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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作为转校生,第一次踏进了三班的门。
      她,作为同桌,安静的坐在我旁边。
      他,作为班长,第一个成为三班进入我记忆的人。
      三班,我今后三年里的班级。
      我是作为转校生由他领着进了三班的门,被他安排和她同桌,其实我主观上还是希望有个男生做同桌,并且憧憬之后再之后会发生一些或多或少的事,但即使这样,我也欣然接受,因为在第一眼看到他时,我相信,之后一定会发生什么。
      这就是我她和他第一次照面。
      后来我知道,她叫凌姿,再后来,我知道他叫安阳。
      其实,高一才开始两个礼拜,天晓得为什么爸妈不一开始就让我到这来,而后来转过来。她居然比我还“哑巴”,都坐了两天零4小时9分10秒了,我们居然还没有沟通过,我虽然不怕寂寞,但我要努力融进这个集体,而且据我这两天零4小时9分10秒、11秒、12秒......的观察,她基本归类在“面善的哑巴小女生”一列。这个类是我根据这17年来阅人无数的经验下定的,大概、估计、也许、可能没有错,于是我决定在今天晚上回家的路上和她“巧遇”。
      其实,我起初也没在意,只不过是在回家往返的途中遇到了她六回。因为上学也只有三天,步行30分钟的路程,我可以跟她顺29分的路。具体那天我是怎么假装很惊讶的样子看见她,再怎样从很尴尬的气氛到让我觉得有一丝亲切感,大体已记不太清,只知道后来,就是约好明天早上一起走。所以,也就有了之后她每天在我家楼下喊我出门,与其说喊我出门,不如说叫我起床,为此,我曾多次为用省下买闹表的钱而多吃了几个冰淇淋而偷笑。之后又不知什么时候养成了他给我买早饭的习惯,因为这种种的之后,所以有了再之后的事。
      我对她总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且她也正是跟我很合得来的那种人。安静、稳重、端庄,一看就不是那种超级吵,能把芝麻说成大象,告诉她一件事就等于告诉大家的女生一样。而且,她眉清目秀,话不多,所以,我定格为“面善的哑巴小女生”,这也正是我很喜欢她的原因。我总是会感慨我们相见恨晚,在我的一番畅叙幽情之后,她会习惯性的嘴角上翘,我会很奇怪为什么我对别人没有太多的话,但对她却有说不完的东西,可在我滔滔不绝之后,她也只会嗯啊的答应,偶尔才会多说一些她的事,在这些偶尔中,我知道了她9岁开始练跆拳道,如今已是过去了8个春秋,她也练到了黑带。我晕倒,自从我了解之后,她在我心中总是一只手劈一堆木板,一只脚踢倒一群人的形象出现。
      17岁的我们,即使考试也只有17分,但却早已把心漂到了27岁。无度挥霍着我们认为无限的青春,在把一切老师、作业一股脑地抛开之后,无限的上演着年少轻狂,诠释着年轻的定义,畅想着后来,再后来的我们。
      就在我的友谊之树枝繁叶茂的时候,那颗埋藏了良久的名字叫安阳种子也破土而出。
      他,并不是帅到掉渣,优秀到极点的男孩儿。他,让我有另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1米78,很瘦,有点帅的脸上带有贵族气质。他的性格是很让我舒服的那一种,所以我很庆幸在三班可以找到这样的她和他。
      因为我前座的男生一顿饭吃了10个汉堡,8个鸡腿外加喝了两大杯可乐,以显示其“能力”,你说别人请客也应该记住,东西是别人的,可身体是自己的呀!结果终于进了医院,医生戴着厚重的老花镜,表情严峻的保守估计,至少还要住院一个月观察,于是在那男生休学的当天,安阳坐到了我前面。我一直不相信命运,我可是纯唯物主义小青年,但那天我真的认为是老天也在帮我。
