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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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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假整个人都懒散了,赶紧来写评,居然完结这么久了。
常生活了六百多岁,杜绍言活了三十多岁,虽然杜绍言看起来就像是常生生命长河中的一条小鱼,那么的渺小,却又似乎是那广袤的银河中,唯一的一条鱼,能够让常生放弃永恒的生命,甚至是,生命。
都说是因为有了太长时间的分离,相聚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才格外的珍贵,常生也是因为领悟到了这种道理才觉得,即使没有了永恒的生命,即使只能活短短的几十年,有另一个人肯陪伴在自己身边,是多么的难得,才愿意一直守候着那个有些脾气的少爷吧,毕竟,他让常生觉得鲜活。
也许常生以前一直觉得,男子,怎么会喜欢上男子,面对杜绍言的禁锢,一开始很反感,不明白一个大少爷为什么要自私的把自己留在身边,甚至是欺骗也要让他留下。
杜绍言的确又是一个不会表达自己内心的孩子,这样使得两个人的情感历程异常的艰辛,虽然中途有过争吵,猜忌,但是最后仍然能够在一起,这也算是完满了。
即使常生看起来很柔弱,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什么都不会做的男人,让人瞧不出他有哪里能让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杜绍言如此着迷的男人,一次又一次的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他,让他如此执着与他。也许有人会说,常生会救杜绍言完全是因为他能够长生不死,所以不会害怕,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常生虽然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治愈,但是也不是毫无代价的,他依然要感受那深入骨髓的疼痛,就好似没有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资助街边没有人认识的乞丐一样,常生一次又一次的解救杜绍言,也恰好说明了常生已经在潜意识里承认了杜绍言。
当最后在病房里,终于睁开眼的常生看到守候在身边的杜绍言,是幸福的,那个人就这样一直守护在自己身边,眼神深邃,自己竟不由自主的想要拥抱,也许常生才发觉自己竟是会如此的思念一个人,竟然会如此的爱上一个男子吧。
“一个人,一生能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心中只有自己,而自己心中亦只有他,这种生活,不羡鸳鸯不羡仙。”
良宵美酒,洞房花烛,新嫁娘的羞涩与紧张,新郎官的喜悦与期盼,那双深情的眼眸,红色的喜烛,两人交缠在一起的手臂,共同喝下的交杯酒。
常生,杜绍言,经历了风雨,终于能够看见彩虹。
其实挺感动了,以前总是觉得有些人放弃永恒的生命是愚蠢,长大后才明白,如果没有了想要等待的那个人,活得再久也不过是最后变成一堆黄土。
然后一如既往的结尾,作者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