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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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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从浙江回来后,我就决定把它写下来。
一
认识他们总有五年多了,至今还很清晰的记得和他们的缘分开始于一段笑声。
这是怎样的笑声啊!水滴在山涧石林中坠落激起的直入心灵的清脆,阳光被茂密丛林的枝叶切割成一片片碎块的跳跃轻快,旋风在无垠海面上掀起冲天浪卷的顽皮和肆无忌惮。
不知这样的描写在你心中触发怎样的感觉,如果让你觉得平淡无奇或者不知所谓,那么我要道歉,同时也很无奈,因为这已经是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的结果。现在我们知道,白纸黑字的东西是多么不能代表心里的感受。
或许我把主动权交到你们手中会有意外的收获:闭上眼睛,停掉脑中所有的尘世杂念,甚至忽略耳朵的功能,深吸一口气,努力感受抓住灵魂深处属于自己的天国。
哦,是这样,那股笑声,让我有刹那的恍惚,仿佛脱离凡尘来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美丽新国度。
循着这召唤,我找到了造物主的得意之作。
他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猜不出具体多大,他的漂亮如他的笑声一样,引人注意,过目不忘。精干的黑短发桀骜不驯冲向四面八方,光洁的额头炫耀着青春,浓密的眉毛,坚挺的鼻子,眼睛由于过度的大笑眯缝了起来,可还能感觉到长长的微翘的睫毛,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全身都发着光,仿佛不是肉身凡胎,想象成钻石的堆砌反而更合理些。
他的对面,隔着餐桌,是另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一样的乌黑发亮的头发,但发式要比他的同伴要稳重很多,浓密的眉毛同样很显眼,五官也要粗糙些,却散发出独特的粗旷的帅气。
此刻,他正上身前倾跟同伴低语着什么,话语的内容显然就是引起钻石男孩大笑的原因。
这是在一艘船上,香港始发,目的地是印度。我的对外身份是作家,但实际上我会更喜欢游荡者的称呼,作家只是为了赚取游荡的资费。
正是午餐时间,餐厅里熙熙攘攘用餐的人。这引起全餐厅注意的一对,与我的位置只隔了一个餐桌。
“多么养眼的两个人!”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先前发笑的男孩终于停住,只是身体仍没有完全平复而微微颤抖着。突然向我这边看来,并咧嘴笑着,又露出洁白的牙齿。这笑显然是送给我的,那他一定是发现我对他这么痴呆的注目礼了!啊,真是尴尬。我的脸肯定很红,因为全身都像烧着了般发热。我赶忙低头吃饭,但也只是用筷子机械地往嘴里送,至于什么味道,全没品尝出来。
“嗨,你好!”钻石男孩竟走过来跟我打招呼,我一时不知所措的傻愣着。
“对不起,请恕我冒昧。不过,我好像认识你。你是飞彦,那个作家,给黎茂城先生写过一篇传记?”
我点点头。
“我叔叔很喜欢你的文章呢,写得很有趣!”
“黎先生是你叔叔?”黎茂城是个富商,在全球财富榜上都能挤进前几位。本来我是不写这类文章的,但如果对方给出的报酬足够我悠哉四处溜达上至少一年而不必再写东西,这样的诱惑也很难拒绝!
我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作家遇到读者,但凡会有种奇怪的居高临下之感,不管这读者是读过他所有的作品还是只一篇小文。
“对啊!”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似乎也在笑。又回头向自己的同伴招手,“黎耀辉,果然是她!。。。我在杂志上看过你的照片,刚才就觉得像呢,又不敢相信会这么巧在船上碰到你。但,就是这么巧。我们俩都很喜欢看你的游记,梦想着有一天能像你一样孜然一身走世界呢!”
“哈,那到时候你们也不用为生计发愁。我还得迫于生存,写些无谓的文字赚生活呢!”碰到这种公子哥儿,我爱挖苦的毛病不用召唤就浮出水面了,也不管我刚才还对他痴迷来着。有些人天生命好,衔着宝玉降生!