      起初,每天我还是和凌姿有头没脑的侃天聊地,但这些也只是我观察安阳找来的屏障。我善于隐藏内心,因为出卖自己是最可怕的。以我2.0的精确眼球目测,安阳是一个铁杆杰迷,而我也是。在他坐在我前面的第三天,我轻轻的碰了碰他的后背,他转过身,清澈的目光落在我的视线里,心里的感觉微妙,让我难以形容。但我表面依然平静如水,我说:“你有周杰伦第一张专辑的歌词吗?”他马上眼里放出异彩,“有啊,你也是杰伦粉丝吗?”我点点头,然后他调整了坐姿,侧过来,他说:“杰伦每张专辑我都有,明天一定搞定,你什么时候喜欢杰伦的,你觉得哪首歌最棒,他留的胡子很有特点,但我觉得还是从前好......”我们就这样一言一语,聊着聊着就觉得很亲切,大概那天话题就一直是杰伦,内容现在也记不太多了,只是最后决定,把歌词借给我,于是第二天,他背了一书包所有有关杰伦的磁带、CD、书、杂志,当时我差点流口水。
      后来的几天,一有时间,我们便讨论有关杰伦的话题,大家慢慢的变得很熟了起来。偶尔在回家的路上相遇,也会主动的打招呼,然后在他转弯后,又开始和凌姿没心没肺的打发时间。
      “唉,最近心情不错?”“怎么了?”我塞得满嘴烤地瓜,含糊的问。“喜欢安阳吧?”凌姿吃了一小口问,我差点把嘴里的都喷出去。这么多年,我自认为没有人能看到我的思想,原来被人洞穿是这样不爽,“哪里有?”我假装没事的问,“哪里没有,这么长时间,你和哪个男生聊得这么高兴,连走路都美滋滋的,那天谁撞电线杆上了?”我摸摸贴着邦迪的下巴,觉得凌姿真的很懂我的心。“其实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和安阳之间,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故事,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那天他坐到咱们前面后,我就下定决心,和他接近,我想不管以后回忆怎样,我会珍惜现在的时光。”“恩,加油。”
      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滑过,“嘿,杰伦又出新歌了。”“这是我妈亲手做的,尝一尝。”“哇,真好吃呦。”我们的话题逐渐从杰伦到了诸多方面,我也越来越开朗,在班级里不再一声不吭,我觉得生活太美好了。这个星期天,大家决定一起去公园,一时间班级里开了锅一样,我很开心,我和凌姿也在这行人之列。终于到了星期天,难得的休息,同学们聚在一起,抛开一切的不快,一个个开心的不得了。
      在我死缠烂拖之下,凌姿终于来了。大家看见她来了,更开心,我也很灿烂的笑。从早上开始折腾,中午时大家不免有些累了,“机灵鬼”说,“同学们,我要宣布一件事情,为了发展新一代高中生的想象力,心理承受力,以及培养为人诚实的品格,下面我们要玩这样一个游戏”。就是小时候玩的都老掉牙的那个,每个人抓一个号,然后,由每个人轮流说让哪号和哪号怎样。大家举双手赞成。起初是5号和9号,比赛爬树,爬的慢的做俯卧撑,大家笑得肚子疼,可我斜眼看凌姿,她却没什么反应。倒是安阳,还很好心似的在给他俩使劲的又捶腰又捶腿,砸的那两个可怜的人乱叫。再然后,就无非是去大街上找个人要两块钱,或是去公园中心大喊“我要征婚”,到了安阳了,他说:“前面都没什么新意,我来个浪漫的,5和7,以5号为准,一定要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如果7和5一样,就往后推,要跳一段舞,再拥抱一分钟。”