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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番外2 芒晓军和秦牧 ...


  •   原来有一种爱,不必厮守,在他心底一角,独占鳌头。
      ——题记
      直到多年后,秦牧仍能记得当时的芒晓军。那个和自己相处了二十年来的男人,在夕阳西下的余晖中,风吹得他的白衫褶皱出英气,看不见他的表情,心里说不出的平静。
      秦牧一个人来到育幼院,花坛的美丽放肆而娇艳,零六年的夏天,他新婚的第一天。操场上的大树下,他一个人安静地坐着。午后的阳光星星点点地洒落在他身上,忽而回忆起,那时年少。
      十三岁,那个懵懵懂懂的年纪,追随着芒晓军的步伐,刚开始接触各路言情小说,对爱情有了一个模糊的认知与轮廓。芒晓军当时跟他从小就玩在一起,一口一个“牧牧”地称呼自己。当时还很单纯,只知道自己是喜欢芒晓军的。生日那天,他和芒晓军两个人在黑压压的屋子内偷偷庆生,虽然院长明令禁止熬到十二点,但他们却还是甘愿以身试险。昏黄的烛光将室内装点出几分暧昧,秦牧的心脏狂跳不已,脸颊发烫,对着芒晓军近在咫尺的脸庞侧了侧脸庞,吻了下去。嘴唇相碰的一刹那,又缩了回去,宛若蜻蜓点水。
      芒晓军疑惑地看着他,他尴尬地回应道:“权当生日礼物好了。”
      “哦,还好,不算亏,毕竟是你初吻。”
      “你想多了,我的初吻给了奶嘴。”结果,换来了芒晓军一脸鄙夷。
      此后,秦牧觉得自己对芒晓军的感觉越来越变了质,跟他待在一起会觉得紧张,明明想要看到他,和他四目相交时却下意识地快速转过头。扭扭捏捏了小半年,秦牧愣是没搞懂自己在纠结个什么,芒晓军倒是啥也没变,好像完全察觉不到自己的变化。
      正思考之际,芒晓军进了宿舍,由于宿舍很小,育幼院都是两个人一间房间,上下铺。秦牧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装睡。
      芒晓军失笑:“这么紧张干什么?”
      秦牧不作任何回应,坚决装下去。
      于是,这样尴尬的相处模式长达半年之久。苏慕瑶终于看不下去了,于是开始采取了她的策略。
      她假装无意间走过,在秦牧的借来的书堆里放进几本带有微耽美性质的书。慢慢的,秦牧开始接触耽美文学。
      终于在苏慕瑶的熏陶下,秦牧同学对于耽美和BL的概念认知飞速增长。到十四岁时,他算是彻底地弄清楚了,自己原来一直在暗恋芒晓军。
      暗恋的路,秦牧走得极其辛苦。他的所有情绪,全都交由芒晓军牵动,他满口三句话不离芒晓军,满脑子里装得满满的全是芒晓军。每次看到芒晓军跟女生走得近的时候,他总是极其邪恶地想着天上飞来几个臭鸡蛋砸到那个女生头上。
      但暗恋的日子却结束地很快,秦牧在生活上是个典型粗线条的人,他把芒晓军的照片放在他生日院长送的钱夹里,这不,才放进去第二天出去玩的时候,就给芒晓军发现了。
      芒晓军发现后倒是出乎秦牧的意料之外,他拿着照片玩味地看着秦牧说:“敢情你这混小子暗恋我,我说怎么最近这么反常。”
      秦牧一时恼火,连钱包都顾不上丢下苏慕瑶和芒晓军就走了。
      苏慕瑶八卦的劲头起来了:“怎么,你不去追?”
      芒晓军摆摆手,淡定地说:“十分钟后保准回来。”
      芒晓军的预料似乎不怎么准,秦牧两分钟就回来了,别扭地跟在他们后面,一言不发。
      正逢新的一年,育幼院的教育迎来了改革,院长请来了几位退休的老教师来教书,因为育幼院的孩子年龄层不均衡院长只能把跟芒晓军、秦牧、苏慕瑶差不多大的孩子召集到一起自己帮他们补习,三个月的恶补后,他们三个的水平基本已和比他们大三四年的少男少女差不多,于是,他们三个便面临了文理班的选择。
      秦牧去了理科班,芒晓军却去了文科班。文科班基本上是女生,看到好不容易来了个长相较好的男生,一个个如饿虎扑食一般争相与芒晓军亲近。比如,上课的时候故意坐到芒晓军旁边,故意碰掉什么东西让芒晓军帮他捡一下,故意装作看不懂文章找芒晓军请教。这一切都会被下课蹭到文科班窗外的秦牧所看到。
      于是,秦牧便总是一有时间就出现在芒晓军身边,对那些女生散发出切勿靠近的气场以宣示主权。但这样并没有威慑到这些女生,过个几天,芒晓军的桌子上开始陆续出现了情书。由于不是正规的学校教学,这种情况也没法管,于是变本加厉。
      终于,秦牧被触怒了,把所有的小纸条、情书统统倒进了垃圾桶里,他抓着芒晓军的手,对全班大喊道:“以后谁敢向芒晓军写情书递小纸条,老子把她写的东西拿去广播站读出来。”大概是他那天生气的样子太恐怖了,吓得那些个花季少女都黯然失色,从此除了个别几个不怕死的继续对芒晓军谄媚,其他人都消停了。
      秦牧肯定不会知道,暴风雨前,总是平静的。不久那些爱慕芒晓军的女生开始了口头表白,芒晓军每天都能被那些个燕瘦环肥的三姑六嫂捏着裙子羞涩地看着,他自己都觉得鸡皮疙瘩在全身上下四起。
      秦牧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状态,每次看到女生就把芒晓军拉得远远的,苏慕瑶再次看不下去了,每天都在怂恿秦牧跟芒晓军告白。
      终于,秦牧在芒晓军十六岁生日上喝了好多酒,醉起熏熏地拉着芒晓军走进卧室,他十分深情地看着芒晓军:“喂,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正当芒晓军对他的下文感兴趣时,他不识相地来了句:“芒晓军,我们凑合凑合吧。”
      芒晓军有些失望,只是淡淡地说:“好啊。”
      喝醉了的秦牧怎么会察觉到他的失望,反而抱怨道:“你怎么这反应?”
