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回收站 存旧文的地 ...
-
繁忙的平安街上车辆来来往往,一群小孩子在路边上追着闹着。我眯着眼睛看了看手表,唔,还不晚。刚想抬头,眼角却瞄到一个小孩跑上了车道,突然听到了身后直冲过来的车响,吓得忘记了逃跑,一动也不敢动。完了完了——眼见一场惨剧就要在我眼皮子底下发生,我只剩下了跑的本能。等、等一下,跑?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身体早已先于我的理智一步冲了出去,再车快要撞上小孩前的瞬间,一把将他推了出去,而我自己却由于惯性,一下子摔到了地上,躲闪已经来不及了,车子将我撞的飞了出去——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
*****************************************
我想睁开眼睛,却看不到任何东西,周围似乎有什么东西流淌的声音。现在……是什么状况?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做出了初步判断——我应该还没有死,因为死人是没有意识的(我是标准的无神论者)。不过,我是在哪儿?是在医院里吗?我变成植物人了,要不怎么一动也不能动?一连串的问题袭来,让我的脑袋快胀了。不管了不管了,睡觉睡觉。
正准备睡呢,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夫人,您该起来了,公爵大人来看你了。”是个年轻的女性。“睡懒觉可对小少爷不好。”这是对谁说话?邻床的病人吗?这个“公爵”是怎么回事?别称吗?
我正走神,忽然一阵晃动,然后就像是什么东西压住了我。虽然不能动,我还是条件反射地推了推,就听见一声惊呼。
“哎呀,这个小淘气,一大清早就不老实。”一个充满宠溺的声音说。这又是一个女声,却不是刚才那个。根据我的经验,拥有这么美妙温柔高雅声音的,一定是一位难得的美女(口水、口水)
“娜娜,你醒了?是小家伙有在淘气了吗?”这次是一个优雅的男声,伴随着不急不缓的脚步。“夫君——”咦,刚刚那个美人夫人叫娜娜么?这个应该就是美人夫人的夫君了吧!哦,我又开始头痛了,都什么地方,还“夫人”“夫君”的?这医院到底收了什么病人?
又听了两句,我实在是困极了。罢了,醒了再研究吧,反正我现在是病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这么想着,我就又睡着了。
啊啊啊——我要发狂了!这都什么世道!
不用四处张望,这并不是哪位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穷酸书生在怨天尤人,书生要怨也是抒情型的,这是女主大人我在抒发心中的愤懑。
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呆了很长时间,总算是弄懂了一些事。究竟多长时间呢,我也说不清楚,因为你实在不能强求一个胎儿能把握住时间的变化。你、你,别掏耳朵,没错,女主大人我现在就是一胎儿。准确的说,我是修里亚公爵未出世的孩子,而非之前我认为的正处于昏迷状态并拥有一位公爵夫人当病友的病人。
简单点说,我,穿了。
靠,人家虽然很喜欢看穿越的文文,可并不代表我喜欢发生在自己身上啊。我的电脑,我的学校,我的朋友们,还有,我最爱的爸爸妈妈,我好想回家……
冷静下来以后,我认真地想了一下自己现在的状况。一般说来,小说里描写的穿越者很多都能找到回家的路,但是依现在的情况看,我是那种最难回去的灵魂穿越。
不!过!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因此消沉,从而让自己不幸胎死腹中的。活下去才有希望,就算是回不去,我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一定希望我不管在哪里都是开开心心充满活力的!而且,我也不想让这对善良的公爵夫妇伤心,这段时间的相处,让我对他们有了很大的好感(牙牙:喂,基本上你就属于那种见谁都有好感的白痴吧)。
我现在所处的大陆叫夏尔大陆,“夏尔”是创世神的名字。上古时期,夏尔大神创造了各个种族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亿万年以来,这片大陆名义上的最高级种族是创始神最早创造的种族之一——神族。当然,实际上说起来,按种族历史渊源或者种族拥有的力量来说,龙族凌驾于各族之上,但是,夏尔的龙倒真符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或许是他们太过强大,强大到对于力量和名利已没有了追求,龙族各位一向很少从大陆上现身,况且,据说龙族可以变化成各种人形,就算他们在你身边晃荡,你也区分不出异样来,所以,龙族更多存在于史诗中。
是由于夏尔大陆上的大小国家实~在是太多,所以我只记住了最主要的几个——都亚帝国,多拿帝国,普特帝国,伊因蓝卡帝国和西姆普斯帝国。让我讶异的是,这里竟然不是只有人类,仅仅我听到的就有六个之多,精灵、矮人、翼人、兽人、侏儒,再加上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龙族。而且夏尔的能量存在方式也与地球的不同,是以元素形式存在的,还有武技和魔法,再加上明显带有冷兵器时代因素的战争,让我心里直犯嘀咕:地球上写玄幻小说的那些人,是不是来过这儿?
我的现任父亲是都亚帝国位列三位公爵之一的修里亚。亚特拉斯。而我,未来的公爵……呃……少爷(?)是公爵的第四个孩子,上还有三位哥哥。母亲蒂娜是公爵的第二个妻子。不要误会,虽然这个世界允许多妻,但我不得不承认,修里亚公爵是个真正的好男人,优雅,温柔,绝对的绅士。公爵的第一任妻子是朗琳卡小姐,一位高贵的郡主。她生下了我的大哥和二哥。然而,这位郡主的幸福生活只持续了五年就因病去逝了。朗琳卡小姐的死让公爵大人十分痛苦,幸好在一个偶然的场合,他邂逅了我的现任母亲蒂娜。托里斯。根据两人回忆说,“母亲的善良开朗深深打动了公爵,而公爵的温柔痴情和翩翩风度也成功俘获了母亲的芳心,从此两人坠入了爱河”(真的是他们自己说的,不关我的事。你看,我想发表意见也插不上嘴不是?)。不过,婚后两人生活甜蜜温馨,在都亚帝国一时传为佳话到是真的。这样说来,我的生活还不算太糟,或者说是太好了。
现在知道的就是这些,毕竟,你也不能想象一对夫妻整天无聊的狂侃大陆史不是?
“母亲,您醒了么?”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这就是我的大哥因斯特。亚特拉斯,下一任亚特拉斯公爵的准继承人。在修斯特公爵的言传身教下,大哥人虽不大,已经俨然成为公爵大人第二了,听说很受小姐们的青睐。“因斯特少爷再长大些,肯定会有无数贵族小姐为您伤心的。”唔,别看我,这不是我发花痴,我还说不了话(牙牙:你要能说话不把人吓死。诺:闭嘴!)这是母亲的侍女说的。
“爱鲁,你说什么呢,”呵呵,我在这里就能想象出因斯特哥哥脸红的样子。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是来看……来看母亲的。”
“来看夫人的?”爱鲁促狭的声音又响起来,真是恶质,“来看小少爷的吧!”
“爱鲁,什么小少爷,绝对是个妹妹。母亲,您说是不是?”小小年纪就风风火火的,这就是我的三哥了,莱茵哈特。亚特拉斯。
母亲笑着应道,“是,是。”
“我同意。”一个清冷的声音走近,声如其人,言简意赅。我的二哥,小冰块……啊不,落。亚特拉斯。
“我附议。”因斯特哥哥带着浅笑附和着。
看来我还不定是男是女呐,之前听爱鲁说“小少爷”时还吓我一跳,以为自己穿到男人身上了呢。不过,我记得我们中国古代都是典型的男权社会,怎么这一家子都这么急着盼女儿呢?当然,我自己也希望是个女孩。
“为什么少爷们都盼着是个小姐呢?”啊?我说出来了?我说出来了??我真的说出来了???
“爱鲁,这其实很简单的。”我现任的父亲修里亚公爵笑着解释道。哦,原来是爱鲁问的,父亲大人,继续继续,我也等着听呢。只听父亲大人说,“咱们家男人太多,女人太少,算来算去就夫人一个……唉呀夫人夫人你别急,我说的是实话么……啊,别投了,我说我说……咳咳,”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总之,咱们府上严重的男女比例不均,而不正常的男女比例势必影响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发展。还有,最最重要的是,”虽然父亲努力保持严肃,可还是有强忍的笑意不经意流露出来,“一帮男孩子们,整天你看我,我看你,相看两无趣,自然是盼着个妹妹来赏心悦目了。”
一片笑闹声。我晕~
就这样,我在公爵一家人的期盼中,静静地等着我的出世。
当然,我的愿望是“静静地”,可偏偏有那么一些人不想让我如愿。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夏尔大陆上有着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就必然有各式各样的矛盾。父亲又是位居于公爵高位,是都亚帝国握有实权的四大高等贵族之一。敌人自然是免不了的。
在这里我又要夸夸我的父亲大人了。被誉为“优雅公爵”的修里亚,虽然大多时候温温和和,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他的政治手腕当真高超,不知有多少人在他手上吃了亏。这个时候,政治的黑暗性就显出来了。如果你是一个政客,你的敌人总是阻碍你做这做那,你又斗不过他,怎么办?最好的答案就是让他消失。而那些可恶的家伙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修里亚公爵府就成了杀手工会任务榜上的常驻任务。幸亏由于父亲大人没半点武技,一直以来培养了大批高手,这些侍卫个个武技高超,魔法出众,又有父亲的顶级聪明头脑,使得很多杀手刺客铩羽而归。再加上以后多年间我和哥哥以及伙伴们新设的防御,以至于若干年后,修里亚公爵府成为盗贼公会制定的四阶白银盗贼向五阶黄金盗贼晋级的准试练地之一。当然,这是后话。
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虽然父亲为怀孕的母亲做了周密的安全戒备,但百密不如一疏,在离预产期还有不到两个月时,我就差点被毒药搞没了小命。幸亏母亲之前吃的诸多补品里,有俗称“解百毒”针叶蓝,才不至于胎死腹中。即便如此,我还是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毒药的药性很强,足有半月之久才消退。那段时间里,我整天晕晕沉沉的,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很多人关切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这种药对大人的损害很有限,但越小的孩子中毒越深。父亲告诉我,当神官告诉家人我有危险时,他们简直急疯了。莱茵哈特哥哥那时最小(四岁)也最坦率,当场就急哭了。不过我也因祸得福,大量的灵草妙药强化了我的身体,为我以后的戎马生涯打下了基础。也幸亏我是在公爵家,这种大量的进补,要是普通贵族根本负担不起,一些高等贵族就算负担得起,也未必舍得。
通过这件事,我总算是明白了大陆上的斗争剧烈程度。虽然我无意称霸,但要想在乱世中保住自己的小命,保护自己的家人平平安安,要不就平凡个彻底,要不就让自己强大起来。而前一条显然是无望了。就这样,还没出世,我就坚定了要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的决心。
“神圣历三二七年二月十六日,纳其诺。亚特拉斯诞生于圣诺亚。圣诺亚当时叫做诺亚城,隶属于都亚帝国,是亚特拉斯行省的首府。经各族民众强烈要求,纳其诺小姐去世三十多年后,亚特拉斯家族终于同意将诺亚城更名为圣诺亚,以纪念纳其诺小姐。圣诺亚也成为夏尔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纪念纳其诺小姐的圣城之一。每年都吸引无数人前去参观膜拜。有名的画家、吟游诗人们跋涉千里到圣诺亚朝圣,很多经典之作由此诞世。现如今,圣诺亚已成为夏尔大陆最著名的旅游胜地和文化古都之一。
————摘自《光明历五九二年版大陆通史》
亚特拉斯行省。诺亚城公爵府。
几个男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大男人和三个小男人在卧房门口不停地走来走去。稍显急燥的步伐频率和不时传来的压低的争吵声,将主人们焦虑紧张的心情暴露无疑。虽然还是初春天气,几个人的额头还是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四个人八只眼睛齐齐地聚焦在闭着的门上,像是要把它吃下去。他们已经在门外等了一夜。
“大人大人,生了生了!”突然,一个带着喜悦的女声在门内响起。几人一听都愣了一下,然后不约而同的扑向房门,抢着第一个进去。结果是几个人将门堵得严严实实,里面的出不来,外面的也进不去。一时之间,谁也抢不了好。
一番折腾之后,门内的侍女终于将新生的家庭成员抱了出来。
“哇,真的是个小妹!太可爱了!”这是在刚才那番争夺战中占了先机的大哥。他一边托着小妹,一边还吃力地躲着其他几个小孩的争抢。或许是终于梦想成真的喜悦,平日一贯的风度都不知丢到了哪儿去。
看到这一幕,一边的成年男子叹了一口气,停在原地站直身子,死死威严从他身上流露出来。“因斯特,把你小妹给我。”他皱着眉头说。
被称为“因斯特”的男孩和正在围攻他的两个更小的男孩子都愣住了。
没错,这就是修里亚公爵一家,而他们正在争的那个婴儿正是女主大人我。
只听公爵接着说道,“咋咋呼呼,成什么样子?我不是一直教你们,身为贵族,就要时时保持风度。回头叫康斯劳特男爵先生再给你们补补贵族礼仪。现在,把你们的小妹给我。”
饶是沉稳如因斯特,也被父亲此时的严肃吓了一跳,犹豫了一下,不情不愿地伸出手去。一阵风过,再看时,婴儿已到了公爵手里。他抱着婴儿,好一阵端详,然后——
“啊,简直太可爱了!女儿啊女儿,我是你父亲。唔,我的乖女儿,别理那几个笨小子,跟父亲玩儿,好不好?不说话就是默许了哦。”他抓着婴儿的手,摇过来摇过去,脸上的笑容仿佛能把花苞感动地怒放。表情转换之快,直让人感叹创世神的鬼斧神工——也风度不到哪儿去。
我一阵恶寒,陷入了严重失语中。
我发现,婴儿的生活就是幸福。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如果忽略掉三个讨厌的小孩总是试图把我吵醒的话。毕竟人家又不是真的婴儿,没有练就那种泰山压顶而照睡不误的扎实基本功。几个人整天在耳边聒噪,想睡也睡不着。害得我出生第五天就严重失眠,只能拼命地打哈欠以示我真的很困,可那几个人竟然完全无视我的抗议。
“你们看你们看,周儿会打哈欠耶!”三哥。
拜托,重点不在这里好不好?
“母亲,周儿是困了么?她怎么不睡觉?”大哥。
有你们吵个不停,我睡得着吗?
“很可爱。”
二哥到是生性冷淡,素来少言寡语,这次也秉承他的一贯作风,只用三个字下了总结,让我很是感激。
如果你一个字也不说,我一定会更感激你的……
还是母亲大人好,见几个小孩赖在我床边,二话不说就把他们赶了出去。他们走之前还不忘跟我打招呼。
“周儿,哥哥们走了。”
走吧走吧,不送。
“周儿,我们等一会儿再来看你。”
等、等一会儿?那我要赶快补觉了。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四只羊……
周是我的小名。在夏尔大陆,父母给新生儿取的名字只能当小名,而正式的名字要等到洗礼时才能确定。
夏尔大陆的洗礼仪式不像地球上的那样,而是一种出生祝福仪式,它包括命名礼、抓周礼、祝福礼等一系列仪式,可以说得上是夏尔人一生最重要的礼仪之一了。而身为地球人的我,对洗礼的到来也十分期待。
这份期待在去神殿的路上就被打破了。我努力想唤回自己已经冻僵的耳朵和鼻子,又看了看完全没有给我加件帽子意识的双亲,认命地叹了一口气。但愿我从神殿回来后,还能有一个完整的脑袋。
一进入神殿范围,我就舒了一口气,尽情享受着周围的暖意。听说神殿范围内有一个超大型的复合魔法阵,可以保持整个神殿建筑群常年温暖如春,我算是见识了。这样的魔法阵我们公爵府也有一个,不过比这个略小一些,看来,神官祭司这口饭还挺好混。啊,魔法魔法,简直太有用了,我什么时候能学学呢?
就在我走神的当儿,我们一行人已经进了“自然之脉”,“自然之脉”其实就是神殿主礼堂前的一片花园。刚刚进入花园,我就被满眼的植物晃花了眼睛:各种不知名的花草竞相开放,路边的树木错落有致,一条小路曲曲折折,隐没在稍远处的花丛里。
“公爵大人,欢迎您和您的家人,愿创始神赐福。”一个精神矍铄的老祭司向父亲鞠躬道,他略微侧身,向我们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父亲右手抚胸,微微欠了欠身,向他回礼。“多谢沙里曼祭司。”率先走了出去,母亲抱着我,和三个哥哥走在后面。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礼堂大厅。又是一番客套之后,一位年轻的女祭司接过了我。第一项是命名礼。
要说这命名礼也怪,是由婴儿的母亲执行。她需要在祭坛前跪坐半个时辰,以清除心中杂念。当然,为了保持施礼者心无旁骛,专门有神官给她施加了摄魂术。当解除魔法的一刹那,最先想起的词语就成为我的名字。
我心中暗笑,那有这种神喻,根据心理学上的统计,长时间的发呆后首先想起的词是随机的,而且说不定有些父母事先中意了哪个名字,只要施礼前一直想着它,这个名字出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正偷偷嘲笑着想出这种馊主意的人,忽然想起一个严肃的问题,我家母亲是个善良的人,段不会弄虚作假,万一她到时想起个阿猫阿狗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魔法水晶的颜色在慢慢地变化,当它变成完全透明时,就是我命运揭晓的刹那。望着母亲的背影,我心中的不安在一点一点地圹大。母亲大人,我这穿越女主的一世英名可都掌握在你的手里了,你可千万不要辜负我的期望啊。
终于,魔法水晶的兰色完全褪去,整块水晶呈现出一种澄澈的透明。与此同时,一行文字出现在祭坛中央的玉石上,我惴惴不安地转头看去——
完全不懂!
我都忘了这是异世界,文字我能看懂才怪!
幸好此时那个老沙里曼祭司给我解了围,“纳其诺。”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他就又将我置汝了地狱。
“我创世神眷佑的孩子,你被赐名为纳其诺·周·亚特拉斯·德拉。创世神赐予的纳其诺,代表了希望一意。愿此名带给你毕生的健康,骄人的智慧,带给你美貌、勇气、热情和信仰…………愿你因此名……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天,这家伙是唐僧转世吗?怎么这么能说。我越听头越胀。
说实话,对于我的名字,我是不怎么满意的,总觉得像个男孩子。后来别人告诉我,我还不算差呢,历史上有一个有名的骑士叫纱丽的,才是真正惨到极点,因为这个骑士是男的后,我心里才平衡了些。
后世的史学家对于我长大后致力于命名权下放有过热烈的评论,有的说这是冥冥之中创世神指引我教世人学会掌握自己的命运,有人说这是我改革落后的神殿采取的宣告措施,也有一些我的极端崇拜者说这是因为我怜悯世人在神佑下生活不得幸福,决定亲自庇佑他们。谁又料得到,这只是因为我小的时候对自己的名字极度不满的后果呢?
就当我在老祭司的催眠下睡着前的时候,我终于迎来了祝福辞的结束。
“……现在,请纳其诺小姐执行下一项祝福礼,抓周礼。”
看来三岁看小,七岁看老的准则不管在哪个时空都是通用的呢。不同的是,这里抓的都是实物,都是真真正正的宝物啊,而且你抓到了什么,用老祭司的话来说,“……它将成为你一生的伙伴……”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啦。我听到这句话后心里那个激动啊,至今我还能回想起那个老祭司在看到我将东西都扒拉到身边来并抱住时满脸的黑线啊。他也许永远也想不到我那时还瞅着他,心想要不要将他也打个包带回去得了,我失眠时给我念上段祝福辞,铁定效果奇佳,后来考虑到我现在的身体手无缚鸡之力这个技术性问题,只好作罢。最后还是我家父亲大人出面说情,才保得那些宝物归我所有。看着那些宝物,我的心情大好,连父亲对老祭司说我“生性顽劣”也没放在心上。
随后有举行了其他仪式,步骤繁琐,在此我就不做一一说明了。
经过这一天的折腾,我实在是累个够戗,回家的路上,只听见哥哥们夸我懂事聪明,就进入了梦乡。
神圣历三三一年,修里亚公爵府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
当侍女去叫我时,我正在书房里埋头苦读,她一说我就来了兴致,撂下书就跟她去了。
时值夏日,天气热得人直冒汗,父亲把会客地点定在了湖中间的水榭里。由于公爵的身份原因,我们一年到头以客人礼节接待的人并不多,要不就是身份不够,要不就是身份够了但由于政见不同不受我们欢迎,而值得父亲亲自如此恭敬地接待的,说实话,自我出生以来,还仅是第二回,第一次是我们都亚帝国的皇帝陛下。这次难不成又是哪个国家的首脑人物?
