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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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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生日,A和B仍然是在一块儿过的。
那天,他们一同出席了C和D的订婚仪式。
B和C,透过落地窗一起望向花园的喷泉。B说,我以为……其实你还有机会的,他一直……
C转头看着B,依然美目盼兮巧笑倩兮:我已经浪费了五年时光,应该开始新生活了。
A和D在花园的躺椅上闲聊。
A说,原来你就是B同父异母的兄长。
D作为客座教授和国际知名建筑师,是那一场B夺得最佳辩手的校园赛的评委之一。
其实,B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那一场比赛。D忽然说。
A点点头,没接话。他知道D说的是校内的一次泛学术研讨会,关于同/性/爱的认知。B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同/性/爱情是基于生理的自然属性而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基于自由选择而非生理的自然属性的爱情,在人类学和社会学上应该处于何种地位呢?换一句话说,人是否生而有着选择自我情爱属性的自由,超越性别,超越伦理?
A还记得,会上他半开玩笑地问B,他自己是如何定义“爱情”这一千古难题的。B坦坦荡荡:我所知道的,人世间关于爱情的最高定义——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三个月前,B已进入建筑设计事务所正式开始了职业生涯,成为D的同事。他总说,D是良师益友。
A,还是候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