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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忆 ...

  •   我原以为我终于死了,然而却没有。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又回到了现实。但温暖的气息与之前完全不同,柴火的劈啪声清晰可闻,双腿上一阵一阵的刺痛感不断地把我拉向现实。
      我缓缓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张陌生的略微发胖的苍老的老面孔。老太太看到我醒来,立刻流露出欣喜之情。她撇过头,向后方喊了一句什么,声音很大,甚至有些刺耳,但尚未完全清醒的我什么都没有听清。
      但被她这一喊,我倒是清醒过来了。我记得我之前有躺在什么地方,很冷很冷,然后再之前……不行,我的头好晕好痛,什么都不想去思考什么都不想去回忆。
      我打量四周,看到自己躺在一张有小有硬的矮床上,床边坐着刚才那个陌生的老奶奶,她有点儿发胖,灰白色的头发被一张蓝灰色的头巾紧紧包裹着。床头右侧有一张桌子,桌子下有一只黑乎乎的火炉。我抬头张望,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又旧又窄的房间,家具除了我刚才说到的那几样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了。
      我正疑惑着,一只缺口的大陶碗突然眼前。我抬头望去,一位老爷爷正拿着碗,弯腰递给我。他很瘦,头上裹着黑色头巾,灰白的眉毛很浓密却令他更显苍老。他正对着我笑,笑容略带点儿年龄不符的神采。
      我这才意识到我是真的很饿了,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东西了。我感激朝他点了点头,便要伸手去接。手还未出被褥,却听到老太太骂声:“真不会做事!这小姑娘才刚醒来,怎么拿得动碗呀?一边去一边去,我来喂她吃。”说着便抢先接下了碗。老爷爷有点抱歉地笑了笑,便站在一旁不做声地看着。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很疑惑,有点儿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的感觉?其实我也是呀,我的大脑其实还未恢复呢。很想问出点什么,但是由于不明白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正在纠结时,听到一旁闲来无事的老爷爷就笑着问我:“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你怎么会在河边……”
      这句话显然还没说完就打住了,原因是老太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她大概觉得现在不是打扰我休息的时候吧。
      “我叫维亚。”我脱口而出。其实,我是不是真的叫维亚,其实自己我还真的不太确定。但是,在刚才我听到他问我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这个名字。可关于其它的,我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老爷爷,你说河边什么?我之前是不是在河边晕倒了?”老太太看我有点焦急,也停下了拿勺手,说:“是呀,你是老头子出去捕鱼的时候,在岸边发现的。那时候下着小雨,天气又冷,你的腿还浸在水里。他看你还有气,就把你带回来啦。”
      果然是这样,我究竟是谁,怎么会在这么冷的天气倒在河边?想着想着,我不由得紧张地握紧了拳头。突然,我感觉到左手的中指上好像有个什么很硬很硬的东西。我不由得低下头,偷偷地从被子的缝隙向里看。
      尽管很暗但我还是辨认出了,我左手的中指上的硬物,竟然是一只与周围环境极不相称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华丽戒指。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这个小村落住了三个月了,季节已从初春替换到了初夏。
      对于我的记忆,我已经懒得去追查了。因为我已经尝试过无数种方法,只差去撞墙了。我常自我安慰,记不起来也许是件好事。
      这个小村落叫约克村,不过这个名字对些生活如此封闭贫困的村民来说形同虚设。我一直住在救我回来的老爷爷老奶奶家里,村民们管他们叫廉大爷和廉大妈,而我现在直接叫他们爷爷和奶奶。
      爷爷和奶奶没有孩子,也没有其他的亲人,他们对待我就像是自己的亲人一样。而且对我不止好,简直可以说是溺爱了吧,因为他们不像一般的农村家庭一样让孩子干活。每次我想要帮忙时,他们俩就会来阻止我。虽然我有点笨手笨脚,经常帮倒忙,但不做点什么还是有点过意不去,所以我常挑些简单的活来做,比如打扫屋子、洗衣服之类的。但是由于爷爷奶奶的阻止和我本性的懒惰,所以总得来说,我还是光荣地成为了村里的头号闲人。
      这村庄不大,人口却不少,而且以中老年人居多,所以对于八卦尤为热衷,这使得我一来便成为了村里的头号谈资。虽然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还是经常可以听到一些喜欢八卦的老女人们的窃窃私语中有廉大妈家拣回的孩子,或是那个叫维亚姑娘之类的话。
      的确,在这么小的村庄里,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都是知根知底的,突然来了我这么一个外人,不可能不好奇的。而且,也许我是与他们有点儿格格不入,嗯,按照她们的话说,我就是懒散不做事,而且不怎么说话还很神秘。唉,总的来说就一句话——行为举止怪异。这确实不无道理的,当然了,我从小有不是跟你们生活在一起的,再加上失忆了,很多风俗人情肯定是不知道的。
      比如说,开头的一段时间,就有很多人成群结队地跑到廉家来,向看怪物一样地围观我。尤其是那些小孩子,真把我当怪物,在那瞎起哄,还数出我的各种"怪异之处"。比如居然不盘头发(我都是在后边绑一个马尾),干活的时候居然从来不把袖子卷起来(虽然他们都会卷起,但我自己做的时候觉得很便扭,而且也感觉没有必要这样做)诸如此类完全无关紧要的事。其中领头的总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很瘦很高,浅褐色的头发和眼睛,黄白的皮肤上布满了雀斑。看起来比较瘦弱,实际上却凶得很,是典型的孩子王类型。只要他一声令下,附近几乎所有的小孩都会乖乖听他的使唤。
      我开始并不怎么理会他们,原因是他们,不,主要是他,那点儿小技巧,吓得了其他大部分人可吓唬不了我。我觉得这种捉弄人的小把戏,一般要不了多久就会玩腻的。只要我一直不回应,等到他们觉得无聊了,我也就恢复清闲了。
      可是三个月过去了,他们的兴趣依旧没有减弱,看来我是太低估这些乡下孩子的耐心和平日娱乐活动的缺乏了。其实我年纪也不大,不可能不和他们一般见识的,嘿嘿,所以我也准备哪次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反击一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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