布就不同了,虽然不够美观,但是做成贴身穿的衣服不止保暖,而且轻松,又比较透气。冬天快到了,我也给你做几件,到时候穿上看看感觉怎么样,要是还觉得不好的话就算了。”现代的棉布衣可是很贵的,有些人不是棉的他还不穿呢!
“好吧,都听你的。太生啊,就这几匹,你等下找人送到程家,记我账上。”智勇对旁边的一个员工说道。
郑艳马上抬头看了这个叫太生的一眼,原来他就是那只马犬牛啊!长的不怎么样,看起来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说起来他和程颖姿有一点很般配,就是笨。像剧中这只马犬牛跟程智轩是一起长大的,虽然不见得就能出口成章,可是就他那简单的名字都还不会写,他平时跟在程智轩身边是干什么吃了。还有那个程颖姿,从小就被培养着当大家闺秀,练了快二十年的走路还能摔倒,还有,给马犬牛做一个荷包都能把十根手指头都扎破,难道绣花不是她的必修课?练了快二十年的绣花,连个荷包都绣不好?所以说,两个人不是故意装傻就是真傻,不过从程颖姿能选择这只马犬牛来看,他们应该是后者吧!不得不说两人也是绝配了。
之后两人又逛了会儿街,郑艳不喜欢逛专卖店,只喜欢找一些路边小摊淘宝,智勇也随她去。等智勇满手都是东西的时候两人终于找了个无人的小巷子,进去待了一炷香时间,又去药铺逛了一圈,然后就表现出紧张的样子回府了。
晚上吃晚饭,两人就来到了二娘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