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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过去现在与将来的乱七八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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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时候住的小镇临海,夏天从海面吹来的风都带着海水独有的咸腥味。6岁刚冒头的马尔科还属于拿着木制弹弓就吆喝着冲锋陷阵的年纪,他比同龄人个子要高一点,身体要结实一点,但脾气是温厚的,杀敌不杀尽,瞻前还得顾后。小伙伴们都在他的掩护下一窝蜂逃个一干二净,剩下他一个人撑在前面,脚不挪身不偏,硬是一个人抗下一大堆石头泥巴草木屑。他那时总是不逃,不是他不想,而是他觉得不必要。反正都是玩,就玩呗——他那会被同村的小朋友笑话,说光长个子不长脑子,活该次次殿后。他脏兮兮跑回家,把事情老老实实跟爸爸讲起,架着一副老花眼镜的爸爸从成山高的书本里抬起头,照着马尔科的小脑袋一顿轻拍。
干得好。
爸爸每次都会说同样的话。妈妈在后院直起腰,探头在窗口冲他喊,别教坏他,马尔科不许出去跟人打架。他冲妈妈笑了笑,鼻头一揉发现满手掌都是血。
他那时候没有特别想干的事。就跟所有同龄的小伙伴一样喜欢打闹,偷岛上富人种在花园里的苹果,掀翻邻居家的牛奶桶。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他有了一架小小的脚踏车,每天早上不到鸡叫的时间出发,绕过大片的稻田,成林的葵麻,迎着环岛的小路,一路横冲到底。他会在岛的最高处停下来,在人工建造的瞭望台上大口吃掉一块干面包。太阳准时升起来,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先是一道橘色的笔直的亮光,接着是圆坨坨的半张脸,最后才不情不愿从仿佛要燃烧起来的海岸线上爬起来。马尔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他从头到尾都睁着眼睛,企图从他脑海里仅有的形容词里掏出最好的,最华丽的词。但往往到最后,他除了漂亮两个字以外别无选择。
爸爸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他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埋首在他的书架前,仔细清点今天要看的书。他会把书一列列整理好,细心扫除上面的灰尘,还会制作各种各样的书签。马尔科最记得的是一个鸟型的小书签,青色的,眼睛被涂糊了,但是展开的翅膀看起来仍旧精神奕奕。他那时太矮,书签就掉在厚重的书架上面,他在下面跳了很久,最后整个人爬了上去才勉强拿到。但书架子也因为这个倒了,原本整整齐齐的书本掉了一地。他压伤了小腿,在一大堆书本下面嚎啕大哭。爸爸急匆匆赶过来,嘴里还说“哎呀哎呀——”
他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个耳光。他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如此生气,他手里还捏着那张小小的鸟型书签,因为惊吓的原因他一直忘了撤手。直到他的妈妈进来抱起他,他才止住哭泣。爸爸捏着拳头看着哭红了眼睛的儿子跟妻子,默默蹲下身收拾书本。
7岁那年他和妈妈离开了他们生活了很多年的小红砖房。那天早上没看到爸爸的身影,妈妈牵着他的手,突然问:“马尔科还有什么要拿走的东西吗?”