钻石男孩倒没注意到我话语中的刻薄,他在想另外的事,有点无奈又带点责怪的看看同伴,咂咂嘴,沮丧地说:“恐怕都没有这样的机会,梦想终归是梦想。”
我诧异地望着眼前这个刚才还一脸灿烂,此刻却阴云密布的男孩,想到我给黎茂城写文章时他提到过自己只有一个独子,这个独子当然是得子承父业了。钻石男孩是黎的侄子,那么,另外一个。。。刚才的注意力全被那股笑声给吸引去了,此刻在仔细看着旁边这个更稳重些的男子,眉宇间不正活脱脱一个小黎茂城吗?尤其那眉毛,跟他父亲一样的异于常人的粗黑浓密。有责任在身,又怎能逍遥自在!我明白了钻石男孩的失望。
他们不止是同伴这么简单,他们彼此都爱着对方。也许旁人看不出来,但作家的敏锐,以及对别人病态的好奇观察,早让我练就了一对火眼金睛。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无不泄漏着相处的默契,更不用说早就出卖了他们的观望彼此的眼神。
他是绝不想撇下他独自走世界的。
“打扰你了!”他们又回到自己餐桌位置上去。
船在第二天中午到达印度港。
天还没亮,我就起身。观看每次旅行在船上的最后一次日出,已成为我的一个习惯。这时的甲板寂静无人,笼罩在一种神秘的宁静之中,海水在四周轻轻流淌,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就是世界,世界就是我。
凭杆东望,一道红光先行穿越遥远的海平线设想天空,作为太阳的传令官,让人们做好迎接的准备。
“真巧,你也来看日出!”
又是昨天的两个青年。钻石男孩还是一如既往的炫耀着青春,牙齿在半明半黑光线的衬托下,愈发显得雪白圣洁,把整张笑脸衬托地像个天使。
“昨天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何宝荣,他是黎耀辉。我叔叔的独生儿子!”
我知道他故意加上最后一句话的意图,还在责怪对方身份的限制导致他们梦想的破裂呢。真还是个孩子,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昨晚心血来潮非要早上来看日出,我说他身体不好,凌晨的海上海风又大,容易生病,可他就是不听。任性起来没人能说得动他!”黎耀辉还在为何宝荣的不听话而愤愤不平,不过已经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看来你们感情很好。”我忍不住要对着两位发表下看法。
“你看出来了?”何宝荣差异地看着我,吐了吐舌头。
“你真是不打自招。人家只是说我们感情好,又没指出来我们是什么关系,也许只是亲情友情呢!不过现在不知道也知道了。”话的内容全是责怪,可黎耀辉的语气却更多充满柔情。
“飞彦又不是我们家里人,知道也无妨吧!”
“你们一直是暗地里交往?”看来他们不打算对我隐瞒什么,我也就大胆地问下去。有时候我会感激作家这个身份,让人们有意无意都想要跟我聊聊他们的故事。
“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不过,总会说服家里人让我们在一起。爸爸不是老顽固,而且也很喜欢何宝荣呢!”
“我是个孤儿,不用担心谁来牵绊我。”何宝荣看出我的疑问,主动说道,“我从没见过他们,刚出生就来到了黎家。所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哈哈!听他们说我的亲生父亲跟黎叔叔是在一次旅途中认识的,一见如故,那时妈妈已经怀了我。我出生后发生了一件很不好的事,父母双双过世,黎叔叔就带我来了黎家。他带我非常好,简直当成亲生儿子般对待。”“更胜似亲生儿子呢!有时我也想跟着他一起叫叔叔,爸爸他明显偏向何宝荣!”黎耀辉在旁边不满地说。
我注意到他们称呼对方都是连名带姓,不似其他恋人那样许多亲昵称呼轮换用,便问道:“为什么你叫他何宝荣,而你也叫他黎耀辉?”“不叫何宝荣叫什么?他又没有第二个名字!”黎耀辉一脸不解、像看外星人地看着我,仿佛我说了一种他完全听不明白的语言。
“哼,你现在知道为什么黎叔叔更喜欢我了吧!他叫我何宝荣,那我叫他其他不是很吃亏?”
哈,这可爱的一对!
这之后我们各自回舱准备下船,一直到下船都没有再见!
