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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朋友or敌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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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朋友,还是敌人。我们每一天都在对周围的人分门别类。对你好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因为他不一定是真的在对你好;亦然,对你坏的人,也不一定就是你的敌人,因为他不一定真的对你很坏。朋友和敌人,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困难的是,这条线实在太过模糊,有时候,就连我们自己也分不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
和冷亦风讨论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我们两个人在言词和表达方式达到了统一。我合上案卷,长嘘一口气,了结事情的感觉真好。
我把东西收一收,对他说道:“再次开庭时,你照我们讨论的这样说,应该就没问题了。需要我e-mail一份电子版的给你吗?”
冷亦风摇摇头,说:“不用了。”
“那好,那我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我站起身,准备离开。
冷亦风突然问道:“沈律师,你待会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个饭,之前我对你的态度太差了,希望你能给我一个道歉的机会。”
我回答道:“吃饭就免了吧,我们现在能坐下来讨论案情,并不代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是我的当事人,我们的交情就仅限于这件案子好了。”
冷亦风继续说道:“我知道你还在生气,佳琪,你要相信我,我那天说的真的都只是气话。我从来都没有认为过你是个三流律师,相反,我觉得你是一个难得的好律师。再说,你们学法律的不是有一个未经审判,不得定罪的原则吗,连死囚都有死刑复核的机会,难道你真的打算连辩解的权利都不给我,就直接判我无期?”
从冷亦风口中听到这么一大串专业术语,我整个人顿时有点发懵。这家伙的学习能力也太快了吧,都会“师夷长技以制夷”了。
经不起的软磨硬施,我只好开口,说:“好吧,但是地点由我定。”
冷亦风见我同意,一脸欢乐的说:“OK。”
大明星就是大明星,得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临上车之前,冷亦风还特意去换了身衣裳。深茄色的休闲外套西装下搭一条黑色紧身裤,V字形的内搭T-shirt,露出结实诱人的胸肌,高级定制的皮鞋配上一副GUCCI的限量款墨镜,冷亦风看起来活脱脱像一个从韩剧里走出的男主角。我现在开始理解那些一掷千金,热衷于陪女友逛街的男人的心态了,欣赏美人换装带来的视觉愉悦度的确要比金钱本身带给人的满足感大的多。
我用手扶着脑袋,无奈的说道:“冷亦风,我们是去吃饭,不是去竞选乡长,你干嘛穿这么隆重?”
冷亦风一挑眉,反问道:“隆重吗?这就是我平时的外出服啊。”
考虑道他平时进出的那些个场所,他说这话,倒也合情合理。不过,我是苦孩子出身,从小苦惯了,我能出入的场所可就没那么高档了,一想到冷亦风穿成这样出现在我们即将要去的地方,我心里可乐至极。
上车后,冷亦风问:“佳琪,我们去哪吃?”
我说:“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吧,你先把车开到那吧。”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将近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俨然演变成一种无声的酷刑。冷亦风为了缓解尴尬,特意打开了电台。不知道是我太累了还是主持人的声音太过催眠,不知不觉,我竟然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惊醒过来。迷迷糊糊中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惊恐的“怎么回事,我在哪?”
冷亦风看着我,紧张的询问道:“佳琪,你还好吧,我是冷亦风,我们正打算去吃饭。”
“哦,没事,睡太久了。”我揉揉眼睛,说:“我们还没到吗?”
冷亦风说:“没有,早就到了,我看你睡得那么熟,不忍心把你叫醒,只好开着车在这附近多转了几圈。怎么样,饿了吧,我们在咖啡厅吃吗?”
我说:“不是,我们吃饭的地点在咖啡厅附近,那边不好停车,所以我想你先把车停咖啡厅,等会我们走着过去。”
冷亦风停好车,朝我走来,一脸好奇的问我说:“在哪里?”
我用手指着前方,说:“看见那个路口了吗?我们直走过去,然后在那个路口左拐,右手边第一家一个叫“重庆鸡宫煲”的饭店,就是我们今天吃饭的地方。”
“重庆鸡宫煲?”冷亦风喃喃自语道,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明星从未去过。我在旁宣传道:“这是个连锁餐饮,全国有几百家分店呢,很好吃的,我经常去吃。”
冷亦风思索了一下,说:“连锁餐饮,类似于俏江南?”
