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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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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英语课代表的任务很简单,每天在上课之前去老师办公室取录音机,因为上课大部分是听力,课后再随老师放回办公室。按时收作业,心得笔记,老师改判完毕后再予以发回。这是普通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任何人都足以胜任。
他自然给我更高的要求,那便是,我的英语成绩必须在班上起到领头的作用。
这确是一个令人抓狂的目标。因为,有些东西,不止看努力,还要靠资质。
有时,他超前讲完了课,还会让我下去走动,为同学们答疑。
他很信任我。就算我再普通,他都会尽力把我培养成一个合适的课代表。
他常常会在办公室里向其他老师夸我聪明,说我长得漂亮,那口气分明是在说一个孩子。
可明明那老辅导员在换灯泡叫他帮忙时,还颇为宠爱的叫他“斌斌”。
他那时不过,也是一个孩子。
当初我的家、父母的单位就在学校对面,上下学都非常方便。我看见他放学后碰到我的母亲,笑着停下来尊敬的称她阿姨。
母亲有一瞬的怔愣。她后来一直知道我非常喜欢这位英语老师。
然而,她一直很鄙视他的学识。虽然我在那所学校里上学,然而也是体弱多病无奈之举,母亲并不认可那个学校。在她看来,毕业聘到这所学校的大学老师,也并不是什么有能之人。
谁叫这个社会,竞争太过残酷。
但是,我很喜欢他。他比我们班上任何毛头小子都帅,那些男生有点帅气的天天不是打架就是斗殴,对象也是如换衣服一样迅速。学习认真的也大多木讷呆板,着实让人提不起好感。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情书,开头我的名字便是错别字。
我玩笑般的把它带回了家,笑着读给母亲听。即便是最后丢进了垃圾桶,心里却有着小雀跃。
因为那是我人生的第一封情书。
然而,我一点也不懂什么是爱情。
唯一能懂得,便是好感。而这唯一的好感来源,便是从那个他的崇敬之中。
但是这份感情,注定要停留于岁月的河畔。这份感情,带着青涩的朦胧,永远是一场连承认都不敢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