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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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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镇。
来钱客栈。
“小二,来碗牛肉面!”只见背着一把九环钢刀的彪形大汉一进门便嚷嚷道。
“好叻,客官这边请。”小二热情地迎进彪形大汉,甩开抹布巾,擦了擦靠近窗口的桌子,倒了杯茶说道:“客官,先喝杯茶,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唔。”那汉子也没说什么,坐下后就着茶杯,喝起茶来。
“没想到‘霸一刀’也来了。”
“这么多武林人士齐聚‘鬼山’,定是为了那‘白发女鬼’而来。”相隔不远的木桌上,两名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压低声音说着。
“据说那号称‘捉百鬼’的‘王道士’都被吓得疯癫了…”
“唉...这女鬼搞得人心惶惶的,这几天官府的悬赏一直在涨...”
“可不?今天涨到200两黄金了呐,若能到手,这辈子都不愁吃穿了。”两名青年男子互相感叹道。
“两位大哥哥,你们见过‘白发女鬼’吗?”突而其来稚嫩软糥地声音吓了他们一跳。
两男子赶忙看向声源处,见是一粉雕玉琢,服饰华贵,大约五岁上下的女娃娃,正站在他们的桌旁,微侧着精致的小脸,忽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对他们的谈话听得甚是津津有味。
他们松了口气,互相看了一眼,皆嘲笑着对方草木皆兵,转而对小女娃和蔼笑道:“若我们见过,岂有命在?”
“哦,原来那‘白发女鬼’是吃人的么?”小女娃似懂非懂地点头。
“呵呵,小妹妹,你怎么自个在这?”张望左右,小女娃身后并无仆从,其中一男子不禁奇道。看这小女娃非富即贵,家人怎放心她独自一人在外玩耍?
“路过的。”说完,小女娃便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望着远去的小背影,两男子面面相觑,不知所谓,只好继续吃食,不再闲谈。
刚还在大厅蹦跶的小女娃,此刻正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跑上二楼一厢房,“吱”开门,“吱”关门,转身扑到正坐在桌子旁一白衣的女子身上,操起一口不为外人所知的语言撒娇道。
“老妈,啧啧,你的食谱几时改为吃“人”了?”
此白衣女子有着一头如银霜般的华发,倾城之颜,姿容不俗,举手投足尽现优雅,只见她轻轻皱着好看的长眉,轻启檀口叹着:“笙儿,你又不乖了!”
好吧,至此大家应该能猜到那白衣女子是谁了吧,嗯,看来我还真的不适合搞神秘。重新自我介绍下,我呢,叫黄小舞,来这未知的朝代六年了,六年前的那个我当着全天下人的面“挂”了,当然都是那老和尚锦囊里的馊主意,说什么有上古神剑在,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事。
扯远了,话说当我醒来的时候,旁边就只有一位名叫“鬼医”的老婆子,还有一把早已恢复初见时模样黯淡的流云剑,当然还有个重磅消息,那就是我怀孕了。当时我可是吓得那叫面无血色,血色全无,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好不容易战战兢兢的生下那奶娃子,平平淡淡过完三年,那“鬼医”老婆子偏说要出趟远门采灵药,自此便一去不回,就剩我母女俩“相依为命”,当然,若是后来没人抽风跑到山上去打架,估计我们就一辈子在深山里当野人了。
说到“白发女鬼”,为什么说“白发”呢?自然说的是我的发色,救醒我的“鬼医”老婆子说我生命力消耗巨大,内力能恢复七八成已经不错了,这发色便是留下的后遗症,若要生回乌发,必须要佐以珍贵的灵药才有起色。所以才会出现她要出远门这回事。
嗯,话题又远了,咱说回“白发女鬼”,这事嘛,说来话长,源起于月黑风高地一个夜里,我正哄完奶娃子入睡,便听到山上不远处有打斗声,平时山里有凶猛野兽做为屏障未有人敢来,自是自由惯了,咋一闻之,只心下诧异便奔了出去,所以并未想起需要伪装这回事。结果围着一名受重伤男子打转的一群黑衣人,甫一见我出场,差点没吓个“魂飞魄散”,当然这是夸张的修饰哈。
他们也是见过大风大浪地人物,只愣了下,便继续维持攻势不变,只不过被围着的人从一男,变成了一男一女。若我知道我当时的造型跟贞子差不多,披头散发,白发飘飘,在阴森森的夜里格外渗人,说什么我也要重新梳妆打扮过再出门,最起码不会吓到人。最后,他们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当时我并未对他们赶尽杀绝,就放过了他们。没想到不久后江湖便传言四起,说是“鬼山”上住着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白发女鬼”,望天下能人志士为民除害,造福苍生。初听时,我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来。
至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重新入世的缘由。
“笙儿小姐,怎么能这么说主子呢?”只见站我旁边一颇为英挺的黑衣男子皱眉道。
忘了说,这名黑衣男子便是我当初救的那人,他说他是刺杀楼的第一杀手,叫施飞,因楼里有人叛变,他不想支持那人,便逃了出来,不料途中被好朋友背叛,受了重伤,也许是他命不该绝,正好遇到我,被我救了,此后便以报恩之名硬要留在我身边做下人,拗不过他,我便答应了。
这一应承,我那叫个后悔啊,别看第一杀手当下人看起来是件威风的事,就说这两年,因为他,我们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地方,估计“鬼医”老婆子回去也找不着咱们了,所谓的能人志士也多如牛毛,前扑后继,一直在我们之前所住的地方(现已硬被世人改成了“鬼山”)晃荡,如此,我们就成了有家归不得的“孤魂野鬼”了。
到这,肯定有人问了,为什么我不去找西溟璇她们,先不说我在这世上已是“死人”,再说我自己也要静下心来想想这纠缠不清的感情是否还要继续,更重要的是笙儿,难道我要带到她们面前说这是我女儿,希望你们也能待她如亲生的女儿一样?不撕了我才怪。纠结到最后只得出顺其自然这个结论,顺其自然便顺其自然吧。
有了这道“搬家”的小插曲,施飞对此更是愧疚连连,两年来毫无怨言的听从我的指示干这干那,甚至包括做劫富济贫的飞贼,不过后来倒被他闯出了新名堂,江湖又多了号“一毛不留”的侠盗。之后闲得无聊,我们就拿出劫来的钱,创建了“锦绣山庄”,做起所谓的正经生意人来,当然吸收人才,扩大规模什么的都由施飞去做,我只是偶尔略指点一二。不过我倒没想到后来的锦绣山庄成为了天下第一庄,为此我常常感叹,有这么能干的手下,做主子的也是备感压力重重的。
施飞常年跟着我们东奔西跑,对于我家乡的白话口音自然也摸得个七七八八,现在也说得挺溜了,这样一来我们就不用再防他人偷听了。
“外面的人都这样说的啊,而且‘白发女鬼’说的不正是老妈么?”奶娃子不满地撅起嘴嘟囔着。
我对施飞摆摆手,抱起笙儿坐在我的大腿上,帮她整理服饰。
“看你跑的,衣衫凌乱,像什么样子。”对女儿到处跑这么放心,并不是我自个有恃无恐,而是这小妞天赋异禀,从小便被那“鬼医”老婆子以不能浪费练武奇才为由抱去浸泡各种药草,辅以疏导经络,“鬼医”老婆子不在的时候又由我接手,就这样常年累月,五年多过去,这奶娃子的内功也是进展惊人,同时面临三名猛壮大汉也不在话下,好吧,对于五岁多的娃就有这种功力,勤勤恳恳练功一辈子的老头子老婆子估计要跳出来抗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