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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相逢时节,落花尽,清凉 ...

  •   落雁峡实在是个打劫的好去处。
      当楼逝水坐着晃晃悠悠的囚车车慢腾腾地来到落雁峡时,仰望入云断崖,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他盘坐在囚车之中,虽然形容狼狈,却神态自若,气度优雅。
      楼逝水不谙武功,所以当他看见押送自己的浩浩荡荡的队伍时,觉得很好笑。对方显然很忌惮他,毕竟逝川公子楼逝水智纵天成,谋略无双。这样的人,自然不会被人小瞧了去。
      他的仇家用两双手两只脚都数不过来,然而整个江湖中用得起这个阵仗的,只有一个人。
      左皎月,江湖第一大帮帮主。
      楼逝水坐得久了,身子有点僵,他刚打算活动活动,囚车周围便响起一阵“仓啷”刀剑出鞘的声音。他面不改色地动了动身子,换了个坐姿,完全无视周围一片寒光。
      “好胆色。”一个清越的声音赞道。
      “过奖过奖。”楼逝水谦让道,环视了一圈没找到说话的人,那人又道:“我在树上。”
      闻言,楼逝水的视线向峡壁边生长的树上扫去。
      果然,就在道路斜前方,一颗横生的树上,横卧枝上的女子绯衣如火,远远可见眉目明丽,笑靥宛然。
      楼逝水见那些枝条在风中起伏甚剧,绯衣女子却能稳稳地卧于其上,不由叹道:“好轻功!”绯衣女子闻言,扬眉,“当然。”
      她话中自是傲气如霜,楼逝水不由细细地打量了她一番,一丝赏识之意蓦地生出,微笑道:“自信的人才可爱。”
      “你很有趣。”她撑着下颌,懒懒地往下面扫视一周,“这些人可不像你这样有趣。”
      楼逝水不用看,也知道周围这些押送的人早已如临大敌,只是不知对方深浅,不敢贸然动手而已。对身边一片剑拔弩张,他只作不见,微笑道:“既然如此,在下留下陪姑娘说话如何?”
      绯衣女子眼睛一亮,饶有兴致地点头,“这个主意不错,你过来吧!”
      楼逝水叹道:“我可过不去。”
      绯衣女子笑吟吟地扫过众人的脸,“你们有意见吗?”
      她虽然笑容明丽,然而说这句话时,却一种无形的压迫力散发而出,正似久经沙场的神兵,出鞘一线,亦有杀人之气。
      众人为她威势所夺,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绯衣女子心情很好地点头,笑,“真乖,那我就把人带走了。”
      话音刚落,便似乎有一道碧光凌空斩下。将囚车劈成两半,接着绯衣一动,便兀地消失了。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众人方反应过来,二人早已远去了。只听得女子清越的声音扬声笑道:“承让!”
      众人面面相觑,愣了半响才有人问:“她是谁?”
      一片寂然中,众人将目光投向此行的领队杨队长。杨队长眉头紧皱,“猎猎绯衣,明丽如火——我想,我们遇上大麻烦了。”
      猎猎绯衣,明丽如火。能配得上这八个字的,只有一个人。
      他们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个女子的名字,响彻江湖。
      这个女子肆意张扬,自由如风,快意恩仇,偏生武功独步江湖、傲视天下。因此即使她邪正莫测,只凭一己喜好行事,也无人能奈何她。
      这个在江湖中成为神话的女子。
      冯雁字。
      ***************************************
      冯雁字提着楼逝水奔走了一阵,在一汪清潭前停下,老实不客气地将他往潭里一丢。
      楼逝水全无防备,登时一头栽了进去。不过他虽然不通武艺,水性却熟,加上无双机变,入水之际立即闭气,调整身体,慢慢浮了上来。
      冯雁字坐在潭边大石上,足尖正一踢一踢地打着水面,见他浮了上来,偏头笑道:“水性不错。”
      楼逝水并不急着往岸上游,涉到浅水处就停住了,听她一说,点头道:“我很小就会凫水了。”
      “是吗?我可是旱鸭子。”她颌首,却浑然不以为意,旋即又蹙眉,“你多久没洗澡了?”他很认真地思索着,“也有一两个月了。”毕竟,身为囚徒的待遇好不到哪儿去。
      谁知她一听,顿时远远闪了开去,手一挥,无形气劲发出,激得潭水涌浪拍下,又将他浇了个透湿。耳听得她的声音远远传来:“洗不干净不许上来!”他呆滞了一会方才慢慢清洗自己,心思却渐渐抽离。
      这一生,他几近完美,江湖上说他是翩翩公子,温润如玉。所见女子无不有那么一瞬间惊艳。然而冯雁字是个例外。自始自终,她看着他的目光和看一个路人没有任何差别。她爱笑,但是笑容下是极致的冷漠,无论他是丰神俊朗,还是落魄可鄙,都与她没有半分关系。
      整个江湖最肆意张扬的女子吗?