      芒晓军仍旧保持着冷静的语调:“能有啥反应。”
      秦牧的不满都写在脸上,但又突然笑了笑:“来,叫声老公。”
      “老公,公。”
      “靠。”
      秦牧带着满身酒气重重地吻了芒晓军,放肆的侵略他嘴里的每一个角落。
      第二天,秦牧被芒晓军赶去洗床单了。
      第三天,秦牧的上铺堆满了零食,再没见秦牧睡过上铺。
      高考时,芒晓军的成绩还算可以,勉强上二本,但是他不想开口去问院长借钱,他听说大专里面有几个专业是有国家补贴的,所以跟秦牧一起去了大专,上课,兼职。两个人租了一个二十平不到的小房子。
      那时的日子,单纯的没有上限。还记得每天早上秦牧都会用尽各种奇招把芒晓军那个起床气极大的家伙叫起来,吃好早饭后,载着芒晓军,踏着脚踏车慢慢骑去学校。还记得在学校的图书馆,两个人你不理我我不理你,各自研究自己的专业,偶尔会相视,轻轻一笑,又继续看书。还记得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去散步。连做家务都会变成两个人之间的比赛,简单的日子过得分外幸福。
      秦牧学会了不吃飞醋,他知道自己爱着的人爱着自己,他那么优秀,当然会有别的爱慕者。但他心里有底气,因为芒晓军是爱他的。芒晓军学会了做饭,原因是有一次回育幼院时,他心血来潮地做了一次饭给全院的人吃。秦牧塞给院里的小朋友一人一颗糖,所以芒晓军的晚餐大受好评。芒晓军从此跟打了鸡血似的爱上了做饭,每次,秦牧都会吃下那些很咸、很焦、没油水的饭菜,并且大肆把芒晓军夸赞一番。
      经常做饭,芒晓军的厨艺也提高了不少,秦牧也不必每次都假装奉承。只是会狼吞虎咽地吃下他做的饭,冲他笑笑,淡淡地说:“今天饭菜挺好吃的。”
      秦牧在大专的时候,迷恋上了音乐。
      他开始组建乐队,为了自己的理想。芒晓军总是看着他对自己弹那把二手市场里淘来的破木吉他。
      “晓军,我以后就开一间酒吧,我就在酒吧驻唱,你负责收钱,好不好?”
      “嗯。”
      然而,光阴的看似是一个步履沉沉的家伙,在你不经意之间,早已跑得远远。大专毕业,芒晓军踌躇满志地到处奔走,找工作。大概是老天故意想刁难他,小半年一晃就过,他还是没找到工作。于是,秦牧只能带着他到处兼职,赚到的收入,少得可怜。正是经济瓶颈期的时候,秦牧去找院长借钱开了一家酒吧,他鬼点子挺多,吸引了很多顾客,自己也在那驻唱。
      而芒晓军的生活变得不着调,跟着三五小流氓抽烟、喝酒、打架,秦牧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帮他重拾信心。大半年的开导后,芒晓军好多了,开始帮着他一起经营酒吧。
      秦牧发现自己有些累了,芒晓军总是不冷不热的,骂他他不理你,打他又不忍心。总觉得芒晓军陷入了生命的低潮期,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举步维艰。人人都说,七年之痒,这不是假的。
      就在这个时候,秦牧认识了黄沛怡,她是个挺善解人意的女孩。一个晚上,秦牧喝醉了,他在酒吧前天就吻上了黄沛怡,正好被芒晓军看到了。两人一个月没说话,秦牧不明白,为什么在最艰难的时候自己都没想过离开他。好不容易,熬到现在,却要分开了。
      秦牧,看到没,你用的字眼是“熬”啊,你肯定,很累了吧!
      一个月后,秦牧向黄沛怡求婚,快刀斩乱麻,几天后领了证就开始办婚礼。婚礼上的芒晓军,异常沉静,好像从不认识秦牧,只是路过而已。秦牧,才发现,自己已经将芒晓军的一丝一毫刻在骨子里,就如现在,他读得懂芒晓军悲伤的表达方式。那个啥家伙,又在折磨自己了,又开始伪装了。
      他开始幻想自己逃婚的场景,短短的几步,隔了,千山万水,十年光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夕阳的余晖下,芒晓军的白衫被风吹出褶皱,衬出他的英气,爱人啊,我永远爱着你,但对不起,我可能不能跟永远你在一起。
      ——你的牧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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