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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给自己起名字 ...

  •   (2004年9月23日)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静”,据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可能是说刚生出来吧)很爱哭,一点都不让人省心,所以起了个名字叫“静”,希望我能安静一点儿。
      要说他们的这个心愿倒是达成了——后来我果然越来越静(掉进书坑里了,可以好几天一言不发),只不过,好象这份安静他们也不太喜欢,颇有微词。
      嗯,父母嘛,总是要求太高了一点点啊,让我们做小孩的,真是左右为难哪!(摇头叹息中……)
      至于我开始写文的时候,为什么给自己起名叫“江洋”,倒也是有个典故的。
      话说当年,我好象是十三岁,正看到《红楼梦》里黛玉和湘云大晚上的不睡觉,在凹晶馆里联诗,先要定韵,数那水榭的栏杆,有十三根,因此定了十三江洋的韵。
      我一见之下,心有所感——“江洋”,嗯,顺理成章下去还可以接个词,就是“大盗”,嘿嘿,“江洋大盗”,多么有气魄!
      我因为从小身体不好,心反而更想往广阔的天地,“十三江洋”,多么辽阔啊,可以使人有无穷的想象空间!
      想想那广阔的天地、自由的风,任性妄为的大盗,横刀立马,仰天大笑,哈哈哈哈!
      ……
      从此我念兹在兹,常常想起这件事和这个词,现在终于可以自己起名字了,啊!自由啊!为什么正式的名字得由父母起呢?应该上学之后让小孩子自己起才对嘛,这样肯定更符合每个人自己的心意。
      于是在《人生》开篇时,为了表现大盗的作风,我在第三次发文之后留言,表达一下:
      呔!
      此坑是我开!
      此文是我掰!!
      要想快看文!!!
      留下回贴来!!!
      大盗横刀立马,放出话来:“想我快点出血,回贴不能慢来!这段之后如没有十个回贴,偶就不续下文,急死你们!!!”
      PS1:请勿一人多贴,这属于不正当求文的说。要出示黄牌警告一张。

      怎么样?很有大盗风格吧?与众不同滴说 ^&^
      不过在日常生活中,大盗还是属于软脚虾,总是心狠而手不辣,常常受人欺负……

      我小时候最爱看的故事其中之一是《大盗贼》(德国的普鲁士勒写的,是本连环画)。
      大盗贼豪森布鲁斯,跟两个小孩加斯帕尔和佐倍尔,斗智斗勇,结果总是小孩子占上风,大盗贼处处受制,束手缚脚的……
      (嘿嘿,就像大盗自己一样)
      记得他出场的头一句话就是:“我是大名鼎鼎的豪森布鲁斯老爷……”
      够爽快!
      大盗豪森布鲁斯对于自己入了现在这个强盗的行当绝对没有任何的愧疚心理,所以,每次打劫都是那么自如、那么得心应手,还乐此不疲。而且他很有职业道德,绝不伤及无辜,比如他从监狱里逃出来以后,闯进加斯帕尔的奶奶家里,只是威胁老奶奶给他做了顿吃的——炸香肠和面包,吃饱了以后拉起桌布擦了擦嘴,威胁了一下老奶奶,叫她不要说出去,然后就扬长而去了,这样的盗贼,实在是,嘿嘿,挺值得欣赏的嘛。
      小小的加斯帕尔住在大盗贼活动的沼泽附近的红泥巴村里,是一个不甘示弱的男孩,他和小伙伴佐倍尔聪明地设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圈套来捕捉大盗豪森布鲁斯,可是每一次大盗总是从容化解,反将又将他们引入圈套……
      于是对立的双方就这样绕来绕去,可惜总是大盗贼受压制……
      但是大盗贼从来也没有伤害这两个烦人的小孩,顶多把佐倍尔扣下来给自己做饭——这在现在的社会中来说,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想想现在那些已经丧失了人性的恐怖主义分子和已经杀人成家常便饭的娃娃士兵……唉,真有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感觉。
      不过最后大盗贼觉得干这一行有点干烦了,决定重新做人,于是就回归正常社会了——这种行为按现在的逻辑来说,也是有点不可思议的。
      当然,世上的事情不总是那么简单,当大盗豪森布鲁斯终于准备洗心革面、金盆洗手时,却无法被普通人所理解,大有痛打落水狗之势(这一点好象古今中外都一样啊)。此时的加斯帕尔和佐倍尔,又及时帮助大盗豪森布鲁斯解脱了困境。
      最后,他们成为了莫逆之交,真是不打不相识啊!
      这个故事不仅文字读起来让人忍俊不禁,而且每一幅图画也都是趣味盎然,让人看得神往不已。

      还有大盗贼的老爹,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瞧瞧他老人家是怎么评价自己的儿子的:

      /*****/ 我有一个儿子是名气很响很响的大盗贼,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应该为此感到难为情吗?我想没这个必要。这是因为我的儿子大盗豪森布鲁斯先生本质上是一个随和的小子。他从未动用过真枪实弹,顶多用胡椒手枪射击一气。
      大盗贼的父亲——奥得弗雷德·普鲁士勒 /*****/

      而且除了我(自称大盗的家伙)之外,豪森布鲁斯先生还有许多其它的崇拜者呢,其中也有地位很特殊的人,请看下面:

      /*****/ 大盗贼豪森布鲁斯本质上不属于大奸大恶之人。之所以干了强盗这个行当,是因为他觉得每个行当总得有人来做,他还很“敬业”,起早贪黑地干抢劫的活儿。
      大盗贼的崇拜者——红泥巴村萝卜探长 /*****/

      看看,说得多明白,多客观哪!人家还是个探长哩!
      所以说,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能发光,只要是英雄,到哪里都有人佩服,嘿嘿,大盗自己,也这么勉励自己:我也会发光,我也会有人佩服滴说……
      在成人社会里,大盗贼先生也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大盗贼》伴随着几代德国人的成长。他们阅读原著,欣赏由原著改编的木偶剧、话剧、电视、电影、卡通、CD……
      .豪森布鲁斯成了家喻户晓的名字,甚至联邦议会的议员们,在激烈辩论时,这个名字都会脱口而出。这个名字,已经成了文学典故。——《慕尼黑评论》 /*****/

      别看这个故事有洋洋洒洒的24万字,算是长篇小说了,但读来一点也不累,通篇是搞笑的故事。大师级的幽默不是那种做作的,而是浑然天成的。
      这个故事,小时候引我入胜,即使是现在,也让大盗回味不已,每每神往而微笑自娱,其它的朋友们如果找得到,不妨也看一下,非常的有趣。

      说明:本文关于大盗贼的一段参考了一些别人的介绍,因为原来关于大盗贼的一些细节我记不太清了。是从google上搜来的,好象是叫红泥巴的一个网上书店,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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