于是他放开她的手,在后院把他的小脚踏车骑出来。
他们去了新家。距离原来的小房子很远,骑自行车要一个多小时。妈妈说如果你要去看他就必须要在一个小时内回来,马尔科就真的从山顶一路往下冲,最快的时候他甚至只听得见风的轰鸣。脚踏车是二手买来的,车铃跟后刹在同时间失去控制。他横飞着摔到路边草丛时心里想:“啊,这次完了——”
脚踏车摔了个粉碎。他被人从草丛里背了出来,他迷迷糊糊的只感觉到那人平稳的心跳和宽阔的肩膀。那人说:“哎呀,你这个冒失鬼。”
马尔科顿了顿,他艰难地笑了一笑,说:“哎呀,完蛋了。”
后来就再也没有脚踏车了,他最终也没有见上书呆子父亲一面。他顺利完成了小学的所有课程,在去更远的学校升学时妈妈送了一架新的脚踏车给他。他捏捏车子的把手,再看看后胎,前前后后检查过后他说:“我不要了,跑的不快,追不上。”
妈妈惊异地说:“追什么?”他手搭凉棚看着远处泛起橘红光线的天际,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是只鸟就好了。”
同村的小朋友都已经长大,但还是数马尔科个子最高,身子板越发结实,但脾气还是跟温吞水一样。而且越发吊儿郎当。有伙伴经不住别人的怂恿,特意跑来问他:“马尔科,你要不要去当兵?”他还不大明白当兵干嘛去,只是随意应着:“啊?”那时大家都怀着各种各样的梦想,特别是年少气盛的男孩子们,个个胆子比胳膊粗,谈起志向与梦想也是口沫横飞,生怕别人不知道。问他那个一心一意要去参军,那年海贼盛行,国家花了大力气扩招海军。他们的小岛也迎来过几次规模不大的海贼侵入事件。但事情口口相传,最终还是演变成全岛存亡的大事件。凡是有点志气的男人都把当兵挂在嘴边,也确实有人通过了国家的审核,正式成为海军。马尔科见过那些个所谓为镇效劳的军人,鼻子朝天,一身素白的海军服穿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刺眼。
他送走了好几个吵着要去当兵的哥们。学校休学,他在家里无聊了一个夏天。夏末将尽的时候小镇遭遇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海贼洗劫。镇上所有的警察都被抓了起来,包括那几个平时张牙舞爪的海军。他妈妈带着他跑到后山躲起来,夏天的余温几乎虏获了每一寸草皮和树干。妈妈拉扯着他,跟一大堆镇里人混在一起,热浪在吞噬人们的理智。有人瞪着马尔科说:“——你应该出去——”
他妈妈突然一巴掌扇在那人的脸上,她几乎是怒吼着说:“滚开,杂种!”
她抱着马尔科,其实男孩也才刚满14岁,他身上甚至还能闻到前不久吃下去的栗子蛋糕的香味。她抚摸着他柔软的金发,不断重复着:“别怕,我在,别怕——”
她还说:“你跟他不像的。”
村民们渡过了几个难熬的日夜后,终于等来了海军的支援。但那时海贼们已经扫空了富人居所有的财物,其中就包括马尔科的新家。他们几乎是没有费任何功夫,便轻而易举地逃离了这个小镇。只留下一干海军在面面相觑。
他们回到一片狼藉的家园。什么都不剩下了,他继父蹲在门口尽情的嚎哭。妈妈目无表情地搂着他远远坐着,直到那个男人哭累回房休息的时候,才起身收拾东西。马尔科站在原地,突然他看到了好多年没见过的爸爸。他还是架着那副巨型眼镜,干瘦的躯干在年月的压迫下已经失去了应有的笔直。他似乎是瞄准了男主人离开的当口溜了出来,手里紧紧捏着一张海报。
他几乎是羞涩地开口说:“我担心你们,所以来看看。”
马尔科双手垂在身侧,他没动,但是开口叫了一声:“——爸。”
他妈妈尖叫出来,她一把拉过马尔科的身体,像个保护自己幼崽的刺猬一样浑身冒刺。她瞪着男人说走开,马尔科晃了两晃,绕过他妈妈走向前去。
“马克..太好了,你长高了很多。你看看这个,我等了那么久的——”他像个捡了糖果的孩子一样向儿子展示那张小海报,是一张通缉令,上面是个有着月型胡子的男人。他激动万分,仿佛手里拿着一个世界。“他们来了,他也来了,我一直相信他会自己成王,还藏身在这个小船队里只是因为他还——还缺乏同伴——你要去,马克,听我的话——”
他的身躯似乎伴随着那个名字高大强壮起来,无形的力量让这个看似文弱的男人精神焕发。他拉着马尔科的手,不断向他灌输着自己的理念。他的出航意义,他多年苦读积累下来的海航知识,通通想塞进马尔科的脑子里。但事实上他的儿子根本没在听他的话,他任由着对方抓着自己的手,眼睛紧瞪着他父亲日益褪色的同样是金色的头发。
直到他妈妈带着佣人将他们分开的时候,那个男人还是在滔滔不绝。他把那张通缉令塞进马尔科的手里,在被人推搡的过程中仍大声说:“你要去儿子——你必须这样做!”
妈妈紧张地拉着他的手,她颤声说,别听他的。马尔科摸摸脑袋,他手里抓着的通缉令被她一下夺走并撕成碎片。他半眯着眼睛看着那些碎片掉落,低声说:“哎呀.....”
