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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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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帆的罪与罚 –那一场永远下不完的雨
我想,在许多人心里,那都是一场永远下不完的雨。我肯定是被虐到了,因为那场雨在我的梦里一直下一直下。这部书,写到这里,在我看来,是无解的死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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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得到,路云帆居然亲手结果了他的情敌?断送了韩晓君的一家(很可能还要加上秦月的一家)。这以后,所谓爱情,所谓深情,所谓相濡以沫,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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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释然,我专门查了下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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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公路违章的有:强行超车、超速行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
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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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这个叫做Reckless driving 或dangerous driving。Reckless driving is often defined as a mental state in which the driver displays a wanton disregard for the rules of the road; the driver often misjudges common driving procedures, often causing accidents and other damages. 通常被罚款,监禁和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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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不管路云帆是否故意杀人,他都是犯罪了。正如路云帆自己所云:有些伤是永远不会治愈的。有死去的人(们)横亘在他和安宏之间,即使六年之后,即使六十年之后,他们就能跨过生与死的沟壑,幸福生活吗?不知道。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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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帆以后的日子,除了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的感情都随之泯灭了,还有心理的折磨吧?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两个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不是他的初衷,绝对不是;可却是他一手制造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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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含大的书。她非常擅长用伏笔和暗示的方法把小说情节编织的错综迷离,也由此使读者在阅读中一直在脑海里揣摩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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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重逢后的戏分特别好看,到处可见含大设计的悬念,还有若有若无的诱导。他们俩明争暗斗,话里机锋,破镜重圆,然后是路云帆收网,第一次角色逆转。那一次的逆转让我大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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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他的第二次逆转。是我最害怕的情节 - 路云帆害死了韩晓君。使我们这些路总的脑残粉们从道德上和审美上都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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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一次逆转,我们都埋怨安宏,肯定是她负心在先,害路总终身残疾,现在路总报复一下也是情有可原。谁曾想,在第二次逆转后,我们发现路总在现代篇里,好像太傲娇。现在想来,路总应该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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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始质疑路总,你到底凭什么报复安宏(如果那是报复的话)?你到底有什么可委屈的?你只是少了一条腿而已,韩晓君25岁的生命在那个雨夜戛然而止,他是他年老的父母的独子啊!你到底对安宏还有什么恨?你好像是假设她还爱着韩晓君去要求她回到你的身边的。就算她“三心二意”,也不属于欺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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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是秦月疯了,害死了韩晓君,同归于尽了。现在想想,这情节也太俗。
我一直以为,是安宏对不起路云帆,路在知情后出了车祸,现在想想,这情节也太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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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含大总是有办法的,再死的扣也会有解开的一招。如果这部书路云帆从头到尾都是完美情圣,就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