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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序
      书架上的闹钟显时:凌晨2:30
      想睡,却又不想浪费这良好的时光,所以坚持。
      起身,上厕所.看镜子里的自己,被掳了千万次却不乱的头发,一张苍白的脸却不见消瘦,没关系,我觉得美丽.
      刚才拔针之后,血小板凝固的时间显然太短,所以脚上的那一块皮肤突起来,呈一种青紫色.我大声叫:妈,脚在出血!她慌张跑来,拿一块沾碘
      酒的药棉,摁在出血的位置.一种略带恐惧的疼.不知割破腕动脉是否也是这样的痛感.
      呵呵,我开始无聊了.
      突然觉得生病也是一件好事,可以在打点滴的时候昏昏睡去,父母不会责怪,因为我在生病.今天老妈在给我打点滴的时候抱着化参念给我听,
      不知不觉睡着了,她俯下身问我:怎么检验氨气啊?用湿润红色石蕊试纸.我迷迷糊糊的说.她笑,呵还知道的啊?她脸上的皮肤没有我的柔嫩却也光
      滑,当时皮肤的触觉却是很温情.
      外面在下雨.
      雨滴在雨棚上,清脆的声音,也是沉闷的声音,听起来不会让人寂寞。突然想到楼下的那只狗,会不会还在淋雨?心中掠过一些对它的怜
      惜。
      我对文字根本没有免疫力,不论是快乐的、沉寂的还是那种略微酸涩的,一律照单全收。所以书一定要拿给海宁,否则我没晚都会想到
      拿来翻。
      Amy光线一样的声音,不羁中透露晦涩,可爱的声音。我喜欢Bring me to life
      快3:00
      差不多快一年,还没有找到那个可以填心的人。所以小说里的情节也写的不痛不痒,安慰自己,那个人一定会以一种很戏剧的情景出现,
      而且,说不定会一辈子。
      心理测试里说我是太贪心的人,过于挑剔,并且忠告我“现实生活中的邂逅当然不会有小说或戏剧浪漫,请趁早觉悟,降低一点点标准
      要好些。
      呵,无聊,我怎么会信这种东西。
      无所谓,没有就没有吧,有了就麻烦了。——恋爱中的人往往智商会变低。
      庆幸自己的审美眼光变高,连长的帅的都不往眼里放。
      又开始无聊了
      (纯粹是无聊时的罗嗦,各位别介意)

      (一)
      闲来无事,上□□玩,有个人加我,懒得加他,就聊了起来。
      还是蛮喜欢他的,就逗他:我做你女朋友?
      他发来一句:你要想清楚,这是不能开玩笑的
      我:我说了我在开玩笑吗?不过,两个前提:1 你要长的帅 2 你要对我好
      他:1 我长得不帅 2 我对你好
      我:那也将就
      我:88

      捂头睡了2天,突然觉得已经几个月没有“减”头发了
      看我多沉闷,“剪”都会写成“减”。
      我穿可爱的T-恤,故意把眼睛睁得很大,装成那种可爱的小女生,尽管我不是。
      我晃到“水色”发廊前,那是阿木极力推荐让我去的。
      店面修饰得古典,木门上有镂空的图案,我推门进去,正巧一个男生走出来,差些撞满怀。他笑起来,露出好看的牙齿 ,然后说:小姐
      是来理发的吧,请进!
      哼!我笑,心里却想,我进发廊不是理发是参观?!他带我进去。店里很大却不见明亮,我旁边的桌上有一盏香熏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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