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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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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夏天,酷热难当,气温直逼40℃,拥挤的城市成了一个大烤箱,每个人都如同烤过头的面包一样面目枯槁,精神憔悴。
我租的房子里只有一个房东留下的老空调,苟延残喘,那效果和风扇没什么大的区别。热得发昏的夜晚,不能睡觉,开了电脑打开张晓晨的BLOG,听到天明。从《STARRING NIGHT》到林海的琵琶曲《踏古》,每一支都是心中所喜。呵,张晓晨,就为了这些歌也会得让人喜欢上你,况且,你还那么漂亮。
是的,漂亮。
第一次无意从电视上看到你,就很惊诧,哗,这男孩子从哪里找来的?竟难得地有如此气质。
你应该是属于英国的——阴郁的天空,紫黑的玫瑰,烟湿雾重的清晨,黑衣的王子有世界上最英俊的沉郁的脸。
于是,为了你追着看那档喧闹的节目,潜伏在网上看可爱的橙汁述说那些真实的或YY的关于你的点点滴滴,收集一张又一张你的图片,从你的BLOG流连到贴吧再到城堡,喜欢你进而喜欢上马天宇那个让人好气又好笑的傻瓜。
说来有点荒唐,我真正喜欢上你其实是在你离开舞台之后。
在那个后来让无数羽毛掉眼泪的夜晚,你与其他人一起出现,穿黑色的衣服,神情静定,保持浅浅微笑,眉间有一丝看得出你已经试图隐藏,但依然流露的寂寥。我不得不说,那个样子的你,真迷人。你唱《年轻的战场》,一次次回望一起并肩走过来的朋友,我一直不曾为这个节目掉过泪的眼睛居然在这一刻潮湿。有人说在马天宇离开后,只有你在BLOG上只字未提心肠冷酷,可是真的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要宣之于口铺陈给世人观赏才算真挚。你回望的鼓励,是朋友,当会明白。而那个小孩,那个经常说错话做傻事,不够自信表达笨拙的小孩,自有他独一份的赤子之心,又怎么会不懂得。
也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我才真正成了橙汁中的一名。
晓晨,他们说你有一双“电眼”,我其实不乐意他们说得太多,因为,你似乎已经太知道自己眉目如画。诚然自恋也是极其迷人的气质,可是对相貌的过于关注会得让人欠缺自信,何况你是过分苛求的完美主义者。
你感冒,沮丧地几次提到自己的憔悴,在上台之前永远紧张,表现不好则反复道歉还说到恨自己。其实,那些真的并不那么重要。
橙汁们念叨的是你从比赛开始到现在,越来越瘦削,关心的是你的心情怎样,有没有被外界一些不可知的因素影响,想得更多的是怎样让更多人知道——世间有一人,姓张名晓晨,展颜若天开,敛眉如静水。
晓晨,我不知道你对你的未来是否已经有了清晰的设定。有人从你的眼神里看到野心,有人则看到犹豫,有人说你定是为了成功不惜舍弃一切,有人又说你正是因为心中尚存迟疑所以错失机会。谣言如风,吹去吹来。而对与这种选秀节目的过于投入,会得把人变成阴谋论者,只觉处处皆黑幕句句有玄机。我想一切说到底,不过商业运作四个字而已。所以我决定放弃思考,这样看着你,就好。
这个世界太过玄奥,现实的狰狞总会得超乎我们任何人的想象。
在我为你敲下这些字的过程中,我接到一个电话——一个中学的同学服毒自尽。闭上眼,清楚看到她穿着红色裙子笑盈盈地来挽我的手。我以为我会有许多感慨,可是,却是无话可说。
莫道这世间,不如霜。
或许,每个人都不过是旁人生命的看客,苦的痛的说到底只能自己扛着担着,在心底里寸寸腐败。
可是,晓晨,如果你为自己选择了最崎岖的一条路,我们也许不能分担,但至少——可以陪伴。这条路,我们一起慢慢地走,我们,都不要着急。风霜人世纵有诸多坎坷辗转,只要你一日不言放弃,回过头来,我们在这里。也许,“我们”会是不同的人,会是来了去了终回还的人,但有一点不会改变——我们的名字,都叫橙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