二
我依然忙于奔波在地球的表面上,船只也依然是我的首选交通工具,却没有再碰到过这两个可爱的年轻人,渐渐也就把他们同我遇到的其他故事和人一起放到记忆的仓库里密封起来,没有必要时绝对不会想到去触碰的。直到这次,两年之后,我收到黎茂城的一个请帖。他在伦敦郊区的一座古堡里举行宴会,恰巧得知我当时也在伦敦。于是我就翻箱倒柜把黎耀辉和何宝荣的记忆袋搜寻了出来。
“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那么青春的面容、爱情、话语,实在让人觉得没有不幸福的道理,还有举世无双的笑。我简直迫不及待了!
古堡坐落在郊区的一片草地之上。穿过层层的有几百年历史的树林,眼前豁然开朗,显然经过精心挑选培育的优质草皮跟跟青脆,没有杂草。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直通城堡的大门,四周被人工花园里的珍花异草包围着。
由于一点私事的耽搁,到达时宴会已经开始。一眼就可看出参加的不是商界精英,就是社会名流,一个个脸上做作的高傲让我浑身不自在。要是平时,我会马上离开,或者干脆就不会来,不过,今晚我有特殊的目的。我的目标是黎耀辉和何宝荣。
按理说这两人应该很显眼才对,一个是主人的儿子,一个是主人的侄子,再不用说他们本身就很突出的外表和气质,可是我把宴会大厅搜寻了一遍遍还是不见人影。正暗自纳闷时忽然想到,他们可能根本就没来,不见得父亲的宴会就一定要参加!该死,竟完全把这点给忘记了,看来是我太急于见到他们!
那么,白跑了一趟了。跟黎先生打个招呼,表示我已经来过了,然后找个托词离开。
主意已定!这时大厅却突然安静了下来,显然有人开始宣布什么了。
“承蒙诸位赏光,黎某实感荣幸,但求各位能尽兴而归!”是黎先生,他站在二楼凸出的一块平台上,依着栏杆说道,“今晚,还有一项重要的事情要宣布,也可以说是这次举办宴会的主要原因。”大厅里的宾客凝神静气的听着,同时准备好喝彩的姿势,仿佛已经知道是什么事情。或者真的已经知道,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们!
黎茂城继续说道,一字一顿,很是郑重:“那就是,今晚也是,犬子黎耀辉与赵岭奇赵兄的女儿赵玉小姐的订婚宴!”
我完全蒙掉了!订婚宴!黎耀辉要结婚了!那何宝荣呢!
黎耀辉挽着一位小姐的手走到平台,将一枚订婚戒指给她戴上。明显富家小姐的派头,浑身珠光宝气,我无法评说她到底给我什么样的感觉。看来事情并没有朝他们的预期进展。
“飞彦!”
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肩膀,竟然是何宝荣!他头发仍然那样子蓬松着,只是不再是桀骜不驯,倒真像是没有时间打理,眼睛下也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不是憔悴,却是更多的冷漠,还有绝望。声音也便得嘶哑,难怪我没听出他声音。
“我正找你呢。”字斟句酌不知该说什么,干脆照实说吧。
他抿嘴对我笑笑,也许不能叫做笑,只是嘴角机械的上扬。我开始怀念那片雪白。
“一进门就看到你了,真是意外。好久不见,总有两年了吧。你还是那样到处跑?”
我不觉得现在这个时候他会有心情跟我聊这些:“你不会真想听我这两年的见闻吧?”
他的眼睛里有泪光闪过,还是被他给忍住了,他压低嗓子,本来就嘶哑的声音更添了几分压抑和沉闷:“你能听我说几句话吗?再这样下去,我会完全疯掉的!”他的眼神甚至充满了乞求。
“当然。你知道我不会拒绝你!”尤其是这种时候。
天气很晴朗。月亮像平时一样斜斜地挂在天上,不会因为人的高兴或悲哀而增添或减弱光辉。我羡慕它,不用遭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起起伏伏;又同情它,几千年几万年如一日地重复,没有悲伤,自然也没有快乐。
我们就在月亮的注视下,在草地上慢慢走着。
“他要结婚了。”这句话从何宝荣嘴里吐出来,显得异常的平静。两年前在船上时黎耀辉对他们未来的坚决,与现实是多大的讽刺。
“没办法挽回了?”
