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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 ...

  •   我是个因为不会快乐而很容易快乐的人。我很清楚也享受这种感觉。

      清晨的天空因蒙蒙细雨而阴霾,染上了一层忧郁的美。
      穿着黑色长风衣,浅灰牛仔裤的我,面无表情地在雨后的街上晃荡。泥土的腥味发散弥漫在空气中。
      拖着被我磨得灰不溜秋的黑色帆布书包,我随便走向一家貌似是新开张的咖啡屋。笑一笑——它的店名。我不由自主地响应号召,扯开一个不知道算不算的笑容。

      一进门,是一片昏暗柔和的黄色灯光,一条走廊向里面延伸。走廊的墙上零散而毫无规律地挂着一些貌似出自于学龄前儿童之手的涂鸦画。林儿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不算奇怪。
      往前走一阵,视野之内的颜色突然变得单调而突兀。红和黑。墙上是抽象派的红黑相间的图案。一种鲜艳的颜色配上一种深沉的颜色,却拼凑出一种浓烈的沉重和绝望。不和谐的是红黑图案上杂乱无章的道道荧绿。诡异的地方。

      还好在我的耐心用完之前,终于走到了走廊的尽头,进入了正厅。啼笑皆非。正厅里居然是一派简单而明媚的色彩。橙黄,浅绿,淡蓝...自然而然地渗透着一股朦胧暧昧的气息。却令人很放松。

      “欢迎光临。先生您一个人?”一个干净的声音打断了我对这里的审视。

      是一个身穿网球装的阳光型大男生。看到了他胸前的胸牌,我了然道原来这是他们的工作服装。
      我开始对这位别具匠心的老板产生好奇了。
      不过,仅限于好奇。好奇心可以杀死猫。

      我愣了一下,点头。
      “ 是,一个人。请帮我找一个靠角落的位置。谢谢。”

      男生将我带到一个靠角落的座位。桌子是由竹藤精心编制而成,椅子很大,柔软舒适。
      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享受起这份安逸。

      若有所思地看着那只泰迪熊(我给那名服务生起的绰号),我笑了。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女孩,16岁未满。估计是这身打扮和长发被藏在棒球帽里并且脸被刘海挡住大半的缘故,我成了“先生”。
      粗心的大小孩。

      我用漫不经心的目光一点点环视四周,注意到,打厅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远处几个看上去很“亲密”的男人。是玻璃吗?搞不清。

      不知什么时候,店里响起了Yesterday once more,富有磁性的女低音带有伤感的味道,似乎沉淀了人内心的虚荣浮躁。我闭上眼,和着旋律,轻哼。
      从那熟悉的旋律中回过神来,对面的座位理所当然的空着。那种莫名其妙的都市浪漫际遇从来不存在。

      伸了个懒腰,拿起装有一台新型太阳能笔记本电脑,相机MP3和一个“多功能”笔记本的毛黑(书包的昵称),沿原路走出咖啡屋,看到不再阴霾的天空,心里有种失落和莫名的怪异。
      怪异?哦天,我刚才忘了结帐。而那只泰迪熊和其他服务生除了微笑着对我说“欢迎再次光临”之外没有任何反应......

      我开始怀疑这家店照此还能够营业多久。

      我回到咖啡屋,走到柜台前,面无表情地给泰迪熊一张钞票,说:“抱歉。我刚才忘了结帐。不用找了。”不理会熊的反应便转身离去。走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道目光粘在背上,有如芒刺在背,于是加快了离去的脚步。

      走出咖啡厅,已经中午了。从超市买了一瓶矿泉水,我来到平日里常去的一个街心公园。中午的公园很安静,适合用餐。
      我的用餐习惯很有个人特色:早上一杯牛奶,中午一杯白水,晚上一杯咖啡,没两周一升活人的血液。

