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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番外 ...

  •   我记得,高三开学那日天气好得诡异。阳光亮得恍如打磨后的金子。
      我刚坐下,姜涵就很兴奋的拉我去看美女,他把林诩指给我看,很得意的说,如何。
      关于我们学校的女孩,历来有个说法,说女生出色的多,绝色的少。但我第一眼看到林诩,就觉得,她是那种当之无愧的并且可以叫做“绝色”的女孩。我不会形容,但是终我一生,都没有再看到过那么美丽的女孩。
      真的很难形容我那时候的心情,我没有像别的男生那样看着她发愣,平静的“哦”了一声,然后跟姜涵说,挺不错的。看似波澜不惊,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芽生长,都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还有什么不知道的,感情也是男生之间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不需要所谓的迷茫,我确信,自己喜欢上了林诩。
      拜林诩的美貌所赐,她的大名很快传开,那天下午的时候,人人,至少是男生们都知道了她的光辉事迹。然而那些事迹让所有人大为吃惊。女学生太漂亮了成绩就不容易好,这几乎成了真理。可是她成绩很好,好得近乎诡异。她是从别的学校考入我们中学,我们中学是全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重点中学,能进来的都是各个学校成绩最拔尖的。而她,居然是一千多名学生中的第一名。
      这一下惊退了很多对她有想法的男生,事后证明,当然还是有人不怕死。林诩对任何男生都不假以辞色,态度冰冷得让人想到北极的冰雪。我记得姜涵主动跟她招呼的时候,她一个字不说,仿佛我们是空气一样,视而不见的过去了。
      其实她对所有女生也是这个态度,自然女生们看不惯她,她也没什么朋友,她仿佛从来没有朋友,除了文简。上大学的时候看到她跟文简那么要好,我真是吃了一惊。她几乎不对别人笑,但偶尔还能对文简笑笑,一起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不骑车的时候一边走路一边低低的说话,说着说着两人就笑起来,看花了路人的眼。
      可是遇到我的时候,她依然是言简意赅。中学的时候,她从来也没给我机会让我可以更接近她,我考上大学之后回去找过她,她木楞楞的看着我半晌,转身就走了。大学的两年里,我总是想起她,为了那个模糊的影子,我拒绝了很多女孩;在外人看来,这件事应该非常浪漫,可实际上其中的辛苦除了我,别人是不会知道的。
      偏偏我还记得那些事情。那时候我高三,她高一,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上课,本来不会有交集的,可事由凑巧,我们的体育课是一节课,在同一个操场上课。感觉上,她不喜欢体育,老师宣布自由活动的时候她就径直回教室去或者去图书馆。她是真的喜欢读书,在图书馆能一坐就是一天;有的时候我会跟她搭话,第一次是故意掉了东西,她捡起来还给我;第二次是在图书馆,我们拿了同一本书,当然这个是无心的……最后一次,是高中阶段最后一次体育课下课的时候,她向来独来独往,那天也是,大伙往教室涌去,她一个人落到了最后,她走得那么慢以至于我非常担心,朝她走过去,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她昏倒在塑胶跑道上。正是六月低,天气炎热,我以为她是中暑,背着她一路小跑到了医疗室;后来才知道,根本就不是中暑,那是她心脏第一次发病。
      太多琐碎的细节在我脑子里盘桓不去,有时候我会思考这个问题,林诩会不会也能想到我?根本没有答案。
      我担心她忘了我。所以当我在大学校园里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不能再浪费机会。她的性格跟以前差不多,对我的每个提议她都摇头,说,对不起,我没有时间;我在电话里跟她表白,她默了默,还是说,对不起;然后果断的挂了电话。
      我真是沮丧。于是我想办法认识了文简。人都不是先知,当时我不知道为这个决定会付出多大代价,等到彻底大彻大悟的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那种失去,好像用一把很钝的镰刀缓缓的把我的手足都割下来,血淋淋的,伤口上锈迹斑斑,绝望到生无可念。如果能够拿我的命去换她的,我绝不会有任何迟疑。
      所以顾卓把刀架到我脖子上的时候,我一动不动,平生第一次认命,拒绝再想其他。那时候大雨倾盆,我自己那时候也是双眼迷糊,只能依稀看到他眼睛里布满血丝,表情狰狞可怖,脸上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他说,一字一句的说,怎么死的不是你?怎么死的不是你!