他停下来,面部扭曲着,显然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隐忍慢慢变成不可抑制的低泣,何宝荣干脆坐在草地上,将脸埋于两腿之间。浑身都颤抖着,跟笑起来一样。
我也在他身边坐下,并不说什么,而是用手轻轻拍打的背部。小时候受委屈,妈妈总也这样安慰我。感情需要宣泄,所以你想哭时就痛快的哭吧,谁说哭是软弱的表现?向来有很多胡说八道来阻碍我们生活得更好!
他终于平复下来,慢慢抬起头,仍低垂着,眼睛看着他前方的草地。
“他是我亲哥哥!”
什么?我大惊失色,目瞪口呆。我们实在是命运手中的玩偶,剧情怎样全凭他的喜好,偏偏他又喜欢恶作剧!
“很荒谬是吧?我叫了二十多年叔叔的人竟然是我的爸爸,而我的爱人,我想要共度此生的伴侣,却竟然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上帝给我开这样的玩笑,难道我前生真是那么十恶不赦,非得在今生承受如此的痛苦才能抵偿?”
是呵,玩笑,还有什么玩笑能比这个更让人哭笑不得!
“我是他的私生子,妈妈在生我时难产死了,他就找了个借口把握带回家亲自抚养。就这样骗了我这许多年!。。。他本来打算把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去,可看到我和黎耀辉越走越近,怎样都阻止不了我们,一个月前就。。。是啊,他真是想了好多法子,但我们就是这么坚决。。。我也奇怪过他为什么在这件事上这么固执这么坚持。。。怎么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他用手抱着头狠命摇着,似要把这命运从身体里彻底甩掉。
等等,哦,我看到了什么!他的手腕上那个清晰的血红印记,虽然痊愈,却留下一个可怕的丑陋的疤痕,肉往外翻着。我一阵惊恐,冷汗冒了一身。
“你。。。你自杀过?”
他知道我看到了那个刀疤,想了一会儿,说:“不算自杀,我没想自杀,只是想把身上所有黎叔叔。。。哦,因该叫爸爸,把他的血全都放掉,我不要。。。你一定要想我疯了吧?说是疯也不为错吧。。。知道了真相,我一下子懵了。。。神智不清。。。当天晚上就想着一定要把他的血放掉,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真是这么想的,现在还能感受到那时是多么确定,割开手腕,放血,一半就好了,另一半是我母亲的,与他无关,与黎耀辉无关。我不是要自杀。。。还为能有这个解决办法而欢欣雀跃。。。后来进了医院,又进了精神疗养院!”
他长出一口气。又伸手在自己口袋里掏着什么。是一张照片,递给我。
照片很明显是很久以前的,已经泛黄,却丝毫不掩相中女子的美丽。看了她,知道何宝荣的精致完美全然是母亲的遗传;因为这样的女子,丈夫有外遇也会让人觉得情有可原吧。她斜靠在身旁男子的肩上,眼里满是柔情,还有些许动人的娇羞。他就是年轻时候的黎茂城,简直是黎耀辉的翻版。
“你打算怎么办呢?将来?”
“肯定要先离开他们,离开黎家,走得远远的。明天就走。然后,也许会去实现梦想吧。不过还要看我的健康情况,这一阵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我早就注意到他说一段话就需停顿一会儿喘口气,而且也间伴着咳嗽。本以为是最近一连串的打击,忽然又想到那次在船上黎耀辉关于他身体不好的言论。不免担心起来。
“你。。。没有什么病吧?”
“过滤了,我只是身体底子差,从小就容易生病,调养到现在才有一点起色。可能跟我是早产儿有关吧,母亲怀孕七个月的时候我就出来了。真是急性子,可是,出来那么早干吗呢?到如今被这世界愚弄,耍的团团转!”
他从草地上站起来,脸上露出轻松的神色,只是我不知是从心里感到的,还是他刻意的轻松。
“很无聊吧?啊,谢谢你花这么多时间,听我讲这些无聊的事。我轻松了好多。我会有个全新的生活,对吧?”
