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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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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早我就从沙发上爬起来,揉着酸涩肿痛的眼睛就找屋里的挂钟,六点四十三分。真是个好数字,好时间。
昨晚被李奕晖逼着喝了两罐啤酒,然后又听着他时而的调侃,我猜想他是早上三点多才回的房。我收拾了一下桌上的铝罐,就跑去阳台上拿回被李奕晖晾晒一晚上的皮包和皮包里的东西,手机肯定坏了,钱包本来也没什么,不过那么书干了还是能看的,总没理由就扔了。
等我整理好后就走出了他的家,回过头看看,其实李奕晖还是个不错的人,不过路不同不可谋。
我一个人就着清晨走在安静的街道上,熟悉的摸着路子行走。
以前跟朋友玩就这么乱窜,但总能找到不同的路回到同一个出发点。那时有个朋友就笑说,天下就这么大,不管兜转多少回,最终还是回来的。
地球是椭圆的,所以不会迷路。
最后还是会回去的。
我手背抵在额头上,笑笑。
会回去的,不过那需要多少年啊?
我走到人民医院附近就停了下来,坐到花坛上,叉着脚。而在我右边隔着五十来米处有个上了年纪的老爷子开了个小摊子是专门替人补鞋擦鞋的,一个早上下来,他的生意也就在八点上班时间才接到一两个中年男人的生意。
不过补一双鞋擦一双鞋的价钱却是很小,五块钱,最多也就十块。
老爷子接过钱的时候还得谦卑的说“欢迎下次再来”的话。
他的背脊佝偻得如同弓弦,手脚颤颤巍巍,动作并不灵活。
我抱着皮包看着他的方向,而日光早已大盛,一缕缕刺目的光落到凡间,老爷子的背连带他那些老旧的补鞋用的器具都蒙上了好看的光晕,微微漾开。
有那么一瞬,我觉得老爷子在笑,慈祥安静的,甚至比天上的白云,地上的青山要好看。
而在马路对面,也走来了一个年轻人,他走到老爷子摊前,在我以为他也是要擦鞋的时候,他却将手里的早餐递给老爷子,老爷子接过,两人便交谈了一番。然后年轻人就走了过来,见到我似乎有些讶异。
他坐到我旁边,有些调皮的晃着腿,手臂摆了摆。
隔了会,他就扭头看我,露齿笑说:“你坐的位置平时是我坐开的,不过今天你占到了真可惜。”
对上我的疑惑,他补充说:“其实这边的花坛边是不会有人坐的,难得遇着你坐这,觉得惊讶了。”
他转过脸看向老爷子的方向又说:“这里可以看到很好的风景,那里补鞋的老爷子在这里做了也有好些年了,不过每次都攒不得多少钱,所以我就会在早上给他买早餐,听说他家里还有个小孙女读书。”
我点点头,就跳下地,对上他说:“你人很好。”
转过身,头也不回的就走了。逆着人流,我走了反方向。挂在肩膀上的皮包被人撞得滑下肩膀好几回了。
漫无目的,眼里脑里似乎剩下一片茫然。
我没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可以避开那个城市吗?
流浪又是怎样的?
我又停步在十字路口,看着疾驰而过的车辆一时找不到方向了。甚至坐到别人店铺的屋檐下,听着遥远的热闹。
手指缠绕,我的打算其实就是无聊的逃避。
没有回家去,也没有去到远远的地方开始生活。
其实被一个人耍了也不是什么,却最让我痛恨自己的是我心甘情愿的让他骗,让他利用自己。
我抱着双脚,下巴抵在膝盖上,而皮包就被我放在脚边,即使刚才有个黄毛小子冲过来一手夺过我的皮包我都无动于衷,里面的东西不值什么钱,倒是有些可惜那些书,本来还打算无聊的时候看看的。
不过我没想到小偷还有良心的,而这个良心该由黄毛小子自个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