      从他的神色里,我看得出来,他绝对能下得了手,而且凭借他三两下制伏我的手段来看,他根本不需要那把刀就能杀了我。我以为我必死无疑,可是经过漫长的时间之后,他终于把刀丢在路边,放开我。兀自笑了,喃喃的说,如果我杀了你,她会怪我一辈子的。
      那场半夜开始的雨实在太大,最后把一切都冲洗得干干净净,那把锋利的刀子也给水流冲进了下水道,随着微弱的寒光一闪,没了。
      这个比我小了快五岁的男孩子身上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气质,他说话的神色,深不见底的眼睛,目光里一掠而过的光芒让我如芒在背,仿佛只要几眼就能把人看穿,我见过城府最深的成年人都没有那样一双眼睛。很难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孩子。至少,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起,就没把他当成一个孩子。后来我的确是知道,在他十八岁前经历过的事情,同样比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那天早上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在电话里听过他的声音,说话稳沉的男孩子,最初的片刻沉默之后,详细的问了我每个问题:文简是什么时候生病的,是你送到她到医院的,医生说了什么等等等等。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他搂着文简,低头看着她,表情虽然严肃,但目光里的心疼是怎么都骗不了人;我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当时宽慰的想,他们站在一起,很般配。文简有他照顾,很好,面前的这个男孩绝对不会像我这样,让她再受伤害。
      只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文简和林诩能以钗黛并列,是有道理的。她是南方人,皮肤极好,白皙透亮,富有光泽;眼睛又大又圆,是那种标准的杏眼,哪怕是板着脸都有三分动人笑意藏在里面。她在学校里非常出挑,或许没有林诩那么美丽,但是开朗活泼,天真浪漫,并且,毫无心机。
      这使得我在面对她的时候总是心怀歉意,我甚至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感觉到自己彻头彻尾是一个卑鄙小人;只是为了林诩而接近她。我几乎是愕然的感觉到她有点喜欢我,起初几天我不敢确认,可几乎是认识我们的人知道了。阮擅看着我说,你想怎么办?
      我苦笑,我去跟她说清楚。
      岂料当天下午林诩就主动约我出去,她站在湖边,跟我说,杜越远,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一直以来,只要是她说的,我从来只是点头。
      她说,文简喜欢你。你不能伤她的心。
      我看着她,问她为什么。
      她头发给风吹起来了,她把额前的头发挑开,说,我这一生,只请求你做这一件事情。如果你不答应,我以后不会再见你,也不会再跟你说一句话。
      我知道的,她说到做到,并且从来不给人原因。林诩历来倔强得象小孩子,而我也没了力气去追问真相。我懦弱。可是勇敢,从来就不是轻易能得到的事物,是千锤百炼而得到的一种精神,我不配得到。
      文简爱笑,笑声宛如银铃。人人都说我有一个可爱聪明的女朋友,可是我却总是笑不出来。她总是在等我,等我上课,等我下课,等我一起吃饭,等我一起去上自习;她记得住每一样我喜欢吃的菜,总是玩笑着做给我吃;以前她并不太在意衣着打扮,可每次见我的朋友或出去玩的时候都会刻意打扮,为此她买了很多衣服,我说没必要,她俏皮的说,我不能给你丢脸吗,是不是。
      她为我做了很多事情,只提过唯一一次要求,也是在电话里说的,正是暑假,她奶奶刚刚去世,她很轻很轻的开口叫我的名字,说,你来看我好不好?我想你。
      就在我愣神的功夫,她脆生生的又笑了,跟你开玩笑呢,你真信了?
