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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晨曦微露,热闹了一晚的森林慢慢沉寂下来。空气中的湿气随着初升的朝阳慢慢退去,阳光温柔地抚摸上沈随枫的脸,沉睡的眉眼慢慢舒展开来,似乎也感受到了阳光的的温暖。残留在肥厚的叶片上打转的朝露如圆润的珍珠般散发着光泽,朝阳在晶莹的露水折射下打转出七彩光辉,给寂静的森林带来了一抹精彩的动感,也唤醒了沉睡的沈随枫。

      嚼了几个苦卡拉果填饱肚子,沈随枫跳下安身的大树,往昨天醒来的地方一路找去,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有发现那枚戒指,跺了跺脚,沈随枫恨恨不已,在这么茂密的林子里找一枚戒指无疑是大海捞针。没法子,沈随枫只好重新进行地毯式搜索,趴下身子慢慢地扒拉着草丛和灌木林,汗水随着发鬓滴落,半天过去了,除了脸上布满污渍,沈随枫仍旧一无所得。没心思找吃的,午饭仍然是几个苦卡拉果,吃完了继续投入战斗。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戒指还是没有找到,沈随枫欲哭无泪,就差把这块地掘地三尺了呀。看看了身上脏乱的衣物,终于放弃了。当务之急还是先走出这个森林,虽然这几天没遇到什么危险并不代表这里安全。沈随枫随手捡起脚边的一根小孩手腕粗细的树枝防身,抬脚离开了这个待了三天的地方。这个森林看起来很像热带森林,应该有很多可以吃的,总不能老吃苦卡拉果吧,吃了三天嘴巴都涩了。

      走了一会儿,看见一颗挺像苹果树的果树,沈随枫脱下外套,摘了些鸟雀啄过的果子放进去。继续走了半天,几个果子吃得差不多了,可仍是一个动物影子都没看见,真是邪门。看来要走出这个茂密的森林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呀,一望无际,方向也不明,还是得先回去琢磨琢磨怎么办才好。自己可没有像那些穿越众般必备的野外求生技巧有走到哪活到哪的本事。早知今日,当时就应该多参加野外露营的活动了。折腾半天,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这副身体来这儿没两天不知怎的老是觉得身上四处麻麻的,体力倒是比以前好了些,要是以前估计现在该躺在病床上了,看来这次意外之灾也不全是坏事啊,沈随枫暗暗苦笑。

      走回前几天休息的大树,沈随枫才想起刚到那晚发现的蹊跷之处。把树重新检查了一番,发现越靠近树根温度越高。沈随枫皱了皱眉,摸了摸脑袋,从口袋中拿出一直放在口袋中的心爱之物—一把灰扑扑的军刀,往温度最高的地方开始挖了起来。这树看起来不咋的,皮倒是挺硬的,沈随枫卟哧卟哧挖了半天才挖进去一指深。“我还就不信了。”为数不多的倔强劲冒出来,沈随枫索性双手一起开挖,速度是快了一截,可是力气花得也快了。脑袋上的汗又细细麻麻冒了出来,汇聚成汗珠滴落在地上。过了半天,直到实在受不住了,沈随枫才一屁股重重坐在地上,双手撑在屁股两侧呼呼地喘气。树干已经挖进去半米,离真正的中心还差好多,撇撇嘴,沈随枫真心觉得无奈了,这得挖到什么时候啊。算了,反正暂时也没信心出去,准备物资的时候顺便就来挖挖,总不能白挖半天。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沈随枫一直在做走出森林的准备,顺便挖挖树干。好吧其实主要是挖树干,次要是准备东西。毕竟这块三分地已经踩熟了,而森林那么大都不知道会碰到什么,总是有点惧怕的。不管怎么独立,沈随枫毕竟只是一个刚出校门的菜鸟,对未知的东西产生惧怕的也是正常的。可是过了今天就不能拖了,今天就能挖到树心了,这一个一个半月每天都在挖树干,越往里温度越高,即使今天没挖出什么,沈随心也打算放弃了。一个半月了,沈随枫已经接受了自己可能真的来到了异界。一个半月的素食生活,一个半月的单人生活已经够了。沈随枫拿出军刀,例行公事般往挖出的树洞里一钻就开始挖了起来。突然军刀插入一处软软的地方,沈随枫眉毛一挑,哈,赶紧伸出手去抓,手触到感觉竟然是一个软软□□的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一个微微发出白光的婴儿手掌大小的东西,看起来像个小腰果,很可爱。温度虽然比常温高,但是奇怪的是中心散发出来的热量还没树干上的温度高。