      他掬起一捧水来,垂下的眼帘掩住那一闪而过的亮光。
      他倒是真的,很感兴趣。
      几个时辰之后,楼逝水从潭里爬出来,惊见大石上放着一套女装青衣,上面搁着一纸素笺,寥寥几字飞扬跳脱,正如其人。
      “无男装,将就。”
      寥寥五字,楼逝水却看得很慢。身上的衣物已经数月未换,况且全湿。楼逝水之为人,素来善于权衡利弊,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第一,衣服很脏,既得自由,便不将就。
      第二,衣已全湿,再穿必得风寒,他身系大事,不可耽搁,切追兵将至,此关头病不起。
      楼逝水的可怕之处在于他强大的判断力和自控力,他能在一瞬间做出最有利的判断,为了自己的目标抛却自尊都毫不犹豫,更何况是区区一身女装。
      *************************************
      冯雁字已经将一只山鸡烤熟并吃了一半,楼逝水才慢慢悠悠地出来,他虽然穿了一身女装,神色却从容不迫,反而看到他的人都不自觉地忽略他身上的衣服。
      冯雁字可不这么想,她笑得呛住,连连咳嗽,还忘不了挖苦他,“逝川公子穿女……咳咳……女装……咳……依然风度……翩……咳咳……翩翩啊!”
      他很温和地一笑,“多谢冯姑娘了。”
      这已非二人第一次交锋。二人都是江湖高手,又具奇才,自然不会傻到完全相信对方,自方才崖下初见,已不知暗中交锋了几次。
      他不曾问她是谁,她亦不曾问他贵姓。
      未曾问过,却都已知晓。
      冯雁字指了指架在火堆上的烤鸡,收了笑,毫无风度地对付手里的半只鸡。楼逝水踱过来,风度翩翩地把烤鸡拿下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转了几圈。冯雁字已经将手里的鸡风卷残云地消灭了,一抬头正看见楼逝水刚撕下一条鸡腿,吃相很斯文。她吃的很饱,就顺势躺在火堆旁,双手枕在脑后,不一会儿就酣然入梦了。
      楼逝水吃的很慢,他出身武林大家,向来注重礼仪。他自小就受到教导,何时何地都不可失却风度,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
      他的目光不知不觉间凝注在冯雁字身上。
      她很随意地躺着,长发披散,宛如黑瀑。火光明暗,夜空下的女子清丽无匹,敛尽锋芒的眉目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恬静与闲适。
      他盯着她,她泰然而卧,一直到他吃完了一只鸡。他返回潭边洗了手,回来时却不尽倒吸了口冷气。
      也许是离火堆太近了,火舌舔到了女子的衣角,顿时腾起了火焰,迅速蔓延。
      “小……”楼逝水刚开口,熟睡的女子一个翻身,右手一挥,掌风至处,火苗顿时熄灭。
      “……心衣服。”这是他的后半句话才说出来。同时“当”的一声,似乎是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他往前走了两步,想看清楚。
      明暗火光中,一抹碧光浮动不定,妖治而美丽,隐约可见剑脊上一道白痕,宛如泣泪。
      ——碧痕剑。冯雁字的随身佩剑。当年她初入江湖,孑然一身,一剑光寒十四洲,惊动天下。
      当年的碧痕剑得以名扬天下,是因为她的主人梅芴兮,然而如今距梅芴兮的年代已足有百年,碧痕剑几经辗转,流落朝堂,几近明珠蒙尘。幸而冯雁字横空出世,一手“纵横十八剑”睥睨天下。自此碧痕出鞘,利锋三尺,所向披靡。
      他方才收回思绪,眼前忽的碧光一闪,剑气凌厉。他一惊,立足猛退。只见剑芒贴面削下,一闪而过,地上已划下深深剑痕。他这才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冯雁字身边,难怪碧痕护主,奋起伤人了。
      这一番动作,冯雁字早已惊醒,笑眯眯地招招手,无形剑气便将碧痕收回袖中剑鞘。
      这是冯雁字不同于历代碧痕剑主的一点。碧痕乃是长剑,青锋三尺,不同于袖剑绯华轻巧薄利。它并不适合置于袖中。然而冯雁字素来特立独行,也不在乎它是袖剑还是长剑,一看袖子里塞得下,就塞进去了。
      楼逝水很欣赏冯雁字的特立独行。也正如冯雁字所说,他极具胆色,身为江湖中人却不会武功,依然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力。
      他仿佛没事人一样席地坐下,温和地笑,“醒了?”