      我不是吸血鬼,只是摄食内容和那种东西有点相似罢了,而且我有没有他们那种不能见阳光的变态体质。我享受黑暗,但同时,我需要光明。

      我这种只能进食液体的毛病是自出生就有的。家里人原来一直只让我喝水,但我受不了那么枯燥的食物,便自己一个个偷偷尝试,终于找到了其他三样适合我的。牛奶的味道为我所爱而且可以供给我一天所需的能量,白水能帮助我调整身体内分泌平衡,咖啡则给予我质量百分百的睡眠,而血液,相当于给我调口味的荤菜,不需要太多,两周一次就好。我喜欢它腥甜的味道和艳丽的色彩,其实什么血效果都一样,不过还是人血最为香甜。
      除了这些,其他饮品我也都能多少喝一些――作为加餐,但我是一滴黄瓜汁都沾不得的,我天生对黄瓜过敏,小时侯因为不听话偷喝了一次结果起了一个月的疹子......

      感受着水一点点流过嗓子直入腹中,我解决掉最后一滴水。
      饱餐后,我心满意足地躺在公园路边的石凳上。我讨厌绿色,讨厌一切绿色物体,尤其是绿色植物。所以我从不坐在草地上,必不得已时也要铺很厚一层东西才行。每次学校组织无聊的野外郊游,穿过大片绿色茂密的树林时,我总是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打伞前进...相对于那令人作呕的绿色生物,那些大惊小怪的眼光和议论实在算不上什么。

      正闭着眼享受着午后暖人的阳光,我突然感到有什么湿乎乎的东西在舔我的脸,我“刷“地睁眼,怒瞪着这只舔得正欢的银灰色虎斑猫。它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怒视吓了一跳,眨了眨猫眼,无动于衷地接着舔...
      我猛的拎起它的后脖子将它丢出十几米远,看着它狼狈不堪地以极不优美的姿势安全着陆,露出带有报复快感的坏笑,然后擦干它的“遗产”。

      我鄙视地看着那只偷香成功的猫,心里盘算着怎么收拾它。是肢解还是做成盆景猫?

      我向来不喜欢猫这种生物。除了黑猫,我最喜欢双瞳异色的黑色短毛猫。我喜欢他们庸懒优雅而神秘的样子。也许更多的是因为黑猫托雷的那句“我把不祥送到了——”以及黑猫的隐义——不祥,灾难。

      我最喜爱的动物是鼠类。尤其是黑色大老鼠。我着迷于这种终日生活在黑暗中,有着半圆耳朵,黑豆眼睛以及细长尾巴的小动物。每种动物都有一个隐义,而老鼠的隐义是:孤独,没有安全感。我喜欢老鼠,却厌恶它在食物链中的低下地位和生下来就背负的形容词——脆弱而渺小。

      脆弱渺小并不可悲,悲哀的是你无力去改变它。

      瞪着那只差劲的杂毛猫(在我的认知里除了单色其余全为杂色),我突然觉得生活好没劲。

      小时侯,爷爷曾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人类以外的生命体存在,但它们通常不会让人类发现它们。它们无声无形地游走于城市之中,与人类的生活构成两条平行线,彼此毫无交集,互不干扰。而“它们”的种类林林总总,主要分为几大类:妖族,血族,灵兽,灵器和意识体。妖族是由各种各样的植物妖和动物妖组成;血族就是所谓得吸血鬼;灵兽就是由天地间的灵气精华所凝聚而成的一些兽类,和妖兽有所雷同;灵器和灵兽相似,却是一些被天地间灵气精华长期滋养融合的工具或武器;而意识体,近乎于空气,无实体无具体形态,对人类没有威胁,终日飘荡于天地间。
      所以,像我身上的这种不正常现象在“芸芸众生”中就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也就是说,从本质上讲,我与正常人只是饮食习惯有所差异罢了。
      其实我知道后挺郁闷的。搞什么,原来我不过是个体质特殊的普通人罢了,跟那些妖族血族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主啊,赏我点“意外”聊以度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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