“琳朵尔,”我一边走一边问,“来的是谁?很厉害吗?”
琳朵尔,哦,就是我的侍女答道,“是很厉害呢,小姐。来的是维恩大法师。”
“哦,这维恩法师是何许人物?”话刚问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立刻就得到琳朵尔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伺候,吓得我慌忙讨好说:“琳朵尔,你别这样看我吗,人家会不好意思 的。”说着还故做害羞地扭捏了几下。偷偷瞥她一眼,糟,不只没有缓和,眼神还越发凌厉了,我急忙恢复了严肃的模样,咳嗽两声,以掩饰我的不自在,“你也知道,我整天就在书房里,哪有空去打听这些呐。好琳朵尔,告诉我吧。你想啊,我要是不了解对方一会儿一定会很紧张而我一紧张就不知该怎么办当我不知该怎么办时就会做一些很奇怪的事情……你总不愿意我这个堂堂公爵府的小姐出丑吧?!”
在我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礼的劝说下……呃,好吧,我承认,是在我的胡搅蛮缠下,琳朵尔小姐终于开了金口。
“维恩法师今年二百六十五岁,是夏尔大陆上仅有的七名大魔导师之一,他主修光系魔法。他的光系魔法造诣,堪比于神殿的古托达主祭司……”
唉,全夏尔大陆上得侍女如此待遇的,也就只有修里亚公爵府的纳其诺小姐了。我们家对府内的下人素来和善,而我由于长期接受地球教育,人人平等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对琳朵尔向来以姐姐相待,长期下来,她也逐渐开始以将我教育成一个“有礼仪,有气质,有风度,有规矩的四有小姐”为己任,把我吃得死死的。而有一次我不想吃饭,结果被琳朵尔当众说了一顿后,看着我努力吃的样子,我家双亲十分满意,郑重地将我交给了琳朵尔小姐调教。尤其是二十个月前我变卖了自己的首饰将她的家人都赎回来后,这小妮子是越来越嚣张了。
不要奇怪我的时间计算方式,实在是夏尔大陆的时间让人匪夷所思。在这里,一年也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只是每一季都有十二个月,也就是说,一年共有四十八个月,按照这里的人平均三百多岁的寿命计算,一个夏尔人的地球寿命是一千多岁。天啊,这要让古代那些热衷于长生不老的帝王将相们知道,肯定高呼“不爱江山爱穿越”了。
“小姐,小姐,回神了!”我刚从思绪中走出,就见眼前出现了一张放大的人脸,吓得我急忙倒退了一步,才看清是琳朵尔。惨了,人赃俱获,回去我一定会被她碎碎念到死。
几句话的工夫,我们就到了水榭。和父亲坐在一起的是一位看起来六十多岁(以地球老人为参考)的老人,脸上挂着淡定的笑容,眉目之间透出一种睿智和超脱岁月的从容,维恩法师。不知为何,这位老人对我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靠近。
“周儿!”耳边忽然传来父亲的声音。我浑身一震,回过神来,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挪到了维恩法师身边,两只手还紧抓着他的胳膊。我顿时大窘,一张脸登时红得像苹果,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连忙松开手,站在原地向他行了个淑女礼。
“维恩法师日安。”
“日安,纳其诺小姐。”他微笑着回礼。
父亲拉过我在他身边坐下,致歉说,“小女让我们宠坏了,还请大师不要介意。”
“不介意,”维恩法师笑着说,“修里亚,如果我没有猜错,纳其诺小姐可是难得的光体质呀。”
“哦?光体质的人可不少。你倒说说,她是怎么个难得法?”
维恩大师转头向我,“刚才纳其诺小姐过来时,可有什么和平常不一样的感觉吗?”
我在心里暗骂,这个老家伙,怎么又扯到我身上来了,那么糗的事你就不要再提了,这不纯粹让我难为情吗?不情愿归不情愿,我还是老老实实地答道:“刚刚我一走过来就觉得很舒服,仿佛全身上下都立刻放松下来,尤其是在大师您的附近……”所以我就靠上去了,真是丢脸。
他呵呵一乐,从怀里掏出块晶石来,“来,把手放在上面。”
这块晶石是透明色的,呈六棱柱状,内部隐隐有光华流动。我一放上去,就有淡金色的光芒浮现,愈来愈亮,最后我的整条手臂都隐没在光芒里,远远望去,甚是神奇。
“属性检测晶石!”我脱口而出。
维恩法师冲我点了点头,眼中满是赞赏。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嘿嘿笑了笑,低下头去。属性检测晶石这种东西我是从书上看到的,是用于检测某个人的魔法属性,不同的属性体质会使得晶石显示不同的光芒,比如水系是蓝色,火系是红色,风系是青色,土系是黄色,电系是白色,光系是金色,暗系是黑色,另外,精灵族特有的木系魔法是绿色。我把手放上去后,既然是淡金色,应该就是光系体质了。这种晶石产量很少,而且大部分都在精灵森林里,因此平时很少见,所以刚刚见到后,有点激动,就不禁喊出来了。
“果然不出所料,纳其诺小姐是棵学光系魔法的好苗子。”说完后见我们还是有些疑惑,他接着解释道,“众所周知,魔法分为风、火、水、电、土、光、暗七系。虽说魔法师很稀少,但实际上几乎每个夏尔人都有自己的魔法属性,有的有一种,有的就同时拥有多种属性。比如多拿的索非那大魔导师,就是风水双修,而历史上有名的传奇英雄,精灵族魔武双修战士卡米尔更是掌握有五系魔法。这就导致了有些人的认知错误,认为属性越多越好,其实不然。人的体质除了属性不同,还有纯净度之分,纯净度越高的,修习起魔法来就越是事半功倍。就纳其诺小姐而言,虽然你很遗憾地只有一种属性,但你体内的光元素之纯净程度,实乃我平生所仅见,多加修行,日后在光系魔法上的成就必不在我之下。”
我听了心中直觉得郁闷,人家主角穿过来不都是魔法全才吗?怎么换到我身上就这么惨,只有一种属性。好在还有个纯净度之说,但纯净度再高有什么用,碰上个修暗系魔法又法力比我高的,不把我克得死死的?你看人家其他主角,七系魔□□番出,你敢克我我就克你,看谁克得过谁。红黄青蓝各系魔法随便扔,跟放礼花似的,多好看?不行,我以后一定要招一帮小弟,哪系的都有,要不我的小命就太危险了。
我在这胡思乱想,那边父亲和维恩法师已经聊了起来。我没兴趣听,就自个儿坐着发呆,反正走神也是我的强项之一。恍惚间,听见维恩法师说起他近段时间做的一个实验,好象出了点问题,总是控制不好光元素的平均分布。我脱口而出:
“为什么不把空间系和水系的魔法阵融合进去呢?”
父亲还来不及说我,维恩法师一拍脑袋:
“对呀!用空间系法阵控制光元素的拉扯平衡,用水系法阵控制元素流动,再用风系法阵调整元素覆盖,虽然空间系法阵的制作和各个法阵之间的融合有些难度,但只要运用得当,这个实验最关键的一点算是解决了!”
说完还意犹未尽地夸我,“修里亚,你可真是养了个聪明的好女儿!”
我在心里直笑,多亏前世看了不少玄幻小说啊,这融合魔法阵的制作,可是主角必备技能之一啊。不过话说回来,维恩法师能用融合法阵,必定不是简单人物,在夏尔大陆上一定很有名气了,要是收为己用……刚好他又对我很欣赏……
我是福至心灵,当场就跪下了,“大法师,那你就收下我这个聪明的徒弟吧!”
一句话,维恩法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一旁的父亲突然出声,“哎呀,周儿,你提要求这么突兀,这不是让我为难吗?”
不对呀,我拜个超强的师父,对父亲来说可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他怎么跳出来反对?毕竟这个年头,厉害的高手们大都自在惯了,有这么一个主动找上门来的,可是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我暗地里瞥了一眼父亲,却见他笑语盈盈,那有半点“为难”的意思?父亲大人这是以退为进啊,高,实在是高。
有了父亲的支持,我更加有恃无恐,继续打击已经石化的老人家。
唉,您不要怪我,要怪就怪您太实力非凡,奇货可居了吧。
以上,就是后世人誉为“光之圣师”的维恩大魔导师被我拐下的全过程。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就变成了单调的三点一线,上午到康斯劳特男爵先生那里学基本知识,下午再和维恩老师修习魔法,晚上自个儿在屋里复习白天学的东西,然后睡觉。至于吃饭上厕所和在路上这类琐事请自动忽略不计。
这就是为什么当维恩老师说他有点事要离开几天时,我简直乐死了的原因,忙了我好几个月,终于有时间偷懒了。所以他刚走,第二天下午我就带着琳朵尔出门了。
诺亚城在父亲的管理下,一切都井井有条。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商贩,透出一派繁荣景象。现在我们处的就是罗德街,典型的贵族街道,两旁都是高级的商店,别说平民很少见,就连那些破落了的贵族都不怎么来。
“小姐,你答应过我,要早点回府的。”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对旁边看起来只有四五岁的女孩子说。两个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衣着华丽,气质高贵,一看就是大贵族家的孩子。
“琳朵尔,难得有机会偷懒,你就让我再玩一会儿吧。”较小的女孩子哀求。
稍大的女孩眉头一皱,左脚一跺,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不行!”
听闻此语,较小的女孩子一下子变得无比沮丧,脑袋低低地垂着,直叫人心疼不已。但如果你这时恰好掉了一块硬币在她身边,又恰好俯下身去捡,更加恰好的是,你捡的时候歪了一下头的话,你就会发现在她眼中闪着的狡黠的光芒。
“哎呀,琳朵儿,你看,那边有卖风车的呢,好有趣!”小女孩忽然收了沮丧的表情,像发现了新大陆般指着一个店铺给同伴看。
“真的,哪里哪里?”较大的女孩子一听有风车可玩,顿时来了劲儿,惊喜地询问。至于早点回家什么的……早就扔到脑后去了。
看到这里,行人们实在是不知该感叹小孩子的好奇天性,还是较小的女孩的狡猾。
这两个在街上吸引了众多行人目光的,自然就是我和侍女琳朵尔了。
说起这个家伙我就来气,明明玩得挺高兴的,不知怎的突然就想起了回家这门子事儿,幸亏本小姐用她喜欢的风车唬住了她,才得以继续逍遥。
话说我正逛得起劲,一个小男孩突然向我这个方向冲来,在我们撞上的一瞬间,我感到腰部一紧,再抬眼,小男孩已经埋头跑了去。我眼睛眯了起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哼哼,我的手向腰间摸去,果然,钱包不见了!
我在心中苦笑,在电视上见过那么多的扒手戏,竟叫我个堂堂的四岁小孩给碰上,可悲呀可悲。招呼了一声琳朵尔,我撒腿就向小男孩逃走的方向追。敢偷我,当我好欺负?
于是下午的罗德大街就上演了如此滑稽的一幕:
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慌慌张张地在前面跑,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张望。张望什么呢?很快人们就有了答案,因为一个四五岁的大的贵族小孩正在埋头苦追。而在两人的再后面,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在边跑边叫,“小姐,等等——”
这是虾米回事?少儿健身运动?
我跑呀跑、我跑、我跑、跑、跑,不行了,实在是跑不动了。
“你……就是你……给我停……停下……本小姐的包……还……还来……”我气喘吁吁地指着小“贼”,而那个小贼此刻也弯下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估计也累了个够戗。
小贼喘了一会儿,想是恢复了过来,趁我还跑不动,又想逃走。我正急着呢,突然一双手就抓住了他。
咦,这是怎么回事儿,琳朵尔还在我后面,那抓住他的是谁?
我的眼睛顺着手臂向上看去,这一看就让我愣在了当地。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小帅哥长得一副眉清目秀的样子,虽然他的确是很好看,长大了绝对不次于我家老哥的那种好看,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还不至于对我这个前世今生加起来起码有三十岁的人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力。关键是——
如果你突然看到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你面前,你试试会不会愣?
“双、双胞胎?!”
两个人的确是很像,只不过那个抓着小贼的看起来更加沉稳,应该是哥哥了。
那个哥哥看了看小贼,又瞅了一下我们。拽着他就冲我们走了过来。小贼本来还想挣扎的,被他哥哥瞪了一眼后,就乖乖地任他拖着了。看来他还挺怕他哥哥的。
“小……小姐,情况不妙,我们……还是先走吧。”
我正欣赏好戏欣赏得带劲儿,突然被琳朵尔打扰了,心理颇是不顺。回了她一句。
“走什么走,再看看!”
这两兄弟都是五六岁上下,蓝发蓝眼,五官甚是清秀,眉宇之间透出的贵气,浑然天成——与生俱来的贵族,我在心里暗暗下了评价,因为普通贵族绝对没有这种气质,就连皱眉这个微小的动作,都能演绎出普通人所没有的风范。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却也破旧。难道是离家出走?
两个人虽然只有五六岁,但已经比我高半头了,照这个阵势长下去,成年后又是俩需要我努力仰望的主儿。我眼瞅着他们越走越近,心里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劲,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
当他们已经走……或者说,一个已经把另一个拖到我跟前时,我这反应灵敏的脑袋终于知道了是哪里不对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小贼既然偷了我的东西,就算是我的敌人,而这个刚刚冒出来的小帅哥,貌似小贼的哥哥,也就是说,同为我的敌人。现在的情况是,我和琳朵尔一个四岁,一个七岁,而对方虽然看起来只有五六岁,但好歹是两个男孩子,而且是两个很健康的男孩子,怎么也比我们这两个弱小女子有力气的说,打架的话……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结果毋庸质疑。
眨眼间,双胞胎已经到了身前,逃跑是来不及了,我心里怕得要命,不行,好歹我也是一公爵小姐,更是堂堂的穿越女主,怎么能被区区两个小孩子吓倒。
但是,这“区区两个小孩子”似乎此时处于强势啊。心里一个声音如是说。
我在激烈的心理矛盾中,眼睁睁地看着小帅哥在我身边站定,正计划着怎么脱身呢,小帅哥突然出声了。只见他右手平举至胸前,上身微倾,竟是向我行了个骑士礼。
“不知舍弟如何得罪了两位小姐,兰格斯在这里代他向两位致歉。”
我呆呆地看着这位小绅士。
他、他在向我道歉?他不是来帮他弟弟的吗?我疑惑地向他看去。他蓝色的大眼睛透明清澈,看来不象是骗人的人。既然如此,就别怪我了,小贼!
“他……他偷我们小姐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吱声,琳朵尔就抢先叫起来。我有些尴尬。这么直白,不是让人家为难吗!虽然我的打算也没委婉到哪儿去。我刚想解释。
“那……那个……”
小帅哥一怔,然后开口道,“兰、多、斯!他说的可是真的?!”小帅哥的话中带着隐忍的怒气。
哇!生气了!是恼他弟弟偷了东西吧。也难怪,身为贵族,很是注重自身修养的,双胞胎一看就是贵族家的孩子,让人抓住偷窃自然是奇耻大辱。
迫于哥哥的威严,小贼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下可把他哥哥给惹毛了。
“兰多斯你、你……”小帅哥指着他弟弟,气得说不出话来。
啪!!
在我和琳朵尔的惊呼声中,一个巴掌狠狠地甩在了小贼脸上,五个红红的印子慢慢地浮现了出来。小贼倒还算坚强,嘴唇咬得发白,愣是没哭出声来。
兰格斯拽着他弟弟,教训道,“父亲大人的教诲你都忘了?偷东西?如果叫他知道,他该有多伤心?他……他……”兰格斯说着,说着,语气竟哽咽了起来。他的手高高举起,又要打下去。
“别打!”却是我先看不住了,抓着他的手阻止。
我转头问小贼,也就是被小帅哥称为兰多斯的家伙,
“你为什么要偷我的东西?”
兰多斯抬眼偷觑了一下他哥哥,几不可闻地嚅嚅道,“我们、我们已经三天没吃过一点东西了。”
我愣了一下,再看他们两个,果然面色憔悴,嘴唇干裂,看来是饿得不轻。
“饿了就可以偷东西吗?”兰格斯插嘴,“就算饿死也不可以做这种事!”
“白痴!”
两个人显然是没料到我会骂兰格斯,都惊愕地看着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既然饿了就应该先填跑肚子,这样才能考虑别的。听起来,你们还等着见父亲是吧,饿死了他老人家可就没有儿子了!”
听见我说到他们的父亲,似是想起了什么,两人身子一震,齐齐低下头去。
“哇,小姐,你说话好有哲理啊。”琳朵尔凑上来在我耳边说,“是公爵大人告诉你的吗?”
我抓抓头发,嘿嘿干笑两声,总不能说是我前生世界的俗语吧。
“当然是你小姐我自己说的,”我“豪爽”地摆摆头,正气凛然地道,“你什么时候听小姐我说过废话?”就着得意劲,我学着江湖豪士的样子,冲兰多斯一伸手,
“拿来!”
“啊,好……什么?”他被我吓了一大跳,疑惑地看着我。
“当然是钱袋!”
“哦!”他恍然大悟,连忙将赃物给我,附赠一个歉意的眼神。
经过刚才的事件,我对他的敌意飕飕地下降,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我请你们吃饭。”见他们惊愕地想要拒绝,我急急地补充了一句,“不是白请,等着将来有机会你们可要回请我的。”
一句话将三个人都逗乐了。
兰格斯说,“这样好吗?毕竟我弟弟他刚才……”
“刚才怎么了?”我故作疑惑。
他抓抓脑袋,有点尴尬地说,“刚才兰多斯偷你东西来的……”
“那个啊,我早忘了。”
他惊讶地说,“忘了?不可能吧,明明是刚发生的。”
“刚发生的呀?”我眨眨眼睛,嘿嘿一笑,
“我刚忘了。”
“慢点儿吃,没人跟你抢的。”
“唔,系(是)、是……抱歉。”
“没事,你别噎着就行。”
“小姐,看来他们是真的饿了呢。”
我正津津有味地看母亲劝双胞胎吃饭,琳朵尔凑上来在我耳边来了一句,把我吓了个够呛。我没好气地瞪她一眼,说:“那你试试三天不吃饭,看会不会饿。”
在街上时我总觉得四个小孩子上酒楼怎么说怎么别扭,就直接把他们带到了家里来,反正母亲最近醉心厨艺,多两个人来供她荼毒,她是绝对不会拒绝的,倒是双胞胎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竟然吃的甚是香甜,看来人要是饿了的话,真的是吃什么都香。不过他们的吃相大大满足了母亲近来被我和莱茵哈特哥哥打击得所剩无几的虚荣心,一时之间,三个人搞了个宾主尽欢。
花了半个时辰,这对饿死鬼终于填饱了肚子重返阳间,我急忙在母亲开口之前将双胞胎抢了过来,笑话,一碰上感兴趣的事,母亲的唠叨程度可绝对是和琳朵尔是一个等级的,比如现在的下厨之前的插花再之前的打牌和再再之前的养鱼,等等等等。热衷程度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热衷时间长短随父亲大人转移话题时的功力而定,一般说来,从两天到半月不定。
“母亲,我找双胞胎兄弟还有事,你赶快为父亲做点点心去吧,信使不是说他今天回来吗,我想他一定是十分想念您的手艺的。”
见母亲有上钩的迹象,我连忙又烧了一把火,“真的,父亲去哈图什之前还一直说您的点心让他永生难忘呢。快去吧,要不父亲会失望的。” 父亲大人,你就不要怪我陷害你了,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我和琳朵尔带着双胞胎扬长而去,剩下一个母亲为自己的夫君对自己的支持而斗志高昂。
“小姐,我记得公爵大人可是一边躲起来偷偷咳嗽,一边说夫人做的点心是……是……哦,对了,是难吃得难以忘记的吧。”琳朵尔奇怪地问我。 “咳、咳,琳朵尔,你记住,”我假装严肃,语重心长地教导她,“这就是所谓的断章取义,实乃是杀人越货、栽赃陷害的必备武器啊!好好学着点。”
“小姐,你、你……”琳朵尔本来还是若有所思,听了后半句顿时气结。
哎,这小妮子还是太单纯了,还需要好好锻炼才成啊。我边想边转头,对她露出一个绝对可以称之为阴险的标准笑容,眼角却正好瞅到双胞胎在偷笑,我一下子甩给他们一个白眼,
“笑什么笑,再笑、再笑,你们要是再笑,我就……就……就陪你们一起笑!看谁笑得难听。哼!”
