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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 ...

  •   “夜色”是一家饰品店,暗色的名字,浅粉的招牌,明亮的装潢,有一种奇异的矛盾感,在店面林立的街道中,别具一格。
      梅加和沈七秀掀开翠色的珠帘走了进去,身后落下一串清脆的珠玉碰撞声,柜台后面的女孩子闻声抬头,笑容满面:“欢迎……”
      话未落地,脸色立刻垮了下来:“哼,两位老板,你们还记得这家店啊。”又掉过头去向一旁悠闲品茶的美丽女子夸张地笑,“参宜姐,这两个家伙居然还记得自家的店在哪里呢。”
      参宜“哈”地笑了出来,将手中茶杯放下,好笑地瞄了她们两人一眼。
      梅加和七秀汗颜,久不务正业的后果就是,连店员都敢欺到她们头上来。
      “嗯哼,”梅加清了一下嗓子,绽开笑容,“小嫣,我们给你加薪。”
      小嫣不悦的脸色立刻消失,笑得比鲜花盛开还要灿烂,兴奋地点头,一头蓬松的卷发乱七八糟地,落下来几缕遮住了她的眼睛,她伸手拨了拨,顺便把已经乱得不成形的头发扯得更乱一些:“好啊,好啊。”
      参宜媚笑:“梅加,你好像没问过我的意见。”眼睛直勾勾地盯住梅加。
      梅加打了个冷颤,不敢看她那双电力四射的眼睛,转过眼去看沈七秀,眨了眨眼,将七秀一并拖下水,笑道:“二比一。”
      七秀心虚地看了小嫣一眼,再看了参宜一眼。
      脑子迅速转着,她和梅加两个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来过店里了,整家店就只有参宜和小嫣两个人撑着。
      从每个月的收入来看,店里平日也应该是相当忙碌的。
      这样压榨劳动人民的劳动力是不是有点过分?她小小地反省了一下,而后不得不点头附和梅加。
      参宜摇摇头,端起茶杯来,假装自己没有看到这两个女人在她眼皮下面做着这种收买店员的事。
      “夜色”是参宜、梅加和沈七秀三人同开的,那时参宜做烦了内衣生意,自己平日里又总喜欢研究各种小饰品,便有心开一家饰品店。
      她找好了店面,价钱却不承受范围内。
      之前她做内衣生意,是在批发市场租的小门面,人流量大,房租不太贵,相应的,挣得也不太多。
      虽然件件衣服标件都很高,但会来批发市场买东西的人,哪一个不是砍件高手,刷刷刷地便把高楼砍成平地,大刀阔斧得连她这种见惯了的人都不由得心头滴血,结果自然赚不了多少钱。
      后来是梅加和七秀两人,倾尽了所有,三人一同盘下了那家门面。
      梅加和七秀那时挣钱不多,积蓄都是辛辛苦苦地攒下来的,然而两人却丝毫没有犹豫,听过参宜的计划,看过店面后,便将银行里所有的钱都提了出来,身上亦只留下百来块钱,那时刚刚月初,距离发薪水的日子还有二十来天。
      一开始自然是极辛苦,没有多余的钱请工人,一切的装潢全靠自己,梅加和七秀每天下班后都直奔店里,跟参宜一起敲敲打打到深夜。
      幸好那附近没有居民住宅,她们才能不分日夜地工作。
      那段日子,参宜在书店里读了N本有关装修和屋内设计的书籍,到最后书店的店员根本不给她好脸色看,她只忍着,不懂的时候继续跑书店。
      三个女子在短短的时间内,学会了做木工,学会了调漆刷墙,学会了搅拌水泥,硬是自己将这家店装潢好了,连门口的招牌都是自己做的,挂上去的那一天,三人喜悦得几乎要掉下泪来。
      最初的一个月,很少会有人走进这家店,梅加和七秀都有工作,参宜一个人守着店面,从日出到日落,黑夜里跳亮了昏暗的灯光时,她才幽幽地叹气,起身锁上店门,拖着孤单的影子回家。
      这样冷清的日子里,参宜开始自己手工制作一些小玩意儿打发时间。
      梅加曾经学过刺绣,绣过不少手巾,也放去店里卖,稍有空闲便将店里卖的手机袋、钱包上面绣上一些花纹,很累,那个时候她刚去了水月厅,一切都还不熟悉,每天都跟自己作战,还得分神做这些。
      七秀本身是做广告设计的,画画本是拿手活,替梅加画绣花样子,替参宜设计手链项链的款式。
      相互扶持着,一路走过来。
      如今店门口那席翠色的珠帘,便是那时的杰作,七秀设计的式样,三个人每天晚上跪在地板上一点一点地串,串了一个星期才串好,成品出来后得意得不得了,喜滋滋地挂上便再也不肯取下了。
      说也奇怪,许是那珠帘让人看了觉得不错,来“夜色”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张口便问:“你们门口那张珠帘卖不卖?”