“当然!你才二十出头呢,生活在你面前刚刚展开!”
“才二十多岁。。。”他机械地重复,好像在厌恶前面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
就此告别。
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谁能想到事情会到今天这个地步。我这个完完全全的旁观者一时还难以接受,何况他们呢?
我又能帮到他们什么呢?不能,顶多就是像今晚那样,让他把痛苦可以扔出来一些,可是有多少?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九牛一毛而已。
这次来伦敦,是为了给国内某旅游杂志写英国主要城市的连载,伦敦是我的起点。于是第二天,就乘火车离开前往我的第二站。黎耀辉和何宝荣的故事,似乎又要告一段落。也许现在这样是对目前情况来说最好的结局,人类是这么渺小,在霸道的命运面前挥刀舞剑,倒真像童话中那个向巨人挑战的小人物一样可笑。少时看动画,每每这时总会笑得前仰后合,甚至满地打滚。但,小人物最后不是也俘虏了大巨人?完全是偶然,是运气。我们又则能把希望寄托在这空中楼阁般的运气上!
也许是因为我对圆的固执-----总要让起点也作为终点,也许还带着对他们的放心不下,在结束英国之行前,我又回到了伦敦。我需要些更确切的消息,甚至已经想好要违反自己的一贯原则,而像些八卦无聊的长舌妇那样去打听。
我并没有费太大力气就知道了他们的消息,整个伦敦坊间都传遍了,你只要一表示自己对于这件事的无知,马上就能得到热情的解答,当然,伴随着夸张的表示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们私奔了。”讲述者瞪大眼睛,撇着嘴,表示自己的不屑,同时对我意味深长地点头,仿佛在说:“这是真的哦,绝对不是我瞎编乱造,而且我有渠道知道内幕!”
就在我离开伦敦的那天早上,也就是黎耀辉订婚的第二天早上!也许是半夜,因为早餐时管家已经发现他们不在了,以为他们出去散步,因为他们经常一大早出去散步,有时早饭也不吃。可是到午饭时间还没有回来,家里人已经开始有些担心,再到晚上时,简直就乱成了一锅粥,尤其是发现他们房间里旅行常用的那个皮箱不见了、还有几件随身衣物也找不到时,恍然醒悟到事情的严重性。
隔了几天,在黎茂城已经派人出去寻找却毫无线索,焦头烂额之际,黎耀辉写来了一封信。信的真实内容自然除了黎茂城外无人知晓,但却被那些好事者编排出无数版本,我也无意转载。料想也总不过“不必寻找,勿以为念”这些!
我不知道这个结局该怎样评说,其实也无需我评说。
我甚至都不算他们的朋友,统共见过两次面,由于他们的信任谈过几次话。我们的交集也只有这些,甚至都没有互相邀请过在一起吃饭。单单互相知道名字罢了,而这样的交情在人的一生中又何止成百上千!
只是,要祝福他们。
三
如果没有这次意外的重逢,我不会动笔写下这许多文字。
已经在国外兜兜转转十几的我突生思乡之情,猛然意识到我对自己的祖国竟然如此陌生,甚至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行走,这大概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游子心态吧。起初得一心往外飞,到最后的回归故里。于是,从去年开始,我就开始在中国的各片土地上印刻上自己的足迹!
浙江,和名字一样美丽的省份,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也许我应该把尽量快得把文字切入到与他们的再次邂逅上,读者急切地想要知道具体情况,对这些琐碎的前因后果不会有太大兴趣。不过为了保持文章的逻辑连贯性,我还是用简略的文字交代一下:到达当地的山村后,由于山路崎岖难走,我不小心扭伤了脚,当地老乡把我送到村里的一个小诊所。大家可以想到,当我发现在屋里为我忙碌治疗的竟然是黎耀辉时,会多么的感觉到命运的神秘!
他显然没有认出我来!