“哈哈哈哈……”
我的威胁不仅没有起到半点作用,他们反而笑地更狂了。可恶!
“还笑……你们……我,桀桀桀桀——”难听吧,吓死你们!
“小姐……”我正和他们比得起劲,琳朵尔捅了捅我。
“干嘛!”我冷冰冰地回答。
“我是说……那个……”琳朵尔瑟缩了一下,想是被我吓到了,“那个、我们不如、不如一起笑,嘿、嘿嘿……”她果然干笑了两声,就是跟哭似的。
全场顿时无声,一只乌鸦低空缓缓飞过,
嘎——嘎————
“听说我的周儿跟你母亲说,我爱吃他做的点心。有没有这么一回事?”
记得有人说过千万不要在背后算计比你聪明的人,我瞥了一眼正在身前坐着的某位公爵,不得不承认那位老人家说的话是对的。即使是来兴师问罪,父亲也是优雅无比的,但是此时此刻,他的优雅对我来说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在我的心头缓慢地划来划去,却是更大的折磨。
“周儿,你身后这两位是?”还是因斯特哥哥好,给我解了围。说起来,我已经有好几年没见这位哥哥了,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再过两年,等他十四岁举行成年仪式后,就能正式接受头衔和领地,成为能真正独当一面的优秀贵族。即便是现在才十二岁,他在帝都就已经是尽人皆知,吸引了无数贵族小姐的好感,尤其是皇家的八公主,听说更是穷追不舍。算是站稳了脚跟。
双胞胎倒是很识时务,还没等我开口介绍,就双双走上前,右手抚胸,行了问候礼。“兰格斯(兰多斯)见过公爵阁下,公爵阁下日安。”
“日安。”父亲点了点头,算是回礼。我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回整,然而半天没等来答话。奇怪之下,我抬头望去,见到父亲和因斯特哥哥齐齐睁大了双眼,看着双胞胎。我心中暗忖,父亲和因斯特哥哥都不是莽撞的人,这会儿究竟是怎么了?
疑惑之下,我也向双胞胎看去,见他们似是很紧张的样子,却努力保持着与父亲对视,眼睛里有惶恐也有坚定。更怪的是,兰格斯原本空无一物的手里竟然多了一个徽章,徽章呈双环状,表面雕刻了一头银狼,双目如电,栩栩如生,似要越出长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贵族的家族徽章,是每个贵族世家的标志,比如亚特拉斯家族的徽章就是一部金色的巨典,代表亚特拉斯家族是文官世家,而交叉在书上方的两把宝剑则是象征军功。我之前就猜测双胞胎必是贵族,看来是对了,只是这个徽章出场的方式实在是让人摸不透,兰格斯的目光里有一丝期待,他在期待什么?
父亲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半晌,他问道,“金利·诺顿是你们什么人?”
兰格斯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答道,“家父。”
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父亲低下头,沉思了一下,长叹一口气,起身道,“随我来吧。”
除了因斯特哥哥,我们几个听了这句话后却都没有立即动身,双胞胎看着我,我则看着因斯特哥哥,用眼神询问着。
怎么回事?
别担心。他也用眼神示意我。
真的?
周儿还信不过我?我保证总行了吧。
不会伤害我的朋友吧?
不会。
打完眼色,因斯特哥哥又回过头,微笑着对双胞胎说,“放心,已经遇上华洛达几个人了,他们现在由托比亚保护着,很是安全。”
听了这句话,双胞胎打刚才开始就一直紧绷着的脸才放松下来。他们又向哥哥致礼道,“多谢。”跟着父亲走了过去。
那A按呢?
公爵府书房。
“坐下吧。”父亲一边嘱咐双胞胎,一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你们为什么相信我呢?”
一句话问地我没头没脑,还是专心听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父亲在我们临行之前对我们说,如果这次他回不来,就尽可能地隐藏自己,然后去诺亚城找亚特拉斯行省的总督,修里亚·亚特拉斯公爵,他一定会保护我们。”兰格斯低声答道。
“是吗?”父亲苦笑。“金利和华其斯他们倒是很信任我,这事儿找上我了,也不怕我得罪了得罗克,自个儿倒霉。”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似是想起什么伤心事。他低下头去,抿了一口酒,又问道,“这事情的起因,你们给我说说吧,之前华洛达被救下后就晕了过去,一直没有清醒,得罗克看来是早有预谋,这事封得很严。”
兰格斯咬了咬唇,说了起来。
都亚帝国的权力实际上掌握五人手里:帝国皇帝艾迪卡曼·内比恩陛下,帝国亲王得罗克·内比恩殿下,亚特拉斯行省总督修里亚·亚特拉斯公爵,帝国右相华其斯·波利亚伯爵,以及军部长官卡特·内比恩亲王。其中,华其斯和父亲交好,而得罗克亲王则由于某种原因处处与这两方势力敌对,作君主的当然不能任属下势力太过膨胀,因此总是包庇得罗克,这就形成了都亚帝国复杂的形势。其实就实力而言,艾迪卡曼陛下最处上风,父亲与得罗克旗鼓相当,华比斯右相则要略逊一筹,能在这种不利于己的情况不处下风,父亲的实力可见一斑。
这几个势力纠缠在一起,自然是都想吃掉对方。
大约一个多月前,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大事,帝国右相的势力,竟然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下手者极其狡猾,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手段之狠,肯定是得罗克的手笔,但没有证据,谁也无法控告他。我记得一个多月前我无意中听到父亲和属下谈论此事,说这得罗克这一招极为阴险,就算是能证明是他做的,其它方也不能动他,一是因为他吞了右相一方,势力大增,二是现在就算用其他方式杀了他,也只会导致帝国动乱,到头来谁也讨不了好,更何况,得罗克这厮身边,绝对是高手如云。
这金利。诺顿就是华其斯的手下,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是怎么全军覆灭的,诺顿兄弟提供的,必定是最真实的材料!
小兰格斯依旧记得那个午后,父亲匆匆地把自己和弟弟叫去,父亲以往一向慈祥的双目通红,嘴唇颤抖着似乎是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只能一直定定地看着自己和弟弟。那样长久而又沉默的深深注视,似乎要把两人的样子给刻在眼睛里。终于,下定了决心般,他开始告诉自己一些事,一些会让他震惊得无以复加的事,一些注定会改变他原定的一生的事。
“兰格斯,兰多斯,你们还记得得罗克吗?”
“当然记得,他是父亲和右相大人的政敌。到底是什么事这么严重,是他又跟我们为敌了?”
“为敌?是啊,何止是为敌,人家恐怕是想一劳永逸了……兰格斯,兰多斯,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但是在那之前,我要你们用诺顿家族的名义发誓,听完后,不能哭也不能闹,我说什么你们就要做什么,否则,我就再也不承认你们是我的儿子,诺顿家族也当没有你们这样的子孙。”
“这……父亲,到底是什么事,我们……”
两个人从没有见过父亲这么慎重的态度,似乎也有了一点预感,接下来的绝不是什么好事,人本能的逃避心理开始冒头。一时之间,犹豫着,就是下不了决心。
父亲见他们这样,身为武将的威严重现,“这什么这!如果是我金利的儿子不是孬种,就给我立刻宣誓!”在父亲的胁迫下,两人无奈地发了誓,忐忑不安地听父亲说话,这不听还好,越听越是心惊,到最后,两人脸上的血色褪去,小脸显得煞白。
“……所以,这次‘邀请’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去了多半回不来,不去又会被他抓住我们这次失误,大做文章。依华其斯右相的性格,哪怕知道是冒险也是要去的,他要去,我绝不可能不去,至少去了还能保住一些资本。无论是什么我们都不怕,怕只怕整个家族都不能保全,所以右相大人通知我们说,去之前各个家族都要先安顿好继承人,乔伊少爷已经在暗卫保护下隐匿,我们的一部分势力也随他们一起行动。而你们,也必须赶快离开……”
“父亲!”兄弟俩虽然预感到这次的事不同寻常,但谁曾想会严重到这种地步?“我们不走,我们陪您!”
要他们放下父亲独自逃命,实在是不可能!
“你们……唉,我又何尝舍得你们离开,只是,这次事态实在太过严重,我必须为诺顿家族保下根苗呀。而且,说不定有惊无险,你们很快就能平安归来了呢?”
有惊无险?谁都知道这是假话,要真如他所言,又何必如此兴师动众?诺顿兄弟不笨,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咬紧牙关,死活要留下。可是自小成长在权谋斗争之中,他们又怎会不明白有时候,根本容不得他们做选择?或许他们早已心中有数,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自己都非走不可,只是嘴上不想松口,如同溺水的人紧紧抱着漂浮的稻草,心里知道无用,却不肯放手。只因为,抱着还能骗骗自己,一旦放开,自己的世界便只剩下无穷无尽的绝望。这是临刑之人最后的固执。
也正因为如此,在最初的固执过后,兄弟俩还是不得不接受父亲大人交给的任务,去找亚特拉斯公爵修里亚,请他帮助保护幸存下来的势力,并且尽力降低得罗克势力突增对帝国造成不良影响。尽管答应得如此悲伤和无奈。
兰格斯不会忘记那个月色沉静的夜晚,父亲站在城门外,大半个身子笼罩在阴影之中,饶是如此,兄弟俩也能感到父亲一直追随着他们的视线,兄弟俩眼睛早已模糊,却终究舍不得回头。那一面,便是永别。父亲挥手送别他们的记忆,从此只珍藏在他们最深的心底,永远不曾褪色。
怀揣着给修里亚公爵的“信”,兄弟俩一路向亚特拉斯行省走去。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身上不敢带一个银币。一路上,兄弟俩不知多少次露宿在阴冷潮湿的郊外,一直过着难以饱腹的日子。噩耗传来的那天,兰多斯恰巧去摘野果,听见两个路人说起右相势力一夜之间倒台的怪事。当天晚上,兄弟俩抱头痛哭,哭累了相拥着睡去。第二天,兄弟俩收拾了心痛,继续启程。
一路艰辛,一路摸索,一个多月后,他们终于见到了亚特拉斯行省首府,诺亚城的城墙。
父亲听完后,并没有立即出声,而是温柔地看着双胞胎,我知道,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悲惨的记忆,更遑论还要把它翻出来再说一便?父亲这是给他们一个整理自己痛苦的机会。
半晌,兰格斯开口道,“父亲有信让我交给公爵大人。”
“哦,信还在吗?”
兰格斯与弟弟相视了一眼,转身走到桌前站定,他们一个挽起左袖,一个挽起右袖,抬头说,“有刀吗?”
在场的几人中,父亲和哥哥不通武技,自然不会随身佩剑,我想起前些天跟科比勒叔叔讨来的刀子,就递了过去。
兰格斯道了一声谢谢,拿着刀子,却是向自己手臂上划去,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倏然出现,他低抽了一口气,忍着痛,将刀子递给了兰多斯,我还没来得及阻止,兰多斯已经如法炮制,也在小臂上割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兰格斯手伸进衣服,颤抖着拿出了一块拳头大小的水晶石,将它接在了伤口下。兄弟俩因为强忍伤痛,小脸早已煞白,牙齿紧咬着嘴唇,薄薄的唇上已经被咬出了血,我不死心地想劝他们包扎一下,却顿时被水晶石的异变吸引去了视线。
两个人的血,实在不能算少,滴在水晶石上,竟然都让它给一滴不漏地吸了进去,而且,照理来说,吸了这么多血,水晶石应该发红才是,可它还是呈现出一种晶莹的浅绿,光华闪耀,好不耀眼。
我看得很吃力,终于勉强看出一点端倪来。原来,水晶石中闪烁着的并不是光,而是里面镶嵌的魔法阵,这个袖珍法阵转得很快,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更何况颜色又是如此的浅。随着吸收血液的增多,法阵的颜色逐渐加深,转动得也越来越慢,看来这就是它的奥妙所在了。
不过,究竟还需要多少血才可以?看着双胞胎的脸色愈来愈差,我不由得忧虑了起来。
好在,不一会,法阵终于停了下来,兰格斯有些虚弱地拿着它,交给了父亲。
“这种水晶石可以保存主人的秘密,没有主人的允许,谁也看不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看我实在疑惑,因斯特哥哥轻声解释,“而解开这种水晶石的唯一方法就是用主人设下的‘钥匙’。不过,我实在没想到,这两兄弟竟有这么大的毅力,毕竟,这种痛苦,不是说着玩的。哎,虽然,这的确是最保险的办法,就算得罗克半路追来,抢了走,有也无从得知华其斯右相的全部底牌,但……竟被迫用这种方法,看来这件事,小不了。”
果然,父亲定定地盯着水晶石,叹了口气,对兰格斯兄弟说,“我知道了,回头叫侍女另外收拾一处地方,去休息一下吧,这个东西,我一会看。因斯特,叫你科比勒叔叔来,快!”
修里亚公爵府,湖边。
我费了好大气力才找到双胞胎,要不是父亲叫我传话,而且我也的确担心他们的状况,我才不会跑这么远的路呢。人家又不是骑士,人家可是一个纯纯正正的魔法师呢!哎吆,我滴老腰啊~
他们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手臂上包着纱布,应该已经治疗过了。 兰多斯坐在哥哥身边,说了句什么,因为距离太远,我听不见,只看到兰格斯轻轻摇了摇头,象是在劝慰他,兰多斯沉静下来,过了一会,却又突然跳起,嚷嚷了一句,兰格斯还是摇了摇头,兰多斯这次似乎很激动,又叫了起来,这次我听清楚了:
“不管怎样,我就是要去报仇!”
我知道,兰多斯很莽撞,他一个孩子能干什么?可是,转念一想,遭遇如此大的变故,对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来说,能忍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我还能要求他什么?要是换做我,此刻恐怕早已失去理智了,兰格斯沉稳一些,但这并不代表他理智到冷血,这个同样不大的孩子心中,只怕也是非常悲痛吧。
思念至此,我停住了脚步,恩,有必要做点什么让他们能振奋一点。
“琳朵尔,你听我说,一会儿……”
“……恩……好……没问题,只是这样就可以了?”
“相信你小姐我吧。”
“兰格斯,你们在干什么呢,怎么不去休息一下?”
兰格斯没料到我会来,愣了一下,才回答到,“啊,吹吹风,没事。倒是你,有什么事吗?”
我吐吐舌头,“有事儿。父亲叫我来告诉你们,信他看过了,对事情也大致了解了,你们就安心在这住下,平时跟我一块儿学习就行。”
“哦,知道了。你……”
“他什么时候为我父亲报仇!”兰多斯突然待不住了,冲我喊到。兰格斯歉意地看了我一眼,命令他安静。
我暗叹一口气,说,“父亲说,这个得罗克他是一定会收拾的,只是现下他的势力大增,我们没有这个力量……”
“那就直接暗杀他!反正他也从来爱玩阴的!”兰多斯又插嘴。
“父亲说,”一时之间,我实在是佩服他老人家,恐怕他早就料到兰多斯会激动,各种应对措施都给我嘱咐好了,“他是玩阴的,那他就一定防着别人也来这一手,如果雇佣杀手的话,不说他的身边一定是高手如云,就算幸运把他暗杀掉了,接下来的烂摊子谁来整理?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实实在在的掌握着帝国很大一部分权力,不考虑后果地莽撞行事,必将给帝国造成动乱,到时的场景,你们愿意看到?”
“可是……可是……”兰多斯呢喃着,说不出话来,看来不愧是贵族,已明白这个道理,只是,怎么才能甘心?
时机已到,我冲琳朵尔使了个眼色,她立刻会意,接口,“那你打算怎么样,就搁这儿生闷气?”
“谁说的?我现在就去报仇,你等着……”
“兰多斯!”一直闷口不言的家伙终于出声了。我看他的目光坚定,看来已经早弟弟一步想明白过来。
我不由地有点惊讶,才六岁的小孩子,之前的坚强可以说是因为大人的嘱托,这会居然能这么快想明白事理,到真是让我大吃一惊。我的懂事之早,已经是很有名的了(当然,实际上是偷机取巧),甚至可以与被誉为“都亚神童”的因斯特哥哥相媲美。而兰格斯的表现,虽还赶不上因斯特哥哥,也只是稍逊一筹而已,说白了,又是一个神童级别的人物。你说,我怎么老是碰上天才,完全掩盖了我穿越女主的光辉嘛,真是打击。
兰多斯比他哥哥就差点了,其实也说不上差,只是他性格还是稍嫌急躁些,他着急道: “那我该怎么办?又不能报仇,气死我了!”
琳朵尔撇了撇嘴,“还说呢,只怕你去了正趁得罗克的意,到时候说不定人家还得感谢你,正想捉的人自己跑来送死,难不成金利的儿子是白痴?”
“你……”
“你什么你,我说得不对吗?你莽撞地跑去能干什么?”
“我……”
“谁说不能报仇的?”琳朵尔事情办得真不错,我要是再不出声,他们就真的吵起来了。“父亲说,得罗克不仅是你们的敌人,也是我们的敌人,不是不想除他,只是我们现在实在是有心无力,不过,只要你们相信他,最多二十年,他可以保证得罗克和他的爪牙们,从这个世上彻底消失。”
“二十年啊,这么长~”兰多斯听后,有点迷茫。
“二十年就很快了,毕竟得罗克那只老狐狸又不是吃素的。不过……”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能令他们打起精神来的好办法。“你们要是等不及,就我们几个亲自动手怎么样?”
不出所料,此话一出,不仅兰多斯和琳朵尔,连兰格斯也瞠目结舌,“不是说不能冲动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摇摇脑袋,“当然不是我们现在去拼命,我是说,我们来做一个约定,就是我们都安下心来,用心学习,培养属于我们自己的势力,当我们强到一定程度,可以与得罗克抗衡后,不就可以吃了他了么?”
“你是说……这怎么可能!得罗克的势力可是右相大人和你父亲也不敢轻易与之对抗的,就凭我们几个……”
其实我也知道,这件事的难度不亚于让我唱歌从此不跑调,可行性并不大,刚刚只是突然想起,就随口说了出来,更何况,揽这种吃力的事上身,实在不符合我的个性。只是被兰格斯这么一否定,反倒激了我的斗志上来,就要跟他对着干!
“我们几个怎么了?我们很差吗?你喜欢承认自己承认,我可是对自己很有信心的,难不成你连我这小你两岁的小女孩都不如?还是你不想自己亲手报仇?再说了,谁的势力都不是凭空变出来的,我亚特拉斯家族如今的地位,也是凭祖先和历代族人的努力拼斗得来的,既然他们能为之奋斗,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
所以说激将法是谁都拒绝不了的武器,被我一说,兄弟俩当即点头称是,决定与我赌这一把,而且比我这第一倡导人还积极的是,他们竟然还决定我们签下血契盟约,以示郑重。
等等,我这算不算作茧自缚?明明知道是麻烦,竟然还傻乎乎地找来?完全背离了我平安度世的本意嘛。我欲哭无泪~
我那时不会知道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个约定,从此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
初,先祖家变,投奔于当时亚特拉斯行省总督府,与纳其诺小姐做血誓盟约,自此,跟随于纳其诺小姐身边,开创我诺顿家族之辉煌。
——————见于诺顿家族族谱
第二天大清早科比勒叔叔与父亲两个人在书房里嘀嘀咕咕了整整一上午,父亲出来后,直接找到双胞胎问了他们一句话:
“得罗克最近是太过嚣张了,要不要去看看他被泼冷水的糗样?”
这即是为何现在父亲和诺顿兄弟坐在去哈图什的马车上。至于女主大人我藏在憋闷的马车夹层里这回事,实在父亲他实在偏向,说什么都不叫我去,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于是我就反抗了,反抗的结果就是……他还是不准。虽说父亲也是担心我,但对于我自来到这里以来就一直心心念叨的战争,我怎可轻易放过?于是本人狠了狠心,硬是钻进了马车夹层。唉,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哈图什城,是亚特拉斯行省第三大城市,位于亚特拉斯行省与叶南行省分界线以西二十多里地处,左依哈图什丘陵区,背后由几条商路与行省内其他城市相连,右前方则是一片广大的平原。然而,这座城市之所以闻名,却不仅是由于它悠久的历史,众多的人口,更得名于它铜墙铁壁般的防御。莽莽苍原,无险可依,因此,整座城池自建城之处,就设计为了关塞模样。而实际上,哈图什也的确起到了防御之用,建立几百年来,不只一次地抵住了敌人的疯狂进攻,被誉为“亚特拉斯门户”。
如今,在这座门户前的平原上,就有四个军团九万多人正列队奔来。远远望去,满眼都是士兵,无论骑兵步兵,清一色的灰色战甲,仿佛灰色的洪流般浩浩荡荡地涌来。在太阳照射下,不时晃花了人眼的,是长枪兵手中亮闪闪的银白枪头。两万名骑兵,个个都是轻骑装备,配备的长刀早已出鞘,已经准备好配合步兵攻城。两万匹战马的奔蹄声,加上整整七万多人的整齐行军,簇拥着队列最前方各式攻城器械,如果他们不是敌军的话,我一定有心情好好欣赏一下异世的庞大军容,顺带夸张地赞叹两声,“哇噻!好好壮观、好好拉风呐!”
