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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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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气什么?想我叶翩翩,从来都是言出必行,答应对你的幸福负责,自然要办的妥妥帖帖。”叶翩翩难得听到他道谢的话,立刻骄傲地自我膨胀起来。
慕容醒嗤笑出声,心想:果然不适合对她煽情。松开手臂,道:“你现在是我们山庄的大功臣,我娘说了,要给你摆宴庆功。”
叶翩翩虽然得意忘形,但想起慕容夫人掉落的眼泪,心里仍有些酸楚:“你娘很不容易呀,只要庄主的病好了,她每日开开心心的就好!”她将当日巧遇慕容夫人一事,原原本本讲给慕容醒听。
慕容醒没想到她们竟是如此相识,不由叹口气:“从今以后,我们慕容山庄再没伤心的事了。”他扶着叶翩翩坐到床边,“我娘忙着照顾我爹,不然早来看你了,你若是好得快些,倒是可以去看看他们。”虽然没过来看望,但是嘱咐慕容醒好生照料她。
叶翩翩其实超级想再见到慕容夫人,那种天下慈母所共有的特质,总是让她想起自己母亲。所以,她立刻躺下来,盖好被子,做出一副安心养病的样子。
慕容醒看着她难得乖巧的模样,心里想笑,但还有件事,他拿出一粒丸药,道:“这是廖神医给的,说是吃了促进身体复原。”
叶翩翩平生最恨吃药,今天却毫不犹豫,接过来吃了。
慕容醒忙倒了温水,递到她嘴边。忍不住好奇地问:“我想不通,你身上没什么伤,怎么头上几处伤口,你是头朝下跌落悬崖的吗?
想起来真是可气,自己竟被一群愤怒的小鸟围攻,可怜自己堂堂小偷,竟被啄成猪头,说出来肯定会被笑话,她含糊其辞:“大约,也许,我也不太清楚。”
慕容醒心疼地说:“廖神医的药膏,据说止血生肌甚是奇效,但愿不要留下什么伤疤。”
是呀,叶翩翩也苦个脸,要是留下疤痕,可就难看了,本来就觉得自己长得不够美艳的说。
慕容醒笑笑,抬手用手指轻轻刮刮她的脸颊:“就算留了疤也没关系,反正你要嫁给我了。”
嗯?叶翩翩听着这话不大对劲,自己不是陪他演戏的吗?怎么听他语气,好像当起真来了。不可能,一定是自己误会了。说来说去,他慕容醒怎么会喜欢自己一个小小的小偷。
慕容醒见她不语,以为她累了,道:“你再睡一会吧,吃饭时我叫你。”
叶翩翩答应了一声,看着他走到外间,隔着珠帘,他轻手轻脚地落座,默默地拿起书卷消磨时间,可即便翻书的时候,也轻得没发出一点声音,看着他俊美的侧影,叶翩翩的心里有种陌生的幸福感,好像他们已经这样生活了一辈子似的。
廖神医的药果然不是盖的!
第二天,叶翩翩起床时精神抖擞,身上不疼了,好像从没有受伤一说,头上的纱布换药时看得出,几处啄伤的伤口已然开始愈合,只有浅浅的粉色痕迹。
鉴于她的强烈要求,而且病体确实好转,在慕容醒的陪同下,叶翩翩终于见到了如雷贯耳的慕容庄主----慕容云飞!
啊!叶翩翩目瞪口呆地心中惊叹:原来帅哥不限年岁,老的也这么有型啊!
没错,中年大叔慕容云飞,虽然生病日久,人也不复青春,可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大帅哥一枚。旁观慕容夫人相貌不过中上之姿,看来慕容家的帅哥因子,多是遗传自老爹。
慕容云飞久病初愈,体力还是很差,不过他看着叶翩翩倒是满脸笑容,颇多感激之情。
叶翩翩也不能过多打扰,说不几句话,问候了病情,就要告辞,一旁微笑陪坐的慕容夫人,忽然招手:“翩翩,你过来。”
叶翩翩一看见慕容夫人,就有说不出的亲切感,赶紧听话地走到她跟前。
慕容夫人并不讲话,从手腕上褪下一只朱红色的镯子,拉起她的手,给她戴在手上,道:“今天没什么准备,你且带着,将来还有更好的。”
出得门来,慕容醒笑道:“我娘把祖传的凤血镯给你戴上了,看情形,真的把你当成儿媳妇了。”他没明说,这凤血镯是慕容山庄女主人的标志,不然叶翩翩立马会得意地飞上天。
“哦。”叶翩翩无声地叹口气,可惜这个儿媳是个临时的,不然从此有个娘亲疼惜着自己,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不过说起祖传这件事,慕容醒想起一件大事来,那连家兄妹还在分舵等着呢,自己要赶紧把十花玉露丸给送回去。
叶翩翩立刻拽着他衣角,坚持要跟着去,说:“我自打上山来,就冷冷清清地住在石头房子里,外面的树长什么样,车子长什么样,还有饭馆的招牌长什么样,都快忘记了。”
听她说的可怜兮兮,慕容醒有些不忍心,只是顾忌她的病体,一再地嘱咐:“下了山后,不许乱跑,一切听我安排。”
慕容醒安排了一辆非常舒适的马车,他还让人铺了锦被安放了靠垫,准备了水果点心给叶翩翩做零食,又叮嘱车夫驾车时一定要平稳,才将叶翩翩抱上车,自己坐到她身边,让她倚在自己肩上休息。
叶翩翩并不领情,颇不自在地道:“现在又不累,我可是强壮的叶翩翩,不是娇滴滴的大小姐,这马车.....啧啧”又不是不知道自己一向粗枝大叶,把车里搞的像卧房似的,可怎么坐呀?
