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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伤心小周 看过小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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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看了小周123的《十大酷刑》,看完之后良久无语……
当时是晚上看的,于是辗转不能成眠,第二天又难受了一整天,到第三天,余毒仍然未能肃清,郁闷啊!!于是写篇东西出来,散散气!
故事的主人公严小周,实在是个可怜可敬的人,他自幼才名远播,十一岁便号称苏州第一才子,十五岁被当今圣上亲点探花郎,少年时代所做的许多诗句,在士子中广为流传。却只因生得“美若好女”,便招了飞来横祸,被那个当朝的天子看上,从此万劫不复。
十大酷刑,有剥皮、剃骨、腰斩、车裂、缢首、宫刑、刖刑、棍刑、灌铅……哪一项不令人思之心颤?然而小周却道:“世人只以为伤筋动骨便是极尽惨烈的酷刑了,其实不然,所谓酷刑,乃是由心而发,断了此人的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岂不比什么痛楚都来的刻骨?”
这其中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不正是小周自已所身受的么?别人只看到他的狠毒行事,看到他杀人如麻、滥用酷刑,却又怎知他本人所受的,竟是这十大酷刑中最最令人痛苦的一种!
伤心小周。
那花一般的少年,名震天下的一代鸿儒张子恩的弟子,少年成名,才华横溢,十五岁就中了探花,当时他的心中,该是多么的志得意满、意气飞扬啊!然而,横祸就此从天而降,帝王亲设的琼林宴罢,众人各自回府,醉熏熏的小周却被皇上直接按到了龙床上!夜里小太监福喜听他的惨叫哀泣声,吓得都冒出了一身冷汗。第二天送他出宫,玉琢似的一个人儿,整个都脱了形。
可怜的孩子,他才十五岁啊!花一般的年纪,人生的一切几乎都还没有开始,就生生地被扼杀了!
恨死那个混蛋朱炎明!他自以为是爱小周的,从当初的一见倾心,到小周因为他的打抱不平而对他灿然一笑,便自以为是地爱上了小周,爱到不择手段,爱到给小周用上了十大酷刑中最最狠毒的一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怜的小周,我毫不怀疑当初受到非人待遇的时候,他一定是想过要自杀的,对于文人才子来说,士可杀不可辱,受了这样严重的侮辱,只有一死才能洗清耻辱。然而,我也毫不怀疑,皇帝对他实行了威胁,无非是你如果敢死的话,朕会对你的家人、老师如何如何之类的话。
于是小周从此便活在了阿鼻地狱之中,日夜倍受煎熬。
他的BT、他的狠毒,都是被硬逼出来的啊!
谁来关心他?谁能拯救他?可怜的孩子,在这样悲惨的境地,仍然执着地坚守着做为文人的清高本性,他为官一向清廉,连自己的宅子都是在皇帝朱炎明的暗中贴补下才置办下来的,他进退得体,七年来不向外人透露一个字,不肯向皇帝低头,也不肯趁此“受宠”的机会谋取私利。他越是不肯屈服,皇帝便越是压制他、折磨他,皇帝这家伙才是特大号的BT!非要看到小周平静的容颜被打破,露出痛苦的神色来、流下绝望的眼泪来,他才舒服!
他对小周后来的人品鄙薄厌恶到了极点,认为小周心狠手毒,花样百出,但也不想想,是谁逼小周到如此境地的?是谁使他越来越恶毒,越来越喜欢用酷刑折磨别人的?
BT皇帝朱炎明,他在床上所做的事情就只是干小周,往死里干,平日里不敢对后妃用的花样全用到了他的身上。小周体弱、怕痛,然而朱炎明就偏偏要让他痛,痛得他泪流成河,□□对于小周,全像是在用刑——他忍无可忍,却又避无可避,苦苦地挨着,“全身都在哆嗦,像个垂死挣扎的小动物……”
看到这里,我感觉到的,只有心痛!
凡事皆有因果,种了恶因,便要收到恶果。那个混蛋皇帝,注定是要受到报应的!
小周是个爱记仇的人,甚至有点小气,殷雪衣只不过说了一句“色如春花”,便被他在七年之后想法砍下了人头。但仔细想想,他的记恨却也大有道理,若不是殷雪衣说了那句话,引起了皇帝的注意,也许小周的一生,就会大大的不一样了。
想当初,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对恶意调笑于他的殷雪衣,报复的手段,不也只是半夜里在他门上画了只乌龟么?多么可爱,多么孩子气,虽然是报复,却也是轻松取笑的、不伤人的。怎见得,到后来,竟然连“剥皮不见血”、“步步生莲”、“无孔不入”都用上了呢?他的恨、他的悲、他的苦,无处排遣,只得发泄在了这种地方。可怜的小周,他恶毒地折磨着别人的时候,自己的痛苦才能稍稍发泄一点,至于自己,他早已当是个死人了!
在牢中用毒刑审张三和李四的时候,张三对他口出不逊,小周却微笑着说:“难道张大侠对奸尸有兴趣?”别人怎么听得懂,他这是早已不把自己当活人了呢?哀莫大于心死,小周,他的心早已死掉了啊!