相对于攻城一方,守城一方的兵力却略显单薄。一万哈图什城常备军,加上刚刚赶来增援的四万亚特拉斯守驻军,五万人对上九万人,真的没有问题吗?
当我把这个疑问说给因斯特哥哥听的时候,他微微笑着,给我解释道,“周儿,你说一般情况下,攻城难还是守城难?”
我挠了挠头发,“应该是攻城吧。”
“为什么呢?”
“因为守城一方只要没被包围,就拥有更加充足的物资;而且守城方进可城下抗战,退可入城抵御,况且守城方后依城池,本身就拥有优势;更何况,哈图什前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区,与以超强的防御力闻名的哈图什相比,在起步点上低了的,就不是一两步那么简单了。因斯特哥哥,你说我说得对不对?”笑话,当修里亚公爵四小姐全都亚都闻名的“勤学好问”的名声是白捡的?我看过的各式各样战争正史野史,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点问题还难不倒我。我一气说完自己的答案,仰着脑袋,眼睛亮亮的,等着因斯特哥哥夸奖。
大概是我刚刚天真的样子逗乐了他(没办法,一个18岁的姑娘家做这个动作是互相说笑,但换做个四岁的小女孩来做,就与撒娇无二了,郁闷),因斯特哥哥呵呵一笑,修长的手指抚着我的脑袋,说:“是是,我的周儿说得对极了。得罗克大概一开始是这么想的,哈图什只有一万兵力,就算打起来邻近城市的军队赶来增援,紧急之下也不过能调集两万左右,等我们的主力赶到,他早就把哈图什吞了个一干二净,到时候,再配合政治手段,我们就只能吃下这个闷亏。但是,”他眼中闪过一丝嘲弄,“他或许没料到,华其斯一派的人早将他的阴谋告诉了我们,而且,他也太小看我们的情报系统了。周儿你记住,亚特拉斯家族屹立数千年之 久,势力远比表面上看起来的复杂得多,绝对不是统治帝国才几百年的内比恩皇族可以比拟的。得罗克的轻敌,导致了他现在进不得,退不得的尴尬局势,只能硬着头皮和我们打这不占优势的一场仗。我想现在,他恐怕正在火冒三丈吧!”
不得了了,不得了了,我总算是见识了亚特拉斯大公子的魅力,明明才是十二岁的少年,笑起来却是清俊优雅,仿佛清风一般,又高贵得不容人玷污,怪不得那么多女孩子被哥哥拒绝也还是飞蛾扑火一样不愿放弃,换作我自己,若是能得如此美少年青睐,怕是也愿意放弃一切吧。
“小周儿看我入迷了?”因斯特哥哥突然凑到我面前问到,眼中满是戏谑和宠溺。
“什……什么呀,躲开啦!”
“哎呀,小周儿想看我,我都送上门来给你看了,怎么周儿还不高兴?”
我恼羞成怒,“人家才、才没有看你,你再欺负我,我就不理你了。”
“哦,好好,听周儿的。”
他那么一说,我又没面子了,转过身,作势要走,“你到底还说不说了,再耍我就真走了。”
“哎,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周儿别生气。”他又笑了笑,“由于得罗克考虑不周到,直接导致了他预定兵力上的优势丧失,于是,他就不得不在一个不利于己的战场作战,而这恰好是他手下将领最不擅长的,这样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方兵力的不足。绕来绕去,两班人马又站在了一个起跑线上,得罗克机关用劲,竟然还是逃脱不了正面作战的结果,真是失算啊。”
我忙打断因斯特哥哥旁若无人的“感慨”,“这么说,我们的胜算是五五分了?那你和父亲还这么悠闲?”
“那到不一定。”他神秘地一笑,“一场战争,获胜的关键所在,后勤和士气并不是全部,最重要的是指挥官的能力。而我们,很遗憾地,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指挥呢!”
我顺着他的目光向城墙上正在检查战前准备的人望去。
科比勒。如利安德,亚特拉斯行省最高军事将领,作为亚特拉斯公爵最信任的人之一,担任行省守驻军总指挥官,享有中将头衔。看似一个小小的地方将军,然而,科比勒这个名字在整个夏尔大陆无论哪个国家拿出来,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堂堂一个全大陆排名前八的将领竟屈就在小小一个行省任职,亚特拉斯家族的威望可见一斑。
从任何程度上来说,科比勒中将都是一个严谨的将领,这种严谨直接影响了他的行事作风,尤其是关系整个战局的战前准备,小小的一个失误就会增加数以千计的伤亡,不亲自审核他放心不下。
“后勤官,城内军粮储备情况?”“报告长官,军粮储备充足,昨天晌午随增援军队运来的粮食已安全入仓。即使哈图什被包围,我们的粮食也可以保证一个半月的供给量。”科比勒中将踱着步子,嘱咐道,“你加派一个营的士兵去守卫粮食,粮食就是士兵的性命,要是出了问题,我拿你是问!”后勤官军靴一并:“是的,长官!”随后竟他嘱咐了的军需官和装备官一干官员和几位军官各自领命而去。
“敌军情报如何?”科比勒中将眺望着远处的敌营,问手下的一个情报官。“敌军修整完毕,距侦察员调查,敌军指挥官查哈中将定于今日下午第一次攻城。”
“那就是说,离敌军预定正式作战只有一个时辰了。”科比勒眯起眼睛盯着敌军指挥部,“查哈,就让我见识一下你我孰搞孰低吧。各作战部队准备情况!”
“出城作战集团军第三骑兵军团到位!”
“出城作战集团军第一轻步兵到位!”
“出城作战集团军第五弓兵队到位!”
“出城作战集团军魔法师大队到位!”
…………
科比勒抬起手,向着敌军方向手一挥:
“进攻!”
哈图什城外二十里处,得罗克亲王军第二军团驻扎地。
敌军一个前线指挥官正为稍后的进攻作着战前动员,“战士们,得罗克亲王说了,攻下哈图什城,三天内城里的宝贝和女人随我们抢!谁杀的亚特拉斯军多,攻城后重重有赏!谁第一个攻入城的,就可以得到二百个金币、两个哈图什美女!想想吧,二百个金币能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娇滴滴的哈图什美女该有多么销魂!一会给我狠狠地……”慷慨激昂的声音突然中断,在一万士兵狂热的目光中,直挺挺地倒下,直接到地狱销魂去了。身后一千码处,一个弓兵军官从容地收箭,然后手臂上举:“弓兵手——准备——十轮齐射——”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一阵箭雨急速射来,第二军团的方阵前沿顿时齐刷刷地倒下一片,方阵顿时大乱,有的慌慌张张地想挤到前面来,而没有屏障的士兵又想挤到后面去。在一个列阵完毕的方阵中,几十个人的混乱都会影响整个军队的战斗力,你可以想像一下,整整一万人的大混乱是个什么样子。虽然后排的士兵在慌乱过后开始终于竖起了一人多高的巨盾,但就这一会功夫,已经有几百人死在密集的箭雨之下,刚刚还在身边的战友现在却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箭簇,手中的武器甚至还来不及出鞘。有的士兵还保持着死时的姿势,双手交叉护住脑袋,好像是在希望这样便能活下来,却被插成了刺猬。其实对于一万人来说,几百人的伤亡实在是微不足道,但是对于以打击敌军士气为目的弓兵们来说,他们已经获得了完胜,尤其是那些躺在地上还没有完全断气的士兵,他们临死前的呻吟和哀嚎仿佛能直达人的心底,挑起人心里对于死亡天生的恐惧。
巨盾总算是将致命的弓箭挡住,弓兵的射击也终于停了下来,劫后余生的士兵刚刚想喘口气,一声大喝又吓得他们心神俱裂。“弓兵手——准备——上倾45度角——准备——齐射——”一阵比刚才更为猛烈的箭雨又飞了过来,还没从刚才的阴影中摆脱的士兵早忘了有巨盾护着,下意识地双手护头,蹲下。然而意料中弓箭打在盾上的声音却迟迟没有响起。没错,这次的攻击目标本来就不是前排士兵,全部的箭雨都斜飞上天,落在了方阵的后侧,那里是—— “前排士兵后移!保护魔法师!”敌军军官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响起——敌军的远程攻击手!此次行动胜就胜在出其不意,如果是平时,敌军军中必然会有充足的警戒,一靠近就会被发现,哪会象现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敌军慌乱之下,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攻击。但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绝对不是白痴,等到他回过神来整理军队,就是两军的第一次正面交锋!所以在他组织起军队之前,弓箭手要最大程度地消耗掉敌军的远程攻击力,这些魔法师,在正式交战中会造成难以预计的伤亡,而同样作为远程攻击力的弓箭手,由于交战中两军士兵混战在一起,弓箭手无法分辨敌我,在正式交战中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反而可以忽略不计。
在又一波箭雨之后,敌军指挥官的声音终于出现,“前排士兵稳住,骑兵在军队后侧集和,前排步兵后撤,准备冲锋!”很快,敌军的骑兵就集结完毕,换下前方暂无有效攻击力的步兵。另一边,弓箭手停止了射击,全体起身退向两翼,露出后面早已列阵为出击阵形的骑兵大队,一个旗手竖起了旗竿,旗帜随着风“哗”的一声展开,露出“亚特拉斯第三军团”的标志。
两军指挥隔着千码距离遥遥相望,一个冷静锐利,一个勇猛愤恨。
“冲锋——”
“冲锋——”
两声同时响起的大喊,骑兵同时加速,拔枪,冲入对方队伍,混战在一起……
哈图什战役,两军第一次交锋,亚特拉斯军队由于找准了敌人的警戒盲点,提前奇袭,在交战初期占尽优势,以己方两千人的伤亡,换取了第一次交战的胜利。由于这个,参与此次奇袭的众位军官都被授予了勋章。
与此同时,得罗克属下将领查哈正对侦察兵刚刚带回来的消息大发雷霆,“你说什么,科比勒那家伙先攻过来了?他不好好守他的城,来跟我挑衅,这个白痴!再给我去侦察,一丝一毫也不要放过!”末了他又吼道,“你们,还愣着干嘛?!等着敌人杀进来?!给我去指挥,稳住军队,谁敢逃跑给我杀了!”总算还没忘记自己的职责。其实也怪不得他发火,实在是科比勒的出兵让人不得不生气。本来查哈计划一个时辰后攻城,可亚特拉斯军竟然提前出城并主动进攻,不仅打乱了他的计划,还在第一次交战中对己方造成了巨大的伤亡。这是对他查哈,赤裸裸的挑衅!
哈图什城外,得罗克军营地。
入夜,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然而,此时的营地里,月光皎洁,风也不起一丝,所以,从主帐中传来的阵阵惨叫,绝对不是查哈中将一怒之下,亲手砍了白天首战失利的直接责任人,第二军团第一部前线指挥官。虽然脾气暴躁,查哈中将却是一个严遵军纪的指挥官,对于临战指挥不当的倒霉军官,他只下了一个三百军棍的处罚。这个处罚真的是不重,只要这个军官有半兽人般强健的体魄,或者妖精一样坚韧的生命力,他绝对能保得小命。可惜,他的家族上溯十八代都是纯正的人族,所以在二百三十棍上,他就体贴地直接还了夜晚渴望休息的人们一个清静,直追白天不幸丧身箭下的部下而去。还要劳烦执刑的士兵战战兢兢地去请示脾气不好的查哈中将是否继续鞭尸。
早就说过查哈中将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不,一听手下嗝屁了,当既赦免了他剩下的六十多军棍,怕他死无葬身之地,还吩咐手下将他就地埋了。查哈中将处理完这件事,见其他将领都畏畏缩缩的看着自己,一副大气不敢出的样子,火气又上来了,“一个个吃饱没事干了?!给我回去看着自己的部队,明天谁敢给我出岔子,我可不会这么客气了!滚!”
“那个……长官,”犹豫了一下,参谋官的责任心还是促使他开口,“第二军团这次损失了大量兵力,尤其是遭袭的第一部,各个军种伤亡严重,目前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战斗力。”
发泄了一通,查哈中将终于表现了一个将军该有的理智,他沉吟了一下,说道,“第二军团第一部残部整理编入第四军团,第二部人马按原建制,与预备军一道,作为左翼军,明天配合中军攻城!”
“是!”参谋官出列,领命后出帐而去。
哈图什城,总指挥部。
同样是作战前夕,这里则是另一番光景。科比勒中将的沉稳冷静之名果然非虚,即使三个小孩子在那些高大的将领中显得如此突兀,他也能面色如常地与手下讨论军情,敲定计策。
不用说,这三个小孩就是我和诺顿兄弟了。我由于自小就对打仗感兴趣,而诺顿兄弟更是打小便被作为未来将军培养,对于如此绝佳的近距离学习机会,自然不会放过。在父亲大人的帮助下,我们被同意在科比勒叔叔身边“领略战争气氛”,顺带着接受将领们惊异的目光。
其实说句良心话,相比我们三个,我倒是觉得正悠闲品酒的某对父子才更应该被赶出去。两个都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纯政客,在这里帮不上忙也就罢了,竟然还旁若无人地轻声谈笑,完全没有身在军营的自觉。BS~我心里颇为不平地向那个优雅俊俏的少年瞪去。
因斯特哥哥接收到我的杀人目光,竟然浅笑了一下,端起酒杯,虚空向我点了一点算是相敬,随后放到嘴边,轻抿了一口,微微点头,盯着杯中酒,眼神关注,满是赞赏。他、他想气死我吗?
结果我只顾着跟哥哥生气,错过了将军们的讨论,待我回神,只听得这么一句,
“好,将命令下达下去,明天各部按计行事!”
因斯特·亚特拉斯,我跟你没完!
阳光照在城墙上,整座哈图什城笼罩在金光中,仿佛神眷之城,牢不可破,而同样沐浴着阳光的得罗克军,阵容庞大,恍若神佑之师,所向无敌。两军对峙着,都是精锐之师,都有着优秀的指挥官,士气同样高涨,今天这场战争,究竟是谁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英勇的将士们!”敌军将领的声音在魔法增幅下很是响亮,即使在城墙这边也听得清清楚楚,虽然又是阵前动员,不过今天看来,敌军警戒完备,要再次偷袭的话肯定是没有机会了。“你们看到面前这座城市了吗?现在你们说说,它代表什么?”
“荣誉——”几万人一起回答。
“对!是荣誉!是你们作为军人的荣誉!今天,让我们攻下这座城,让它的覆灭见证我们的实力——”
“杀——”
随着震天的喊杀声,敌军骑兵迅速靠近,三千码、两千码、一千五百码,
“启动一线阵地!”在敌军距己方阵营不足千码时,科比勒中将终于下达了命令。隐藏在阵地附近壕沟中的士兵迅速上前,启阵、撤离。虽然他们的动作已经很快,但敌人的弓箭也不是摆设,只听见破空一阵弓弦绷动,负责启阵的士兵能全身而退的就只剩下一半。这最初的死亡,注定了今天这场战争的残酷。
只是几息工夫,敌军士兵甚至还来不及收起弓,就已经冲到了阵地前。刚入阵地,顿时人仰马嘶,原本平整的地面在马蹄踏上的瞬间下陷,裂开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口子,狰狞着,嚣张着,仿佛脚下的土地在狂笑。飞奔的马匹一脚踏空,身子一歪,连人带马一起摔了出去,紧跟着的第二波次骑兵由于事出突然,又速度太快,根本来不及停马,除了几个马技高超反应灵敏的一拉缰绳,马儿长嘶一声一跃而起,大多数士兵都蹈了前一排士兵的覆辙。又有几排士兵倒霉后,后面的人终于明白了状况,连忙驾驭着军马躲过地下悲鸣的马和人。但即使再怎么小心翼翼,也有失足的时候,很多被自己的马摔得七荤八素的家伙,又不幸当了别人的马的“垫脚石”。被踩破肚子的抱着肠子在地上爬呀爬;被踩中腿脚的爬不动,只能蜷缩着哀嚎;但他们的哀嚎再凄厉也凄厉不过几个最惨的家伙,有几匹马似乎不怎么了解人族的生理结构,落脚时没有下准,“一不小心”就踩错了地方……看他们痛苦地捂着血肉模糊的□□,怕是以后再不能人道。估计他们侥幸生还,从此对马儿,那绝对是见一匹阉一匹,为马族的计划生育大业贡献出自己的余生之力。
没错,所谓的第一线阵地就是一片“陷阱区”。陷阱,向来是野外战必不可少的法宝。然而再完美的陷阱也只是陷阱而已,造成的实际伤亡有限,能吞下几万人的陷阱……那叫大运河,还得在里面加满油,而且必须有一个魔法师守在“河边”,待敌人乖乖进去后随手扔个小火球过去。如果这样,那自然是两手一背,都回家等着过年去得了。’而实际情况是,哈图什人力物力有限,技术条件不够充足;敌军心理难以掌握,谁知道人家有没有集体潜……油的爱好呢?所以此计不通,纯属YY。这仗,还得继续打下去。
“小心陷阱!骑兵稳住,加快冲锋,尽快度过陷阱区!步兵紧跟!”敌军将领果然不是吃素的,刚刚发觉到混乱,查哈中将的命令就下达到位,既然查哈中将亲自指挥,那接下来的几个陷阱的威胁就更小了。不过又是十多息的工夫,敌军大部就都越过了陷阱区,直奔而来,他们身后是无数被破坏的陷阱和不过百余条尸体,这就是优秀指挥官的魅力。
此时,哈图什城下的军队也做好了调整,领队的是科比勒中将手下一员军团长,甫阿上 校。敌军刚冲过陷阱地域,他大喝一声,也率领军队迎了上去。
两方军队还未接触,就各自一番弓箭洗礼,半空中霎时“唰唰”的一片灰羽。然而,骑兵冲锋是何等速度,只一轮箭雨过后,两边的先头部队就已迅速靠近,接上。
甫阿上校冲入敌阵,受中长枪一翻一抖,第一名敌人被他插了个透,枪还未及收回,旁边敌军的刀子旧已横切过来,可甫阿上校历经沙场,什么场面没经历过?危急之下,他猛地后仰,上身几乎贴在了马背上,堪堪躲过这一刀,同时顺势收枪,半路上枪锋一转,一把将持刀敌兵打下了马背,横扫之下,周围围上来的敌兵又接连倒下。一个大军团的军团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就冲甫阿上校这份杀敌如割麦的猛劲,便知此言非虚。甫阿上校用盾牌将他手下过的第十七个敌兵敲下马背后,勒马转身,对上了同样刚杀了N多士兵的敌军领队。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两个军官各自大吼一声,厮杀在一起。
骑兵交战,向来就无明显的战线可言,此刻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完全是混战模式。将士们在前或许还讲究荣誉利益,但在交战中,在一个不留神就会饮恨沙场的战场上,他们则完全变成了嗜血的狮子,只想着杀、杀、杀,甚至连敌友都只能靠盔甲分辨。看到不同颜色的盔甲就杀过去,砍到了自己人是常有的事,然而被错杀的人也怨不得谁,此时此刻,一丝一毫的手软或犹豫就是杀与被杀的分别,无为其他,谁不是为自己的生存?杀红了眼的战士们刀刃卷了,长枪断了,盾牌丢了,备用的刺刀也不知留在了哪一具尸体上,他们就用手掐,用脚踢。有的士兵跳到别人马上,拿手狠插敌兵的双眼;有的士兵被扫落下马,就爬着去拖敌兵的马腿;有的四肢都断了,就用牙咬住敌人流出的肠子,死命往外拖……
自古沙场埋骨地。
虽然行省军队已经竭力战斗,但两支军队战斗力相差本就不大,时间一长,人数差距造成的优劣势开始逐渐显露出来。得罗克军逐渐逼近城墙,受到压力最大的中军已经一缩再缩,敌军步兵也已开始调试攻城车,架设云梯,只等骑兵为他们铺好路子,就要抢夺城墙了。
“中军不得恋战,迅速后撤!左右两翼稳住阵型,全力掩护!”关键时刻,科比勒中将下达了命令。左、中、右军各自接令。中军迅速从对方方阵脱离,几番虚攻之后,开始后撤。敌军中军哪肯放过这个机会,领队军官当即率队追击,形成一退一追之势。话说敌方中军正“乘胜追击”,战场形势却又发生了变化。
得罗克中军八千,左翼三千,右翼四千,总共一万五千士兵,而哈图什守备军则是中军四千,左右两翼各三千,统共一万人,比得罗克军少了一半之多。因此在战场上,哈图什军队一直处于下风,见到他们后撤,地罗克中军自然是紧咬住不放。但是,中军领将却忽视了一点,骑兵与步兵相比,战斗力高在哪?冲锋!骑兵的集体冲锋,声势浩大,历来是步兵的天敌。可是现在,哈图什中军后撤,两翼要奉命掩护,就不可避免地向中军靠拢,这样一来,反倒夹住了追击的敌方八千中军,他们被迫收缩部队,双方战线越缩越短,骑兵的战斗力无法充分发挥,敌军最占上风的数量优势大打折扣,一方面是三面遇敌的得罗克军,一方面是压力倍减的哈图什军,双方战了个旗鼓相当不说,哈图什军还隐隐有反扑之势。
这时,考较的就是指挥官的智慧了。
“中军立即停止追击,尽力拖长战线!左翼前进一百五十码!右翼后退二百码!”吃了个闷亏的敌军立刻执行总将的命令。一番调动之后,哈图什的军队被斜向拉扯,战线顿时被敌军侵蚀了好几个口子,刚刚得来的暂时的优势又丢了。
科比勒中将站在城墙上观望着敌军的调动,实际上,当查哈拉长战线的命令一下,他脑海中就条件反射地构思出了下一步的行动,话刚要出口,顿了顿,又咽了回去。他招手叫了身边的一个近卫,低声吩咐了几句,近卫疑惑得看了他一眼,领命下了城墙。
科比勒现在不仅是一个军队的指挥官,也是一个行省的最高军事长官,这样的身份,造成了他现在不能只考虑打胜仗,更要做到在战斗同时,完成修里亚公爵大人的交代,因为这场仗不仅仅是一场战役那么简单,它还是政治的筹码之一。
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一刻的拖延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敌军中军在正,两翼各自分为两部,从侧面压迫,这就是查哈中将调整后的局面,而由于哈图什方面,科比勒中将一直没有调整阵形,只能采取防守之势,这会儿,在数量上占尽优势的敌人猛烈的攻击下,左中右三军已经缩成了宽约一里的一条线,情况不可以说不危急。
科比勒中将终于下达了命令,“以中军为基准,从外到内,每队错开两个冲锋马距,全线半围敌方阵营!”这一手下得真是妙,不急于收缩军队,以退为进,利用有秩序的运动战减小双方差距,让本来陷入困境的哈图什军略微松了一口气。
可是,查哈中将会任由到手的鸭子飞了吗?事实证明,查哈中将还是个坚定的杂食主义者,一没有想要斋戒的奇怪想法,二对于鸭子这种美味也不排斥,所以,他下了追击的命令。
“中军第二部给我狠冲敌方中军正旗,左、右翼各自分为两部,务必压制住敌方两翼的行动!”眼见己方两翼压力倍增,科比勒中将也传了命令,“通知前线,不可贪功冒进,尽全力稳住战局!”
