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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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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通透的人,知道自己有什么,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SAT 考试之前,当老爸要我填报伯利克商学院时,我终于鼓起勇气看着老爸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去韩国,我要做歌手。”
那时的我,和任何一个喜欢hip-hop的美国青年一样,听Puff Daddy的歌,模仿电影《Breakin》里的舞蹈。由于面部轮廓比一般的东方人深刻,皮肤又比较黑,初见的人都会以为我是黑人或是菲律宾人。自从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街舞比赛中得了冠军,我对自己的表演能力越来越自信。但是我很清楚,作为一个韩国人,我永远也不可能在美国乐坛上有一席之地,没错,边角都没门。恰好当时我在为一家韩人音乐社打工,当看到社里发布韩国第一大娱乐公司SM ENTERTAINMENT要在美国选秀的消息之后,我立刻就报了名。
很幸运的,我被SM的总监李秀满选中。在巨大的喜悦来临之际,我不得不为如何说服我的父母而烦恼。
我的家族算得上加州这一代比较有名望的韩裔家族,父母膝下三女一男,作为唯一的儿子,我似乎理所应当担负起家族企业的重担。但是天知道我为什么偏偏对那些通向黄金大道的地产、股票全然不感兴趣!姐姐和姐夫已经将生意料理得不错,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知道我必须为自己的理想作出点什么,也当然知道我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于是我跟老爸说:“一般的韩国男孩都要服三年兵役,我是美国国籍,没有服役的困扰。那么,三年,请给我三年时间,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三年后如果不成功,我一定会回来!”
我早该知道老爸是开明的,从他每天看着我披长发穿嘻哈跳街舞但从未说一个“不”字时,我就该料到这个结果——我争取到了人生中可以行使自主权力的三年。
但我没想到这个争取换来的代价会如此巨大,原本以为的三年延续成了十年,而那游走在希望与无望边缘的爱痛,或许将占据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