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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细心安放,妥善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游离,免我无枝可依。但我知,我一直知,那人永不会来。
免我四下游离,免我无枝可依,为何追求卑微的人们都得不到心中所属呢?叶琰,你可知道,当你把我从你的世界推开之后,我所奢求的,就只剩一颗可以栖息的枯枝了。
我的青春,在那个夏天结束的猝不及防,所以现在没有了渴求的力量。
这辈子做过最不后悔的事就是在那个无聊的夜晚独自一人走进那个被称为市中心最混乱的酒吧——苏荷。因为我在那里,遇到了你。白色的衬衫,瘦削的身形,干净的一尘不染的眼睛,这样简单又单薄的你,便在这繁光错乱,酒绿灯红中直直的落入了我的眼睛。我一直都觉得讶异,为什么一个人的眼睛可以干净成那样,即使你正在被三个持枪的便衣警察追得退无可退,即使你的抢正指在我的太阳穴上,即使你沿用了那么老套的路数用我来作为挟持的人质,但那双眼睛里依旧是纤尘不染,处惊不变。你说,这是不是上帝为了让我在俗世中认出你而所给予的独一无二的赏赐?
很多年后你问我,为什么当时的人群都纷纷逃散,你看着我,却不躲?我蜷在你的怀里,把玩着你的手指回问,为什么当时你会选我?你说,因为我知道,你这样的女孩,一定不会挣脱并尖叫。
叶琰,正如你所说,我也相信,高傲如你,又怎么会屑于杀害无辜的性命来自保?
夏日的站台,地面上投下琐碎又繁乱的阳光,几双皮鞋从我眼前走过,踏响了寂寥而又空旷的街道。我看着街牌上贴的小广告,那里有一张通缉令,我把丹寇嫣红的指甲从上面的名字上划过,轻轻地摩擦,感受着片刻的安宁。旁边一个染着酒红色头发的青年跟一个卷发少年说,这世道警察真他妈没用,通缉个人连张相片都没有,连个罪名也没见……
我眨了眨眼,把手指移开,那里有两个字:叶琰。
抬腕看表,两点十五分。我蹬着一双平底的黑色筒靴,提着一个挂满吊坠的包,理了理被风吹至脸上的栗色卷发,走进对面街道的酒店。一楼的装饰很豪华,光影可鉴。叶琰说,酒会在十六楼。
我来到十六楼,的确是很热闹,杯盏交错,人来人往。透过人群,我看到了那个人,温文尔雅,鬓角有些许华发,拿着酒杯,谈笑风生。拔枪、瞄准、射击,弹道准确一枪毙命……其实生命结束的速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快,至少在我看来,它就只要二十秒。
电梯缓缓而下,我看着头顶上的数字不停的变动:16、14、12……然后在1这个数字停下。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我从电梯上出来已是另一副模样:白T桖,白筒靴,斜挎着的碎花帆包,青春靓丽,神采飞扬。所以,不要轻易相信你的眼睛,因为这个世界远比你想像的更会伪装。
叶琰在车上闭目养神,我走过过去打开车门。他睁开眼,我说,我饿了。他没说话,启动车子。他很少说话,宁静淡然的如一泓清水,就像现在,他不会问我事情办得怎么样,也不会给我一个安抚的笑容,他像一个不食烟火的天使,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有时候就想,叶琰,究竟是经历过怎样的惨痛,以至于让你对这个世界连声音和笑容都如此吝啬的不愿给予。若是可以,我用十年的眼泪来换你一个真心的笑容好不好?
只要你笑。
十八岁以前的我喜欢坐在天桥上看落日,当那轮孤寂的明黄一点点暗下去的时候,我会想到黑夜,再想到死亡。
十九岁的我刚刚赴了一场死亡的宴会,现在与这个我已经认识了二十一天的男人一起走在黄昏的街道上,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披在他单薄的身上,地上两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温暖如斯,岁月静好。
二十一天前,我在叶琰找到退路要把我放开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我看着他的眼睛,我说,带我走。
既然已经把我拉入了你的世界,那我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叶琰,你应该知道的,季无裳是一个决绝的女孩,爱便爱到骨里,恨便恨到魂里,从没有退路,也不会有退路。所以我是真的很感激你,感激你那个时候没有甩开我的手。所以,我从来都不曾后悔,即使你把我拉入这个不见阳光的世界,看着那些不多的良善一点一点的腐烂。道上的人都说杀手界里很难出现像银狐这样的人物,行踪诡异,心狠手快。是的,我心狠,因为我杀人从来都是对准额头,一枪毙命,没有过丝毫的犹豫。
因为,我害怕,再多一秒的迟疑我就会下不了手。有些东西,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满盘皆输。我可以为你哭,但我不能让你看我输。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
夜间小摊上的小姑娘满怀激情的向我推销着手上的一块佛玉,说着这句唯美的话。我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要。佛渡有缘人,而我,再也不会是佛所认定的那个有缘人。
最后我选了一条四叶草的挂链,是情侣款式,拆分下来每条两片叶子,闪着紫色的光。我把另一条塞到叶琰的手心,笑着说,四叶草代表幸运哦,现在我把我的幸运分你一半,你一定要好好的保管。
叶琰没有说话,我看着他长而弯的睫毛轻轻的颤动,忽然很想伸出手去感受一下它划过手心的悸动,去摸摸它的温度,看看是否如他的手一样,冰凉如斯。
尘世的人把生得好看的男人叫做祸害。
叶琰,你知道吗?你真是个祸害。
人生其实有很多条路,但是你只选了一条,所以我便跟着你义无反顾。
以前看肥皂剧看着男女主角在初次见面的地方再次聚首总觉得过于虚幻。我从不认为有这么巧合的缘分,人们不愿抱残守缺所以杜撰出一个相对美好的结局来聊以慰藉。
这样多可笑,是吧?
