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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没看过什么网文,所以不好随便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文章”云云。但不代表不能说“这真是一部优秀的小说”。迪斯尼动画大片“料理鼠王”里,苛刻的评论家在真的美食前丧失了评论的能力,甘愿“弃笔从商”,并且每周在固定的时间来到固定的位子,然后对着厨房小窗后熟悉的身影露出一个充满期待的灿烂微笑,说上一句:“surprise me!”而这恰恰就是我现在对此文的期盼的真实写照。
    之前虽然也有种种番外,但直到这一章这一节出来,我脑海里所有的前奏才突然间有了神采,画卷渐渐丰满起来。因为在这里不光可以看到主线的白骨情缘,还有繁而不冗的枝枝蔓蔓,而所有这些又都指向人的刻画,鬼的刻画,妖怪的刻画,最后是作者精心烹制的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好的小说,就是要跳出重在表现主角感情变化的局限——虽然看客们在网络文章中大部分是寻求速食的快感——它要头绪众多又从容不迫,颇有新意又笔法熟练,骨架均匀又血肉丰满,再间杂一些风土人情,生活百科,时代特点,地域特色就更上一层。但最最上乘的是要通过雕琢每一个出场的人物,来传递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书虽小,却也得此神韵十之□。浑浑噩噩的罗真人在黑夜的真气毕露,转瞬间又化为无形,却已在心头上了锁,这一幕写下来一气呵成。次日起床匆匆作别,不加辩解,走走停停寻去虾蟆陵,对玄真动手动脚后被点晕,终于为段所救并告知千年狐仙的真相,更是平地里炸出一声雷。罗瑾猜测是玄真教唆晓骨时,我还暗暗发笑,没想到应了后面的“男生女相”,而他错误的离开李府只是让玄真有机可乘。玄真面对罗瑾的态度就十分令人玩味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书男同的大背景,我已经觉得千年道行的胡大哥面对不着调的罗瑾时有些人妖之外的东西,就像心弦被拨动几分似地。不过如果此猜测为真,那作者最好能加强一下,毕竟人家有一千多年的修为,以现在展示的罗瑾来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能让他十分动心的地方——即便他是性情中人,可是狐仙见过的性情中人想必也不少吧~罗瑾让我想起了《基督山伯爵》里面阿尔培,大仲马写的也是个纨绔子弟,也是个性情中人,也是胆大,睡在强盗窝里还忒香甜,和土匪交流起来让土匪也佩服,不过这些都是要花笔墨来塑造的,作者费心。
    再来夸下语言,我感觉这故事里的话读起来都有翻开发黄纸张的味道。虽然起承转合的地方有时稍显重复,但是总的而言还是言简意赅,温氲恬淡的。“靡靡之音,听而倦之”,一下子把个昨晚担惊受怕没睡好觉的道人写活了,他并不是沉湎女色,否则不会在妓院打起瞌睡,既然无心官场又不求修炼,那么追求真爱,愿为神仙眷侣的心思自不待言。
    另外:我本以为胡大哥只是跑跑龙套,没想到后面居然是个人物~多好的妖怪啊!安心修炼,执掌家族,爱护妹妹不惜身陷危机,我记得原来看过哪位的评论,说是本文有《聊斋》风骨,写的妖精都比人有情,寄托了作者不便明说的观点,我觉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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