      冯雁字伸了个懒腰,“嗯”了一声。
      正如他欣赏她的个性,她亦欣赏他超乎常人远矣的定力。二人相识未久,却已经开始惺惺相惜。
      他撑着头,笑容浅淡,“阿雁可否为我找身男装?”
      她方起身,一听此言,脚下顿时一绊,险些就是一个跟头栽下。不过冯雁字是何人,眼珠一转,就绕到他身后,弯下腰,吐气如兰,“有些难度,但我可以尽力一试。”顿了顿,故意改用一种娇媚的声音,拖得长长地,轻声道:“你说呢?小水弟弟?”说吧,还故意向他颈间吹了口气。
      最后四个字刚刚落下,他便打了个哆嗦,似是不胜寒冷。
      论年龄,冯雁字的确比他险大一岁,这“小水弟弟”四个字也是叫得起的。只是她用这样一副腔调说出来,怎么听怎么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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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雁字确实是言出必践,虽然嘴上客气,说的是尽力一试,然而以她的身手,在千军万马中取敌人首级亦是易事。
      她翻出山为他买了一套男装回来,当然,这笔钱是记在楼逝水账上的。
      楼逝水倒不在乎自己欠了债,奇怪的确实冯雁字为何不就近到农舍中借衣,或者说得直白点是偷。江湖那些前辈高人的传说中,总有一两个情节是,高人的衣服不能穿了,就近偷一身衣服来穿。
      他把疑问对冯雁字一说,爱笑的女子却反常地没有笑,冷冷瞥了他一眼,丢下一句,“你以为生活很容易吗?”
      楼逝水确实不清楚,他出身世家,自有锦衣玉食,十八岁接任堙墟之主,统率江湖,在一夕惊变之前,从未体验过这些疾苦。
      他默然半响,仍是不解,便将这个对于他不甚重要的问题丢在一边了。
      二人在山中行了几日,依仗楼逝水的智慧和冯雁字的武功,始终避开了搜查的队伍。显然楼逝水遭劫,已经惊动堙墟高层,此番整个江湖几已出动,敌我莫辨之下冯雁字也不愿意到处树敌,便同意了楼逝水的提议,二人化了奇丑无比的妆,出山入世。
      临行前,冯雁字探头在水面上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楼狐狸,你确定你不是趁机报复?”
      楼逝水袖手微笑不语,神态悠然,一副哎哟不好意思本来不想这么明显的但是你看出来来了我就不客气了的姿态。
      “……”冯雁字无奈,只得瞪了他一眼。作为一个化妆会惊天地泣鬼神的女人,这个亏她只能默默地吃了。
      楼逝水的计策是这样的,在天下皆我敌的情况下,躲入深山是人本能的选择,更何况冯雁字喜爱山野是天下皆知之事。
      这是大多数人的盲区,他们被习惯所束缚。
      楼逝水对此不屑一顾,深山里还能躲一辈子不成?索性破釜沉舟,反道而行,一路向堙墟行去,辅以冯雁字高卓的武艺,一路竟也有惊无险。
      这一路相处,二人已由初逢时的互相防备转化为对对方深深的激赏。——当然,只是欣赏,并非了解。
      几日后,仰望着堙墟入云的高山,冯雁字扯下了伪装,三千青丝如瀑泻下,她仰头长笑道,“堙墟,我们回来了!”
      楼逝水站在她身边,也不紧不慢地把脸上的东西除去,听到她的话,向堙墟望去,忽的笑起来,“知道堙墟的来历吗?”
      “当然知道,”冯雁字一边绾自己的长发,不以为意,“不就是五十多年前神阑天建立起来的一个组织,相当于武林盟会吗?”
      楼逝水敛了笑容,肃然道,“神阑天之所以会被后世所铭记,不是因为他如何惊采绝艳,而是他使一个混乱的江湖有了规则。”
      他静静地望着巍峨的堙山——堙墟的所在地,声音一沉,“英魂长眠于此,岂容宵小作乱?”
      冯雁字嗤笑道,“我对堙墟可没有半分兴趣,我自己就从来不守什么规则。”
      她扬了扬头,长发滑下脸颊,露出明丽的眉目,“不过一个混乱的江湖确实不太好,既然你有此志……”她慢慢地说完,一字一顿,“我愿意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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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堙墟是什么地方?