两方将领俱是惊艳绝伦之才,虽未见面,就已起了较量之意,当下,你来我往,计谋层出,战场上杀声震天,指挥部里将领从容不迫,一条条命令向下传达,不足半个时辰,已经交战若干回合,直叫人唏嘘不已。
而此刻战场上却是一种奇怪的阵势,敌军中军此时完全收缩成在中央,哈图什军队三军早已汇合在一起,成环状包围住敌军中军,而与此同时,自身又被敌军的左右两翼团团围住,说是团团围住也不尽然,毕竟一万人的阵型还是很长的,只能算是外围牵制。两方军队正处于一种微妙的关系,对得罗克军来说,自己的兵力虽多,但苦于被对方隔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还被重重包围,而对于哈图什军来说,则是名副其实的的腹背受敌,两边各有优劣,谁也吃不下谁,只能如此僵持着。
查哈中将看着战场,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给我传令下去,步兵——进攻!”
他等的就是这一刻,当然,本来的计划是用这近两万骑兵,就算不能全歼,也能击溃敌军骑兵的,然而,自打听说对方的指挥官是科比勒中将后,他就放弃了这个计划,虽然不愿承认,自己与科比勒的差距却还是切切实实地存在着,尤其是昨天那场突袭让己方的骑兵减员了足有四分之一,凭借只比对方多一半的兵力,要想在科比勒中将手底下明目张胆吃下一万士兵,查哈中将自问,没有个同归于尽的勇气,自己还真没有信心。所以今天,自己亲自上阵,绞尽脑汁与他周旋这一场,一开始就没打这支骑兵队的主意,他演这唱戏,只是为了引科比勒上钩,为了牵制住对方的骑兵!
在战场上,向来就有骑兵克步兵之说,尤其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绝对是所有步兵的噩梦,如果没有查哈中将牵制住哈图什方面的骑兵,得罗克的步兵们绝对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冲到城墙下,虽然哈图什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阻止,但相对于丧身于对方的铁蹄之下,这些步兵们很清楚头顶的箭雨和石头造成的伤亡还是小得多的,所以不长时间,第一架云梯就搭上了哈图什的城墙,虽然立刻就被城墙上的守备军给掀了下去,顺带砸死了N多人,但是更多的云梯随即搭了上去,终于“啊”的一声,一个哈图什士兵被爬上云梯的敌兵一刀砍断了右臂,跌了下去,接着又一个士兵肚子被刺穿,被敌兵一把甩了下去,城墙上的形势,眼见得愈加危急。
狠狠地拔出插在敌兵身上的枪,一个哈图什军官目眦尽裂地大喝一声“战士们,城墙在,我在!城墙失,我亡!杀呀——”他转身砍下一个刚刚爬上城墙的敌人的头,又飞起一脚把一个试图爬上来的敌兵踢了下去,然后那一脚就这么停在了那里,他慢慢低下头,看着透胸而出的刀尖,苦笑一声,然后,出人意料地,将刀子硬生生拔断,一蓬血雨喷了出来,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断刀插进了身后敌兵的身上,随后在属下凄厉的呼唤声中,直挺挺地倒了下去。“队长——”“队长——”担任保卫城墙任务的哈图什士兵见队长被杀,心中战士的责任突然被唤醒,个个都如疯了一般,“杀呀!”“拼了!”的声音此起彼伏。血红着眼的战士们不停得插、插、插,砍、砍、砍,城墙上血肉横飞,谁也不管自己是否受了伤。
可是,数量上的巨大差距终是让他们落在了下风。
“中将,看来哈图什守城步兵撑不了几刻了。”一个军官驾着马走到查哈中将身边,语气中是掩不住的兴奋,当然,主人也根本没想掩饰。
“恩,不过……”查哈中将答应着,虽然己方军队已经明显地胜券在握,可是他心里不安的预感一阵一阵地往上涌,虽然对方确实数量在劣,但毕竟城墙上空间太小,己方根本无法完全展开,可是,事实摆在眼前,自己的军队只用了半个时辰就已经攻上城墙了。难道哈图什的军队,竟如此之弱?
事实上,哈图什守备铁军当然不至于这么弱,而这么快就被攻上城墙的原因在于——
哈图什城墙上的军队,并不是得罗克所得情报中的四万,而是只有一万!
难道只有你会演戏,我就不会吗?科比勒中将站在城墙上,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传令,时机已到,第四军团开始行动!”
哈图什城下,双方交战正酣,两边的骑兵一层叠着一层,跟磨盘似的,谁也抽不出身来。突然,双方都停下了手中的杀戮,查哈中将蓦的拉住了缰绳,转过头,惊愕地向着一个方向看去。
轰、轰、轰——
得罗克的步兵此刻已经开始抢夺城墙,他们也愣愣地盯着远处。
轰、轰、轰——
我奇怪地望向因斯特哥哥,他低下头,冲我笑了笑。
轰、轰、轰——
科比勒中将的嘴角牵出一抹自信的微笑,当然,那是对己方士兵而言。
轰轰的声音越来越响,地面仿佛也被震动。这样的气势,如果不是地震,那就只可能是足足两万以上的骑兵行军!
难道?查哈中将一勒马头,恰好看到第一队哈图什骑兵转过城墙一角,直奔战场而来。阳光下,一律蓝衣蓝甲,头盔上的蓝羽随着马蹄上下跳动,马上的骑兵即使在急行军中,也是危襟正坐,行行列列分明,阵型丝毫不乱,显示了这些骑兵的素质之高。他们的盔甲左胸统一别有象征他们身份的标志——一个银质的精致蓝羽。亚特拉斯拱卫首府诺亚城的精锐之中的精锐,亚特拉斯最强的四大骑兵团之一的——
“蓝羽骑兵团!”查哈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猜的不错,来的正是蓝羽骑兵团。这次哈图什战役,亚特拉斯方一共出动了五万人,在各大势力的情报网上,都是一万骑兵,四万步兵。所以,查哈中将一直相信,即使是科比勒亲自指挥,在己方两万骑兵,七万步兵的进攻之下,也不一定讨得了好,在之前的战斗中,事实也的确如此。而实际上,这正是科比勒希望他们认为的,他从一开始就设下了这个局,一个让查哈和得罗克军心甘情愿往里钻的圈套。为此,他提前找到敌人的盲点突袭,又调动一万骑兵与敌方骑兵周旋,刻意让自己陷入敌方包围之中,但是,在对方包围住自己的同时,他们自己却也陷入了无法脱身的境地,科比勒留了一万人步兵在城墙上,自不是用这点人抵住对方足足七万人,他也没指望能发生什么奇迹,只不过城墙空间狭小,这一万士兵只要撑个一时半会儿就好了。事实上,真正做诱饵的,不是城下那一万骑兵,正是这城墙上的一万步兵!
当然,以一万对七万,败相很快就显露出来,这么轻易的败退虽然势必会让敌军警觉,但他们就算警觉也来不及了,因为,在敌军步兵恰好攻上城墙,无法脱身的时候,就是蓝羽骑兵团出动的时候!
“第二军团迅速撤离城墙!第三军团防守阵型准备!”查哈一看蓝羽骑兵团越迫越近,急忙下令道。其实不用他说,攻城的步兵就已经纷纷开始布防了,笑话,在战场上,骑兵是步兵的噩梦,眼见着敌人冲过来,还能若无其事地攻击的,要不就是那种愚忠的无以复加的,不过好像这种人在得罗克军里很少,而且这次战役没跟过来;要不就是身怀绝技,即使在敌兵冲锋中也自信能保全自己的,不过能在几万精锐骑兵冲锋中生存下来,起码也要是个光辉骑士,就我所知,这种人好像没几个愿意屈尊当个小兵的;要不就是一心寻死,但是看来今年得罗克军选拔较为严格,这种心理有阴影的士兵一律被排除在外;还有那些眼花了的、耳聋了的……当我没说。
勉强整出队形的得罗克军终于在骑兵队到之前架起了巨盾,这种巨盾有一人多高,一般情况下,可以勉强阻挡住骑兵,但是,对于有着精锐之称的蓝羽骑士们,真的管用吗?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只见蓝羽骑士刚刚冲过来,眼看就要撞上盾墙了,突然一甩缰绳,马儿长嘶一声,前蹄扬起,轻巧地从盾墙上方越了过去,马蹄前后落地,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竟没有一丝混乱,充分显示了骑术的高超,不愧是名贯整个都亚帝国的蓝羽骑兵团。
眼见着对方骑兵越过了自方防线,得罗克步兵顿时慌乱了起来,蓝羽骑兵趁胜追击,受中长枪不断地插下、拔起,如同是割麦般收割着敌人的生命,战场上鬼哭狼嚎四起,飞溅的鲜血仿佛浸透了脚下的土地……
看到这里,因斯特哥哥一拉我的手,“走吧,反正答案也已经出来了,再看下去也没意思。
虽然我也看出得罗克军现在完全处在了下风,可是,这形势的突然转变叫我有些反应迟钝,就这么迟疑着被哥哥拉回了指挥所。
屋子里,科比勒叔叔和父亲正说着话,见我们来,侧头笑了笑。看来今天此役胜利,大家很轻松。因斯特哥哥说得不错,我们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个小兵兴奋地进来通报敌军已经败退的消息,我“咦”一声问出口:“怎么这么快就打完了,得罗克军也太差了吧……哎呦!”我还没说完,头上就挨了一个爆栗。
“想什么呢!人家那是败退,又不是被击溃。”因斯特哥哥好笑地说。
我捂着脑袋委屈地道:“干嘛呀,人家又不知道,你不说给我听也就算了,还敲我。”
因斯特哥哥被我幽怨的眼光和父亲略带责备的目光瞪着,有点尴尬。
“现在的形势一看,敌军就占不了便宜,与其在这里干耗着,倒不如撤退,况且我们之前留的这几手,他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现在他们必定会顾虑我们是否还有其他的留手,而现在的他们,绝对担不起这个风险。所以,综合各种情况,撤退是最好的选择——查哈不是个脓包,他不会想不透这一点。”
我心中暗忖道,人家查哈能当上军团总指挥,当然不是脓包,就看跟谁比而已,要是都跟你比,那天下的脓包不多了去了?当然,只是在心里想想,我可不敢说出来。
正想着,父亲说:“因斯特,别欺负周儿了,收拾一下,我们明天回诺亚。”
“是的,父亲。”
我问道:“为什么这么快就走,今天打赢了,明天查哈还会再来的呀?”
“今天这一役就足够查哈明白,以他现在的兵力,攻下哈图什只是妄谈,要是强攻,他的损失小不了,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只要是个正常点的指挥官都不会干的。得罗克军情报失误,这次行动实际上已经输了,查哈现在一定在给得罗克写信建议撤军了。周儿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两军交战也好,上层交际也好,情报都是致命因素,输了情报,就等于以输了大半。”父亲告诉我。
“那要是他调更多的军队来呢?”
“呵呵,你当都亚内战呢!这一次得罗克本来打的就是浑水摸鱼的主意,是见不得光的,既已明白占领哈图什无望,再调军队过来,摆明了就是引人注意,他要乱来的话,到时候光是打着‘诛奸’名义讨伐他的帝国军队,就够他吃不消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那接下来就是要跟得罗克扯皮了,父亲您就要出场了吧,好好教训他们!”
“扯皮?”父亲失笑,“从哪找的这么个词儿?倒也贴切,不过你还是猜错了,不是我来,这次是你因斯特哥哥的任务,我们呀,在家坐享其成就可以了!”
“嘎?”
因斯特哥哥素有“都亚神童”的美誉,说起这天才之名,我敢说,他要是认第二,绝没人敢认第一,母亲也说过,因斯特哥哥的智慧绝对在父亲之上。自打小他学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通,而且是精通。所以,从哥哥四岁左右,父亲就有意地开始让他跟着处理家族事务,等到他八岁该去帝都的皇家贵族学院学习时,父亲就逐步地将亚特拉斯家族在帝都的部分交给他处理,虽然亚特拉斯家族的产业还是亚特拉斯行省居多,但身为帝国的高等贵族,家族在帝都也有相当一部分势力,近几年里,哥哥已逐渐掌握了帝都的所有事务。如今父亲将这件事也交给他,相信以他的能力,一定不会让得罗克好看的。
“得罗克那家伙太贪心,一下子吃这么多,恐怕消化不了,因斯特,你一定要帮帮他。”
我奇怪地说,“他吃不下不正好么,让他自个撑死。”
因斯特哥哥笑笑,摸摸我的头,“只怕他还不至于撑死,而且他毕竟还是我们都亚的亲王,是帝国不可缺少的‘人才’呢,怎么能撑死?”他转过去对父亲点点头,“为了我们得罗克亲王殿下的健康,我会让他吐点出来,免得撑坏了,到处发疯。父亲,就交给我好了。”
父亲颔首,“恩,你准备什么时候办?”
因斯特哥哥沉吟了一下,“五天后吧,等我们回到诺亚,我就启程回帝都。”
“什么!哥哥你怎么这么快就走,才回来多长时间……”
是夜。哈图什城区。
因为明天我们就要回诺亚城,今儿晚上父亲特准我出来逛逛。说实话,我本来是想找双胞胎一起来逛街的,可你也知道,他们是将门出身,又家逢变故,所以现在说什么也要跟在科比勒叔叔身边学习。幸亏因斯特哥哥好心,主动请缨陪我出来玩,要不,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有什么逛头。
哈图什是亚特拉斯行省第二大城市,亚特拉斯行省作为除帝都外全国最富庶的行省,它的第二大城市——哈图什自然很是繁华,尤其是夜间,灯火通明,路边商店里的东西琳琅满目,大有不把人眼晃花不罢休之势。但是,夜间的哈图什,最引人注目的风景却不是这些,而是那些结伴出游的贵族小姐们。一般说来,地方的贵族在气质上与帝都的贵族总是有一些差距的,但是,亚特拉斯行省作为帝国最古老的行省,同时也是帝国的“贵族礼仪的襁褓”,一个帝国里,最能被上层贵族所接受的不是某个贵族的身份,而是他的涵养和气质,而这两点,恰好正是亚特拉斯贵族最为得天独厚的,很多贵族世家的礼仪管家,就是亚特拉斯人。显然,这种气质,在贵族小姐们的身上展露无疑。她们精心的打扮,恰到好处的装饰,都为她们成功吸引了街上众人的目光,不时的轻声浅笑,不经意的侧首回望,更是勾走了无数单身贵族的心。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被吸引的,相反,现在街上反而有个人在吸引那些小姐们的注意,这个人自然就是因斯特哥哥了。我家老哥容貌一流不说,就那么随意地走着,浑身散发出的高贵气质,就足以叫人自愧不如。虽然出门之前我就已经料到因斯特同志在女性同胞中的受欢迎程度,不过,我还是小瞧了我家老哥的杀伤力,十二岁的因斯特哥哥身上那种少年独有的魅力,将他衬托得即使在众多人中,也如秋天夜空中的明月般引人注目。不少小姐假借回头说话的机会,偷偷向这边瞥过一眼,咳、咳,眼神中的含义不说自明:对面的帅哥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小姐被你惊呆,你就是我的最爱~
受哥哥陷害,同样处于风暴中心的我,此刻是无比痛楚,早知道这只帅哥这么会惹麻烦,我才不会带他出来,害的我玩得不尽兴不说,还得饱受那些小姐们的“恶狠狠”的目光洗礼,看来要是有人给她们机会的话,她们一定二话不说跑来跟我的位置交换,哪怕叫她们牺牲掉自己最喜欢的长裙。哦,忘了说,由于我现在这个身子实在是脚小腿短,就逛了一会儿,就累得走不动了,因斯特哥哥见我走得辛苦,又不想回去,就把我抱了起来继续玩。
我往上爬了爬,趴在因斯特哥哥肩膀上,不满地哝哝道:“真是的,哥你没事长这么好看干吗?你看那些小姐们的眼快长到你身上了,害人家玩也不能玩。”
耳边传来他低低的笑声,“那周儿是喜欢哥哥长得丑一些了?”
我认真地想了一下哥哥变丑后的样子,发现与其失去这么个大好的帅哥看,还是就这个样子吧,“还是不要了,哥哥这个样子好看。”
他答道:“周儿喜欢哥哥怎样,哥哥便怎样。”
呃、呃,这话听起来怪暧昧的,就像一个男子对喜欢的人的宠溺。不过老哥他能不能别再笑得这么倾城倾国了啊,没看见那些小姐们的眼光越来越火热了吗?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庆幸自己是个小孩子,要是自己再大一些,一定早被嫉妒的眼光杀死了,就算我大声澄清自己是他妹妹,那些贵族小姐们也不会管这些吧,况且在夏尔大陆,除了直系亲属,其他人都可以自由通婚的,而且也没听说过有什么近亲结婚导致后代畸形之类的事情,一开始得知这种事时我还吃了一惊,后来慢慢也就想通了,这个世界这么大,和它比起来,地球上的人类实在是不能再卑微了,为什么一定要认定整个宇宙的生物都要和地球人类相同呢,说不定这里根本没有基因变异之说。
当然,以我家老哥这么优秀的条件,肯定不会打我的主意的,他只是比较宠我,又爱跟我开玩笑罢了。我亲爱的因斯特哥哥可是很纯洁的~最最重要的是——我才四岁啊,一定是我想多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因斯特哥哥的魅力显然呈函数型增长,周围或惊艳或仰慕的目光越来越多,饶是再冷静的人,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中恐怕也待不下去了吧,当然,我家老哥除外,人家还是面带微笑,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拉了拉他的衣服,他微微侧了侧头,转过来看我,我有些意兴阑珊地说,“哥,咱们还是回去吧。”
因斯特哥哥挑了挑眉头,问道,“怎么,累了?”
