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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婚纱想嫁篇 ...

  •   她会向我讲述她温馨浪漫的爱情,故事里全是鲜花,阳光和满天的星星,还有一双温暖的手,一双美丽的眼睛。
      可是却没有男主角的名字。
      她讲着这些故事得时候,眼睛像星星一样都是眨啊眨,嘴角还会流出淡淡的微笑,全身都是幸福的光芒。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是为什么,那一刻我有些想哭,我宁愿永远都不明白。
      那一刻,真正感觉到震撼的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喜欢看起来就要飞起来的我。
      因为她连站起来的权利都没有,从16岁开始,花一样的年纪。
      谜底很简单,车祸。

      一个人的恋爱,我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体会到这句话地含义。
      回想起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微笑,我责备自己的迟钝,因为那些,满满的都是对美丽爱情的向往。
      给她美丽的爱情,那一刻我有了这样执着的想法。
      想,真的想,如此心疼。

      在医院要作手术,切除三分之一个胃。
      因为身体已经很不好,所以要住院的时间很长,大概要两个月。
      两张唱片已经录制完,最近也没有什么通告,我有的时间很多。

      我从来没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我有太多的感情想要发泄。
      文思如泉涌,一行行文字在我笔尖流泻。
      生命,微笑,与爱情。

      或许因为有所寄托,病痊愈得很快,40多天得时候,我就已经出院了。
      那个时候,小说也接近了尾声,不过这些都已经是后话了。

      童童来看我的时候,拿了好多水果和其他的吃的,给人的感觉就是我好像不是个人而是一头猪。
      不用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一定更讨厌我了,一个为了身材不惜把身体搞坏的爱慕虚荣的女人,因为我分明地听到他说“节食”两个字时语气里分明的怒火。
      其实我的胃病不是因为节食,而是因为曾经没有东西可以吃,等到后来有东西可以吃的时候,已经吃不下了。
      灵魂的习惯带到了这个身体,可这根本就不可能和他解释。
      所以我什么也没有说,低头,很乖巧地认错。

      “好了,我知道错了,”我低下头,强压住自己的笑意,装作乖巧地说。
      我的演技果然越来越好了,连童童都能骗过。
      我果然时虚伪的女人啊!
      生病的人是有撒娇的权利的,探望病人的人却没有发火的权利。
      我有绝对的信心童童会原谅我,事实也是如此。

      “童童!”在他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伸手拉住他的手。
      他站住,没有回头,我几乎能够感觉到他脉搏的跳动。
      “我其实没有节食。”我说。
      “那——”
      “因为你不请我吃饭!”我能够感觉到他手上微微的汗意,“我穷啊,舍不得花钱吃饭。”
      然后我松了手,“我要睡了。”

      我不知道童童什么时候走的,不过显然我的那句话超过了预期的效果。
      以后很长的日子里,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已经付了费用的外买及时的送到家里,即使很多次我说过不用再送了。
      很久之后我会想,我欠童童的,这一辈子也还不了。
      只因年少,还分不清,友情和爱情。

      偶尔的生病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你才会知道有人如此关心你,你才会知道自己原来如此幸福。
      比如因为我不喜欢消毒水的气味,床头永远鲜嫩欲滴馥郁芬芳的百合;再比如我手中的各种种类的书,柜子里永远堆满的食物。

      关小弟来的时候像往常一样没心没肺,没少调侃我也没少被我调侃,可是从他遮不住的黑眼圈我能看出他的疲惫,也知道他怕我孤单寂寞尽力逗我笑的心情。
      最近他在录制他的新专辑,没日没夜的,还要天天来看我,也不知道他那是什么嗓子,居然没有受影响。
      我对他说谢谢的时候他特别没心没肺,从装满食物的柜子里拿出了个苹果说他不是来看我的,是来帮我解决这些吃的的。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在一旁幸福的笑。