后来他终究要走出这座小岛。17岁那年妈妈因为一次意外的山体坍塌离世,临走时她盲目地摸索着马尔科挺拔的身躯,她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她最后说,走吧,忍了这么久,也足够了。于是他再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着的了。登上轮船时他有点遗憾没能把这座小镇好好逛一遍,以致于看到它全景时竟会感觉如此陌生。带着咸味的海风刮动他单薄的外套,他惊觉原来又是一个夏末,风里已经有了寒意。他站在船头,看着码头工人忙忙碌碌,乘客提着自己的行李小心翼翼踏上踏板。他突然意识到,或者自己这一上船,就再也下不去了。
很多年以后他再次回来时,小镇已经完全消失了。码头一片萧条,原本红砖绿瓦的城镇衰败到只剩满目疮痍。此时的马尔科已经成为白胡子海贼团一番队队长,就像他父亲说的那样,他找到了白胡子,并成为他自立门户的第一位成员。如果他能活到现在,大概又要说一句,干得好。
他找不到原来的家,记忆很不靠谱,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他在城镇里独自转了很久,从早到晚。他寻思着坚持下去应该能找到的——他的家,或者跟家有关的所有的线索。但是一切都是徒劳,最后他选择了放弃。在碎石地里度过一个难熬的晚上后,早上起来他最先看到的是艾斯放大的脸。他抓着他的手,有点恍惚。
“你干什么啊一个人跟做贼似地在瞎转全世界等着你开船啊一把年纪就别跟小孩子一样任性好不好——”
二队长上下翻飞的嘴皮子彻底叫醒了他。马尔科放开他的手,突然说:“艾斯,要不要去看日出。”
“什么日出?我使一招炎帝让你看个够。”艾斯一脸不屑。
但是马尔科还是不由分说把他拉上自己兽型化的背上。腾飞的青色大鸟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度。去到那熟悉的瞭望台时,太阳刚刚好只冒了个边。他们双双依靠在已经生锈的栏杆前,背对呼啸而来的山风,看着太阳如同破壳蛋黄一样慢慢露出全貌。
他突然间明白有东西确实是不会变的。像初升太阳,无论山河如何更改,这简单的日出却从来不曾改变过。最简单,最漫长,最坚韧。
他想,大概梦想也是一样的吧。
艾斯开始大呼小叫。他老是坐不住,万丈光芒从海平面直射而来,把他的脸映成金色。他大声说,真漂亮啊!两分钟后,他还是说,真漂亮啊——他也词穷了。马尔科微笑着,尽管他现在已经不需要发愁词汇问题,但仍旧觉得只有漂亮才是最适合的形容词。
“送给你的。”
艾斯一失神,一张轻飘飘的青色纸片就落到他面前。他抓住它,是一张已经有点发黄的书签,做成鸟型,眼睛糊了,但是展开的翅膀栩栩如生。他张张嘴想问点什么,但马尔科把头偏了过去,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日出最后的演出,似乎并不当他送东西是回事。
“.....马尔科,你脸好红。”
艾斯傻愣愣地说。
“闭嘴,快看。”马尔科忍不住一拳扣在艾斯脑壳上。两个人重新靠在一起。新生的阳光把他们高大的身影拖到地表上,又将迎来一个晴好的日子。
2.
波特卡斯D艾斯打小起就觉得自己特有孤胆英雄的气质。这气质两个字他第一次听是在路过一间民房的时候,窗边放了个四四方方的方盒子,能出声音,说话的人跟含了口泥水一样。他抖抖脚,拿着水管蹲在一旁。那根水管是他刚捡回来的武器,圆头直杆,随手一挥就是大雨将至的呼啸感。四方盒子他是认识的,叫收音机,整个村里没几台。这一台恰好就放在窗台上,不听白不听。他那时对任何人都有戒心,别人跟他说话好点当放屁,次点约莫就能干一场了。收音机里的嗓音虽然哑点但至少不刻薄,人话完了还有几段合唱片段。他站久了,腿发麻,换脚的当口看到收音机后头冒了个戴帽子的脑袋出来。
他当时差点手抖一杆子下去。他看到这个跟地鼠似地从窗口爬出来的家伙,一时忘了说点狠话给自己打个圆场。那孩子年纪跟他差不多,衣服看着挺少爷,就是有点旧。笑的时候露出一个明显的缺牙洞。
“你听得懂啊?”