我翻了个白眼,“是啊,累了,也就是哥哥你吧,被这么多人齐行注目礼,还能这么悠闲,我可没兴致了,在这么下去,我怕身上被她们嫉妒的目光给扎成刺猬。”
因斯特哥哥又低笑了声,道,“刺猬?那是何种东西,怎么没听说过?”
咳、咳,坏了,太得意忘形了,居然连这个世界没有的东西都随口说了出来,当下干笑两声,“就……就是一种浑身长刺儿的动物啦!你没见过的,现在已经没有了,我也是从一本古籍上看来的。”
“哦。”因斯特哥哥也没再追问,点了点头,有些无奈地说,“真的不想再玩会了?”
我立即大摇其头,坚决表示我回家的决心,并在心里暗下决定,下次出来玩绝对绝对不能带因斯特哥哥了,至于诺顿兄弟,本来是想他们才五岁,对出来玩这种事,应该还是很有兴趣的,但现在看来,倒是不能和他们一起出来了,虽然双胞胎现在还小,而且在气质上输哥哥一筹,可好歹也是小帅哥两个,在我的词典里,帅哥这两词已经彻底和麻烦划上等号了,对于我这种超级害怕找上门来的麻烦的人,以后还是帅哥们远一些的吧。
帅哥这种东西,还是距离更能突出美感来。
嗒、嗒、嗒、嗒,一串马蹄声传来,是什么人这时候骑马?
我正奇怪着,一匹马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马上的骑士蓝衣蓝甲,俊秀的面容很是严肃,看他来的方向,应该是从城门过来的,蓝羽骑士这时候是来通报什么事呢?
因斯特哥哥看出我的疑惑,伸手拦下他,问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人!竟敢……啊,因斯特少爷,属下无礼!”那个骑士突然被人拦下,正想喝止住来人,定睛一看,想是认出了哥哥,恭敬回答道,“属下是蓝羽骑士团第五大队第七中队长察尔克,刚刚得罗克方面军夜袭,属下正要去通报科比勒中将阁下。”
“夜袭?哦,那你去吧,科比勒叔叔现在应该在哈图什城主府。”
“是!”
“哥哥,不是说查哈会撤军吗?为什么他又来袭击了。”察尔克走后,我不解地问哥哥。
“哦,是,查哈的确会撤军,但是这是打仗,不可能说撤就匆忙地撤走了,这叫溃逃。查哈必须先将这里的情况禀告得罗克,在这里牵制一阵,然后才能逐步撤军。”
因斯特哥哥说对了,查哈的确又攻打了好几次,才将军队完全撤走。这是我在回诺亚的路上知道的。
就在我们启程的当天,查哈指挥军队攻城四次,其中佯攻一次。
第二天,得罗克军攻城三次,其中佯攻一次,突袭一次。
据亚特拉斯无所不入的情报网透露,得罗克回复给查哈的命令于当天交到了前线指挥部。
第三天得罗克军攻城三次,其中佯攻两次。情报上说,查哈军队正在攻城掩护下有秩序地撤走。
第四天攻城四次,其中佯攻三次。
第五天,当查哈军队终于完全撤走的消息传来时,我们刚好抵达诺亚城。
同时,我又惊喜又惊悲地见到了一个分别两个多月的故人——我的老师,维恩法师,回来了。
维恩法师是一位顶级的魔法师,也是一位开明的导师,他总是有办法用有效的办法来提高你的实力,不管这个办法是多么的古怪。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也是一个非常非常严厉的导师。他绝对不允许你翘掉他留下的功课,你可以对于他的修习方法存有置疑,但是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偷懒。
在这样一位大人的严格管教下,我的进境简直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直惹得父亲和母亲目瞪口呆。不过,除却在学习上对我比较严厉外,维恩老师平时还是很慈祥的,也很疼我,比如这次回来,他就将自己最近的研究成果带回来送了我一份。
我仔细地看着手中的额带,它的上面布满了花纹,虽烦琐却不奢华,另有一种朴素的魅力,最重要的是,这些花纹实际上,是一个复合魔法阵,确切地说,是老师上次研究的试验的副产品,光系、空间系、风系、水系,再加上简单的精神系魔法,我想有这几个提示,大多数人都可以猜出它的功用了。
没错,这是一个可以改变容貌的道具,当然,它的作用机理并不是如地球上的人皮面具一样(恶寒~要是一样我也不敢带),它改变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人本身的容貌,而是你在他人眼中的映像。不知是不是老师的恶趣味,我手中的这个戴上后,是一个男孩子的模样,细细看来,竟与落哥哥有三分相象,当然,我是没有落哥哥那么清冷俊秀的气质了。
在之前的时间里,维恩老师教我的是魔法的基础中之基础——冥想。有了前世看小说的经验,我可以很快地就掌握了各种元素的特性,同时也认真地领会了光元素的真谛。但是,作为一个大魔导师,维恩法师行事又怎会如此简单?在锻炼我的魔法能力的同时,他也在有计划地着重锻炼我的精神力。
我集中精力感受着周围的光元素,它们充满活力,却又不象火元素那样热情过度,而是一种较为平和的能量。察觉到我的探寻,周围的光元素逐渐增多,慢慢聚集在我的周围,即使闭着眼睛,我也能想像得到自己现在的光景——活脱脱一个大灯泡。维恩老师说,这是我的魔法能力和精神力过低的缘故,还不能很好地控制住光元素的密度和分布,好像确实是这样,维恩老师当初给我演示冥想方法的时候,就没看出空气有什么异常。
想到这里,我撇了撇嘴,他也不想想,这是跟谁比的缘故,要是跟普通人比,我现在的魔力足可以抵上一个见习魔法师了,至于精神力,更是不下于一个低级魔法师,这就叫天才,懂吗?天才!(某牙插嘴:女主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各位读者请无视,偶不认识她)
刚一分神,我就吃了苦头,一簇浓度很大的光元素飞过来,狠狠地砸到了我的身上,灼热的烫伤感从被砸到的地方倏地升起,痛得我龇牙咧嘴。
“集中精神,不要分神。”维恩老师的声音响起。
闻言,我打了个寒战,忙集中起精神感受空中的光元素。经过刚刚的变化后,光元素的分布又恢复了原状,在空气中漫无目的地到处游走。然后,在我身前右侧的地方,逐渐起了变化。这个密度、这个形态……
“光刃!”我脱口而出。原本聚集成短刀形状的光元素在我出声后立即消散,然后重新凝集。“光焰之舞!”随着我的声音,光元素不断地凝集和消散,可不要小瞧这些魔法,虽然只是普通的低阶魔法,但是在一个大魔导师的手中施展出来,有着不下于中级魔法师的实力,要是被打中的话,绝对不会很舒服的。
“治愈术!”
“□□!”
“神圣驱魔!”
…………
一个个中低阶魔法迅速从我口中吐出,我高度集中着精力,感受光元素的变化,终于没像一开始,落得那般狼狈。
就这么过了两个多时辰,在我就要坚持不住想要逃避问题,直接晕过去了事时,维恩老师终于开了尊口,赦免了我的刑罚。
“恩,还不错,你倒是真没偷懒,的确进步不小。”他含笑赞道。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冥想方式,就维恩大魔导师先生口述,“我会在你冥想时根据你的能力施展魔法,你要细心体会各种魔法的特点和形态,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将它的名称告诉我,我就会停止这个魔法,要是你在短时间内无法辨别出它是什么,恩,这个魔法就会是我送你的奖励。”
多么“好”的奖励啊,一开始我并没有将他的话当真,还以为奖励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在被老师慷慨地“奖励”了N多次又抗议无效后,我只好乖乖的认真冥想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不过,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奇怪的冥想方式也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好处。
首先,魔法力的增强是一定的了,而且由于我每次冥想都完全集中精神,魔力的积累非常迅速。废话,在那种情况下,谁敢不集中精神?
第二,如果说我的魔力积累已经相当迅速,那我的精神力增长就只能用奇迹来形容了。精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魔控力的强弱和对魔法波动的敏感度。众所周知,魔法师阶品越高,对于精神力的要求也越高。比如一个魔力值勉强达到中阶魔法师但是精神力较强的魔法师,有很大的几率打倒同阶的魔法师。而我现在的精神力,早已经远远超过我的魔力水平了。尤其是对于魔法的感应能力,我敢说,除非是大魔导师亲自出马,否则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上我。这一点,就连维恩老师也赞叹不已。
“考试结果还不错,你休息几天,三天后,我正式教你使用你的魔力。”
能让维恩老师说还不错,那就说明我的成绩真的是非常好了。“使用我的魔力”,也就是说,我终于度过了单纯的冥想期(附注一),可以正式学习魔法了吗?耶!
“啊!”
在第N次被自己控制不好的照明术灼到之后,我终于开始对维恩老师关于我在魔法上的所谓天分的论断产生了怀疑,为什么就连最简单的一个照明术,我都做不好呢?明明自己可以感受到空气中的光元素,也能感觉出自己体内的魔力,可就是不知该怎么控制它,让它依自己的愿望来变幻。
以前看到的玄幻小说上主角不都是有了魔力后,就能任意调动元素魔法了吗,为什么换到我身上就不行了呢,气煞我也!
我偏就不伏输,凭什么我用不了魔法?
我发……啊!
我发……啊!
我发、发、发……啊——
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经验。在搞到自己遍体鳞伤后,我无力地躺在石头上,有些气馁地思考着,究竟是哪里出错了呢?
先是冥想感受光元素的分布,没错;然后催动体内魔力,与外界光元素产生共鸣,没错,虽然做到这一点耗费了我大量时间但终究还是成功了;再就是努力与光元素沟通,也没错,不知什么缘故,我与光元素总能友好相处;问题就处在下一点上,到底怎么才能使光元素听从我的命令,形成我所需要的魔法呢?
哀叹了许久,我一骨碌从石头上跳起来,不管怎么样,我还没被判死刑,不是吗?继续实验,总会成功的,谁叫我是穿越女主呢?事实证明,无论怎么穿,主角必备武器之一就是——无上的小强精神!
我慢慢静下心来,再次闭上眼睛,周围的光元素似乎察觉到我的探询,一个个的都亲热的凑到我身边,感到光元素的密度已经足够后,我停止了冥想,慢慢催动体内的魔力……
本来是不抱什么希望地尝试,没想到,我居然、居然真的成功了,虽然微弱,虽然空气中流动的魔力波动并不明显,但是,我清清楚楚得知道,我真的释放出了一个光系初级魔法,照明术!啊,或许称之为照明术还牵强了点,那个颤颤巍巍悬浮着的不比栗子大多少的一簇光元素,顶多能被说成小光弹。但是,对于我,一个来自于异界,从来不曾接触过魔法的人来说,看到自己竟然能亲手发出一个以前只能在小说上看到的光球,那种兴奋,那种惊异,真的不是语言可以形容出来的!
从最初的兴奋中清醒过来后,我立刻再一次练习自己刚刚学会的魔法。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将自己的魔力耗尽之后,我气喘吁吁却依然欣喜不已地看着头顶上那个直径达一米多的大光球——这就是我一下午的努力成果。
躺在地上喘了许久,我才有力气抬起头来,哎,这就是魔力透支的后遗症。倏然,一个身影映入我的眼中。
“维恩老师!”我叫到,脑袋中已经想像的到他对我施展魔法的愚钝不住的叹息。
然而,出乎我的预料,他竟然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老师!”“老师!”我接连叫了好几次他才反应过来,不会是被他徒弟的笨拙吓得后悔了正考虑怎么才能把我逐出师门吧?我有些自嘲地想。然后我的想法立即就被推翻了。
“老……老师?”我有些错愕地瞪着自从冲过来就蹲下来揪着我的衣袖不放的老师,怔怔地说不出话来,这是虾米情况?
“纳其诺,刚刚……刚刚你是怎么发出魔法的?”我以为他会苛责我的愚笨,没想一出口却是这种询问,叫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呃……这个,”我回答道,“就是按老师以前说的呀!先冥想,再以自身魔力控制外界光元素,那个、不对吗?”
老师反应咋这么奇怪?我没干什么惊世骇俗的事吧?
“当然不对!”维恩老师神情甚是激动,“施展魔法哪是这么简单的?我问你,你刚才有没有用到魔法咒语?”
“那个……”我坐起来,挠了挠头,好像没有耶!
见我摇头,维恩老师更加激动,只见他喃喃自语,“没用咒语,竟然没用咒语……天哪,天哪,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我还等人来告诉我呢!究竟是什么事能让一向矜持慈祥的维恩大魔导师如此失控?我想直接问老师,一抬头看见他激动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还是等老师冷静下来再说吧,看起来现在就算问也问不出什么来。
过了很长时间,维恩老师才恢复理智,他坐在我对面的石头上,嘴唇煽动,随手给我施展了一个光系中级魔法——□□。一阵白光没入体内后,我顿时精神一震,虽然魔力尚未完全恢复,但身体上的疲惫却明显不见了。不愧是最高等级的魔法师,连中级光系魔法都能做到瞬发,不知我什么时候才能做到那种程度。
“纳其诺,一般来说,要想施展魔法,除却自身魔力和外界的元素外,魔法咒语也是必不可少的……恩,也许也不一定……总之,咒语是一个魔法师引动魔法的媒介,就象你刚才那个照明术。”
维恩老师左手伸出,“无所不在的光元素啊,听从我的召唤,聚集在我的身边,闪耀神圣之光,驱除黑暗的阴影——照明术!”为了让我听清楚,老师特意将咒语说得很慢。随着老师话音落下,一个光球迅速凝集在他左手上方大约半米处,此时已临近傍晚,暮色已经微微浮现,但这个光球却照的周围如同中午一般。我连忙侧头,避免眼睛被过强的光灼伤。
看来魔法强度果然不能只看大小,维恩老师召唤出的光球,只有半个拳头大小,却比我刚才那个一米多的光球不知厉害了多少。
附注一:由于冥想是魔法师积累魔力的唯一途径,而即使施展最简单的一阶魔法也必须有一定的魔力基础,所以在魔法师开始学习魔法前,他们的导师往往会提前引导他们学会冥想,来积累魔力。
“纳其诺,刚刚老师念的那一段,就是魔法咒语,也是以往每个魔法师修习的必备课程之一。”维恩老师敛容说道。
必备课程吗?怪不得刚才老师那么失态。“不过,”我的脸跨了下来,“那么多种的魔法,难道每一种都有不同的咒语吗?”我几近绝望地看着老师。
他点了点头。
天哪,那么多的魔法,咒语又那么长,那些魔法师们是怎么记住的呀!我一向都知道,在夏尔魔法师少得出奇,现在终于明白原因了。本来嘛,一般只有贵族才有机会接触魔法,其中起码得有五成是记忆力不过关的,另有四成是把咒语记混导致走火入魔了的,剩下的那一成,才能继续修习魔法,至于能修习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个人资质,毕竟象我这样的天才可不多呀!哈哈哈哈~~(某牙:此人已入魔,请各位无视)。
“当我们用自身的魔力引发外界光元素的共鸣之后,要想将光元素按照我们期望的形态转化,就需要一个触发媒介……”
“这个媒介,就是咒语?”我问道。
“是。按以往来说,没有咒语,就算你的魔力再大,引动了再多的光元素,没有咒语来引动转化,也充其量不过一团密度很大的混乱元素而已,但是……”维恩老师欲言又止。
我想我知道为什么,明明在一般魔法师的认知中,魔法的施展是必需咒语的,今天却看到我一点咒语也没用,他一定是还没想明白吧!其实我只是循着前世看玄幻小说的经验,在老师教我之前,试着自己发魔法玩玩,谁还会去想什么咒语的问题?就是想我也想不明白呀。
总之,在探讨了多次也没探讨出实际效果来之后,维恩大魔导师果断地决定,以实践代替理论,管他是什么原理,直接拿过来用吧,临了他又嘱咐了一句:
“纳其诺,我不管你现在是不是明白‘元素默发’的重要性,你记住一点,它绝对是个双刃剑,这样一个跨时代的成果,日后流传到大陆上,肯定会引发各个势力竞相争取。而作为发现者的你,也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它会为你赢来无比的荣耀,也会引来许多心怀叵测的势力,这对于于你的修行,绝对是弊大于利。所以,我决定,在你有自保能力之前,对外暂时自称发现者。希望你谅解为师的苦心。”老师严肃地说。
棒打出头鸟的道理嘛,我当然懂,以我现在的处境,离了家族的保护,根本就是一只任人宰割的鱼,那种复杂的势力斗争,我是绝对应付不来的。我就说我是穿越女主嘛,穿越福利是一定少不了的,你看,有这么好的老师为我遮风挡雨,咳、咳,说一点也不感动,那是虚伪。
我喃喃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老师一愣,然后赞赏地摸着我的头,赞道,“说得太好了,我们的纳其诺说话很有哲理么。”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穿越女主哎!某小孩的尾巴骄傲地翘啊翘~
这事儿的风波一过,老师就赶我去吃饭。事实上也是,老师本来说好了过两天再教我魔法的,谁道我耐不住心急,自个儿跑来偷练,还把自身魔力透支了呢,不过魔力透支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啊,这可不是我瞎掰,是权威维恩老师说的,
“纳其诺,一会儿你快点吃饭,吃完了赶快给我回去冥想。在魔力透支的情况下冥想可是事半功倍。今儿晚上你就别睡觉了,看魔力能积累到什么程度,要是不出我所料的话,一晚上的工夫,足够你将魔力补充回来了,明天就能提前正式学习魔法。”
事实证明,老人的经验往往是最靠得住的。这不,一晚上的冥想下来,我不光神清气爽,连带着魔力也增强了不少。当然,这与光元素的特性也分不开关系。光元素本来就是最富有生命力的元素,因此光系魔法也是各系魔法中治疗魔法最多也最有效的一系,更何况本人由于冥想的缘故,昨晚上整晚浸在光元素中,就是再大的病痛也没了啊!
然而,让我有些不爽的是,并不是所有我现在可以学的魔法都如预料般,可以以默发形式施展,大部分还是必须有咒语的辅助。老师说,这是由于我现在的魔力太弱,若是我的魔力能达到高级魔法师的水平,以我的天赋,一定能做到初级魔法全部默发。虽然不如想像的那么威风,但说实话,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以老师大魔导师的实力,也只能默发全部的中级魔法,高级魔法部分默发,至于高级魔法以上,还是必须老老实实地吟诵咒语。
转眼间,我跟随维恩法师学习魔法已经有四年,在这期间,除了我的魔法水平还是以骇人听闻的速度增长外,我并不怎么留心大陆上的事,只知道亚特拉斯家族和老师虽然很努力地控制魔法默发技能的流传,但是还是不可避免地流传了出去,这么重要的成就,自然在大陆上掀起了一番风波,暂且不提。
公爵府的演武厅。
偶美滋滋滴想着,就凭本小姐的魔法默发,很快就能跨入高手的行列。结果我似乎想着想着就有点得意忘形了,不知不觉就“嘿嘿嘿嘿”地笑了起来,本来嘛,要是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的话还没什么,但问题就出在这里,练功厅里除了我之外,还有诺顿家的小双胞胎兄弟,于是,亚特拉斯四小姐的怪笑成功得将诺顿兄弟吓了个蒙子。
“嘿嘿嘿……恩……啊——”我刚从自己的美梦中醒来,就看到两张超大版的人脸特写,顿时三魂七魄吓跑了一半,至于另一半……此等微末小事,暂且不提,“什、什么东西……哦,吓死我了,是你们啊,干吗呢?”
我拍拍胸脯,心有余悸。谁道兰多斯嘴一撇,“这话该我们问才对吧?兴冲冲地跑来跟我们说你魔法默发的事,说着说着就诡异地笑起来……你没毛病吧?”这家伙还长鼻子上脸了,说着手就要来摸我的额头。我不满地回他一个白眼,切,当我真烧糊涂了啊?
