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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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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子自己也不是没有当过家,和哥哥合居前,自己就有一套体系的了,完全没必要学嫂子这一套。
感觉顾嫂子的理论就是:下面碰了默许范围内的,上面可以忍受,但如果下面过界了就必须严惩。
但下面怎么知道主子默许的贪污上限是多少,每个人又都可以从那些方面入手钱银呢?
如此纵容贪污,下面的人总是会心越来越大的吧。
一来,贪污数额不可控,二来一开始没贪的人,也会因为付出得不到回报,而跟着去贪。
明明大家做的是一样的,工钱也是一样的,但他贪污了,主子也不罚,于是他多了份收入。
没贪的人,心里必定是不愤的,因为主子也不管,于是这人也跟着贪污了。
用文里的例子来说,主子给了5个大钱来做肉羹,一开始下面婆子、厨房娘子、杂役共贪去了3个大钱,但如果要分一杯羹的人变多了呢?例如主子身边的大丫鬟,要孝敬什么的。
这时候,婆子、厨房娘子、杂役,如果不从自己贪的份额里挪出一部分,而是又从剩下的2个大钱里挪用了半个大钱,给这大丫鬟分赃呢?
这时候主子吃用的就只有1.5个大钱了。
这时候主子该怪谁?
怪这大丫鬟不该向厨房伸手?人人都贪污主子的钱银,又不单只她一个,而且她贪的又不是大头。
怪这婆子么?她一贯是这样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