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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8章 ...

  •   生活的旋律永远是丰富多彩的。醉心于写作的流云也并不是整日与纸笔为伴。当极致的激情渐渐退去,生活又会慢慢归于平淡。

      除了早晨或者傍晚花费几个时辰来阅读或写作,流云其他时间经常用来为自己的生活增添其他的乐趣,或者可以称之为享受生活。

      购买种类繁多的食材在厨房里研究美食,与互相欣赏的笔友通信聊天,和新近结识的朋友兼邻居一起坐着电车逛遍上海的大街小巷……多姿多彩的生活让人生变得充实而快乐。

      “叩、叩、叩……”沉闷的敲门声不间断地响起,整理书稿的行动被打断,流云心里有些无奈,她想,多半是住在同一楼层相隔仅一户人家的林月玲来找她出门了,毕竟平时会来找她的人中,就只有那个家伙从来不按门铃。

      笑意悄然爬上了脸庞,流云加快手里的动作,因为之前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所以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

      流云轻快地走到门口,刚刚拉开厚实的门板,一个清清爽爽的声音就闯了进来:“流云,我哥哥昨天刚给我买了一支唇膏,你帮我瞧瞧涂着好不好看,如果好看我今后就专门用这一个牌子的唇膏了。”

      林月玲出身于上海的一个职员家庭,自幼父母早丧,她和大她两岁的哥哥林志明靠着父母留下的积蓄坚持读完了大学。现在她哥哥是申报知名的记者,而她本人则是上海小有名气的作家。

      她和流云最初是志趣相投的笔友,慢慢熟悉后,两人才惊讶地发现,彼此居住的地方就在同一所公寓甚至同一个楼层,以前不知怎的竟没注意过,可见两人的迷糊。

      两人都是女权主义的拥护者,赞成、支持解放妇女和提高妇女地位。一个是接受了新思想主张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青年,一个是自小接受“自由、平等”教育并自立自强的现代女性,相似的思想观念让她们很快就惺惺相惜,互相引为知己。

      流云很喜欢逗弄这个可爱的朋友,见她亮晶晶的眸子里满含期待,故意一言不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嘴唇看了老半天,直到她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色,才好心地给出了评价:“唇形优美,唇色鲜亮,娇而不媚,艳而不俗,美人无需惶恐。”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林月玲才舒缓了眉间的神色,随后又得意地“哼”了一声,给了流云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眼里透出几分真实的喜悦,声音里是满满的骄傲:“那当然,我哥哥给我买的肯定是最好的!”

      说完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狠狠地斜了流云一眼,推着她进了房间,不满地催促道:“快点打扮打扮,我们今天要去买很多书呢,再不出门就晚了!”

      “知道了大小姐,小的保证十分钟内完成任务,行了吧?”流云看她着急的模样,心里也有些急躁。急急忙忙地换了件素色的旗袍,穿上了一双圆角的高跟鞋,再挽了个简单又好看的发髻,戴上一个款式新奇的白色太阳帽,抓起一个皮质的小钱包,流云就拉着还在惊叹她收拾的速度的林月玲出门了。

      20年代的上海,已经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举世闻名的上海文化街——四马路,则是新派作家最常涉足的地方。流云和林月玲今天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坐着三轮车,两人很快就到达了四马路。付了车钱,性子活泼的林月玲便拉着流云,兴冲冲地向距离最近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走去。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是文化街最大的两家书店,作为书业重镇,它们雄踞在四马路、河南路的转角上,并立对峙着,互相构成了激烈的竞争。它们附近还有众多新旧的书店,有些书店因为跟新文学期刊或作家有关,在当地很是出名。

      流云和林月玲一路逛遍了大大小小的书店,流云买了一些外文书和文具,林月玲买了一些其他朋友介绍的小说和杂志。

      等到因感到饥饿而不得不进到一家饭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还觉得意犹未尽。不过,走了好几个小时,一刻不曾休息,流云的腿已经麻木得像是断掉了。

      看着林月玲像没事人一样兴致勃勃地点菜,流云使劲地揉着双腿,心中不由得很是不忿,皱着眉头抱怨道:“明明我每天都坚持练习瑜伽和体操,怎么就比不上你这从来不锻炼的家伙呢?”