小周是个无情的人,他对皇帝的千种折磨、百般示好,都无动于衷,那是因为他恨朱炎明,然而他对其它一些人的无情,却是为了保护他们。比如家仆严安无故被抓,他表现出的无情,不肯搭救,那是因为聪明如他,早猜出了这件事的幕后主使是谁,如果自己去着急、求救,只能自取其辱,反倒害了严安的一条小命,他不理,别人觉得没意思了,也就懒得去理会一个小小的家仆,时间一久,自然而然地就烟消云散,仆人甚至自己逃回来了;在宫中乔妃寻衅,要打东袖,他对东袖无情,甚至出恶毒的主意来折磨东袖,实际上却是刺激了乔妃,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巧妙地替东袖挡过了灾祸。
小周是绝望的,他的骄傲、自尊、理想,都被皇帝无情地践踏殆尽,他自己说过:“粉碎一个颇为高傲的男子的自尊,最便给的办法莫过于□□他。”这是他从自身得来的血淋淋的教训啊,可怜的小周,那么清高、骄傲的一个人,被生生扭曲了,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小周又是善良的,对善待他的人,回报都极大,傅晚灯当年曾制止过殷雪衣的调笑,又阻止小周去捣蛋,是个相当厚道的人,小周待他,便与众不同,处处维护;东袖一介小小宫女,敬重小周,悉心照顾,小周便送她个大大的人情,送她出宫嫁了傅晚灯,当上了二品夫人;家仆严安跟随多年,即便略有不轨之心,小周也不计较,到后来还细心安排他的婚事,还说“看到他们过的好,我也就放心了”,生生是一个当爹的做派了!
小周不好么?看过了这些重情重义的表现,你还认为他不好么?
小周好么?看看他教人用水银来“剥皮不见血”、他用灯签插入人的双脚、直入腿骨,又硬拖着他在白绢上行走,谓之“步步生莲”,又让去了毒牙的毒蛇钻人的七窍,令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你还能说他好么?
……
唉,总是恶因恶果,却只可怜了一个原本应该大展才华、光芒四射的严小周。
“人不惹我,我自不会去招惹别人,偏生个个都不长眼!”这是小周的处世哲学,人不害他,他自然不会去害人,但是,人若害他呢?他也不会束手待毙,只不过,那个他最恨的人,却是他动也动不得的,伤也伤不到的。
伤不到么?小周如何能甘心?于是有了后来的处心积虑,最后的献祭般的欢好,以及在皇帝自以为终于得了小周的倾心,一觉酣睡之后,睁开眼来的绝望——小周就吊死在他的床头,正正地在他的眼前!
无情啊!狠毒啊!!绝决!!!
这样的绝决!报复得畅快淋漓、无以复加!
看到这里,心中伤痛难禁,小周,还是可怜他!
这个无奈的孩子,从十五岁到二十二岁,受了无尽的折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纵有盖世奇才,也无处施展,当看到他在宫中酒醉,吟道:“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常恨世人新意少,爱说南朝狂客,把破帽年年拈出。若对黄花酤负酒,怕黄花也笑人岑寂,鸿北去,日西匿!”听了这一段披心沥胆的醉中抒怀,能不伤心?能不落泪?
可怜的小周!
如果他不是那么美貌,如果他不是那么有才华,如果他不是那么执着,如果他不是那么骄傲,如果他不是那么聪明……那么他的一生,也就完全的不同了。可偏偏,这些他都占全了!
自古以来,过于完美的事物,不是上天堂,便是入地狱,人家白居易不是都说过么:“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世间的好物,怎能平平安安一世?平淡是福,于他们,却是奢望了!
比如朱炎明,只为了自己的欲望,就死死地制住小周,把他从天堂打入了地狱,把他从一品大员直降到从五品的小吏,一次一次在人前撕毁小周苦苦维持的尊严,甚至在最尊敬小周的宫女东袖的面前□□小周!
在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变故中,小周惊怖欲绝,在他手下疯狂的挣扎,朱炎明却死死的按着他,小周被牢牢的固定在刑具一样的□□上,那撕裂般的剧痛也不觉得了,只感到东袖惊愕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紧闭了眼,恨不能立时死了,然而朱炎明又强迫他看东袖被皮鞭打出的血……那血腥的场面,强烈地刺激着小周已经变态的心,“小周略略张开了眼,那满地鲜血红的娇艳欲滴,怎么就会可了心意的那么红,完全没有道理,他呼吸渐渐急促。朱炎明在他耳边轻轻的笑了:‘舒服了吧?朕早就知道了,你也应该明白才是,你已经是个怪物了,你想跑到哪去呢?谁能满足你呢?到哪儿——你也不过是个嗜血成狂的怪物,人渣!你却以为你是什么?’”