大家听了都开了锅,“你也不怕自己被抓到了?”“我被抓到算运气好。”安阳坏坏的笑,大家一片唏嘘。我拉着凌姿,不知怎么办,“认赌服输,或许……”凌姿一耸肩膀,我也有些释然了,“只是玩”我小声说。“啊!”安阳大叫,“5”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壮,大家马上喊7,大勇说:“我是7,8是谁?”8,我脑子短路了两秒,这个8倒过来看,也改不了了,凌姿瞄了我一眼,大声喊,大家把目光都投在我身上,死了死了,怎么办,我也幻想过会是我和安阳该有多好,可这太突然了,这时大家开始起哄,我感觉自己脸在发烫,我看了一眼安阳,和他正注视我的目光相对,无限的温柔让我有些上飘,于是我镇定一下,凌姿给了我一个加油的眼神。我走上前去,安阳还是阳光般的笑脸,很礼貌的一只手背后,弯着腰,向我伸出了另一只手。我把手搭在他温暖的掌心时,那一刻我突然感到了触电的感觉。这么近的看他的脸,觉得他不只有一点帅,至少也要有两点三点,其实,可以说是很帅。我还在飘飘欲仙中,他突然抱住了我,这是大家开始乱叫,打着口哨,我开始有些慌乱,但是一股无限的温暖流入我的身体,那一刻我知道,我逃不了了。
      回到凌姿身边,我已经有点找不着北了,还好被凌姿一把拉住,我觉得脸上像着了火一样热,大家还叫着,我也只有低头,安阳却还很大方地笑,又组织起下一轮。
      这可能是我那天,或者一直以后记得的最清楚的事了吧!凌姿终于还是不合群,借口有事先走了,我本想一起,但她又坏坏的翘了翘嘴角,我就又扮了个鬼脸坐了下来,再后来,就是年轻人在一起死作乱闹月亮升起来了才想起回家。大家一致意见,安阳送我回家。
      虽然是夏天,但晚风吹起,不免有一丝凉意,穿着短袖的我们,不免都打了个寒颤。“快走吧。”安阳打破了5分钟的寂寞,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拉起了我的手,跑了起来。到了门口,我轻轻的抽回了手,“为明天加油吧!”“嗯,谢谢,拜拜。”我实在找不出什么别的话,也只有这么三句。我没进门,偷偷的回头看他,他双手插兜,已经走了(噢,据我目测有10米),还好像在哼唱着杰伦的那首“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上学了”凌姿不知把我从第几个宏伟的春秋大梦里揪出来。“昨天抱你一下,就失眠了。”她看了一眼我的黑眼圈。“没有”我攥紧拳头,很努力的样子。“我要为今天加油。”凌姿看着我支在胸前的手,说:“你的手臂上有昨天烤炉上黑灰的痕迹,没洗吗?”我笑着说:“他昨天送我回家,牵了我这只手。”同时,我几乎听到了凌姿摔在地上的声音。
      本来我还担心回到班级里会和他尴尬,可他却还是很阳光的笑,而且我们依旧没天没地的狂侃,我也会像原来一样没心没肺的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昨天的美好并没有谁再提起,我并不难过,反而很庆幸。日子一天一天过,我和安阳也成为可以称为死党的朋友了,我珍视这份友谊,我觉得即使一直这样,也足够了。
      就在一切幸福的发生着的时候,我却嗅到了一股异样的气息,不管怎样,我要接受。
      因为要考试了,最近的卷子像街头小广告一样的发,几次考试,我和凌姿依然垫底,安阳也从前面滑出了前10名,老班在总结课上也话中带话的点着安阳,眼睛还像带了钩一样,不是向我俩瞟。“不能影响安阳成绩。”我小声说,凌姿不说话,头不抬眼不转的看她的宝贝漫画书,“我决定这一段时间不理他了。”放学路上,我做了决定。