      王大帅哥来的理由是预约下部电影的女主角,用他的说法是他来看我是因为只有我的病快点好起来他才能快点开拍他的新电影。
      而黎妖孽的理由同王大帅哥的一样,因为他是王大帅哥下部电影的男主角。
      我知道演艺界是不等人的,所以他们这么说我很是感动。

      当然,这段时间见得最多的就是凯文,他总是抽出工作的空档来看我,很多人误会他是我的男朋友。
      别人调侃我们两个的时候,看着他辩解,我在一旁微笑。
      看他那个脸红的样子,难道不知道越是辩解越是容易让人误会吗?

      有的时候我会想,我是不是透支了太多的幸福?

      手术做完后一个星期,也就是我住院二十多天的时候,我自我感觉身体差不多了想要出院,当然,相信你们能够理解,我实在不愿意继续花住院费。
      可是没有人同意。
      那时候我心情极度烦躁,没有钱赚的日子钱如流水般的花出去,小说写到悲剧气氛最浓的时候,墨般浓得化不开得哀伤得气息环绕着我,我的精神濒临极端脆弱的边界。
      我承认,我是个极度容易被感染的人,即使那只是我自己写的小说。
      于是我逃了,尽管知道自己一定会后悔。
      有些事情,即使你清楚的知道自己会后悔,可还是一定要做,一如当时的我。

      来到映象,之所以来看广告是因为这个最快也最不容易被发现,我完全可以隐瞒到签了后。即使病成这个样子我还是很理智很聪明的。
      是婚纱想嫁篇。
      雪白的婚纱,如梦如幻,我喜欢。
      决定了,就这个了!
      前一阵子听说我得了最有潜力歌手奖和最佳歌手奖得提名,所以我现在得人气不是一般得高,所以生怕我反悔似的,当下双方就把广告签了。
      唯一没有想到的是,男主角仍然是童童。

      “童童,”我开始自己无敌的可怜哀求攻势,“自己在医院实在是太无聊了啊,尽管你们总是抽时间来看我,可是白天我一直是一个人啊。”
      我用四十五度的无敌角度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对于这个角度我可是很有自信的。
      “是啊是啊,生病的人最容易寂寞。”旁边的化妆师也开始帮腔。
      童童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些。
      “再说,我是知道你演这个新郎才签的”,见状我赶紧加强攻势,“把童童嫁给别人,我可舍不得呢!”
      “方若绮!”童童脾气真不好,这么快就又生气了,“是你嫁给我,不是我嫁你!”

      “童童,”我装作害羞的样子,天知道我脸红是因为忍笑忍的,“求婚要温柔嘛,你这个样子我怎么能答应你的求婚呢,万一婚后发生家庭暴力就不好了。”
      果然,和童童在一起,丢人的一定是他。
      心情开始变得好起来。

      童童牵着我的手,钟声在教堂回荡,就像两人的心跳的回声。
      童童的手很大,有阳光温暖的气息,和冷冷的性格完全不同,黎华的性格很温和,手却总是冰凉的。
      两只手交叠在一起,鲜明的对比,却奇异的和谐,
      苍白,纤弱,看着自己的手,我都有点不相信这是自己的手了,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变得这样不够坚强,开始变得喜欢依赖了?
      真的觉得,握住我的手的那只手,是可以依靠的。

      手心微微的出汗,童童的也是。
      我看着童童的眼睛,或许他的演技真的很好,里面有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
      我转头,嫣然一笑,童童有一瞬间的愣神,我在他耳边轻笑:“漂亮吧!”
      童童点了点头。
      童童突然的诚实让我一愣,他不是一向看不上我的么?

      和童童牵着手,就好像要走向世界的尽头。

      “CUT!”
      “perfect!”
      赞扬声不绝于耳。
      我和童童回过神来。
      广告出来的效果我看了,回眸一笑的嫣然,伏在耳边的浅笑,就像情侣之间低低的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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