      随手往额头上擦了把汗,拿着小东西就往外钻。阳光照着这个晶莹剔透的小东西发出迷离的色彩,沈随枫心里有些敢敢的,特别想尝尝。从树里挖出来的应该不会有毒吧,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舔了舔,谁知什么都没尝出来,类似小腰果的小东西就像活了似的一个劲地往肚子里钻。沈随枫吓坏了,赶紧伸手指往喉咙里扣。

      “呕…呕…”酸水倒是呕出来一堆,小东西却没了踪影。着急地摸摸肚子,也没太大感觉。就这样一整晚沈随枫都战战兢兢地等着身体有什么不良反应,幸好,一直到天亮一切都挺正常的。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

      现在再待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意义,自己对当野人可没什么兴趣。兜里揣着军刀,一手拎着自制的购物袋(其实就是草绑在一起弄成的一个袋子)里面揣着一篮的果子,一手拿着一根棍子,沈随枫第二次走出了大树圈子。

      原先对于森林的大小只是意识到很大,但具体多大真真没有概念。可现在都走了好些天了,森林仍旧是森林,要不是周围植被有些不同,沈随枫真的觉得自己在原地踏步。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登泰山不知地有多广。接连走了几天,脚底磨出了水泡,身体也疲惫不堪,沈随枫不得不停下养精蓄锐。脱下鞋子一看,不得不佩服自己,脚底血泡磨破血水都和袜子都粘成血疙瘩了,自己都没什么痛感。莫非现在到原始森林连痛觉神经都粗了。呵呵,无奈自嘲,这几天靠着水果果腹,都没喝过水。一来是没注意,二来是水源处永远有动物聚集,虽然走了这么久都没看到一只动物,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只小小的食肉动物估计自己都要饮恨,可现在看来是没法了,伤口不洗发炎的话估计会死得更快。横竖都是麻烦,还不如挑个干净点的。

      沈随枫随即穿上鞋子,拿起防身的棍子挑了一个空气凉气比较重的方向拄去,走了一会儿,就听见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哗哗声,看来真的是没注意,水源离自己行进的路线并不远。离水声越来越近,沈随枫的脚步也越来越轻。终于眼前一片开阔,水流从高处的悬崖处冲下,形成水涟,阳光照耀下一粒粒水珠耀出光晕,瀑布下水汽犹重,一轮美轮美奂的彩虹桥刚好架起了瀑布与其下的水塘。空气中的负离子浓度高的离谱,沈随枫不由得深吸了一大口气,感觉身体都轻松了不少。

      疾步往水边走去,早就忘记了水边没有喝水的动物这一奇怪现象。脱下身上的束缚,花了一刻钟才将全身上下都清洗干净。沈随枫此时更加意识到这个森林的奇怪之处,整个森林竟然没有发现一只动物,当然除了自己,可是夜晚的时候老是觉着听到了沙沙地脚步声,真个吓人。

      走了那么多天还是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还需要走多久,一直都是看着树木比较茂盛的方向走的。沈随枫暗暗心急,没有目标才更可怕,如果一直这么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个地方,到时候连希望都磨光了。

      “我不想成为第二个汤姆汉克斯呀。”沉寂的森林猛然爆出一声呐喊,犹带有一丝微不可觉的颤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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