      苦日子居然就这样熬了过来。
      之后生意渐渐地好起来,再后来参宜一个人已经不足以应付,于是请了一个店员。
      小嫣这女孩来历成迷,她在一个雨天出现在“夜色”门前,就贴在玻璃窗上不走了,参宜见她被雨淋得可怜,便请她进来坐坐。
      之后“夜色”便多了一个店员。
      她们三人都不是喜欢探人隐私的人,所以小嫣不提,她们便对她的来历绝口不问。
      “叮叮当当”的脆响声在梅加身后响起,昭示着客人的到来,她想着得尽下老板的义务,便直觉回头,一脸热情的笑容:“欢迎光临。”
      进得门来的客人迎上她灿烂的笑容,一时怔愣。
      然而屋内四个女子却更加惊愕,几乎要蹲下去捡掉落的下巴。
      客人穿着一身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西装,正式的两件套,从屋外的烈日炎炎中走进来,居然连一丝汗迹都找不到。
      重点是,来者居然是个男人。
      当然,顾客是个男人没什么奇怪,可这家“夜色”是家卖女性饰品的店,连门口的招牌都是浅粉的,一个从穿着打扮到神情都跟这家店不配的男人,就这样掀起门口的珠帘走了进来。
      几秒之后,客人先行回神,目光慢慢地扫过梅加,脸上自然地带上了几丝笑意,从头到脚都散发着一种疏远的客套,眼神透出一丝意外和几分意料之中的神色:“梅小姐,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你。”
      梅小姐?
      梅加看着他那隐藏着“啊,我就知道你做不了什么大事,果然吧”的眼神,笑着颔首:“莫先生,幸会。”
      她唇角勾起,像是看到了有趣的事,眼神溜过客人的脸,飘向远方。
      那时她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嘉永青梅竹马的好友对着她,从来只肯称呼一声“梅小姐”,尽管嘉永说过很多次“叫梅加就好了”,每次见面,他依然是彬彬有礼地称呼她“梅小姐”。
      那时不懂。
      如今的她,却一眼就看明白了。
      他从来没有承认过她,他大概是觉得她配不上叶嘉永,所以对着她,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客气,隐隐透出几分疏远,言语间永远地藏着深意,潜在的意思像是锐利的针,刺得人肌肤生疼,似乎意在逼她自动滚出叶嘉永的生活轨道。
      只可惜,她那时太过年少,别人的客套疏远统统看不懂,别人拿针尖扎她,她只当人家无意,侧身轻轻避过,依然是微笑着。
      如今想来,很多事都有迹可寻,只是她从未留心。
      她从小虽然生活艰苦,却有父亲全程护航,将她教得心地善良且天真单纯,从不以恶意来揣测别人,无意中到是避开了一些伤害。
      这些年,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她也曾把一些事情拿出来想了又想,她不聪明,却够细心,慢慢地,将那些点点滴滴串连成线。
      不过到底她也确实滚出了嘉永的生活轨道,只是没想到继再度遇到叶嘉永之后,她会再遇上嘉永的好友。
      梅加轻笑起来。
      生活真是一个神奇的圆环,无论向着哪个方向走,最后居然都要回到原点。
      莫千圣对着她莫名的笑容,微微皱了眉头。
      没有想到居然还会在这个城市遇到她,那年之后,他以为她已经彻底消失了。
      眼神犀利地扫过梅加,暗想她开着这么一家店,跟嘉永的交集应该是零,眉头放松了一点,径直转向其他三人:“我想替妹妹买成年礼物,她指定要你们这家的,请问可以帮我推荐一下吗?”
      笑容完美得无懈可击。
      若不是刚刚那一瞬的失态,梅加亦会觉得他实在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
      一旁的三人自这场故人相逢中回过神来,小嫣立刻过来招呼客人,将莫千圣带开。
      梅加走进柜台后面,七秀拿起参宜的茶具,倒了一杯茶,递给梅加,梅加微微一笑,接了过来,慢慢饮着。
      耳边听到小嫣热情地向莫千圣介绍着各种饰品。
      莫千圣侧过身去看小嫣手上的樱花刺绣手巾,背向着梅加,小嫣自他身旁抬头向柜台投过来一眼。
      梅加比了个手势,示意这位客人大大的有钱。
      小嫣的小脸立刻光芒四射,笑得越发地开心,卖力地向客人推销着。
      这边喝茶的三人相视笑笑。
      小嫣是钻到钱眼里去了。
      最后莫千圣选了一套有尼泊尔风味的首饰,付钱时小嫣面不改色地道:“谢谢惠顾,总共二千八百块。”
      梅加和七秀差点把茶喷出来,急忙背过身去,免得自己的神色泄了底。
      参宜到是镇定得多,手顿了一顿,便坚定地将茶杯继续送往嘴边。
      显然莫千圣也是个不知道柴米油盐价为多少的人,爽快地便掏钱付了。
      他的背影刚消失在门口,梅加便回过身,一手指着小嫣:“这成本不到三百的东西,你卖两千八?”
      小嫣嘻嘻一笑:“有钱人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啦。”
      梅加和七秀终于明白,近来越来越好的收益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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