他说话。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嘲讽。艾斯退开几步,说:“懂个屁。”
他原本想跑,可是这种情况跑开似乎有点丢脸。更何况他作为村里头号小恶霸,就因为被一个同龄孩子撞见在听娘们才听的收音机脸上挂不住落荒而逃,怎么也对不起自己孤胆英雄的名号。思前想后他觉得不干一场拉不下这个脸,可是对方一不恶言相向二不出手伤人,自己这样反而显得太小气。他寻思着说点什么点燃战火,但肚子里墨水有限,磨蹭半天人家都从窗口下来拍袖子了。他憋不住最后来了句:“你干嘛啊你?”
小缺牙倒是笑了。“我在偷东西啊。”他乐呵呵地拍拍自己的鼓起来的裤兜。“你呢?”
艾斯总觉得这人笑起来很熟悉。事后他想了很久总算想明白了,这人就跟村里头那些吆喝着要打断他腿的大人很像,可是明明是跟自己差不多的半大屁小孩,脸上哪来那么多大人的条条框框。不过幸好,他不坏,也没说要打断他的腿。反正是个挺好的人,既不让人厌烦也不至于太上心。
“生活挺好的啊。”他还说了句当地半生不熟的俚语,意思不大清楚,反正就不是什么好话。那孩子嘻嘻笑了半天,也不当回事。他指了指艾斯的水管,说:“给我用用呗。”
“不给。”
“为什么?”
“武器!”
“赔你一条行不行?”
“不行。”艾斯恶狠狠地说。“借你可以。”
他把水管递过去。那孩子先是愣了愣,然后乐呵呵接下了。艾斯站在一旁看他,同时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那孩子跳起来。第一下跳得太沉,水管只碰到了收音机的喇叭口。第二跳总算像样了,水管圆头的一侧勾住收音机的提手。机子晃了几个来回就慢悠悠往下掉。那孩子说:“诶,接住!”
他看到艾斯整个飞了出去。不过就算是一个漂亮的飞扑也没接准。那台收音机不偏不倚落在他的后背,他哎呦了一声,面门朝下吃了一嘴泥。
那孩子走过来拿起收音机。他半蹲着,傍晚的光线生生把他融成橘色的光晕。他把收音机放在艾斯耳旁,说:“送你的,谢谢你啦。”
艾斯爬起来擦了把嘴。那孩子手里还拿着机子,半天不知道是放手还是缩手。他说:“不要啊?还有我叫萨博,交个朋友哈。”
萨博这小子很有点意思。他刚来这个村子不久,就对这里的地势了如指掌,有些地方甚至艾斯都没去过。艾斯一开始不服气,但被他溜了几个又高又偏僻的山头他就什么脾气都没有了。萨博说自己不算什么小偷,小偷都爱干小偷小摸的事情,他那叫光明正大地拿,不过没给钱而已。艾斯搞不清楚不给钱跟偷有什么差别,不过他也确实没见过萨博这样的小偷。他说话很文绉绉,有时候还能蹦出几个他听都没听过的词。他似乎什么都懂,说得出每一种植物和虫子的名称。有一次他甚至拿着一条镶钻石的链子说这他妈是假货——就好像他知道真钻石是什么样子似的。
他们混了好几个月,艾斯才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萨博开玩笑说你的名字可比金刚钻还难搞。艾斯犹豫了半天,最后含含糊糊地说:“全名是波特卡斯D艾斯,别记浑了。”
萨博说:“啧,这还能记浑,你又不是有两个名字。”
艾斯不敢正面看他,只好低头看自己破到快露出脚趾的鞋子。
达旦一家虽然跟萨博互看不顺眼,但艾斯好歹也算有了个正儿八经的朋友,也不好干预小鬼们太多。艾斯也跟着萨博越跑越远,最后干脆就不回山贼窝,直接过上风餐露宿的日子。他觉得这才是男子汉该过的生活,意识到这一点,他又有点为自己过去居然慢了萨博这么多而纠结。实在有点对不起自己孤胆英雄的名号——他看了看身边的萨博,想了想,好吧把孤胆去掉。
他快满9岁的时候萨博把他带到大海边。傍晚时候家家户户户都回家休息去了,就两个半大的小孩在海滩上压抑不住地乱蹦乱跳,后来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表现太过幼稚,两人就开始昂首在沙滩上走正步,手里摇着松垮垮的衣服想装一把追风少年。风没追成,吃了一嘴咸沙子。
萨博举起手搭凉棚,说:“艾斯,知道那是哪里不?”
