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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第一章我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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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写的很痛快,是因为林乐我太熟悉了。
熟人好下笔,不好下手,这个是真理。
所以,我不是林乐的菜。
林乐喜欢陶心。
连我也喜欢陶心。
陶心的雅致和温婉,如同江南水乡的旗袍妹一样,一个回眸就让人缴械投降了。她是水做的。
我好像是沙子做的。
水做的陶心眼睛水汪汪,嘴巴也水汪汪的。请原谅我的用词吧,因为我实在不知怎么形容她的美。虽然她是我这部小说中的女配,但她比我美一千倍。其实她真该做主角的,但是很不幸,这部小说是我写的。
今天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其实是道听途说,加上闭门造车,再加上杜撰,然后切吧切吧炖了,添油加醋,煮豆燃萁等等一系列的活动成型的,当我端出来时,诸位,当做餐后茶点我是没意见的,要是不小心吃撑了,也不能怪我。
为了叙述方便,也为了使读者更有感觉,所以,没法子,这个故事依然是我为主角。
嗯,好容易讲个故事,不安排自己一个很炫的角色,实在有点对不起我飞舞在键盘上的手指头。
所以,沙子做的我做了主角。
陶心能融化一切,可一切在我这里,会被漏走。
沙漏沙漏。
林乐喜欢陶心不是一天了。
陶心是我一个宿舍的。
有时候我都怀疑林乐来我宿舍找我只是一个借口,他想接近的是陶心。
但林乐是抵死不认。林乐很骄傲,我以欺负骄傲的林乐为骄傲。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叙述有点乱?嗯,真不好意思。
暂时先乱着吧,因为,更乱的还在后边。
林乐并没对陶心表白过,他对我表白了。
他说:“小乔,你是我铁哥们,你一定要帮我追到陶心。”
其实我一直等着哪天林乐对我说喜欢我。
因为他对我太好了,好的我不得不误会。比如即使他正在球场酣畅淋漓,我往球场边一站,一嗓子林乐喊过去,他立马把球一脚踢出去,然后朝我跑过来。我觉得他那一脚帅极了。我很享受这个时候,我不仅可以看到他的哥们在一边大呼小叫的起哄,我还可以看到周围一些女孩子朝我翻白眼。
但我简小乔怎么会在意谁的白眼呢?我在一地白眼中骄傲的像一只扎毛的孔雀,完全不避嫌的挎着林乐的胳膊招摇过市。反正我也只打算大四直接毕业,不会去考研。
因为我大四的时候,林乐是研四。他说了他要留在这里,我也要留在这里。他不会不管我的,他吃肉,我可以喝汤。汤比较有营养。
但林乐对我说让我帮他追陶心。
说这话的林乐有点陌生,微微有点卷的黑发在我眼前晃呀晃,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我只看到他的白牙。
我什么也没说,我答应了他。
我忍着一点痛答应了他。
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要帮他追陶心。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出去骑车,是三人行。
你说,他都这样了,我能不想办法拔他气门芯吗?
但有一次拔了之后,他的确输给了我。
我一个人疯了似的骑啊骑啊,越骑越远,越远越来劲。
最后,我把自己骑飞了。
我隐约听到林乐喊我让我慢点,但我怎么肯慢下来。
林乐的车骑不动,陶心的人骑不动。
林乐陪着陶心慢慢骑。
慢慢骑,慢慢骑。
我一个人飞着骑。
我的屁股欠起来,我的车子像装了风火轮。
我的紫色纱巾在风中飞,飞得像一只紫蝶。
然后,蒙住了我的眼睛。
同时也遮住了眼角的泪。
风太大了。
我想扒拉开我的蝴蝶,我想看清前边的路。
可是,我像一只蝴蝶一样飞了起来。
我在空中轻巧的转身,自由落体。
落下前,我看了一眼,那是一辆吉普。
奇怪,它不是绿色的,它带着一种冷冷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