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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穿越定律一:逢林便入,必有奇遇 ...

  •   魔法师还要考体能?这大概是很多人都觉得奇怪的地方,但是当你看完这一柜子的学校历史后,估计你也不会觉得诧异了。
      圣布莱凯恩的创始人是魔法师这是废话,它出过很多有名的大魔法师甚至是贤者这也是废话。但是无论是创始人还是出名的校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提起剑就可以和骑士肉搏,跑起来犹如迅雷疾风。有许多次生死存亡之时,圣布莱凯恩的高手们都是靠着惊为天人的脚程以及卑鄙无下限的体术力挽狂澜,殴死一群柔弱血薄,手无缚鸡之力的法师的。
      呃,如果仔细解释的话,那就是人家培养的是魔法师,它培养的是拥有法师的法功,战士的物攻,以及弓箭手和刺客的速度为一体的全能职业人才。而且作为法师的主职还十分出色,简直就是像开了外挂一样。
      圣布莱凯恩的一个大名鼎鼎的校长最有名的一句劝诫毕业生的名言就是:“孩子们,打不过了,一定记得要逃,放心,打得过你的追不上你的,追的上你的一定是打不过你的。”这是对魔法师的物理攻击能力和对于骑士的魔法攻击能力红果果的鄙视有没有?
      这具身体的体力一般,不是太差,但是这么纤细的少年,又是贵族样,估计也不能和彪悍的战士比较。但我并不担心,因为我有法宝,据说,体能考试就是长跑,据说,长跑中没有规定不能用什么或是能用什么。据说,那些在长跑中用魔法的,重力增加了三十倍。
      而我猜,他们对于物理性质的工具,应该还没有什么办法。毕竟魔法师再喜欢发明创造,也不是现代的科学家。
      附带滚轮的靴子,通气性好,弹力足,舒适度高,轮子还可以收起来。这是现代智慧的体现,当然我只是提供创意,具体实施由妙手生花的好伙伴奥布来制作。
      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很从善如流地喝完果汁,洗洗睡了。
      第二天,我带着一个小巧的奥布制作小背包,里面有水,三明治和防蚊虫用品。当然,为了防止这个速来以无下限著称的学校不厚道,我将探险者背包里的登山绳还有野外小刀套装给带了出来。
      哎,这个世界的工艺水平落后,连把折叠刀都没有,不然用得着我把一整套都带来吗?
      第一天合格的人在当天晚上就公布出来,考试几乎都是选择是非题,估计是为了便于魔法批卷,所以考官也只用看最后一题就可以了,这样大大节省了时间,不然就是魔法学校都没法在一天内批完这么多卷子。
      合格人数,将近五百个,分成五组,向各自目的地进发。
      首先绕城在郊外十圈平地跑。我装上了轮子,很轻松地借力滑行,不过注意到要低调的原则,我低着头,脚下也控制着尽量不那么明显。
      三圈过后,有几个体弱的已经受不了了,大部分在硬撑;五圈过后,又淘汰了不少人,但是有几个就是脸色苍白不放弃;最后两圈,有人终于受不了了,悄悄使用了魔法,大概以为自己不会被发现,结果,魔法刚用出来,自己就因为重力趴地上起都起不来了。
      十圈跑完,一百人的队伍瞬间变为二十多个。我觉察到考官看我的视线,将自己的脸对着蓝天白云,就是不看他。
      考官带我们来到学校的侧面,可以看见的是远处一片的森林。根据魔法世界定律,但凡是魔法学院,一定自带森林作为学校后花园,而许多主要剧情或是秘密,都会掩藏在“后花园”里。
      剩下的二十三人,四人一小组,剩下的三个人,一组一张地图,让六组人自己照着地图到目的地去。
      我看了看左边的褐色头发,长着雀斑的连话也不敢说的少年,又看了看右边鼻孔朝天,一看身上的料子就知道是有钱人的少年,我在内心默默。
      “我,我叫……弥尼。”出乎意料的是羞涩少年第一个开口。
      米妮?那只戴蝴蝶结的老鼠?我好奇地看着褐色头发的少年,说道:“赛恩。”
      有钱少年“哼”了一声,屈尊降贵道:“我叫兰斯科科恩特,你们一会儿不要拖我后腿。”