他望过去的方向是平直的海岸线。被夕阳染红的海水波澜不惊、温柔恬静。
艾斯擦了擦鼻子的沙子说:“海啊。”
“没点想象力,那可是我们的人生!”萨博豪情万丈地说,就差额头往上双手朝天了。艾斯不明白为什么海那头是自己的人生,不过他觉得萨博讲的是有那么点道理。他们当时都有着同样一个梦想,就是有自己的一艘船,然后出海。但是也仅此而已。他隐约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多想要的东西才对,但现在,他暂时无法从带着咸腥味的海风里得出问题的答案。
在萨博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以后,这个问题突然跟荒草一样在他的大脑迅速蔓延。过于那些尚不成形的妄想和欲望变成了悬在他面前的香蕉,近在眼前又遥不可及。但至少它们出现了,还为自己过往所有的冲动和鲁莽作了最好的解释。他突然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了,至少在出海前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竖起一根寒毛。在萨博出现之前,他堪称一无所有,萨博走后他依旧一无所有,只多了一个看似黏糊但实际上比谁都独立自强的弟弟。还有日益强壮的体魄。
不过这都够了。在离开风车镇前他跟路飞在自己的王国里大扫除,路飞钻来钻去就是不肯回自己的窝里去。他现在已经不哭了,偶尔眼泪泛滥成煮糊的鸡蛋也能顺利跟鼻涕一起憋回去。两个人一起把整齐的地方弄乱,又把弄乱的东西重新弄整齐,折腾来折腾去后艾斯屁股往地上一戳,脑门上顶着无数十字路口喊别给我捣乱行不行。
那天傍晚他们还给萨博的小石碑浇了酒。两个人靠坐在一起,黄昏的光线把艾斯的身影拖得像只灰色的怪兽。开始两个人都较着劲不说话,最后路飞熬不住问:“艾斯出海后你要干什么?”
这是个意料中的问题。17岁的波特卡斯心里乐开花,最开始那些针刺一样的小情绪现在已经抚平成柔软的细沙,任凭路飞再怎么笨拙地激起浪花他始终温柔相迎。不过这事毕竟不好说出口,他想起萨博那天说的话,下意识指着面前一览无余的大海,反问:“路飞,那里是哪?”
路飞揉了揉鼻子说:“海啊——”
他觉得萨博可真他妈有道理。
他18岁的时候已经因为战胜无数的对手而扬名大海。不过毕竟新晋菜鸟,多少勾不起大鱼的欲望。后来他机缘巧合吃了一颗烧烧果实,终于把大海燃烧成自己想要的模样。他让各路海贼闻风丧胆,让自大成狂的海军不得不向他发出交好邀请。当然这些艾斯自身是无法亲身体验的,他只能一边看着自己频繁出现在报纸上的大头照洋洋自得,一边为无法解决的付账问题焦头烂额。总体来说,这一年的艾斯很有点乡镇青年光耀全城的派头,听着好听,实际上不了台面。
谁都有冲动的时候,不过放在艾斯身上那就不叫冲动,那叫命运的齿轮开始启动。他带着自己的船队咋咋呼就踩上了白胡子的地盘,不过白胡子的胡子还没摸到,就被一个叫甚平的大块头打了个七零八落。他跟对方足足打了五天五夜,最后双方都挺不住了双双瘫在地上动弹不得。艾斯对这个突然杀出来还一脸代替月亮惩罚你表情的大家伙印象倒是不差,就是倔了点。不过想想,这话自己也不够格说人家。
休息够了,两人摇摇晃晃各占一道,到两家酒馆里吃饱喝足出来继续打。不过这次没维持多久,甚平的老朋友白胡子突然杀到,已经没有多少力气的艾斯硬撑着就是不让自己倒,他护着后面横七竖八的弟兄,就说了一句:“我自己的事!”