慕容醒恼她不解风情,又不好明说自己完全是为她考虑,干咳了一声:“咳咳,我可是堂堂慕容公子,坐的马车自然要高级些,你白白沾了光,就少发牢骚。”
叶翩翩看他表情,心里猛然醒悟,大约,也许,他这么大费周章地布置,全是为了让自己舒适些,赶紧陪了笑脸:“是啦,这是我坐过最舒服的马车啦。”拿起靠垫,讨好地给他垫在后背,道:“我们下了山,我没别的要求,听小环说,镇子上醉仙楼的菜做得好,你带我大吃一顿就行。”
慕容醒听了偷笑:“总是改不了嘴馋。”不过,这两日她刚刚受过伤,廖神医恐她内腑有伤,只让她吃些清粥稀饭,想必她也吃得厌了吧。
所以,一到山下的小镇,慕容醒先让马车停到醉仙楼门前,扶着叶翩翩上楼坐到雅间,说:“你想吃什么,随便点来就是,我去连家送药,不过一会儿就回来。”
叶翩翩高兴地答应着,将伙计叫来,听他报了一遍菜名,但凡听着让人有些食欲的菜,她都一一点来,转眼就点了十多个菜,又给慕容醒叫了一壶好酒,满心喜悦地等着和慕容醒大吃一顿。
转眼酒菜陆陆续续地端上来了,慕容醒却还没回来,叶翩翩的胃里开始唱空城计了,没奈何,先吃个热气腾腾的灌汤包吧,啊,好久没吃如此美味的食物了,叶翩翩埋着头,吃得正欢,忽听见“叶翩翩、叶翩翩”,外面有人大声嚷嚷自己的名字。
是个陌生的男子声音,叶翩翩疑惑地抬头,门外走过一个精装汉子,她心里“忽悠”一下:莫不是公子出了什么事?派人来报信!连忙高声答应:“哎,我在这里呢。”
那精壮汉子返回身来,一挑帘,进得屋来,沉着脸色,上下打量她几眼:“你是叶翩翩?”
“正是,但不知你是何人,找我有什么事?”叶翩翩心里七上八下,胡乱猜测着。
就见那精壮汉子忽然一阵冷笑,嗖地竟从腰间拔出一把大刀来,寒光一闪忽地扫了过来,刀风刺得叶翩翩肌肤生疼,吓得她紧紧闭上了眼睛,可那汉子,只是将刀刃架到叶翩翩的颈项上,狠狠地道:“你没听说过混世魔王吗?”
这个名字叶翩翩当然听说过,他是河南有名的山贼,不但抢劫过往客商,而且奸杀掳掠无恶不作,据说慕容醒除此恶贼,铲平匪窝时,不过才十八岁,也正是因此一役,天下闻名!
可是,混世魔王不是早就见阎王爷了吗?六年后的这个人,却是谁?
那精壮汉子嘿嘿冷笑,道:“怕了吧,不过实话告诉你,我是混世魔王的二弟闫摩,当年我大哥拼着命掩护我逃了出去,可是我三年才养好伤,又用三年苦练武功,今天,就是来取慕容醒狗命的。”
叶翩翩心中叫苦,惨了,惨了,这个人找慕容醒复仇,自己成了最好的人质,都怪自己最近太高调了,一定是满世界都知道慕容醒的未婚妻叫做叶翩翩,才会被人家寻上门来。
闫摩一把拎起叶翩翩,刀子架在她脖子上,推推搡搡,将她推到酒楼大堂,不用刻意说明,众人见此阵势,不管是客人还是老板都抱头逃窜,眨眼间热闹的酒楼变得冷冷清清,闫摩仰头大笑:“这么多去传信的人,慕容醒一定立刻心急火燎地赶过来,哈哈哈,慕容醒,你的死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