“就是这个,你们知道魔法默发,默发哎——这意味着什么?本小姐很快就要所向无敌了,等我魔法再厉害一些,到时候,什么高手,只要敢跟本小姐作对,我保管他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意气风发地说。
“喂,喂,没你说得那么严重吧?”兰多斯一些不以为然。
我鄙视地看了他一眼,哼,小屁孩,你再帅也还是个小孩,怎么懂得本小姐的智慧?罢了罢了,好女不跟男斗,更何况还是个小~男孩,我大人有大量,就免费给你解释一下吧。我一努嘴,示意他们靠过来,到底是小孩子天性,终究按捺不住好奇心,乖乖地把头伸了过来。
“你们想啊,同等级的魔法师单独对上战士,一般都是占了下风,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
“呃……不知道。”好奇宝宝们双双摇头。
“笨哪!”我甩给他们一人一个爆栗,“你想啊,虽然魔法比绝大多数战士的速度都快,但魔法师吟唱咒语可是需要时间的,而战士又是耳朵灵敏的一系,魔法师一开口,战士不就发现了吗?在没有屏障的情况下,魔法师还有什么机会念完那些冗长的咒语呢,早被战士给咔嚓了,这也是为什么魔法师都有誓约骑士的原因。但、是、”我清了清嗓子,严肃地说道,“我就没有这个顾虑。”
“嘎?”好奇宝宝们奇怪地眨眨眼,眼中大大的问号闪啊闪。
“听我说完吗!等我外出游历时,只要装扮成吟游诗人的样子……吟游诗人,懂不?再找老师要上套能掩盖魔力波动的饰物,哪个还能看出我是个魔法师?到战斗时,我只要往旁边一躲(附注一),偷偷在心里默诵魔法,除非高级别的魔法师出现,又有谁能发现是我发的魔法?到时候,还不乖乖任我宰割?”我得意地说。
兰格斯叹口气,想是知道劝我不得,张嘴张了半天,想说点什么,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哦,一句也没有,他又叹了口气。
什么嘛,这么伟大阴险的主意,累死我多少脑细胞才想出来的?竟然连个喝彩的都没有。早知道就不找诺顿兄弟说这事了,怎么偏偏忘了,这两人可是未来的将军,标准的骑士精神,这种阴险的主意还是该找阴险的人谈才有趣!
眼瞅着兄弟俩又去练武,我有些兴味索然。哎无聊啊无聊!我一边用手挠着下巴,一边眯着眼睛想,干什么好呢?
诺顿兄弟俩虽然是双胞胎,但性格上却有些区别,不知是不是由于这个,两兄弟的武器也有所不同。兰格斯性格较为沉稳,他的武器是一柄巨大的重剑,恩,说是重剑一点也不过分,因为那柄剑宽约一个手掌,长度更是超过了一米半——比兰格斯还要高。这么大的剑,自然不是徒有虚表,我也不止一次地试图拿起来过,可任凭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那柄巨剑就是跟和我有仇一般,赖在地上一动不动,就为这,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接受兰多斯的嘲笑了。
至于兰多斯,他的武器也不短,是一柄足有近两米长的长枪,这柄枪还是因斯特哥哥两年前特地从帝都稍回来的,兰多斯从一开始的生疏笨拙,已经练得很是熟练。长枪头部的红缨,每每随着兰多斯行云流水般的动作舞动,与长枪的银光闪闪交相辉映,煞是好看。
科比勒叔叔嘱咐过,一个武将,不仅要懂得行兵布阵,个人的武技奕不可忽略,所以,当科比勒叔叔不能亲自教导时,兄弟俩都是如现在一样,对战练习。
两兄弟早已不是当初五六岁嫩生生的小孩,长成少年的他们,已经开始隐约显露俊逸的风姿,用他们小姐的话来说,就是未来的“男性公敌,蓝颜祸水”。他们当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既然小姐说是,他们就勉强承认吧,谁让他们找了个这么……调皮的主子呢?兄弟俩有些无奈地地想。
兄弟俩各自执着武器,对战正酣,速度也越来越快,只看见两个身着白色武士服的人影。用丝带扎住的蓝色长发随着他们的身影飘动,很是帅气……
“砰——”
兄弟俩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阵突然响起的声音给吓了一跳,停下了打斗,双双把疑惑的眼神投向了坐在演武厅边上、他们的小主人。一般来说,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一发生,如果没有外人在的话,找小姐是准没错的——这次?
我怔怔地看着他们,有点说不出话来,也是,如果你看到刚刚还很是潇洒的两人,此时却突然顶着一头乱蓬蓬、打着卷儿的头发,并且还用不解的眼神看着你,你会是什么反应?反正我当时是完全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了一通,直笑得两人发毛,戚戚然的对看一眼,然后不出我所料地又愣住,终于也忍不住,互相指着对方,笑了起来。演武厅中,一时间笑意融融。
恩,恩,事情是这个样子滴:我不是恼他们不配合人们好不容易想出来的好主意,只顾着自各儿练习嘛,无聊之下,忍不住往他们头上发了个光系中级魔法——我现在的魔力能支持的魔法——“光元素的舞蹈”,这个魔法较为简单,是我唯一能默发出的中级魔法,它没有多大的杀伤力,又经我特意的弱化,再往他们头上罩下去后,就只是将他们的头发搞乱了,不过这也正是笑料所在。两个这么帅气的贵族少年馁,顶着乱糟糟的头发……
哼,叫你们再得罪我,我一甩头,扬长而去。
附注一:吟游诗人是夏尔大陆上的一种特殊职业,顾名思义,吟游诗人的任务就是四处游历,寻找题材,并以此为主题谱写成诗歌,到处传唱。因此,吟游诗人这一行也是大陆上消息流通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由于选择成为吟游诗人的人战斗力普遍低下,在夏尔大陆,无论各种战斗,都不得轻易伤害吟游诗人,已成为各族约定俗成的规则之一。
“小姐,你慢点!”绵绵的夏日总是玩耍的季节,诺亚城的公爵府传来少年少女欢快的笑声,荡漾在清澈的夏日里。
“慢点?干嘛,慢下来让你们抓呀?当我是傻瓜吗?”我回过头去大叫。
“哎呀……小姐!”琳朵尔一看劝我不得,只能回过头去劝诺顿兄弟,“喂,我说你们两个,别追了好不好,我看刚才那个发型……呃,还是很、很……很有个性的嘛!”
琳朵尔一时间想不起什么好词儿来,一急之下,说话自然而然地带上了我的风格,只是,这么好的形容词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品评出妙处来的,比如说某对兄弟,听了之后,脸上齐齐降下一排黑线,神情更是懊恼。
我一个忍不住,“噗嗤”笑出声,停下来不跑了,“哈哈……你们要抓……哈哈……就抓吧,大不了也发个魔法……哈……让我出出丑嘛……哈哈哈。”
我这么说当然是有恃无恐的,诺顿兄弟自小学的就是武技和兵法,至于他们会的那丁点魔法,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果然,兰多斯一听我投降,眼中一喜,正准备做什么以示报复,想了一会又愣住了,张张嘴,有些无措地望向哥哥。
但兰格斯又有什么好法子?打小他们两个学的东西就差不离儿,兰多斯不会魔法,他就会了吗?当下只好摇摇头,两手一摊,做出个“别问我,我也不会”的动作。
殊不知这两兄弟这番动作,反而更加让人觉得好笑,这下,连琳朵尔也忍不住,不再埋怨他们,咯咯地笑起来,并如愿地收到了两对白眼。
“好了好了,别闹了,我投降还不行吗?”见玩得也够了,我忙出来打圆场,“对了,兰格斯,兰多斯,我找你们是真的有正事呢!”
“恩?正事,什么正事?”听我这么说,兄弟俩也停下了笑闹。
“那就是——”我清了清嗓子,“我下个月就要去帝都了,父亲说,你们两个最好还是留在亚特拉斯。这样一来,恐怕我们就要有很长时间见不到面了。”
我话说完,刚刚还玩得挺开心的几个人一下子愣住了。也是,诺顿兄弟自打四年前起就一直住在公爵府,平常日子里我们整天在一起玩(这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了吧?),琳朵尔更是自小就照顾我,这么多年的相处,大家又都是差不多年纪,感情自然深厚些。虽然我年纪大(心理年纪)看得开些,但其他几个可都是名副其实的小孩子,乍然离别,自然一时难以接受。
但难接受是难接受,现下我要离开的事实确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在夏尔大陆,小孩子八岁就要进入各种学院学习,当然,这里主要是指贵族的孩子,贫民的孩子是很少有机会进入学院的,至于奴隶,更是终生都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学院也有三六九等之分,一般说来,越是高等的贵族,进入高等学院的机会越大。
我这次要去的都亚皇家学院,就是都亚帝国最好的学院,在整个大陆上都亚皇家学院都可以排到前五位,基本上都亚帝国大部分的高等贵族都是从那里毕业的。亚特拉斯家族作为帝国最为古老的高等贵族家族,历代的家族核心成员都要进入皇家学院就读。比如正在那里就读四年级的莱茵哈特三哥和明年就要毕业的落哥哥。因斯特哥哥两年前就已经毕业了,现在正为自己的领地和贵族封号而游历。
诺顿兄弟的父亲金利是二等伯爵爵位,领帝国中将军衔,这样的身份,如果没有那一场变故的话,兄弟俩一年前就应该可以去皇家学院。但现如今,得罗克势力最为集中的帝都城,对于兄弟俩来说,却是最为危险之地。所以权衡利弊之下,父亲作出了让他们留在亚特拉斯的决定。虽是无奈之举,但好在亚特拉斯历史悠久,文化繁盛,能人高手很多,兄弟俩的政事和军事课程更是由父亲和科比勒叔叔分别亲自教授,倒也不会耽误了学业。
只是离别在即,刚刚还你追我跑得高兴的几人,不觉也有些意兴阑珊。想到这么多年的玩伴就要离开,比平常小孩子早熟些的兄弟俩又是难过又是不舍地瞅着我,特别是兰格斯,牙齿将嘴唇咬得煞白,我颇有点心惊胆战地想,看这阵势,该不是痛恨我的忽然离去,把嘴唇当成我,狠狠地咬吧!
“那个,大家别这么愁眉苦脸的,又不是这一去就不再回来了。每年我还是可以回来两次的。”眼看现场气氛有越变越糟之势,我只能摸摸鼻子,出来打马虎眼。
“两次?!一年才两次?!怎么这么少?!”哪知我不说还好,一说又引出了琳朵尔的高分贝表演。
“两次就不少了,年假三个月,创世纪念日的假期有五个月,加起来还有八个月呢!”我说道。
“那又怎么样?我记得几位少爷的假期也是八个月呀!可是,小姐你看看,少爷们离开之后一年就见不到几次面了,即使回来也不呆很长时间,哪有八个月?!一想起小姐你以后也会这样,你叫琳朵尔怎么不着急?”我刚说一句,她立刻叽里咕噜的跟了好几句上来,说完,她眼珠子一转,又亮了起来,“要不,琳朵尔也跟你去好不好?”她有些激动地问。
“不好——”我无奈地说,刚说完,琳朵尔的眼神又黯了下去。
出乎意料,这次不等我开口,兰格斯就率先替我解围了,“琳朵尔,这你就不要怪小姐了,这次该陪小姐去的的确不该是你。要陪小姐去帝都,一定要和小姐的年纪差不离儿,还有,必须心思细谨,能力高强。帝都可是个混沌的摊子,虽然亚特拉斯被誉为‘帝国贵族的摇篮’‘贵族礼仪的襁褓’,但是那些高官贵族的复杂度却是远不如帝都的。没有这样一个人辅佐,以小姐的聪慧,虽不至于应付不来,但起码得闹个手忙脚乱,再说,小姐是个懒性儿。这样一来,与其说是学习,还不如说是去受苦呢!我们就不要给小姐添麻烦了,好吗?”说完,兰格斯诚恳的望着琳朵尔。
这番话真是字字在理,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琳朵尔只能点了点头,连我也下意识地点头表示赞同。我发誓,这绝对是我下意识的动作,谁让兰格斯话说的太好呢,等我回过神来,收到兰格斯和兰多斯好笑戏谑的表情时,才想起来,这番话并不是说给我听的,白白让他们几个看笑话,真是郁闷。
不行,像我这样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天上没有地下只有一个的乐观人士怎么可以有“郁闷”这种情绪?!我甩甩头,也接口说,“琳朵,你不想想哥哥他们都是男孩子,自然各种活动比较多,再加上自他们开始学习起,父亲就一点一点地往他们身上加一些家族的事务,当然难得闲下来呀,但是我是个女孩子,哪会有那么多活动?再说了,我向父亲说了,我暂时不想接触家族里的事务,我要自己单独开创事业呢(说白了就是活儿你别往我身上堆),父亲也允了,这样,我的假期就可以自己支配了。到时候,我干什么,就接你一起去好不好?”
琳朵尔这才又乐了起来。兰多斯在旁边咋呼,“小姐,说好了我们是一伙的,你要干什么可不能少了我们呀!”
不知为什么,兄弟俩几年前就对我倍加推崇,大有不管什么事,听小姐的没错之势。我一开始还有些哭笑不得,我前世可是个标准群众,即没当过团支书也没当过学生代表,唯一算个长的还是个临时的小组长。这会儿子倒叫我当起决策来了,真是要人命。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眼见兄弟俩是真的把我当头儿,我才后知后觉地任命。说实话,刚开始,我这在前世没有半点管理经验的人经过这几年时间的历练,再加上诺顿兄弟的帮助来亲身实践书上的经验(别问我书从哪来的,修里亚公爵书房里不很多吗,而且大都是世上稀有的经典之作),还真学会了怎么当领导。要是这会儿让我回去,别说管人,就是当当高校的学生会代表也绝对是游刃有余。
我思忖着,虽然我是个标准的懒人,但是日后什么都不干躲在家里当米虫,这事儿我还真干不出来。琳朵尔虽然罗嗦了点,却实实在在是个细心的性子,双胞胎一向很有天赋,干什么上手都很快,这一点我在这几年里倒是很有领悟,要是我想干点什么,到时候把工作细分给他们几个,我嘛,就养精蓄锐,认真贯彻落实标准领导的统筹规划决策职责,决不犯“行政乱作为”的错误,务必让每一个手下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决不能埋没了人才,同时培养他们“肯干事,爱干事”的良好品德……恩、恩、恩,这么说来,我倒是多招几个小弟了,哇哈哈哈(作者:狂汗……)——
我胡乱应允了琳朵尔几句,好在身边的人早已熟悉了时不时走神的习惯,也没怎么在意,倒是兰多斯非闹着走之前非要给我送行,琳朵尔自是齐举四肢赞同,怪的是兰格斯,在我印象中,他向来是很沉静稳重的脾气,这次却不知怎么了,也跟着那两个人应和。我暗道,又不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啊,不,是美女一去兮不复还,有必要搞的这么悲壮么?虽然觉得有些不必要,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很尊老爱幼的,在他们三个的强烈建议下,我们决定找个时间,就我们几个人,好好玩上一天。
回去后跟父亲一说,父亲笑着答应了,给我们都放了假,嘱咐了几句注意安全就任我们去闹了。
阴郁的森林越来越深,头顶上透过来的光线也由一片片逐渐变成了一丝丝的,四周似乎很少有生物出没,我们一路走过,愣是连只兔子也没碰到。脚底下的落叶不是很厚,就是有些腐霉,也不知是哪一年的了,踩上去很是恶心。
周围的树木虽然高逾天,但好在并不算太密,倒也不影响走路,只是四周都是树,我们绕来绕去的,就失了方向,只能凭着感觉,手拉手摸索着前进。
好像是谁踩断了一根枯枝,“啪——”的一声在深长幽静的林间显得很突兀,不知是不是幻觉,从四周竟然若有若无地传来回音。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我的脸顿时煞白煞白的,钉在那里一动也动不了了。半晌恢复了过来,四周巡视之下,才知道是琳朵尔不小心被树枝刮到,吓得惨叫了一声,八爪鱼一样扒住了离她最近的兰多斯——这两年兄弟俩吃好喝好锻炼好,个头猛地窜高,现如今和大他们两岁、十二岁的琳朵尔已经差不多高了——她这一叫不打紧,却把从刚才起就一直神经高度紧张的我们几个给吓个半死。
兰多斯七手八脚地将身上挂的琳朵尔给拽了下来,面色不豫道:“搞什么?!闲着没事乱叫,想把我们吓死吗?快下来,你快点给我下来!”
琳朵尔惊魂未定,又被兰多斯好一阵数落,心中自然不快,两手叉腰,跟兰多斯针锋相对:“切,要不是你恰好站在我身边,你求我我也不会抓着你!有本事你被吓一次试试!”
“喂,我说你这个家伙怎么还越说越有理了?”
“我本来就有理好不好?”
“我怎么没看到你哪里有道理?”
“你没看到那是你眼睛有问题!”
…………
又来了,这两个人,我满头黑线,怎么一有机会就要开战呢?幸好是典型的动口不动手。我和兰格斯无奈地对看一眼,叹气,然后配合默契地同时错步上前,侧身屈肘,堵住了吵的正欢的两个家伙的嘴。
世界,太平了。
制止了他们后,我们紧张一声气儿也不敢吭,静静地听了好一会儿,确定的确没有人被吸引过来后,才慢慢放开了他们。这一会儿的工夫,他们冷静了下来,想是也想起了我们现在的处境,紧抿着嘴唇,半句话也不说。
我长叹一口气,戳着他们的脑门——这个动作有点难度——压低声音说,“你们两个冲动的家伙,要吵也不看看时候,这么大嗓门,是要把坏人引过来吗?”
兰格斯也附和道:“你们忘了我们之前为了隐藏行踪做的努力了?你们知不知道,要是刚才那伙人发现,我们有多少几率逃脱?要是想送死就早点说,别生生连累了我们。”
两人被我们训得耷拉着脑袋,一副好不后悔的样子,我心底一软,摆摆手,道,“罢了罢了,你们记住这次的教训就行了,不是我和兰格斯想骂你们,实在是现在我们的处境实在危险,出不得半丝半毫的差错。”
我们现在的确非常危险。
话说今天本来是为我送行的大好日子(作者:大好……日子……汗……),我们一行四个人甩脱了父亲派来保护的隐卫,跑到了城外一个隐匿的庄园。这个庄园面积倒是不小,就是早就被废弃了,至少在我们来的时候从没看到过其他人,甚至连城防守卫也忽略了这个地方。两年前我们发现这个地方时,还为这个问题讨论来着,现在想来,并不是守卫不敬业,而是布置在庄园的大型复合防御法阵太过高段的缘故吧。
至于我们为什么能进去……应该是与我本身的属性有关系,除了自己画的简易法阵,我几乎无视各系各级魔法阵,为什么说除了简易法阵,到不是我对魔法阵有等级歧视,实在是现在本人水平有限,高级点的法阵画不出来的缘故。
因为这个,维恩老师还很认真的研究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的精神力偏向混乱,而魔法阵调集元素时偏向有序,两者正好犯冲,人类的精神力呈半封闭态,也就是说,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精神力的调动来引起元素的共鸣,但外界的元素流动却不会影响人自身的精神力状况——我想也是,要是一有人施魔法,在场所有人就精神失常,那还不乱死了?
对于我的精神力异常,维恩老师很是不解,我就没那么多奇怪了——好歹咱也是穿过来的,总得标新立异一番不是?其实对我来说,我更希望是对所有元素魔法免疫,到时候,咱就是不折不扣专克法师的美少女杀手了,哎,妄咱们小时候狂迷美少女战士来着。
对于这么大个庄园没人来,我们一开始还很奇怪,后来来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在乎了。可偏偏今天碰到了麻烦,而且是大麻烦。
我们还在侧厅时兰格斯就说有听到隐隐约约的声音传来,几个人都是好奇心旺盛的性子(某牙:就是不旺盛这几年也被你和琳朵尔那小妮子给带坏了,偶CJ的小帅哥呀……泪奔……),偷偷摸了过去,却不幸得以观摩平生第一次的生死决斗。虽然我们自身水平还不高,也能轻易的看出场上的两方人员都一定是绝对的高手。
看着看着,我越来越奇怪,这分明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追杀啊,我转过头,正好碰上兰格斯瞄过来的视线,看他眼中的疑惑和凝重,看来他也看出来了。现在还不知场上双方是敌是友,我们这几个偷窥者,就是一种危险的存在,万一双方都是敌非友,那么当他们得知秘密聚集的场所被我们发现后,只会有一种后果——杀人灭口!