      “这是上天对本仙姑的厚爱,你等凡人再怎么嫉妒也是羡慕不来的!”林月玲听了流云的话,心里好不得意,脸上飞扬的神采让流云恨不得揍她一顿。

      两人拿着菜单挑挑拣拣,最终也只选了三菜一汤。等到饭菜上桌,流云和林月玲已是饥肠辘辘了,顾不上保持自己淑女的形象,两人很快开始大块朵颐。好在两人都是气质绝佳的美人,吃相再怎么粗鲁在他人眼中也是赏心悦目的。

      饭饱喝足之后,两人坐在位子上,慢慢地喝着茶,胡天海地地闲聊。一张小小的饭桌,仿若隔开了一个世界,周围服务员的询问声,客人的吆喝声,门外马路的喧嚣声,在这方世界里就好似徐徐的微风,吹得流云十分舒坦,渐渐的她不禁有些昏昏欲睡了。

      “嗨,林月玲!你也来逛书店么?”清亮的男声传来,流云仿佛被人浇了一杯冰水,从头顶蔓延到脚底的刺激让她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猛然抬起有些困乏的脑袋,看向声音的来处,对上了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眸,流云有些怔住了。

      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惊为天人,也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丑陋不堪,而是因为自己那一刹那触电的感觉!

      天哪!流云惊悚了,之前还缠绕不去的睡意像水遇岩浆般,瞬间蒸发得一干二净!活了两辈子,这可是第一次啊!面对这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心动,貌似还是一见钟情,她到底该怎么办啊?

      前世由于父母离异,后来又见多了失败的爱情和婚姻,在人情淡薄、冷漠的都市生活多年,她早已不相信什么长久的爱情,所以一直保持单身。现在刚重生还没多久,她竟然就遇上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而且还是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她的身上!

      难道那个人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流云心里的思绪翻江倒海般地闹腾着,不过除了一开始的愣神以外,旁人什么也看不出来,毕竟活了三十几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嘛,顺其自然不就行了。而且说不定这真是自己命定的缘分呢,如果实在忍不住,大胆地去他追好了。

      流云坚定地咬咬牙,在心里暗暗做出了决定,刚刚舒了一口气,就见刚才正在遐想的男人在林月玲的招呼下坐了下来,和她面对面,,礼貌地笑着对她打招呼:“你好,我是张博涵,和月玲的哥哥是好朋友。”

      “啊,你好,我是月玲的朋友,我叫沈流云。”男人灿若星辰的眼眸望着自己,流云心里有些慌乱,差点语无伦次,鬼使神差的又加了句话:“你也可以叫我流云。”刚说完流云就皱了皱眉头,自己好像表现得太亲昵了,毕竟是刚刚认识,让人家叫流云会不会不太妥当?人家会不会以为自己是个轻浮的女人?

      流云有些郁闷自己本能冒出的想法,不过还是忐忑地打量了一下张博涵的神色。见对方好像丝毫不介意,自我介绍完就转过身去,继续和林月玲愉悦地交谈,流云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神色也放松下来。不过心底那见鬼的失落又是怎么回事?流云不愿深究。

      在两人的谈话中,流云见识了张博涵此人的风趣和健谈。男人长得并不英俊,最多只能算是五官端正。略黑的皮肤,浓浓的眉毛,挺立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嘴唇,深邃幽暗的眼睛,稍显平凡的相貌中透出一种方正刚毅的男子气概,让人心生好感。当他侃侃而谈的时候,本就明亮的双目会迸发出湛湛神光,仿佛聚集了世间最耀眼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却又会被深深吸引。

      有的人天生就有一种魅力,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和他交谈,你就会感到全身放松,心情愉悦,忘却一切烦恼。流云注视着兀自聊得畅快的两人,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张博涵的身上,最终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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