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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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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你和我曾经想的样子很不一样。”
吉尔伽美什泡了一杯茶,放在我面前。我低头喝了一口,无法言喻的清香在口中四溢,带着一丝微苦,我夸他:“吉尔,你泡的茶真好喝。”
“你喜欢就好。”他微笑着说,眼角弯弯,睫毛在眼中投下浅浅的阴影,举手投足都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优雅的仿佛天上的神。
吉尔伽美什回来了,是他曾经的使徒,现任的七度王爵拼了命闯进活狱把他弄了出来。当他醒来时看到身边的人几乎成了枯骨的尸体,失了理智,把雷恩海域的海底搅得天翻地覆。我感觉到他的存在赶去时,祝福已经快被他撕成八瓣了,惨嚎着喊我救命。那时的吉尔伽美什已经杀红了眼,不管不顾地向我进攻,浑身是伤满身是血,我看他疯狂的样子也吓了一跳,那时他哪里有现在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优雅,简直就是个从地狱出来的恶魔!
最后我从他身后突袭,趁着他魂力空虚封了他的爵印。祝福在我身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大姐你要在我不来我就真挂了,我就知道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你一定会来救我啊……一边说还一边往我身上蹭。我一巴掌拍开他的触手:“别把血和鼻涕往我身上蹭,离我远点你个触手怪,恶心死了!”
祝福很伤感的缩一边去了。
我给祝福疗了伤后把冻成冰坨的吉尔伽美什带去一个偏远但黄金雾魂很浓厚的森林,帮他吸收黄金雾魂。他体内的黄金雾魂几乎是真空状态,哪怕他身上现在有一颗黄金瞳孔,可是还没与他完全契合,只有十分之一的效力。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怕,即使魂力不是最佳状态也可以把祝福揍得哭爹喊娘,可见他对魂力的控制力有多么可怕!
整个疗养过程中吉尔伽美什一直沉默着,黄金雾魂以风暴之姿被他吸入体内,一直这样过了三天三夜。开始我还陪在他身边,可是我实在不善于察言观色,很快就觉得无聊了,就在森林里乱跑,胡乱找东西玩。有一次我一跟头跌进雪豹窝,砸的三只小豹直叫唤,被愤怒的母豹追了半个森林。
“其实你可以杀了它的。”吉尔伽美什找到躺在地上装死的我,轻声说。
“你说什么啊!杀了母豹小豹怎么办?”我瞪了他一眼,“世界本就要遵循着规则来进行,我怎么可以随剥夺生命!明明就是我不对啊!”
吉尔伽美什沉默了一会儿:“你很善良。”
我怒道:“才不是!我只是怕背负代价!才不是因为心地善良!!”
吉尔伽美什笑起来,这是这么多天他第一次露出的表情。
现在我和他正在亚斯兰和因德边境城市的一家高级旅馆中,他泡茶我烤火,好不惬意。钱的来源……居然是他从沿途各个富人家顺手“借”来的……我默默捂脸,发誓下次看人绝不以貌取人,人不可貌相啊!我怎么就是记不住呢?
“这些年你在哪里呢?祭司没有发现吗?”吉尔伽美什问。
“我一直呆在一个小镇里,”我答道,“其实我经常跑出沉眠之地到人类所居处玩的,但是我的隐匿技术太高超,只要我不愿意没人找得到我。所以每每我跑出来时每个人都在以为我还在沉眠。”
吉尔伽美什摸摸我的头:“真厉害。”
“你的笑像狐狸,”我说,“总是带着算计人的味道。”
他继续摸我的头:“真聪明。”
我黑了脸,这个好像主人表扬宠物的语气是什么意思啊!明明我是主人他才是仆人啊!!
我张嘴咬他一口,他躲开了。其实我更想在他身下凝出一片冰棱把他穿成串烧的,只是现在动用魂力太显眼,所以只好作罢。
“真是的……好像还没长大的样子。”他慢悠悠地说,我无语了,我的年龄应该是他的无数倍吧?“好了,能告诉我你在小镇是怎样度过的吗?”
我想起那个名为福泽的小镇,只觉的空气里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福泽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出产香料和皮革。这里的阳光很温暖,像是得到了神的择佑。这里的人并不是很富有,担忧这难得的纯朴之心,这些在我看来比那些拥有万千珠宝却丢失了本心的人强上数倍。这里的每个人都对我很好,摘了果子会给我一颗,在河里捕了鱼也会给我一条,虽然味道没有我曾经在王宫吃的山珍海味那么美味,但我也懒得再挑剔。
麒零每天一餐三顿,他吃什么我吃什么,驿站的老板娘很喜欢我,总是为我加餐,麒零每次都眼巴巴的看着我,然后趁老板娘不注意抢我的饭后水果。他还振振有词,说猫吃水果会拉肚子……我是猫我吃水果我怎么就没拉肚子呢!!
麒零真的是一个很很干净很纯粹的男孩子,他的梦想就是离开福泽,去外面的世界去看魂术师。对此我很不屑,看有什么意思?不如自己做魂术师。还有我可是亚斯兰第一魂兽,想看翻江倒海我随便都能做,连指头都不用动。那些低微的人类魂术师?切!