我眨眨眼睛,说:“恩,差不多。”
冷亦风来到鸡公煲门口,看着满地短裤背心夹脚拖的人群,顿时傻了眼。我冲他坏心一笑,然后自顾自的进去找位置坐。冷亦风倒也上道,没哭没闹,紧跟我走了进来。
我拿着点菜单,熟门熟路的在上面勾勾画画,选的差不多时,我抬头问冷亦风:“你有什么爱吃的吗?”
冷亦风冲我笑笑,说:“我也没来过,你决定好了。”
“那你吃辣吗?”我继续问道。
冷亦风说:“还行。”
我说:“那我要特辣喽,这个辣点吃巨赞。”
冷亦风说:“你喜欢就行。”
点好菜后,我见他一副不自在的模样,轻声问道:“你是不是嫌这里简陋啊,不好意思,没经你同意就带你来这,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冷亦风表决心的说道:“没有,说嫌弃就太严重了,这里和平时去的地方不太一样,所以我有点不习惯,不过只是有点,仅此而已。”
我笑着说:“十分理解,我也是看过偶像剧的人。”
冷亦风问道:“你经常来这里吗?看你挺熟悉的。”
我说:“那当然,从大学到现在,每周必来一次。你别看它店小,来这里的人可都是你的‘衣食父母’或者你‘衣食父母’的父母。”
冷亦风疑惑的说:“什么意思?”
我解释道:“来这里的人中,大多数不是你的粉丝就是你粉丝的父母。就拿老板娘来说好了,老板娘的女儿就是你的一个超级粉丝,现在才上初中,前几天我还看见她死磨硬泡的求老板娘给她钱去看你的演唱会。”
冷亦风哑然失笑道:“哦,这个意思,那你看过我的演唱会吗?”
我大喇喇的说:“当然没有,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追什么星,再说,你演唱会的票贵的要死,除了像刘苏苏这种时间闲钱也闲的人会去看之外,谁会有那闲工夫。无意冒犯,我只是抱怨一下都市生活的巨大压力。”
冷亦风说:“没关系,那个刘苏苏是谁?”
我回答说:“我最好的朋友,你的另一个超级粉丝。”
菜上齐后,我自说自话的吃了起来,我是那种一见了美食就不要命的人,食物当前,哪里还有形象可言。与我的狼吞虎咽相比,冷亦风的举止要优雅的多,真不愧是进过高档餐厅的人。
我左手紧握芬达,右手夹起一块鱼豆腐,嘴里津津有味的嚼着鸡块,含糊不清的问他:“你怎么不吃啊?吃不惯吗?”
冷亦风放下筷子说:“没有,我不太饿,佳琪,我们叫几瓶啤酒吧。”
我回答说:“啤酒还是算了吧,我酒量不行,一喝就醉。”
冷亦风说:“没关系,我是正人君子,你若醉了,我一定安全的把你送回家。”
“就你,还正人君子。”我暗暗地揶揄道。虽然我极不情愿点酒,但冷亦风再怎么说也算半个客人。我已经剥夺了他的美食乐趣,如果连饮酒的欢乐都不留给他的话,那我岂不是太残忍了。思忖了半天,我只好应了下来。
冷亦风在吃菜上扭扭捏捏的,喝起酒来到颇为痛快。一连吞下几大口,我盯着他,好心的提醒道:“你很渴吗?不如喝芬达吧,芬达不要钱。”
“喝什么芬达呀,没劲。”冷亦风从我手里拿过饮料瓶,说:“你也别喝了,来,喝点酒。古人常说,人与人之间的交情是在酒席交出来的,你不喝酒,我怎么知道你是真心想做我的朋友。”
我毫不留情的说:“我没有要跟做朋友啊,再说,哪个古人说过这么俗的话。”
冷亦风接话道:“话糙理不糙,沈佳琪,你就别端着了。咱俩这种情况,怎么也算患难之交吧。这搁古代可是要成亲的,现在我只要你陪我喝酒,没让你嫁给我,已经算很便宜你了。”
我白了他一眼,心想,这家伙不会已经开始发酒疯了吧?
为了不再忍受他那拙劣的劝酒词,我决定视死如归的“自入火坑。”几杯酒下肚,气氛的确比刚才嗨了好多。不知道是我的酒量真的太差还是雪花勇闯天涯啤酒的确很赞,渐渐地,我的头越来越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