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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七岁的转角是时光的右岸 ...

  •   第一章十七岁的转角是时光的右岸
      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会从心脏处迸发出几千伏的电流,将嘴边呼之欲出的问候打散,还是会把那些疯狂的有些傻气的行为当成通往恋爱之路的必备课程.
      时小水就是在这样的幻想里沉沉浮浮,那些对顾言的喜欢,像是空气里漂呼不定的微粒,看不见,摸不到,却真正实实地填满内心所占据的空间.
      还是会在日记里写下有关他的所有讯息,
      “今天听说他生病了也,祝他早日康复,身体棒棒”
      “吼,他和别的女生玩好High哦”

      诸如此类的话,那些在别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总能让时小水的脑海翻腾很久很久,一遍遍回放那些片段,乐此不疲
      和死党去小卖部的时候会经过篮球场,由于近视,以致于眯着眼睛才能费力地在众多男生中找到他的身影,但也只是模糊不清的轮廓,每当这时,还是没有勇气停下脚步的,状似不经意的瞥一眼,再若无其事的收回目光,其实没有什么的吧,他又不知道是在看他,时小水每次这样安慰自己,又会懊恼的骂自己是不是应该矜持点.
      傍晚放学后的走廊,稀疏的会有结伴回家的同学,和陆琪安在走廊上等林雨的时候,背后冷不防传来谈小声,转身无措地看着近距离的笑脸,“把你吓的哦.”男生含笑的声音和嘴角扬起时两边的酒窝,就这样猝不及防地跌进了脑海,扎根,以至于过了很久后的某一天,突然想起,还是清晰的恍如昨日.淡定地转过头,却悄悄地红了脸.顾言中午留在学校哦,从同桌许可那听到的消息,啃着从小卖部买来的白面包,从停车场走过,故意放慢脚步,头部微微倾斜,可以看到他背着书包从食堂出来时懒散的姿态,走到篮球框下的空地上坐下,看着别人打球,那样简单并快乐着,无论是打球时热情洋溢的顾言,还是安静坐在一边看别人打球的顾言,无论是静谧还是耀眼,都是一直被喜欢的顾言,时小水一边走一边这样想着,心底便升起奇异的满足感,一点一点揪着手里的面包,池塘里的鱼凭借对食物的渴望纷纷涌到一起,其实只不过是想,在他打完球回教室的时候,可以“碰巧”在这座桥上碰到吧.
      明明知道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却还是没有勇气走过去,趴在走廊上的转角处走走停停,前进,再退后,慢慢挪过去,再狼狈地跑回头,做贼心虚的模样,
      “去啊,快去”
      “加油啊,去找他”
      “在怕什么.”
      “.....”
      心底的声音告诉她要勇敢,脚步却没有那么听话,直到校园里,陆续有了来上学的学生,直到校园里渐渐变的喧哗,还是没有过去,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下意识地逃开...许可常说“时小水你也就这点出息了,信不信早晚有一天我把他杀了..”
      其实自己都很想扇自己哦,是啊,也就这点出息了,选科的时候,铅笔在A与D之间挣扎,移动,却始终找不出个答案,为什么那么快的,快到还没有来得及思考,就被迫把结局写好,“你能不能不要跟我扯上关系,我说了我们不可能的你不懂啊.”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D,只是不想被讨厌吧,可是,已经被讨厌了.
      有没有必要这么多愁善感的,有没有必要这么没出息,有没有必要....放学赖在操场上看他打球,无视死党的焦急不肯回家,叠那么多星星千纸鹤,傻气的在每个里面都写满想说的话,明明手工那么差的,明明写字那么丑的.周末看篮球赛从早上站到中午,明明那么晒的,明明很累的.
      十七岁的女孩总是更愿意抱着枕边的少女杂志,遗落在书桌上的一堆必修课本,与我们而言最大的意义莫过于这掩藏在下面的mp3。十七岁的男孩之间,板寸头成为主流,仿佛为了证明真正的帅哥是敢于直视没有刘海的世界的,篮球场更是为了充分体现他们男子气概和吸引女孩子眼球的地方。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会从心脏处迸发出几千伏的电流,将嘴边呼之欲出的问候打散,还是会把那些疯狂的有些傻气的行为当成通往恋爱之路的必备课程.
      时小水就是在这样的幻想里沉沉浮浮,那些对顾言的喜欢,像是空气里漂呼不定的微粒,看不见,摸不到,却真正实实地填满内心所占据的空间.
      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会从心脏处迸发出几千伏的电流,将嘴边呼之欲出的问候打散,还是会把那些疯狂的有些傻气的行为当成通往恋爱之路的必备课程.
      时小水就是在这样的幻想里沉沉浮浮,那些对顾言的喜欢,像是空气里漂呼不定的微粒,看不见,摸不到,却真正实实地填满内心所占据的空间.
      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会从心脏处迸发出几千伏的电流,将嘴边呼之欲出的问候打散,还是会把那些疯狂的有些傻气的行为当成通往恋爱之路的必备课程.
      时小水就是在这样的幻想里沉沉浮浮,那些对顾言的喜欢,像是空气里漂呼不定的微粒,看不见,摸不到,却真正实实地填满内心所占据的空间.

      十七岁的时小水喜欢烂俗的偶像剧和里面烂俗的好看的男主角,喜欢板寸头,喜欢白衬衫,喜欢穿着球衣在篮球场上奔跑并笑容干净的男孩子。而顾言恰恰就是这样的,这样烂俗的好看、这样烂俗的干净、这样烂俗的夺了呼吸乱了心跳的喜欢。
      时小水喜欢顾言的第171天,他们才真正意义上的说了第二次话。第一次和他说话的时间已记不清,尽管极力掩饰,可还是控制不住微微的脸红,甚至连顾言说了什么都没有听清,只看清他开开合合的嘴呵微微扬起的侧脸,在傍晚晕红的黄昏下线条柔和。
      喜欢顾言的第171天是狼狈的,高二刚刚开始,时小水作为英语课代表,第一次去办公室就少数了二十几张试卷,于是狼狈地跑上跑下,各个班级筹试卷。一路磕磕绊绊、头发散乱、狼狈无比,直到碰到顾言、知道他修长的手指从她手中抽走试卷。看了一眼后转身进入自己的班级,在时小水还在愣神的时候,将一沓试卷放在她手上,一切都那么自然,动作流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十七岁的转角是时光的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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