      我下定决心等她回来就说清楚,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我无法再面对她,恐怕在她面前,我说一个字都困难。我为了自己,卑鄙的把我们三人陷入到这样混乱的状态里。事后追究责任,已无意义,伤害已经造成,到底是不可挽回。
      至始至终,惟有她无辜。
      像她俩这样的女孩子,书读的太多,不会吵架不会闹,就算是眼泪也只会往肚子里咽。我一直相信,如果没有我,他们绝对会是世界上最要好的朋友。
      偶尔在学校里碰到文简,只见到她越来越瘦,原来的鹅蛋脸也便成了瓜子脸,下巴尖尖的,那双杏眼里再不见笑意,她匆匆的骑车走路,低垂着目光,怕被人给人出来;林诩在此之前她都极少跟我说话,之后更是没了音讯,仿佛消失了。
      我苦笑,这就是对我的惩罚吧。
      活该。
      那段时间情绪灰暗,生活糟糕透了,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早上起床,半夜的时候我一个人去水房,用冷水浇头,有时打自己两耳光,仿佛这样就才能缓解心中的悔恨。在这期间姜涵来学校看我,得知我的状况,感慨的叹了又叹,极其严肃的说,杜越远,你真是越读书越回去了。薛宝钗不想要,林黛玉得不到,空有外表学识可情商为零,连贾宝玉都不如。
      我被他说的一怔。
      姜涵看我,声音饱含怜悯,你弄得清楚自己的感情么?
      不清楚。
      只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生活就是不停地向前走,至于它为什么向前,跟我毫无干系。麻木茫然中,我考了GRE,院里的几位教授给我写了推荐信,寄出申请和各类表格,终于得到了回音。这种情绪持续到毕业前夕,我以为这种状况正在好转的时候,却防不胜防的接受到更坏的消息。
      文简在我的怀里哭成了泪人,她边哭边说林诩的病情,我傻了眼。
      那个时候,反而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眼前模糊,不能呼吸,耳朵仿佛被棉花堵住,文简的话断裂成一个个的字飘到我的耳朵里。
      很久后才有知觉。林诩、林诩,林诩……你怎么可能有事?你为什么瞒我这么久!
      在医院里见到林诩,苍白且透明,好象玻璃娃娃,一碰就碎。我抱着她坐好,她那么轻,就跟我那年背着她去医务室一样,完全感受不到任何重量,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多么爱她。
      在这样的情况下相见,林诩不再吃惊,她任凭我为她忙碌,微微笑看着。她极少跟我说话,只让我给她念魏晋诗,一次又一次的念。我也不想问她什么,握着她的手坐着,等着时间从我们身边流逝。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跟她这么接近,时间走了那么远,我们不能回头,却也不能离开。
      所有事情的发生的那天,她让我给念陶渊明《挽歌》,听着听着她微笑起来,仿佛漫不经心说的,我不怕死的,陶渊明对生死那么豁达,真是让人敬佩啊。
      我握住她的手,肯定的说,你会没事的。
      语气里的凄惶连我自己都骗不过。林诩看着我,说,越远,你跟阿简很好很好。如果你们在一起,我真的就放心了,我死了也能瞑目。我死了后,你们和好吧,然后结婚,生孩子,一起生活,你们会幸福的。
      她的话听起来像是在安排后事,我心口发寒,说,这个时候你还说这种话?我的心意你还不知道?
      她仿佛是想了想,然后问我,你对阿简就真的没有动心过?
      我苦笑,心里某个苗头稍微的冒了一点出来,把它压下去后才开口说,别想这些了好吗。你历来都自作主张,把我们都当成什么了?而且,文简已经有男朋友了,很不错的男生。
      她呆了呆,什么?
      难得她有兴趣,我很详细的说了昨晚文简生病的情况,想了想补充了一句说,早上我在医院看到的他们,那个男孩子漂亮得罕见,个子也高,两个人站在一起,的确赏心悦目。他很关心文简,一大早就打电话来,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来到医院。
      林诩“哦”了一声,他喜欢文简?
      我摇头,是爱。
      林诩然后就没说话,一个人默默坐着想了很久,忽然神色一变,血就从嘴角溢出来,红得发紫,绝不是正常的颜色。
      后来才知道是我这番话引发了病情。林诩那个时候就开始担心顾卓会对文简或者对我造成什么伤害,现在我很清楚的知道,他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并且总可以成功的逃逸于法律之外,不会有人拿得到证据,因为他根本不会亲自动手,高明的让人可怕。
      正如他对付我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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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个番外,未完结,陆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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