      全江湖人都知道,堙墟是江湖的中心。神阑天建立堙墟的初衷,是想改变江湖混乱杀戮的现状,但是成效甚微。江湖毕竟不是朝廷,不可能令行禁止,也只能略略起些调解的作用。纵然如此,但一个名义上的江湖之主,也很让些喜爱沽名钓誉的人觊觎,比如左皎月。
      一个月前,左皎月向堙墟刑堂提出控告,指责楼逝水徇私枉法,试图大权独揽,颠覆堙墟。历代刑堂之主皆为绯华剑主,独立于堙墟之外,行使刑罚之权。
      左皎月显然精心设计过,所提供证据环环相扣,粗查之下竟然无懈可击。而当时楼逝水忙于调解江湖纷争,无瑕他顾,猝不及防之下百口莫辩、
      此事爆发时,冯雁字正在千里之外。她本来无异于插手堙墟的事,只不过和左皎月曾有过节,一听此事是左皎月主使,抱着“绝对不能让此人痛快”的心态,星夜兼程,赶回堙墟。
      冯雁字虽然肆意张扬,却颇具侠性,追查之下终于发现漏洞,再三盘查基本上弄清了状况。而此时,楼逝水已被押解到落雁峡附近。她立即启程,总算在落雁峡将楼逝水截下。
      冯雁字的插手显然是超乎左皎月的计划之外,料来他此时已大为慌乱。因为楼逝水和冯雁字两人都不是好对付的,尤其是楼逝水,向来有智纵天成之说。
      于是就有了两人被到处追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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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有人能想到,在这个风头浪尖上,楼逝水竟然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了堙墟,神态再自然不过地漫步在堙墟街头。冯雁字笑眯眯地和熟人打招呼,完全不理会绝大多数人的一副见鬼的表情。
      楼逝水和她并肩而行,青衫磊落,温润如玉。
      他并不会武功,堙墟中高手如云,随便一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抓住他领赏。不少人也显然在动着这个念头,眼睛咕噜噜的转。
      然而没有人敢付诸行动。
      绯衣烈烈的女子长袖漫卷,隐约可见锋锐碧芒。冯雁字的武功和她的率性一样出门,谁也不知道她的武功有多高,因为无知,所以畏惧,无人敢撄其锋芒。
      众目睽睽之下,二人旁若无人地走进客栈。
      冯雁字摸出银子往柜台上一拍,掌柜地偷眼看了看她,一哆嗦,“冯女侠,两间上房对吧?马上安排……”
      “且住且住,”冯雁字纤长的手指叩击着桌面,“我几时说过要两间上房?”
      “那……”
      绯衣的女子笑得温柔,却让看着的人都不禁心里发寒,“一间。”
      掌柜的反应过来,忙引着二人往楼上走。
      楼逝水一直微笑着一言不发,转身时却听见悲愤的长呼,“世风日下!”声音之刺耳让楼逝水忍不住皱眉,冯雁字却恍若未闻,自顾自上楼去了。
      直到关上房门,二人单独相对,楼逝水才说,“别生气。”
      “啊?”冯雁字茫然,“生什么气?”
      “我说……”他愣了一下,心想冯雁字该不会没听见吧?要不然就是根本不曾介怀。无论是哪一种,都不适合在复述一遍。
      他便摇了摇头,说“没事。”
      冯雁字眯了眯眼睛,目光锐利,“你是说刚才骂我那个人?——你是想劝我不要杀他?”
      楼逝水默然点头。他确实担心她任性妄为,杀了那人出气。
      在楼下悲呼之人绰号穷儒,武功末流,却最是恪守立交,经常怒骂江湖女子,但因为隶属刑堂,是此代绯华剑主谢蓦烟的属下,没几个人敢动他。
      绯华剑主谢蓦烟,与冯雁字齐名。
      楼逝水担心冯雁字若是胡来,惹上谢蓦烟不说,更为此次行动凭空添了阻难。所以他想劝她,大局为重。
      可这一切都超乎预料,冯雁字的反应是根本未曾介意,他是平白担心,多此一举。
      冯雁字打开房门,冷冷说了句,“你未免太瞧不起我了。”
      他怔怔立于当地,不解她为何生气。
      其实冯雁字也不知道。
      她闯荡江湖多年,受到的误解不计其数,早已如清风入云,不萦于怀。虽说楼逝水刚才的话确实不太尊重她。但是以她的气量,应该是一笑而过才对。
      如今竟没来由的生气。
      她想了半天也想不通,只得将原因归结于自己还没吃午饭,心情不好,才容易生气。
      想到这一点,她便从二楼的栏杆处翻身而下,大叫道:“店家,备饭食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上)相逢时节,落花尽,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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