这个BT的朱炎明,他生怕小周痛苦得还不到极致,居然还用这样恶毒的话来割小周那已经千疮百孔的心……效果倒是明显的:
“小周骤然尖叫起来 ,声间凄历,朱炎明抱着他,不容他动一分半毫,小周的手指在他手上掐出了深深的血痕。他也只是冷笑着不肯松手。小周疯了似的咬他,拼命想挣脱他的桎梏,然而他的力量太强大了,就算了拼尽了性命他也不是他的对手,小周只觉得心头一阵尖锐的空茫,忽然间大叫了一声,两眼直勾勾的望着他,半晌,身子向后一仰,精疲力竭的昏了过去!”
自此小周得了失心疯,数月之后才渐渐缓了过来,他的悲惨,又更深了一层。
小周的BT,是被逼迫出来的,小周的死,也是必然的。他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辱和酷刑,苦苦地挨着,忍耐着,先前恐怕还是为了皇帝的威胁,后来则是越来越有了不甘心,越来越想报复朱炎明。七年的相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的动心,特别是小周失心疯以后,原先的傲气,是荡然无存了,尊严,也一丝不剩了,变得毫无威胁力,于是可了朱炎明这BT皇帝的心,对他反倒好起来了,温柔以对;但这种毫无尊重的亲切,绝不是小周想要的,这种依附于人的宠物生涯,也不是小周所能容忍的,他不会接受、不会妥协。
没有尊重的爱,为什么要接受?没有自由的生活,怎么可以忍耐?小周是才华横溢的,小周是傲骨天生的,他绝不可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绕指柔的宠物,所以,当他发现了自己可能有所动摇的时候,也就是他生命终结的时候了……
小周的耐力也已经到了尽头,在他的努力下,朱炎明对他产生的错觉情意也已经达到了很深的程度,他几乎以为,小周已经屈服了、也爱上他了,于是,小周决定,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了,这样既可以使自己解脱,也可以报复朱炎明,甚至毁了他——他确实做到了。
一个悲剧的结尾,令人伤痛,却又肃然起敬。
可怜的小周,可敬的小周,他是绝对与众不同的,看完了这个故事,看了这几个塑造得活生生的、令人惊佩的人物,我只有一个感觉,以往的宫庭文,有95%以上都不必再看了!
反回头来再说说作者小周123,赞叹一句:天才!
我一向认为写作这件事是需要一定的天分的,会写文的人多了去了,然而真正写得好的,凤毛麟角。不是不需要努力,也不是大部分的人不努力,而是……写作真的是一种感觉,看看张爱玲、冰心,都是少年成名,震动文坛,她们就算从娘胎里开始努力,也……也不过十多年而已,然而成就,却是有目共睹的啊!
小周123,聪明、理智,举重若轻地就写出了这个经典的文章,故事精彩、人物出色、文笔洗练而优美,高潮低谷、叙述穿插,无一不恰到好处,佩服啊,佩服!看耽美将近一年,除了凤凰大人和NIUNIU,小周是我最欣赏的一个写手了。而这篇《十大酷刑》,也是我认为值得细读的少数经典文之一。(注:虽然如此,偶实在不想多看几遍,心脏承受不起>_<|||||||||||)
虽然夸得天花乱坠,但我相信小周自己,对于写出这样的文来,可能还是有一点随意的,她也许并没有觉得这样写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因为想这样写,所以就这样写了(所以才叫天才嘛^^),对于别人从多方面的赞叹与批评,对她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有趣的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只有重量级的石头,才能激起大家评论的热潮啊。
说小周聪明和理智,还有一个例证:她又写了一篇《白马王子拍花记》,写得极好,但是,她老人家只贴了几章,就做出了如下决定:“真的不贴了,本来是写了想在JJ出的,结果好像不大受欢迎。但这种文风投稿的话很容易就会中,所以,我想拿去投稿了。对不起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鞠躬,谢幕。”
真的是……气死人不赔命啊!
不过她的文风真的是很适销对路,希望她的书能够快快出手,收益大大滴^^
(啊,对了,小周这篇文只发在绿JJ而不发在红JJ,可能也是留了一手,准备将来出版吧,毕竟发在红JJ上是完全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COPY下来拿走,而在绿JJ上就没这么方便了)
好了,终于发完了议论,心里的怨气也全部排空了,呼!好舒服!!
咦,难道这几天的难受真的是只为了让我写出这篇东西?
嗯,也算是对看了这近一年霸王文的酬谢吧——呵呵,江洋一直是喜欢看霸王文的,只看不出声。(先前是因为不知道可以回贴>_<||||||;后来是因为经常看完了也觉得没什么可说的,就不留贴了)
对于这篇文,江洋只有一个大大的不满:错别字太多了! (汗,文字障者的通病,见不得错别字……),所以俺自动自发地从绿晋江网页上把文一章一章复制下来、贴在写字板上、去掉所有的水印字、改错别字、小小修整……把自己累到半死……
大盗是个大大的笨蛋!
直到终于弄好了,留做收藏——可惜此时已经再也不想看了……
你想想,为了改错别字和小修,势必需要认真地、反复地、逐字逐句地细读,这样一篇虐心到极点的文,被这样一遍又一遍地精读,我的妈呀,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所以,大盗费了九头牛的劲才做好的收藏,就变成货真价实的“收藏”了>_<||||||||||||||
好文共赏,这篇文还是值得一看的,别具特色。
200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