只是,叶琰,为何我连这么可笑的结局也盼不到?
苏荷酒吧,璀璨的灯光,疯狂的音乐,舞动的人潮,放纵的青春……走廊的转角处是你已经探查过无数次的房间,你说,我们有七分钟的时间,七分钟后电路就会恢复,无裳,你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你说,无裳,你有什么问题吗?
我看着那双干净澄澈的眼睛,眼角有些发涩,说,有。
惊诧从眼中掠过,你问,什么?
我说,逃命的时候,不要放开我的手。
叶琰,如当初一样,不要放开我的手,如果路已经错了,那就带我一起沦陷,我甘心沉溺,即使挫骨扬灰。
叶琰没说好,他向来不做承诺,我知道。可是逃跑的时候他真的没放开过我的手,前提是我的左手一直在向外滴血,源源不绝。那真是混乱的一夜,我扣扳机的手一直都没停过,六分钟,二十多颗子弹已快全数用尽。酒吧里的驻唱歌手还在唱着沧桑的歌曲,沙哑的嗓音令人动容。
叶琰说杀手最忌讳的就是手下留情,可是看着前方几步远的熟悉身影,我如何下得了手。我看着他拔枪、瞄准,我想喊不要,可是我的身体比我的声音更快,我听见那颗本应打进叶琰心口的子弹射进我的左臂,说实话,真的很痛,痛得我站不住脚,直直的扑进了叶琰的怀抱。叶琰,你的怀抱真凉,像你的手一样,极致冰凉。然而,我贪恋……
叶琰,我的爱就是那么卑微,卑微到只要你一个担忧的眼神便愿意匍匐在你的脚下,许定终生。
生平第一次流那么多血,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苍白,因为我觉得头晕,昏昏欲睡。二十分钟前,叶琰把车开到这里,我的大学门口。一路上,他紧抿着唇,不发一言。我忽然有点害怕了,仿佛已经能预料到是什么结局,慌乱不已。这种害怕比下一秒他撕开我的衣袖用锋利的瑞士军刀割开我的血肉取出那颗弹头来得更强烈。
不,叶琰,你不能……
子弹取出过程我没喊出一声,汗水已打湿额发,唇角也被咬的渗出了血,可是我没叫一声痛。我只是想用最后的气力来证明,季无裳不是个弱女子,我只是想,留在他身边,留在他身边。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的汗水已被全数蒸发,叶琰,你开口说话,你说,
回去吧,以后好好活。
每个人都对我说,季无裳,没事,好好活。那好,叶琰,你告诉我,没有了念想的日子该怎么活?你告诉我,没有了叶琰的季无裳该怎么活?你告诉我,我活给你看……
我本来应该怎么说,可是我没有。我只是在静默了三秒后探过头,吻上了你的唇。你的唇真柔软,可为什么也是这么的,冰凉,血腥味充斥于口腔中的绝望,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
相濡于沫,才能相忘于江湖。对不对?
叶琰,你一定要好好的,你若死了,我的世界就只有一片坟墓了。
叶琰,若我当时推开车门冲出去的时候回一下头,是不是就能看见你手中死死地拽着那个挂链,是不是就能看见你纤尘不染的眼睛里流下的两行清泪,我们,是不是就能盼到那个可笑的结局?
然后,天长地久。
叶琰,当你在另一个世界的另一条街道披着夕阳走过时可曾记得,一个女孩说过,
我叫无裳,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开头的那句话是我听朋友说的,忘了出自哪位作者了,这里借用一下……没有标明出处,表示歉意啊。^^第一次发文,大家海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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