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第十三节 第一次的吻 ...
-
李志和白敏是青梅竹马。从刚有记忆开始两人就成天玩在一起。
他们一起爬树,一起掀小女生的裙子,一起抓毛毛虫进老师的粉笔盒里。
白敏从小就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女强人气质,强悍,凶猛。因此她得来一个绰号“假小子”。真要顽皮起来,比个真正的男孩子还让人头痛。
但李志曾一度固执的认为,她其实和他一样是个货真价实的真男人,为了求证,不惜去脱她的衣服。白敏没有生他的气,但他被老爸狠揍了一顿,说他年纪小小,就学坏,长大还得了。
为此,他在床上躺了三天,但伤好之后,他照样跑去找白敏玩。
街上的邻居总打趣他:“李志,白敏的清白毁在你手里了,长大了你可得娶她做老婆呀!”
“我们是拜把子。”李志是不以为意的。
年幼的他认为,老婆就是在家里的婆娘,洗衣服做饭带孩子的,他不要白敏做婆娘,他要白敏陪他一起玩。他甚至很认真的思考过,长大了,他和白敏玩去,找一个婆娘,为他们洗衣服做饭带孩子。两个人找一个婆娘不是还省钱吗?他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
“女孩子怎么能找婆娘呢?你这个傻小子。”
“为什么不能?”
“唉,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李志就想,让我快快长大吧。长大了他就能和白敏住在一个家里了。
然后,他们就真的慢慢长大了。懂得了男女之别,便不敢太过于亲密,于是很自然的便疏远了。
忘记了最后一次搂着肩膀是什么时候了,只知道现如今不小心碰触到对方的手指都会害羞上半天。
白敏越来越漂亮,但她个性依旧,很多男生都怕死的持观望态度,说她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他们都乐意跟她做哥们,于是插进他们中间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被推得越来越远,越过那么多人的头顶望到她的身影,距离远得让人心疼。
他也开始收到情书了。他拿给她看,而她满不在乎。他想,白敏不再像他喜欢她那样喜欢他了。而白敏却轻淡淡的说变的人是他,她从来没有变,只要他一句话,他们仍然是最要好的拜把子。
谁要做拜把子,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他想喊出来,终归没胆量。因为对方是白敏,她和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她不把男生放在眼里,不把他放在眼里,不把爱情放在眼里。有时候他会想,爱情在白敏的心里排第几位呢?也许根本就没地位。而他确实是个胆小懦弱的人,他不敢去冒险。害怕结局是他的粉身碎骨,更害怕粉身碎骨都换不来白敏一个温柔的眼神。
哈,他真喜欢做梦。温柔和白敏挂不上线,她从来没有温柔过,根本不知道温柔为何物,他又怎么能奢望不存在的东西。真是做梦!
是啊,白敏虽然有一个温柔如水的名字,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温柔气息。就连他生病的时候,她对他都很彪悍。
那年他们十六岁。初中毕业的暑假。
他去城里,让白敏陪他,白敏义不容辞。其实他只是想和她在一起,单独在一起。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暑假之后,他们就要去不同的高中读书,没有他看着,白敏会变成什么样子。他难以想象。也不愿想象。他是那么难过,难过得想掉眼泪,又怕白敏再次骂他爱哭鬼,只有生生忍住。
他们很盲目的走着,只是走着。白敏不停的催促他要买什么快点买,不买她就要走了。她的脾气还是那么急噪,一点也沉不住气。一辈子都改不了了吧。
乌云大块大块的飘来,遮挡住阳光,原本晴朗的天空,阴暗起来。夏天的天气变化无常,看样子要下一场阵雨了。白敏更加不耐烦,他只好匆匆买了一个书包,和她回家。
下了公交车,有一段小路,约莫十分钟就能走完,旁边有一片大树林。小时侯他们喜欢在这里玩捉迷藏,爬树,掏鸟窝。熟悉的景物让人伤感。李志越走越慢。慢一点吧,慢一点吧,时间走的越慢越好。
迎面走来几个女生,灰蒙蒙的看不清面目,等到走近了,有人呼叫“是白敏”!他们才彼此注意到对方。五个女生,他只认识其中一个,是学校的大姐,和白敏一向不和。他心想不好了,要出事了!
五个女生呼啦啦围上来把他们围在中间。那个大姐狞笑着说:“真是仇家路窄啊,白敏。你怎么那么没出息,还是和这个小白脸在一起。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你呀?”看向李志的眼光充满鄙视。
“不许你们动他,一人做事一人当,我留下,你们让他走。”
“心疼啦?没问题,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不成全你不好意思啊!小子,快点滚,慢了我就改变主意了。”笑话,她又不是傻子,走一个,少一个,她的胜算就大一分。
“我不走。白敏,我要保护你。”天真的念头。从什么时候开始白敏在他心中成了柔弱的女生?