他如愿跟白胡子干了一场,结局当然比较凄惨。他觉得大概是酒的原因,脑子变得不大灵活。有一回出拳力道过了,被对方一个横劈直接飞了出去。还在半空的时候他想起萨博,还有他第一次听收音机时的心境。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孤胆英雄还是孤肾狗熊?他惊觉到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自己已经离开这么久了。
他下地的瞬间白胡子突然停下手。他掉在硬梆梆的泥地里,五脏六腑哗啦一下全换了位置。火熄灭了,周围一片哀嚎。白胡子丢掉自己的大刀,突然说:“加入我们吧,成为我的儿子。”
瞧,多霸气外露的开场白,一句就能把你吧唧一下踩死。他那时候对儿子父亲这类的词极其反感,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出离愤怒了,就算强抢民女也要给个理由,不管是内在外在内外不在也得给个说法。可是这人说话就像往地面砸钉子,一句句强硬到你没得选择。
他最后放了个大招,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就先晕过去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船员最后有没有呼天叫地上来抢人,不过情况似乎不是他想的那么悲壮。期间他醒过来一次,不足三秒的时间,眼前晃过一缕耀眼的金色。
3.
几年后,他被押上了判决台。恍惚中他看到马尔科展开的翅膀在烟雾中弥漫,隐约就想起曾经让他感到心安的那抹金色。记忆总是在不靠谱的时间里出现不靠谱的扭曲和随机拼凑,他同时想起来的除了路飞和萨博之外,还有那台收音机。那个弥漫着晚香玉芬芳的傍晚,萨博第一次露出的小礼帽。
他其实什么都拥有过,不过老是假装错过。但其实再怎么假装,他们也都一直存在。他不由地有点自怨自艾,当初干嘛去了?明明想要的全部都在眼前。
他也有想过自己的死亡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是为大事件划上了句号,还是为世界的动荡撕开了端口。但是很快一切都不重要了。死亡是一个很短暂的过程,痛总会有点,但终归会结束。没死过的人没有资格唾弃生存,现在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终于能放声大哭告别自己的最后人生。
他从来不哭泣。眼泪是啥味道也不大清楚,或许应该问一下路飞。他很想像以前那样用力抱紧所有珍贵的东西。拥抱,像情人那样,生死不弃。那种滋味是他所向往的——因为被需要,所以被珍爱。出世真是件不错的事情。我活着,还有我活过。
4.
这海面的风原来一直就没变过。他从一个海跨越到另一个海,还是头一遭去留意这些在自己身上落下咸腥味的风。他听到船舱内流泻出温柔的乐曲,这调子很熟悉,虽然艾斯本身歌唱得不怎样,但是对于旋律还算有点共鸣。他想了半天想起小时候萨博那架收音机曾经播过,萨博激动地揪着他的脖子扯嗓子吼:给我起来听好啊笨蛋!
风从他身后的护栏呼呼直吹,捣得他一身破烂衣服跟鸣奏曲那样噼里啪啦。他实在受不了了,被抓上来一个礼拜,天天玩刺杀,可是就连白胡子睡觉时他都摸不到对方胡子。他想,天啊杀了我吧——想法是挺好的,有骨气,担得起英雄气概。不过这整条船的人看他都跟像看空气,不是彻底无视,而是彻底习惯。
乐声停止了,里头一阵哗然。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在饭厅里大块朵颐的船员开始传唱一首不算高雅的船歌,还越唱越大声越唱越跑调。蹲在外头的艾斯失去了苦中作乐的源头,只好闷闷地把头埋进臂弯里吹海风。
忽然间他又想到了那道金色。还莫名的心跳有点异常。对方的凉鞋踩在甲板上传来好听的回响,仿佛整块甲板都活了起来,并在艾斯眼内无限放大。他透过臂弯盯着地板半响,听到脚步声从平稳的咚咚声变成拉拽的沙沙声。他的脑袋抬高了一点,就在离自己臂弯一个拳头的高度,停顿几秒,透过垂下的刘海看到一个延伸到腹部的纹身。那人蹲下来,把一碗汤推到他面前。
他跟对方四目相对时一直清劲的海风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到对方波澜不惊的蓝眼睛里倒映着新鲜的阳光以及温柔的海水,而里面蕴含的时光却如此漫长而坚韧,仿佛他是被最古老的时间送到这里,身上还带着某些挥之不去的完全静止的特质。到海风重新刮起来后,艾斯听到他温和地问:“我是白胡子船队的马尔科。你不饿吗?”
艾斯张了张嘴但没说话,然后他勉强冲对方笑了笑,捧起地上的汤碗。尽管日后他不愿意提起,但事实就是,他在当时确实被这碗汤弄糊涂了,且“一不小心”就让自己深陷泥沼。当然,这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