占优势的一方有三名战士,两位魔法师以及一个全身都裹在浅灰色斗篷里的神秘人物,相比之下,另一方的战斗力却有些寒酸:一名战士、一位法师和一位祭司。
虽然双方人数上相差悬殊,但可以看出来,能够在对方人数远胜于己的情况下支持这么长时间而不落败,三人组的个人实力是强于六人组的。或许是每个人潜意识里都有同情弱者的因子,我身边的几只已经开始全心全意地为人数上看较吃亏的三人组加油了。
三人组的单人战斗力要比敌方高出不少,这个,从三人组在人数上弱于对手却能坚持这么长时间不落败就可以看得出来。然而,俗话说寡不敌众,虽然那个战士品级比对方高,差不多有高级黄金骑士的水平,但是体力的消耗却是无法忽视的,再加上六人组中的魔法师在和三人组的魔法师对放魔法之余,不停地把一个个“衰弱”往他身上招呼。他的战斗技巧再好,体力耗尽后,也只能任人宰割。而对方打的显然也是这个主意,三个战士围着他,一直争取不与他硬碰硬,而是借助人多的优势,和他周旋。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很有效果,高级战士的动作已经越见凝滞,好几次被对手逼地狼狈躲闪,看来是败象已呈。之所以这么说,不仅是看出高级战士身上已经被划开了好几道口子,还因为身后兰格斯抓着我肩膀的手的力道,紧得直想让我把他给一脚踹飞了,但是考虑到这样做以后,被发现的后果……在肩膀的疼痛和我的小命之间,我很理智地选择了后者。人家可是专业战士,他这么紧张,只说明了那个高级战士的处境的确是很危险了。为了转移肩膀上的疼痛 ,我只好将注意力又放在场上的打斗上。
高级战士为了保命,现在是使出了全力。他错步跃起,躲过身后袭来的长剑,落下之际脚尖一点,身体诡异地偏向一侧,顺手给了正要偷袭他的三个对手中的一个一脚,趁对方慌忙躲闪时,把手上的匕首反手挥出,正正好命中对手的前额,对方的眼睛不可置信的睁大,然后一 道嫣红的血迹缓缓流了下来,成功地,蒙主召唤去了。
虽然高级战士终于结果了一个敌人,但他自己也到了强弩之末了。即便是我这个魔法师也知道,武器就是战士的情人,是无论何时都不可离身的,失了武器的战士,就如同被拔去利爪的猛兽,战斗力绝对会大打折扣,那高级战士虽然从面貌上看尚还年轻,不过二十多岁的样子 ——当然,是以我的眼光来看的,前世的记忆,已经深深在我脑中扎下了根,让我一直没办法完全适应夏尔的纪年方式——但他神情间的成熟和眉宇间流露出的沧桑,让我丝毫不会怀疑他一定已经有百岁了,即使没有百岁,也绝对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莽撞地丢掉自己的武器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体力,真的快要撑不下去了。
果然,虽然对手只剩下了两人,高级战士躲闪间却更加狼狈,不过一小会儿,就被逼得手 忙脚乱。另一方面,三人组的魔法师也渐渐被对手完全压制住了。忽然,围攻高级战士的一人眼中精光一现,我暗道一声不好,肩膀上的手也一紧,就见他虚晃一招,绕过高级战士,高级战士虽知对手是虚招,但在两人的夹攻之下,只能疲于应付。他艰难地躲过对手之后,却惊骇地发现了对手的目标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魔法师同伴!
“可耻!”耳边传来兰格斯的低声咒骂,我连忙捂住他的嘴。
你想我们被发现吗?
我用眼神示意道。
不……不想。
兰格斯有些惭愧地低下头,不再说话了。
我有些提心吊胆,看场上这些人拼命的架势,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们不是在切磋武艺,要 是被发现的话,以我们几个的能力,绝对是人家砧板上的鱼。幸好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有我这么一个法阵免疫的人,能躲过他们的监控进来这里(这是我后来才想到的),更何况,他们此刻正专心致志在场上,自然没发现我们这几个偷看的小喽罗。
隐蔽归隐蔽,我也忍不住地在心里暗骂一声“卑鄙”。我完全能理解兰格斯的愤慨。事实上,如果不是我们实在太弱,我真想跳出去,狠狠地抽这几个违背了骑士精神的人一巴掌。
在战斗中,真正的骑士是绝对不会随意为难一个法师的,骑士的荣誉和骄傲注定了他们的对手只能是另一方的战士,这是决斗中约定俗成的规矩。现在这个战士的行为,只说明了一件事,他们不是正规的战士,而是某方势力的暗卫,或者是某人请来的杀手!
这个疑问,场上的人立刻就给了我答案。高级战士防范不得,只能飞扑过去,硬生生用身体为魔法师挡下了这一击。尖锐的刀锋直直地插进了高级战士的腹部,从后腰透体而出,刀尖上还带着血渍,滴滴答答地滴落。高级战士有些站立不稳,一个恍神,又是一剑切过他右侧的肩膀,透过破碎的衣衫,可以看到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斜斜地贯穿整个右肩,一直延伸到右胸上,皮肉外翻,甚是狰狞,我强按下胸口翻涌的的异物,有些不忍心的回过头去,然而,他的下一句话,霎时间将我冻结住。
高级战士唇色苍白地道:“有本事冲我来,连魔法师你们都不放过么?好、好、好,”他连说几个好字,极尽嘲讽道,“真是有够卑鄙,不愧是得罗克那厮的手下!”
他刚说完,几道小小的身影突然窜了出去!
他说,“不愧是得罗克那厮的手下!”
他刚刚说完,场上却突然起了变化。几道小小的身影倏地从角落里窜出来,分别冲向对方的战士和法师!然后一眨眼,两个战士身上竟然都挂了彩,两个魔法师此刻也蓬头垢面,甚是狼狈。
这突然出现并把众人吓了一跳的就是我们一行四人。刚刚高级战士的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这淌混水我们是搅定了,双胞胎虽然比同龄人已经冷静内敛得多,但还到底还是孩子,如今,害得他们家破人亡的敌人正在眼前,并且正迫害着另外的人,血气方刚的他们怎还忍得住!
我很了解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底线在哪儿。几年的相处,在我心中,诺顿兄弟是我的朋友和亲人,他们是我一定要保护的人。所以高级战士说着话,我就已经开始默念一个现如今我能释放的不多的光系攻击魔法咒语了。果然,高级战士的话音刚落,兄弟俩就一前一后地冲了出去,由于之前有了心理准备,我也立马跟了出去,手上两个魔法,一个扔向那两个魔法师,另一个往两个战士的头上招呼。
我们的能力太差,我一直很有自知之明。硬来的话,一定不是他们的对手,战士还好说,兰格斯跟兰多斯虽然年纪尚小,但根骨上佳,自小又非常勤奋,再加上这两个战士经过刚刚的战斗,体力消耗不少,兄弟俩联合起来,在他们手下起码还能走上些招式。麻烦就在那两个魔法师身上。
一般说来,法师注重的是精神力方面的修炼,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比别人来得冷静。我们冲出来后,最先恢复的一定是魔法师,对我们威胁最大的也正是魔法师!三人组的魔法师虽然很强,但突兀之下,无法辨别我们的敌友,暂时肯定不能给我们提供帮助,这样的话,诺顿兄弟就危险了,而我,必须为他们争取时间,至少,要撑到三人组的魔法师反应过来为止。
这个往两个魔法师身上放的魔法,起的就是骚扰作用,一定要迷惑他们一阵子,让他们暂时不能对付兄弟俩。幸好我的特殊冥想方式,让我能源源不断的释放各式各样的低级魔法。对手无视咒语源源不断的魔法,一定能吓住他们一会儿,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但是,能将魔法修炼到这种程度的,都是何等精明的人,他们不一会儿就会发现我只能释放低级魔法,到时候,我的处境就危险了。现在,我只能祈祷我们的善意能被三人组领会,让他们毅然决然地投身到我们的阵营里来。
不过说实话,琳朵尔这小妮子的表现倒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明明是我先冲出来,琳朵尔看我出来才下意识地跟出来的,但一个眨眼,她就护在了我的前面,此刻,她和双胞胎一起跟敌人周旋,表现出来的实力竟然远在兄弟俩之上。我又想了一下就释然了,堂堂亚特拉斯家族的四小姐,父母亲和哥哥们又这么宠我,以他们几个做事的性子,我的安全措施他们不门门道道都考虑周全才怪哩!琳朵尔能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充当我的侍女和玩伴,责任肯定不止是照顾我的生活起居那么简单,她一定是经过了很严格的训练的,这样在必要的情况下,当父亲和哥哥们都无法顾及到我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我的安全。
有了琳朵尔的加入,战士那边出乎意料地顺利,琳朵尔单独对上一个,诺顿兄弟对上另一个,虽然由于实力的原因,几个人都是在被压着打,但好歹撑个一时半会儿的不成问题。恩,有机会我一定要问问父亲,到底家里还有多少这类金玉其中的宝贝,等将来我家落魄了,还能以培养全能侍从侍女为生(某牙:…………)。
这会儿,三人组的祭司总算派上了用场,现在正在给高级战士施加一个个的高级回复魔法“生命礼赞”和“勇气”“祝福”之类的圣言。从神圣魔法的浓度和魔法的施用速度来看,又是一个实打实的高手,起码得有白衣祭司的水平了。照这样看来,除了体力要比刚才虚点,高级战士很快就能重新投入战场了。
照这样看来,暂时最麻烦的反而是我这边,又要自保,又要保证魔法不能间断让他们无暇思考,快把我逼疯了,要是那个三人组里的魔法师不站在我这边……我发誓,我一定要灭了他!
另一边,差点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魔法师刚刚打算吟诵一个魔法,突然身上诡异地一阵寒气掠过,他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难道有黑暗法师在施诅咒?魔法师有些心惊胆战地想。啊,人民群众的想像力是伟大的。
或许是他怕我真的宰了他(某牙咬牙切齿道:人家根本就不、知、道!),情况幸运地照我开始预计地那样发展,魔法师迅速地甩出一个个魔法,解了快要崩溃的我的围,虽然是低级魔法,但一直这么不停歇地扔,是个人就受不了,更何况我的魔力充其量只能和个中阶魔法师相当,他再不来替我的班,我就真的要力竭而死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利地多了,三人组的魔法师顶替了我成为战斗主力,我幸运地沦为副手角色,时不时在对方两个魔法师和两个战士身上哗哗地下点小魔法雨。其实就我这水平的魔法,对于两个魔法师来说伤害并不大,顶多也就是在他们眼看就要完成什么魔法师捣点乱,干扰一下他们的施法速度。相比而下,我的魔法对两个战士的妨碍反而更大,在我慷慨无私的赏赐下,两个战士“兴奋”地沐浴着小魔法的雨,舒服地老是忘了他们身在战场,还要劳动偶可爱的双胞胎和琳朵尔“提醒提醒”,时不时还“问候”一下我的家人。这可是完全免费的呀,干嘛这么客气,我深为受宠若惊地想。
这会儿,高级战士也恢复地差不多了,他一上场,双胞胎和琳朵尔顿时大减,四个人联合,竟然能跟对方打个平手。
前途一片光明……吗?
不可能的,从刚才起就感受的压迫感并没有消失,这是一种对于危险的本能。我几乎可以打保票,所有不确定的因子都来自于立于一旁的斗篷人。那个人从开始就一直静静地站在一边,不出手也不出声,却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刚才在攻击两个魔法师时,为了试探,我的魔法也覆盖到了他的身上,却无一不石沉大海,消散在离他一米处,仿佛我的魔法只幻影般。他到底是什么人?
有了我们几个的加入,战局出乎意料地又向三人组方面倾斜,渐渐地,对方竟有些抵挡不住了。我注意到对方一个魔法师一咬牙,给同伴使了个眼色,接着就感觉到空中的魔法元素奇异地聚集起来。我不禁向暂为同盟的魔法师同伴看去,他也正好向我看过来,我们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危险二字。
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空中越来越浓密的元素,激烈暴动的火元素,阴冷幽沉的暗元素,元素还在不停地向对方两个魔法师身边聚集,尽管他们的魔法还没有准备完毕,我就能感受隐隐传来的压迫感。
没办法,我们不约而同地也开始吟诵咒语,从感受到的魔法元素来看,我的同盟聚集的是水系魔法元素,而且是个高级水系魔法,我正在准备的则是一个中级光系魔法,也是我现在能支撑的最强辅助魔法——光御。说实话,我这个魔法跟其他三人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要想凭这么个魔法抵御对方的攻击,无异于痴人说梦,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我做了个大胆的冒险。
三人组的魔法师正在集中精力凝聚水元素,对方虽然魔力不如自己,但两个人联手,看情况又是孤注一掷。以他的水平,防御起来也实在有些吃力。但是面对危险,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更何况,刚刚出手的几个小家伙,虽然不知他们是敌是友,但人家好歹解救了自己一方的危机,要不是他们,和自己一起来的几个人早就败了,而且跟自己“并肩作战”的小姑娘,年纪虽小,表现出的魔法水平却实在出人意料,自己说什么也要保护好她。或许是修习魔法的人有限的缘故,魔法师们对于后辈,尤其是天赋较好的后辈,总是很关照,这个魔法师,显然把这种精神很好地发扬光大了。
突然,一丝波动引起了他的警惕,他将精神力潜入魔法元素中,意外地发现这种异动是由于光元素与水元素的融合造成的。光元素一丝丝、一点点地融到了他凝聚起的水元素之中,在浓厚的水元素中筑起了一道道薄薄的光墙,虽然与无处不在的水元素相比,光元素的浓度实在稀薄的可怜,但这两种元素的结合,却让他感受到了一种很强的力量,仿佛一道不可冲破的壁垒。
难道?他有些犹豫又有些不可思议地往我这边看过来。
我想我们两个还真的是绝配,在所有防御魔法中,水系魔法是最强的,而在辅助魔法中,光系魔法则最为有效,如今,我们俩恰好一个主修光系,一个主修水系(或之一?)。这两种魔法复合的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我的水平虽然不高,但是用来增幅水系魔法却足够了,更何况水元素与光元素本身就是亲和元素,融合起来更是事半功倍。
将两种魔法进行融合,如果是用法阵图的话,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完全凭精神力与魔法元素的联系来进行元素融合,却无异于痴人说梦。好在我的老师是谁?是夏尔大陆位于魔法领域顶端的人类之一,最擅长魔法阵研究的维恩大魔导师。以前为了我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老师曾经让我对魔法阵有一番恶补,我就是在那时学会了不借助外物,直接用魔法元素虚空模拟魔法阵的。
魔法元素虚空模拟魔法阵,就是要通过特定的手势,来调动人的体质元素(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火体质,你就永远不可能调动风元素),使它按照施法者的意愿排列,从而达到与魔法阵相同的效果。又因为这种法阵是直接打在魔法元素上的,就更要求魔法师精神力的准确控制,但同时,如果成功的话,它会比画在某种载体上的魔法阵效果好得多。
我能掌握这种虚空法阵,还是多亏我偏于混乱分散的精神力状态(换句话说,就是除了我,别人还干不来这事),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幸好我的同盟虽然奇怪,却没忘记现在的形势,他低声念完最后几句咒语,登时,一个淡淡的半球形水幕将我们包围起来,水幕泛着浅浅的蓝色,蓝色中还有点点金色的光点。就在我们的水幕刚刚收拢于头顶,对方的魔法就到了。
那个,争取下意见,偶现在每一段都不短了,大家觉得这样好,还是段与段空出一行好捏?你们说怎么好,偶以后就怎么发了,所以,为了大家的视野幸福,请务必回答!偶空行试试,大家比较比较
附录:
现今出现的职业及等级信息
骑士等级:见习骑士,骑士,大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神殿骑士/魔殿骑士
武士等级:见习武士,武士,斗士,中级斗士,高级斗士,圣斗士,斗圣
魔法师等级:魔法学徒,见习魔法师,低阶魔法师,中阶魔法师,高阶魔法师,大魔法师,(大)魔导士,(大)魔导师
祭司等级:祭司,大祭司,青衣祭司,白衣祭司,红衣祭司,神殿祈者,神仆,神侍
盗贼等级:小贼,盗者,潜入者,猎者,获取者
杀手等级:人杀,地杀(暗杀者,猎杀者),天杀(影杀者,灭杀者,无杀者)
吟游诗人等级:吟游诗人,高级吟游诗人,乐圣
两个高级魔法碰撞会产生什么后果?想像一下导弹爆炸的情景就知道了,以前看小说时总觉得异世界这些魔法啊,武技啊,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跟我们的科技相比,实在是差得远了。现在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到,为什么人家以前总是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了,这里的情况,绝对不能跟地球上的古代相提并论——夏尔大陆和地球,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空间。生活习俗,种族文化,都是大相径庭的,本来就没有可比性。如果硬要“生产力”这类东西往上安的话,我只能说,夏尔大陆即使比之地球上最先进的地域,也不遑多让。那种想凭借地球上的知识横行大陆,万方崇敬的情况,只是存在于YY小说里吧。实际上,在我看来,单就小说里主角们经常自以为先进的所谓“现代”武器而论,如果对上这里的武技跟魔法的话,大概只有惨败这一条后果了吧。
我只是支持防御的辅助魔法,就感受到很大的压力,更别提正面对抗的那三只了。我早已不是刚来到这里,只有小说上理论的小白了。那些书上写的到处都是的强力魔法对抗,在这里是绝对不现实的,因为就算你不考虑自己身体的承受力,也要看看周围环境的承受程度。
刚才对方两个魔法师发动这个魔法时,肯定是一时冲动,在这么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魔法对抗,是绝对不明智的行为。现在魔法的冲击波已经明显影响到了这栋屋子。微微晃动着的地面和墙壁,屋顶上沙沙掉落的尘土,都预示着,再这么下去,这屋子决撑不了多久了。等屋子一塌,两方人马谁也讨不了好去,就等着同归于尽吧。
魔法师还好说,两边都早早撑起了防御阵,战士那边却惨得多,斗气与魔法本就不是一个体系,他们为了抵御魔法的冲击,都不得不停止了战斗。最让我注意的还是一直站在旁边的那个斗篷神秘人,他从开始就没有什么反应,没有一点防御的准备,奇的也正在此——不管是有意无意扫过去的斗气还是魔法,都不能对他造成一点伤害,任何攻击在到达他身边不到一米的地方都如石沉大海般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他到底是什么人?
对方的魔法师不是傻瓜,冲动用一次就够了,现在他们看到这番情景,脸上也露出了懊悔的表情。他们也发现了吧,这里就要撑不住了。
我暗暗思忖,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城防士兵和法师都没有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眼前的状况却由不得我想太多。我咬紧了牙,你说你们想自杀就自杀吧,干吗要把我拖下场?我好不容易才重新拣了条命来活,难道就要丢在这儿了?我也真是的,前生今世加起来也是几十岁的人了,闲着没事凑什么热闹,这下可好,把自己的小命凑进去了吧?上次没有死来到这里,应该是我哪辈子救了某个神仙一命积来的福,这次要是再死了,恐怕就没有那么多穿越的好事等着了吧。
眼看到了危机关头,双方还是僵持着谁也不肯先出去——要是敌人背后突袭怎么办?看得我很是火大:都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了,还比,比什么比,有什么能比命更重要?这帮家伙,气死我了!
都是那两个一心求胜的魔法师搞出来的好事!我怨恨地瞪向他们,却发现其中一个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然后他开口了:
“凯!还不动手,再不动手我就要念咒了!”
当时我就懵了,什么跟什么?他是在叫那个一直躲在角落里抑郁的大叔吗?实际上,我根本也没有时间多想,因为那个自闭的大叔身子僵了一下以后,就有一阵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吟唱声响了起来,同时,我的身体仿佛是被拉扯住了,晃晃悠悠地只觉得眼前突然一阵迷蒙,就开始天旋地转起来。
天,谁来救救我,我从前生到今世就一直有严重的晕车啊!昏沉中,我好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出于落水人的自救心理,二话不说,就牢牢地抱住了。恩,那个东西好像还挣扎了一下,不想让我抱。笑话,我就这么一个可以给我安全感的东西了,还想跑?哼,要不怎么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呢,刚刚还乏力的我,不知怎么突然生出了无穷的力气,将它抱得死死的。小样儿!
今天放假,先溜上来更一点点,同时通告一下,牙牙还很顽强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