      弥尼显得很激动,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崇拜地说道:“他有姓啊。”
      我觉得自己的嘴角差点就要破功抽动了。有姓了不起吗?我还姓炎黄子孙呢。
      但是我对自己的定位如今是沉默少年,少说少错是我的第一原则。
      尽管兰斯科再想甩了我们,但是最为一个小组活动,要么不录,要么全录的规则让他不得不继续和我们在一起,而不是抢了地图就走。虽然圣布莱凯恩向来以没下限为荣,但是出卖队友同伴的人,就是反派boss都是敬谢不敏的。
      兰斯科霸道地拿着地图认路,弥尼作为羞涩的平民少年是不敢反对的,我虽然不喜欢兰斯科,但是我有一个比较麻烦的毛病,就是路盲,我深有自知之明地认为还是不要由我带路比较好。
      地图上的路线虽然弯弯绕绕,很长,但是都不会到林子深处,看来学校再没品也目前不想拿我们去喂魔兽。林子外围有老师,危险也相对少一点。
      是相对少一点。途中遇到低阶魔兽几只,兰斯科会一点火系的小魔法,我有探险小刀,手起刀落还是很顺手的,又加上知道魔兽的要害在哪里,基本上自保没有问题。而弥尼……这小孩简直是印证了校训的精华,逃跑时要像风一样轻盈,雷一样迅猛。
      所以,当一条有我腰粗的蛇缠上我的腰的时候,我其实很想吐槽,去他的穿越者定律——一到森林必有险情,作者你有点新意好不好。
      兰斯科冷哼一声,却没有抛下我,但是他学习魔法还不精,无法做到准确地控制手中火球的落点,只能犹豫地不断地靠近,希望近一点的话准头会好一点。
      我快被勒得翻白眼了,奇怪的是我倒一点都不害怕,腰间系着小刀一把,我刚才突遭袭击的瞬间,本能地将小刀竖起来在腰间。后来才想到,这是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说的,在热带雨林遇到大蟒蛇要勒死你怎么办?把刀竖起来,因为蛇会用力收紧身体,而它越用力,刀就会越快割破它的身体,而它越痛就越用力,最后就断成两端当午餐了。
      啧啧,真是奇怪,虽然记起来是看到的纪录片里这么说,但是我刚才还没有想起来的时候,本能就先一步反应了,难道果然人的本能反应是最强大的存在?
      那蛇并非魔兽,所以它遵循了非洲大蟒蛇的下场,只是,要不是有兰斯科的火球帮忙,我估计还没有等它变成两端,我就要窒息死回老家了。
      我蹲在在地上深喘,被火球术不准的准头打中的面具在前面几步。兰斯科看我的眼神像见鬼了一样。弥尼脸红了红,但是没有敢说话,羞涩少年更加羞涩了。
      众人寂静的时候,我终于喘过气来,从包里翻出探险刀组合,对那条蛇开始剥皮,割肉,取胆。啧啧,都是好东西啊,蛇肉味道好,蛇皮结实,可以卖大价钱的。
      气氛开始诡异起来,毕竟谁看见一个绝色的貌似贵族少年在地上解剖一条死蛇解剖得很开心很兴奋,谁都会……的。
      不过,当我解剖的途中,竟然在蛇的肚子里解剖出一只果冻状的活着的史莱姆的时候,就轮到我……了。
      史莱姆是魔法生物,史莱姆是很有名也是很普遍的魔法宠物。因其好养活,耐摧残,形状可爱,而深受广大魔法宠物爱好者的初级者以及女孩子小孩子的欢迎。
      我在索娜的店里看到过不少五颜六色的史莱姆,但是这种会被不是魔法生物的普通大蛇吞掉的史莱姆还是第一次见到。
      史莱姆的物理攻击能力基本为零,它们最强大的无非是体内号称融合一切的酸液,它们的进食方式一向是把东西塞进身体里,然后慢慢消化掉,这点倒是和蛇类很像。
      但是,史莱姆的外壳既然可以承受自己体内的号称最强大的溶解剂,自然也不会害怕蛇胃里的酸液。像是史莱姆这样的东西吞到肚子里去,那条蛇就等着饿死吧。吃再多的东西都最终会到史莱姆的肚子里的。等到蛇饿死后,史莱姆本能进食,就会把蛇吃出一个洞来,然后自顾自很欢乐地蹦跶出去。
      所以,基本上没有几条二货的蛇会去吃史莱姆这种可怕的魔兽。就连饲养史莱姆的人也不会让史莱姆和自己的身体有直接接触,就算是有直接接触,接触之前都不会忘记往它身体里塞点食物,然后时刻注意史莱姆消化完后,再接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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