“真是巧,在哪儿都能碰到你!”在我表明身份后,他装做很无奈的样子。让我都忘记伤痛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我无所不在嘛!。。。。。。你们怎么会来到这里?而且,还做了医生?”我装了一肚子的疑问。
“看来你的脚得休息上一两天才能上路。有的是时间告诉你。真的,我们都喜欢跟你聊天。”
我当然知道他的“们”字里还包含着何宝荣。我马上就见到了他,正大汗淋漓的在后院摆弄着种在一块地上的蔬菜。看到我,很是喜出望外,给了个大大的拥抱,我不禁感叹,他身体结识了好多。
在一片树荫下的石凳上坐定后,我开始连炮发问,丝毫不给他们喘息的余地。
“快告诉我,那是怎么回事?大家都说你们私奔了呢!”我也故意瞪大双眼,装作一脸的不可思议。
“都是黎耀辉的主意!半夜我正睡得好好的,就一阵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他衣冠整齐的,手里还拿着旅行用的那个大皮箱。然后什么也不说,单只让我带几件简单衣物和必要的证件跟他走。我完全还没弄明白在干什么呢,已经被他拉上飞机。他大学学的医科,行医的各种证件都很齐全。”
“订婚那晚,我看到了你,也看到你跟何宝荣一起走出去。所以,仪式完成后我偷空溜出来找你们,虽然我听不见你们在说什么,但我看到了他在哭,哭得很痛。说实话,事情发生后我一直没能好好地静静地想清楚,才会稀里糊涂接受爸爸的提议订婚。但就那晚,那一刻,他的肩膀耸动得好厉害。我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可能离开他而去跟另外一个人消磨掉一辈子的时光,不可能。一天都不行,何况一辈子。我马上就订了飞机票。我决定谁都不告诉,悄悄地跟何宝荣远走高飞,永远不再回去。”
“你父亲呢?。。。哦,应该说你们的父亲呢?”“我至今不能原谅他,既然决定守一辈子秘密,干吗还要说出来!他也不会没人照顾。。那一个月对我,对何宝荣都是地域,再不可能有更惨烈的事发生了。。。也许有天我们会回去!”由于激动黎耀辉的整张脸都涨得通红,青筋凸起。
“可是。。。咳。。。你们还跟以前一样是。。。恋人关系?”
“当然。”黎耀辉的语气含着不容置疑的威信,他显然也意识到我的顾虑,“你想说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吧?实在是一种世俗的偏见。为什么兄弟姐妹就不能相爱?同样是人,不会因为有血缘关系而变得怎样异常,只要他们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爱上对方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嘛!俄狄浦斯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爱上自己的母亲就是明证,我当然也可以爱上自己的弟弟,况且他也同样爱着我,那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在一起。人类总是要牺牲掉自己的幸福,来遵守所谓的应该不应该,到最后,得益的是谁,受伤害的又是谁?”
我不知说什么。追求自己的幸福总没有错吧?
我不知道如果他不是作为当事人,而是这件事情的旁观者又会怎样看待。不过,世上总没有如果,既然已经是当事人,架空再去讨论旁观者的可能性,似乎完全没有意义。
“将来呢?你们是打算在这里隐姓埋名一辈子吗?”
“幸好还可自食其力,以前那繁杂的世界是不会再回去了!也许还会出去走走吧,像你那样,呵,这一直是何宝荣的梦想呢。但总会再回到这里。十几岁的时候我们来浙江旅游,很意外的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时何宝荣就是这里好像世外桃源。我们过得很惬意,乐得清静。青山绿水,空气清新,他的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恩,不怕告诉你,我当初学医的动力之一就是何宝荣。现在也算学有所用了。而且这里的乡民对我们很好呢!”
“也是,在来的路上那位老乡就不断夸你们呢,简直捧上天了都!”
虽然他们竭力挽留,也虽然我的脚伤还不足已成行,但当天晚上我还是执意雇了一辆车返回城里。上车前回头看着眼前的这座与其他村屋别无二样的简陋的房舍,还有站在门口送我的两个与背景不相衬的青年,其中一个露出雪白圣洁的牙齿,把笑脸衬托得像个天使。
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
也许你会觉得支离破碎情节不连贯,不能称上是一个故事。
但我所知道的已经都尽量客观真实写了进去,胡编乱造些动人桥段,是对他们的亵渎!
倘若你始终不能说服自己把它当成一部小说来看,那就当作是我对两位朋友的回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