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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傻很天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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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二世纪末,那天是平安夜,因为居住在南国,所以还没有下雪,晚风给人以凛冽的快感,陈家中这时候就在享受这种东西。“这个城市在繁灯的掩映下居然有一种温馨而愉悦气息”家中轻轻的笑了。“是啊,不是很好看么?”老何把下巴抵在他的肩窝里,来来回回地摩擦着,他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都可以赶上一只猫,可是太舒服,他就腻着,不想起来了。老何把手往下挪了几寸,肌肤只是微凉而已,于是他又点点头,好像很赞许。
家中没有理他,把手伸出窗外。手在光线的作用下,有种不曾存在的错觉感,只有食指上面微微闪着点光。
老何反而率先觉得冷了,虽然是他先开的窗,说什么“‘美’利均沾。”现在又说是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了。反正这家伙变卦比谁都快,家中倒是毫不意外,他回头看着老何就笑。这个家伙笑起来很有情趣,所以不管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不太好的意思在里头,老何反正是跟着也傻乐了起来,然后他把手给伸进了那里去。
“那件事。”
“嗯?”
“既然那地方和你没什么关系,就提醒你一句,他们正在玩火,你最好不要引火烧身。”
“哟哟,少爷,现在是谁在引我上火?”
这家伙又笑了,好像刚才只是在玩个被拆穿了的蹩脚魔术。
“这种时候说这个,你还真是扫兴。”老何搂着他的腰,打着颤,显然很是享受。
家中把食指关节抵在了老何手腕上,上下比划着。
老何把脸贴在他背上,家中什么表情,他没看见。
空中飘下来的一点点发白的东西落在车顶棚上,顿时化成了水。第一场雪来了。
时间倒回去,把表往回拨,转上个百八十圈,故事又演上了。
那时候陈家中还没有这么光鲜,因为这个家伙那时候还很穷。一个人要是不能很有钱,那么不管长成什么样子,有没有本事,起码在短时间内事不大好过的。那时候,他还穿着一身灰色的军服,草鞋,脸上也许还有一点草木灰。“草鞋也不错,清凉透气,不长痱子。”家中晃着脚,痴痴地看着那双“很了不起”的草鞋。反正是个瓷人,理应后知后觉,所以他不太急,别人也不怎么意外,虽然形势已经火烧屁股了。“急有什么用呢?日子还不是照过”他依旧用那种长居田园特有的云淡风轻来回应别人。
他想起来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叫做《史记》,刺客荆轲在易水边等了一天又一天,太子丹等不及了,于是他催他,然后壮士一去不复还。自己不是荆轲,荆轲也不是什么刺客,古书不太对,和自己也不怎么像。现在光明正大地打出去,按照国际上的规定,那块地就不是自己的了,那么即使打赢了,又有什么用呢?况且,他看了看锈了的铁门,就两桶油。送出去的队伍是真的一去不复还,但是东西在往里运,今后的日子一定会好过点,而且他确实要等一个人,不管是援助还是帮着打,没有这个人,怕是不会好过。那支队伍全军覆没的那天,太阳往西边落,很红,漫天血一样的颜色,他往南,他们往北,古语有云“狐死首穴”,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家中觉得,世界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