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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七月初七,天气阴沉的紧。
我早早用完了晚膳就开始打扮起来,今年轮到夏太守家的三小姐做“千金会”,我素来与她交好,理应去捧个场。
“千金会”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由未出阁的官家小姐轮流在乞巧节这天举办宴会,闺阁中的女儿较少自由,这一天总算可以尽情乐一乐。
紫苏和沉香不许我提前照镜,两人好一阵鼓捣,最后才拿了银镜来,面上颇有些得意。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珠围翠绕风吹仙袂,果真明艳动人,又不由深深叹了口气,这两个丫头呀实在不懂我心。
我特特挑了件月白色披风来压一压,草草系上便走出来。西苑那边派人来接,打头撑伞的嬷嬷只望了我一眼就愣在那里,眼神里无不震惊。我轻咳一声钻进她的伞下,小声道,走吧。
出了院子我就取下了身上所有的装饰,还用丝帕将妆容擦得淡一点,身旁的嬷嬷转过头来望着我:“小姐这是何故?”
我淡淡回她:“老王爷命我带沈小姐参加‘千金会’,我便知今天是不能太扎眼的,只是我的两个婢女费了好大的功夫为我打扮,我不忍拂她们的好意。”
嬷嬷含笑点头,停步从我卸下的一干饰品中选出两支银质的梅花簪来给我簪上:“世间女子莫非小姐能以‘倾城’为名,何须刻意打扮?然而我家小姐虽不济却也不是善妒之人,‘真诚’二字相处过后小姐自然明了。”
我点点头,心中不免生出几分羡慕,有这样的人在身边周全,沈小姐是有福之人。
只可惜,她的时运差了一些。
相府沈氏千金和藩王世孙赫连瑾的婚事,是圣上亲自做的媒,那日沈小姐由京城远嫁而来,怎知宫中突然传来郡主病危的消息,一时间全府上下都是惊恐交加,王府本就子息单薄,郡主刚被册封为妃就传来这样的噩耗,老王爷伤心欲绝昏了过去,听闻郡主说想在临死之前再见见亲人,赫连瑾没有耽搁立刻起程进京,沈小姐的花轿进门时,喜堂里既没有新郎也没有高堂,这事何等尴尬,也因此老王爷转醒后深觉亏欠,遂处处照拂,直把她当亲孙女般对待,请旨再择良辰佳日与王孙赫连瑾完婚。
这一向已过去两个多月,所幸郡主因为医治得当脱离了危险,这让全府的人都松了口气。沈小姐也一直尴尴尬尬地住在王府里,平日并不见走动,恐怕也是在意别人指手画脚。
怎知这世上的事你越是避讳,越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故而老王爷希望借着“千金会“这个机会,让沈小姐出现在众人视线内,大大方方的,流言反而越来越少。
我和嬷嬷渐渐向西苑走来,那本是郡主入宫前住的院子,我们常在一起作伴所以离得并不算远,不过一路并没有见到原来伺候的丫鬟婆子,想来现今近身服侍沈小姐的都是她从相府带来的人。
沈小姐已经收拾完毕等在那里,我们见了礼,都拿眼偷偷打量对方。
我万幸刚才悄悄做的改变,因为沈小姐的打扮亦只是清新可人,嬷嬷说得没错,她不是倾国之貌,但是胜在气质尊贵,一看便是官家受过良好教养的小姐。她穿着鹅黄的衫子,乌发还没有梳成妇人髻,半数散在背后,半数挽成随云髻,簪了几串珍珠和一只绢丝牡丹。
沈小姐未语先笑,问我:“小姐贵庚?”