      想想从前,我和安阳比谁系鞋带快,回家才发现那可怜的小东西已经断了,还有那天上课,三个人打牌,被语文老妖抓到,罚抄0遍古文,结果安阳抄了30遍,还有那天上数学课,老师让他做黑板上的题,我们打赌如果他说不会,就请他喝一大瓶可乐,他还真的在黑板上写“I do not know ”,结果在走廊站了一下午。像这样的事太多了,我想着想着就笑出声来,但是为了不打扰他学习,每次他转过头,我都会假装认真地和凌姿一起看漫画。(唉,我容易吗我。)
      已经好几天了,安阳成天没精打采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有还几次安阳又找我一起飙歌,我都敷衍几句,他好像很失落的样子。“大概差不多了吧!”放学后,凌姿没有表情的说,我愁眉苦脸,“什么差不多呀?”这回凌姿却美滋滋的不说话,真让我生气。正在我抱怨她没有关爱心的时候,安阳远远的喊住我们。回头时,凌姿趁他还没有跑过来时,说:“别一句话也不说。”“你这几天没事吧?”“没有,我能有什么事。”“噢”安阳好像还想说着什么,却沉默了,让凌姿暖场是下个世纪的事,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话题来,“为明天加油吧!”我突然想起了这句话脱口而出。“快考试了,努力吧!”安阳几乎眼里冒光,“嗯,你们俩也加油,那我先走了。”于是也不知道他是蹦还是跳,几步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一定是”凌姿这一次居然有点诡异的翘嘴角。
      可恶的考试终于结束了,安阳又坐上了前三甲的宝座。这让我又开始和他没心没肺的闹起来。
      其实考试那天,我就觉得凌姿不对头,总是有话没说的样子,还会发呆,这是从前没有过的,她不说,我也不会主动问,因为我们之间,不需要问,想说的一定会说。对于安阳,我也觉得他不正常。这几天自从又恢复至初始状态,就连看我的眼神都和从前不一样,还会看到发呆,这也是从前没有过的呀。(讨厌,这是故意让我误会吗!)
      那天早上,凌姿依旧准时叫我起床,我还记得那天早饭出奇的多了个冰淇淋,她说今天天气好,我差点感动的向她再要一个。那天下午也一直很热,太阳好像不愿意下山,一直慢慢的走,大概想要帮我留住那天吧!下午放学,凌姿突然说有事先走,这让我很不爽,因为昨天刚说好今天一起去买杰伦出的新单曲和《浪客剑心》的追忆篇(三),但还是以明天追加一个冰淇淋的交换放她走了。
      “嗨,一个人走?”“白痴,凌姿先走你又不是没听到,还向后看了好几眼,失忆了吗?”我本以为他会更强烈的反击我,可他却支吾着“啊,是啊,呵呵。”又沉默了一阵,我说:“你今天没事吧?太阳这么大,你的脑子被晒短路啦,还是音箱坏掉了,要不就是装深沉。”“没有,怎么会,那个,有个事要告诉你。”“说”“哦,那个,就是……”“难道你是要请我吃冰淇淋,唉,好说嘛,我一定多吃几个。”趁他还在发愣,我以掩耳不及迅雷的速度拉着他就跑。在我大口吃着冰淇淋而且美滋滋的时候,安阳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你刚才要说啥?”我抹抹嘴问。“没有”他嘴角挂上了黯然但又很温柔的笑,我没看明白。晚上他送我回家,门口,他塞给我一张折得很整齐的纸条,“哇,这么老土,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我逗他。他在我头上拍了一掌,“想得美。”看着安阳的背影消失在路尽头,我心里像钻进了小兔子,一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卧室,小心地打开了纸条:“我们年轻,有无限的美好青春,为了让回忆发光,能为我努力吗?”