“小白你要是魂兽就好了。”麒零眼巴巴的看着我说。
我翻了个白眼,我本来就是好不好?还是最厉害的,没有之一!
“咦?小白你仰头干什么?脖子痒吗?我给你挠挠。”说着,麒零伸出手来挠我的下巴。
我焉了。真的很不想承认我在精神上败给了一个人类,麒零的思想太奇葩,我真的没法用正常人的思想去衡量他。
老板娘曾抱了一只皮毛丰厚的黑毛来,我啃着水果,不明所以。因为我的功劳,福泽现在连根老鼠毛都找不到。没了老鼠,她抱猫来做什么?
“哎哟,小白这么大了,马上春天了,也该找个夫婿了。”老板娘喜滋滋的摸着黑猫的脊背,黑猫偷偷瞄我一眼,喵了一声。我差点被水果噎死。
(“后来呢?”吉尔伽美什饶有兴趣地问,“你结婚了?”
“滚!”我炸毛。)
黑猫成了我的跟班,成天跟在我身后,他很喜欢到处跑,每天帮我抓鱼舔毛。我比以前更懒了,成天窝在墙角晒太阳,活的十分惬意。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我也没有留意太多。只是想着这样消磨时间过日子真的很爽,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将福泽当成了一个归处。我现在仍在后悔,如果那一天我没有去深渊回廊,一直留在福泽,福泽一定还在。
福泽被一只不懂事的魂兽毁了,没有人活下来,那有着温暖阳光的小镇只剩下了一片废墟。我站在驿站破碎的屋顶上,看邻镇的驻军清理尸体。阳光晃得我眼睛发疼,每一具尸体的脸我都熟悉,他们曾笑着看我,夸我漂亮。现在不行了,他们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他们死前的瞬间,惊恐,慌乱,扭曲到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黑猫也死了,它的头落下来,躯体冻结成冰,再也不能为我舔毛抓鱼了。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悲伤在我的心里流窜。接着……化为熊熊怒火!我优雅的转身离去,我珍惜生命是因为我知道生命美好且来之不易,不代表我从不会杀生。我是自由啊,从尸体堆中杀出来的魂兽,有着王者的称号,用尸骨垒成王座,鲜血作为装饰!杀戮的感觉,是该好好重温一下了!
很久以前,我为了一个人类杀光一座城。也因为这个,我才被迫沉睡数千年。
诸神的黄昏就是这样不长眼的撞在我的面前,成了一个送上门的沙包。
原本我不想理会他,没想到他拿我的过去说事,嘲笑我对人类的感情。我本来就是特别的存在,上古魂兽一个比一个巨大,因为我们需要巨大的身体来承载我们庞大的魂力。可是我一直一直都是这样小,和一只普通的猫没有区别。所以我与人类之间的距离很尽,我可以挤入他们的生活看着他们,有谁能想到自己身边睡觉的猫咪是上古魂兽呢?
其实诸神的黄昏说得对,魂兽不该对人类产生太过浓烈的感情。我们的岁月太长,人类的时光太短暂,在我们面前犹如昙花一现。这样子受伤的总是我们,我们只能孤独的活下去,抱着回忆。
可是我怒了。
我冷笑:“你可真没出息,竟然被人抓去做了魂兽,真是丢我们上古魂兽的脸!”
他反击:“我这样至少可以让婚礼在进步一些,哪里像你,为了人类把自己都搭进去了还不知悔改。你这点小身板小心我一脚就把你踩得连渣都不剩!”
我和他打了起来,下手毫不留情,揍得他惨叫连连。最后我拔了他十多条腿,说:“现在你就回你主人的身体里养伤吧,你找主人大概就是为了这点好处。快滚,下次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说完,我翘着尾巴踮这小碎步走了,留他一条虫在我身后喊什么“你心肠太毒了!”“下手重死了一点不念旧情!”什么的。
“诸神的黄昏啊……”吉尔伽美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说:“我当时真是气急了,下手也没了轻重,虽然对那条千足虫来说只是十几条腿。可毕竟从那时活下来的……只有我们四个了。”
“他要醒了,你不去看看?”我话锋一转,眼睛看向隔壁。
“现在去。”吉尔伽美什站起来。在他即将出门时突然转身说:“我记得你说的那个麒零,现在是亚斯兰的七度王爵。”
“是啊,那只毁了福泽的魂兽叫‘苍雪之牙’,是他的魂兽。”我趴在椅子上,笑得阴险万分,“没关系啊,就算是麒零的魂兽我也照揍不误,一码事归一码事。最多下手轻点,留他一口气好了。王爵的魂兽不都能在爵印里恢复吗?而且只要隔壁的人在我们手里,不怕麒零不找来,我们只需要坐着等待就好了。到时候……哼哼!”
“厉害。”吉尔伽美什也装出阴险的样子。说完,他拉开门走了出去。
我在他身后打呵欠,把这句话当做赞赏,欣然接受。
隔壁的人啊,身份蛮高贵的,吉尔伽美什对他可是非常重视。只要有他在,我和吉尔伽美什的目的都能达成。
——冰帝。艾欧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