是爱情蒙蔽了他的双眼吗,看不清现实。从来都是白敏保护他,长大了就会改变吗?不会。因为白敏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他留下来只能让她分心保护他。
“你快走,别给我添麻烦。我生气了!”
原来在她眼里他是个麻烦呢。不过他还是不走。他不会丢下她一个人逃走,那种无耻行经,他可以对任何人,独独不能对她。他是胆小,可胆小的男生也希望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表现勇敢。虽然他已经不再期望,白敏也会有觉得他勇敢的一天。他在她眼里只是个爱哭鬼。但是爱哭鬼长大了,就算保护不了她,也要和她并肩站在一起,共同承受。他在用行动无声的向她表达着对她的喜欢,她懂不懂?
“那就两个一起打。”
白敏无奈,只能愤然出手,对方人多,她根本顾不到李志。心急如焚,拳头又急又狠。一贯的勇猛。
李志一开始,只在躲避,对方毕竟是女孩子,他一个男生怎么能动手打女孩子呢?传出去,会被同学笑死。可女孩子不容他小觑,打在他身上,痛感十分强烈,这样下去,不死,也得残废。怎么办?他叹气。在他留下来的的时候,怎么忘了对方是女孩子了。
“李志,你他妈还手啊?找死嘛!”见他只是躲,身上的伤越来越多,白敏气愤不已,忍无可忍的大吼出声。一脚将缠住她的人踹倒,她想冲到他身边去,另一个人又拌住了她。
“我不打女生。”曾和同学发过誓,这辈子坚决不打女生。他想做个能守住承诺的人。否则,像他身上还有什么优点让她喜欢。他胆小懦弱又怕事,她那样的女孩是不会看上他的。每个知道他心意的人都这么说他。
“面对一群母老虎,你还想怜香惜玉?”白敏想冲他骂脏话,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她从来不在他面前说脏话。他没说过什么,但他会皱眉头,她就知道他不喜欢。这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白敏没想过,为什么他是不同的。她不像他每天想的那么多。想得头发大把大把的掉。早晚变秃头。
从那一天开始,李志的誓言变了,这辈子坚决不打女人,母老虎除外。母老虎已经不再是女人了!
雨开始下起来,急促而密集,体力像流沙被海水卷走般流失迅速。他们都已气喘吁吁。对方却没有罢手的意思。
白敏拉起他冲了出去,向着树林深处跑。他们爬到了树上,这对他们来说已驾轻就熟。
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一起。白敏的眼睛盯着树下。他的眼睛盯着白敏。
白敏没有发现他们偎的多么近,她尚且青涩的身体贴在他身上,喘气的起伏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诱惑与压力。他一动也不敢动,害怕白敏察觉他身体的异常。他竟然在这种时候对白敏有了不纯洁的想法,他觉得羞窘极了,想着自己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些人找不到他们就走了。
白敏看看他。她的眼睛那么漂亮,她不说话的样子一点也不粗莽,反倒像个淑女。她静静的望着他。他忽然就放纵了自己,低下头去吻了她。
还来不及感觉初吻的滋味,她的甜美,他就从树上掉下来了。她把他推了下来。
他大病了一场。刚开始只是感冒,他不肯喝药,以为忍忍就好了,谁知病情加重,转成了肺炎。他还是不肯喝药,她就把药塞进他嘴里,然后猛灌他水。
那个夏天,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不是病死,而是被白敏折腾死。
夏天结束时,他们分开了。接下来的一年又一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见面的次数也寥寥无几。每次想起她都只能想起小时侯的事情。
昔日强悍凶猛的假小子终于越来越像个女孩子,她学会了内敛,只要不发火的时候,她跟正常的女生已经没什么两样了。也没再听说她和小流氓胡混打架。她变得越来越好了。而且仍然漂亮。
他也变了。虽然还是胆小,离开她的他终于不再为她伤感。他变得阳光,而且张扬。
只是再见面时,两人已行同陌路。
他仍然是喜欢她的,不知道现在的她会不会接受他。他向她表白了。一生就勇敢了那么一回。但下场无比凄惨。
他告诉自己,别再去招惹她了,她是不会看上他的,就忘记她吧。
于是他们真的成了陌生人,把彼此忽略的彻底,在校园碰到就各自把视线转移了,以至于他都不知道那琳就是那个总是出现在她身边的女生。那琳显然也不知道他。他的同学中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就连宋涛他都没说。他的心里还是太在乎,害怕说出来,她就会溜走,说不出口。那么她呢,又是因为什么而不说?是不是不屑提起呢?
可是,他一直到现在,仍然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