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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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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仰望四十五度的天空,灰蓝色的,今日没有阳光,一如洛凡的心情,到这个城市已经十个多月了——
对着破开的手袋,一个被刀刮开碗大的大口子,欲哭无泪,从来没觉得没心没肺这个词语能用在自己身上,此刻却再合适不过了——公交车上那个稍显肥硕的男人一个劲儿地往自己身旁凑,就应该警觉的,那个时候自己想的是什么?在想这个人是不是想吃自己豆腐,虽然自己尽量保持离他远点,竟没起身换一个位置,纠结着这样走开会不会伤他自尊啥的——不由懊恼自己脑子里究竟想些什么东东——
两个多月游手好闲,一直在紧衣缩食,现在钱包又丢了。她是不可能问家里接济的,家里人很早就不管她了,她爱干嘛干嘛,忿忿地想,在自己最需要人管教的时候他们从不履行这一责任,早已经失去了教管她的资格;也不想开口问朋友帮忙,自己是重点大学毕业的,学历不如她的朋友都比她有“钱途”多了。她不知道这股子可悲的执拗到底出自倔强的自尊还是可怜的自卑。
哀叹一声,银行卡都在钱包里,卡里总金额也不过是最小的三位数,现金才两百块,那贼也忒没眼力劲儿,居然瞧不出自己这穷酸模样。幸好手机身份证没丢,现在仅有的流动资金只剩前同事还回来的放在家里的一百五十块钱了——
反复翻了翻电话簿,还是拨出了一个电话,挂断的时候显示的通话时间是一分零一秒。这个曾经说爱着自己会用十年时间等自己的人,什么时候开始无话可说了。
“沉默是会呼吸的痛,他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哒啦嗒哒——”她是记不住歌词的,唱着自己先笑了,笑着哼着又流出了泪——
忽而想起来毕业回家的那天,原想着不是高峰期就没想提前买票,却忘了过两天是端午——悲催的结局是她磨了半天车站管理员,面相凶煞的大叔不为所动却放了另外一个请求提前班次的女孩进去了——咬着牙众目睽睽之下拖着大行李箱出了车站,不甘愤怒委屈一个劲儿涌上来,拔了电话,讲着讲着就开始哽咽,越哭越凶,一直知道自己是极懦弱的,却是第一回在人前哭得那么伤心——
连线了十多分钟,那头的人也没讲什么安慰的话,听着自己抱怨,最后还是自己止了泪,归途的路还是得自己走——没多久电话那头的人又给自己来了电,跟他是不用说谢谢的,大半辈子的朋友了。
现在和朋友们都很少联系,把玩着手机,暗暗叹了声,终究还是收回包里,抹了泪,笑笑,路很长,还是得自己走啊!脑子里不期然闪过一个人影,一个温吞、坚韧且带点闷蛋的人——
叶熙回村的消息四邻街坊都知道的差不多了,林徵觉得周围在背后投向叶熙的目光带着同情,甚至有人偶尔会忍不住偷偷指指点点,这让他很不舒服,他很不喜欢这样怜悯的视线落在叶熙身上,也许他的遭遇值得人同情,也更让他心疼,但决不能是他人自诩悲天悯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尽管这里的人都是淳朴而良善的,他们并没有恶意,可他也很不喜欢。
叶熙当然注意到了林徵时不时不耐烦的臭脸色,也清楚他心里的计较,只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当年,他千方百计接近,自己的防备不正跟他此时的心思一样么。
早在重逢的那刻,自己恐怕就决定跟他回B市了吧。管他闲言碎语,理他街头巷议——无奈勾唇,怕是到时候没说的那么洒脱了——
这是中国沿海典型小村镇,四周面山,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安谧而自然。大多数青年人在外闯荡,生活着的老人们安逸且无聊,林徵发现这里有很多中老人人坐镇的小卖铺,还有很多妇女在自家门口穿笔芯、织渔网,三三两两聚着闲聊,靠着绵薄的收入自足而自在——
“那时候这里还没有篮球架的,体育老师自己搭了个木架,篮筐还是破了的菜篮子,每隔个一俩星期就得来个大维修——”
林徵环顾着这个小学,就一栋三层半旧的教学楼,一个不大的操场,中央的讲台翻新过了,以前觉得自己学校小,而这里还不到自己小学的四分之一,不过这里四面环山,能蹦跶的地儿倒是不少,应该也有不少乐趣吧。
“我比较爱玩乒乓球,个子不用太高,也没拍篮球那么费力,下课就奔那头的石台抢位置,玩这个的人多了,从集市上五块钱一副的拍子比现在百来块的经用多了——”
不知道是想跟他分享自己的以往,还是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脸上始终带着笑意——对于那个没有自己参与的过去,林徵很在意,却也没有阻止他的喋喋不休。
“不如说说你的玩伴?”
瞧那人挑眉看了他一眼,又低了头,似乎不太愿意提及,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了。
“他叫陈放,”三步上前,跳上乒乓球石台坐着,“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粘着我,没见过他那么死乞白赖的,估计村里没哪个孩子跟我一样敢跟他叫板吧!”
“他那是犯贱找抽型的!”狠狠地想着,不提防嘴里就这么说出来了。
抬眼横了那人一眼:“对,他就是跟某人似的找抽!”不再理他,管自己继续,“开始跟他玩在一起,从一个下雨天开始,栽了个跟头跌倒水坑里,课本全湿了,他巴巴地把自己的全跟我的换了,隔天被老师罚了——”
他的叶熙最心软了,没想到那小子那么丁点儿小就那么有心计了。
“……知道我喜欢看书,就偷偷去他哥那儿拿很多课外书给我,他哥很宝贝那些书的,为这个没少挨他哥的打……”那些旧事对叶熙是美好的,说时面上会不自觉带上笑 “那人花着呢,没少招女孩子,也特爱得瑟,特别是高中那会儿,用了不少心思把校花追到手,天天在人前招摇。”那时候心底所想现在这么轻易的就说出来了,其实陈放也就喜欢带着小女友跟他们一帮玩在一块,一漂亮女孩在一堆男生里面难免显眼。可是没多久,晚自习后,那人拖着自己往教学楼楼顶,说喜欢的人一直是自己,还亲了自己,多吓唬人呐!一个男生喜欢另一个男生,那时候是多么了不得的事儿啊!怕得整夜整夜睡不着,却也想明白,自己好像也喜欢上一个男生——
叶熙的语气挺平淡的,只是在叙述一件事,而在林徵听来却带上了一丝酸味儿之后又酿成了苦味儿。
“……最后,他离开了,整个家都搬走了。”
十几年的相处,经历的事哪儿能用言语说得尽呢?林徵当然明白,他怕自己听下去,醋坛子非翻了不可,自己啥时候跟娘们似的小家子气了——早清楚他心里有一个人,那时候却不知道是男人,爱了就是爱了,半点不由人,就算是同性又如何?可是当时,顿悟自己情感归处,很没种逃跑的人,是自己吧——年少的叶熙是怎么熬过来的呢,特别是后来又遇上那样的事?如果可以……自己也矫情了,“如果”这两个字分量太轻,也太重,这世上哪有什么如果——
“李叶熙,过去的我来不及参与,将来的,我陪着你。”
看似漫不经心,语气却是极认真的,叶熙笑了:“走了,四点半的车,现在快跑的话或许还能赶得上!”说完,自己先跑了。
愣了好几秒,林徵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臭小子,闷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