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一直都在听麦浚龙的《雌雄同体》真的很爱这歌,如果雌雄同体,调换性别,你又会不会参透我内心所想的。其实,我一直都认为,为什么有些事情,需要世界的认同或者他人的许可,只是你会不会觉得当你认为本质的东西,会被人入主为先的感觉到这是真理,需要被铭记。
其实我从来不曾觉得某些事情需要记得,或者你会确切告诉他人,这是真理,需要被记住。
如果是这样,为何要提出对任何事物都要有多面的看法?
在荷兰,互为同性的人是可以登记结婚的,我很欣赏周美玲那句话,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又或者,在那么恒久的历史里,有些感情,是不能够被认同的,或者说,我可以鄙视你这个人的性取向,或者说,我可以讨厌你种种不靠谱的做为。
但无论如何,你能够发现对方的优点,慢慢地去接受,结果都是好的。在这个深夜,暂且不管它是不是雌雄同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