      这么简短的几句话,我看了一个小时,最后一句话,难道……我觉得那天连空气里都带有淡淡的清香。
      凌姿在那天下午先走后,就再也没回来。第二天早上,我叼着老妈弄的炸馒头,抡着胳膊往学校跑。一边跑一边想,见到她一定要暴扁一顿,虽然扁不过,也一定要扁他的钱包。然后开始甜滋滋的想那张纸条。嗯,电线杆,我闪,YES轻松闪过,啊,怎么旁边还站着一人。我捂着头跑进了走廊,还真疼,但那人现在还翻在地上,应该比我更惨。哎,管不了了,进门的瞬间,我仿佛回到了刚来的时候,当时刚来三班,我没一眼就看到她,今天也是。“哇,来这么晚。”趁老师没来,安阳转过来说,我呆呆的眼睛发直,“凌姿没来。”安阳也立刻觉得不对,“不应该呀,她不可能没原因不来呀!”我们对视了一眼,在上课铃前,我们从后门溜了出去。
      一连几天,安阳温暖的大手牵着我走遍了每个角落,因为她电话停机了,家门锁着,该找的地方都去过了,还是没有她的影子,我终于在一个礼拜后病倒了。在深夜的时候,我会无声的流泪,很多年了,很多年没这样哭过了。再回到学校,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安阳主动和老班申请和我同桌,“如果你愿意,我会代替凌姿。”
      我重重的点了点头,那段时间,应该是有了安阳,我才依然坚强的走过来的,这是我很久以后得出的结论。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吃着安阳买的烤地瓜往学校走,看门的老大爷给了我一封信,看着上面漂亮的字和画的大大的两个冰淇淋,我被地瓜咽到了。
      是我:
      对不起,这么长时间,没想到那天就走,之前只是家里来了个信儿,我家在新加坡,我爸是公司老板。我不会忘,永运不会忘在一起的时候的事,原谅没有再见的告别。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了漂亮的回忆,我一切都好,我也希望你好,加油!
      我已经决定不再哭,那天,我揪着安阳的袖子,一直说:“她很好,她很好。”
      放学,安阳举着袖子说,你给我袖子改的花边还挺好看,我只舔着冰淇淋没心没肺的笑。回到家我仔细的看着信,一遍又一遍,咦,背面还有几行轻轻的铅笔字。
      “就知道你会看好几遍,就知道你会看见,别天天做梦一样的生活了,你要有未来,为了一切人的未来。对了,第二天早上你撞倒了一个人是不是,现在被撞弱智啦(嘿,骗你啦,但真的撞得不轻),他是我托去送信的人,本来在那等你,结果撞了,跌倒时,信正好掉进下水道,唉,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这大概是一段复杂的插曲吧!记住,为了一切的人,努力吧!”
      Oh凌姿why do you tell me 这件事?my god怎么会这样,这插曲也太复杂了吧。但我很高兴,她现在不那么沉默了,还会用“弱智”这样的词了耶!为了一切的人,看着满头的星星,我决定努力学习。
      我印象中的最后一个夏天过去以后,高三悄然而至,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比熊猫还熊猫,每当我在抱怨,安阳总是幸灾乐祸,“谁让你高一天天翘课,做白日梦,在班级里居然会以为在明星演唱会,还大喊杰伦我爱你,要不然就是卧倒一天,我以为你英勇就义了呢,要不就是,嗯嗯……”没等他说完,我就把早准备好的擦黑板抹布塞进他嘴里。他叼着抹布居然还会露出得意的坏笑,这是让我最不爽的,补偿的方式当然是要在冷饮厅吃冰淇淋,直到他钱包再翻不出一毛钱为止。
      爸妈一直说我脑袋好使,就是不用,看来一点没错,我现在成绩有了质的飞跃,虽说有了质的飞跃,飞上了第二的宝座,可那个可恶的安阳,还会阴魂不散的挡在前面,悲哀。
      其实,当年的那张字条我一直留着,在深夜我困得的不行的时候,看一看它,都会有效的抑制眼皮僵硬的程度,难过的时候看着它,也会消弱悲伤的心情,反正这一张神奇的小字条,就差饿了当饭吃,渴了当水喝,夏天当绿豆粥,不知道有没有清热去火之功效的程度了。
      结尾
      嚣张,高考考完那天,安阳居然门都不敲的冲进我家,在我爸妈眼皮底下拉着我的手把我牵走了,关上门的一瞬间,他俩居然还在欣慰的笑,这家伙,什么时候把他俩买通了。那天阳光很足,在还没到冷饮厅的时候,我就热的伸舌头了。一辆淡蓝色的跑车从我身边经过,让我不知从哪有了一丝凉意,终于到了冷饮厅,我一口去往里冲,安阳一把抓住我,指着门口刚刚停的那辆跑车下来的人说:“你看,那是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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