我微微颔首,答道:“今年一十六岁。”
“可巧我虚长一岁,不如就唤你一声妹妹吧。”沈小姐牵起我的手。
我自然称好,两人相扶着坐上马车。
铃儿欢唱,一路向夏府前进。
传说牛郎和织女相爱却被王母娘娘阻拦,只能每年的七月初七才能相会,故而七夕又被成为“情人节”,大街上,多得是青年男女携手同游,幸福洋溢。
我和沈小姐一边观望车外的景致一边聊天,她第一次来到平安州,事事好奇,到底是年纪相仿,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她告诉我她的闺名是一个“蓉”字,在家里排行第四,是正房夫人的幺女,我也告诉她我的名字担不起“倾城”二字,不过是个谐音,姓青名承,传承的意思。她还问了我许多王府里面的事,我都一一做了回答,只是当说起赫连瑾是怎样一个人时,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和赫连瑾相识十年,却真的说不好他是怎样一个人。
“我很怕他。”我说。
“为什么?他长得凶神恶煞?还是脾气暴躁?”沈蓉追问。
我摇摇头,不想再说。静默了一阵,觉得气氛有些冷,我便试着转移话题:“不如我们聊一些今天的东道主夏三小姐的事?”
沈蓉点头,我便将墨紫的种种娓娓道来。
要说夏家真是个奇特的家族,夏老爷一生只娶一个妻子,育有一男两女,长子名唤夏湛青,自小聪明好学才思唯敏,十八岁考取举人后却弃官不做,立志从商。众人皆道惋惜,商人市侩重利,虽腰缠万贯却甚没地位。夏家本是书香门第不容玷污,岂料夏老爷不仅不管,反而任其发展,说什么人生苦短,要自由自在做喜欢的事。夏湛青倒是不负众望,短短七年内将其所创的“诚字号”开变了全国各个省会,可谓传奇!
二小姐夏明蓝是个活脱脱的“女华佗”,如今云游四海去了,女儿家本不宜抛头露面,可她的医术就连男人都比不上,求医问药的人络绎不绝,其实夏二小姐并没有师承何处,不过是自小患有不足之症“久病成医”而已,真真是怪才。
放眼看去,大概只有夏三小姐是最正常的,而且墨紫最擅长的是女红,听起来多么贤淑,可是只有我知道,墨紫的志向不在闺阁,而是像湛青一样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服装饰品店,名字都想好了,就叫“衣香鬓影“。
“听起来夏三小姐是个特别有趣的人,不知怎么和妹妹相识?”
我莞尔一笑:“那年我和郡主同赴‘千金会’,墨紫失手将石榴汁打在我身上,毁了我一身衣服,然后她又亲手做了一套给我,后来便渐渐熟识了。”
“是这身吗?”沈蓉伸手抚摸我的衣袖:“妹妹这身衣服叫做明月纱,这纱染成的颜色最是均匀漂亮,尤其以这种淡蓝色为贵,且布的质地柔软光滑,被月光一照朦胧生辉仿若明月,可是千金难求的好料子。”
我首次穿它,之前也并不懂得,只觉得这布的颜色甚合意,今天又能讨墨紫所赠的彩头便穿来了。好在今晚阴沉的紧,月光欠奉,真真阿弥陀佛。
沈蓉修长的指尖描摹着我袖上精致的海棠花刺绣:“妹妹亦是有福之人,有待你如珍如玉的知己。”
我重重点头,如果贫乏如我也拥有一笔财富的话,那便是知己,郡主、墨紫还有陆良。
陆良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五岁时,他和我一起成为赫连瑾与郡主的伴读,我爹是我们的西席先生,那时候大家还住在京城的质子府,度过了这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马车穿行在人流之中且停且行,总算到了夏府,我和沈蓉互相搀扶着下了马车,白墙灰瓦是夏府最大的特点,此时三扇大门全开,铺着红毯,几十盏灯笼照得亮如白昼。
灯影中宾客络绎不绝,时时有人向我和沈蓉侧目,这些眼光中恐怕不仅仅只有对沈蓉的探究,还有对我的质疑。其实在郡主入宫后的一二年里,我已很少出门,我是寄养在王府的小孤女,根本算不得“千金”,自然不够格出入这里的,往年赴会不过是郡主与我焦不离孟,大家看在郡主的尊贵上给我几分薄面罢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墨紫,她今天穿着浅紫衣衫,打扮得庄重又不失贵气,早在那里翘首以盼。看见我们后尽展笑颜,小跑步奔来:“怎么才来,让我好等!”
发文纯属娱乐,
不定时更新,以乌龟的速度。
为求庆祝,自制礼花一枚,
“咻嘭”!
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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