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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喜欢(乱搞一气) ...

  •   我保证我不想事情这样的,但是我本身是个大笑话,幸好象是酒吧这种消遣的地方没有人会在意,明天的时候,人们就会忘记这场闹剧,可是那个人却没有忘记.

      [你好,我叫邵伟,你是方洁文吧.]他很是绅士的伸出手来跟我握手.而我的反应估计只能更多的引起这个人的兴趣,[记得记得.]我捏住他的手,算是报了那天仇.

      可是这双目凝视之中,我怎么会觉得寒毛竖立呢.虽然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了,而且我实在觉得挺值得的,首先是看见了简洁可爱的表情,注意是美女的可爱表情,再是休息了一个星期,被简洁这个汤那个汤,养的我也肥了不少.再就是我英勇的形象得到了广大的发扬,附近三里地的小混混没有敢来惹的,不过这个最后的一个好处,据说是他邵大少爷下的命令.

      他是何许人也?地球人氏,属于地皮流氓系列,听到这个词语时,我惊讶于自己还活着,怎么当初我还觉得他可爱,看来我的视力又下降了.至于正业,就是花花公子之类,不过他很是承认,目前他只喜欢我.

      喜欢?天啊,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厕所,每次他说起这两个字,我都养成了想上厕所的习惯,看来他比香蕉好用,香蕉?是呀,可以治便秘的.

      我很是直接的问他,有没有看见我脸上的缺陷,他却说要我把脸靠近一些,等我贴近时,我的初吻就没有了,初吻?对呀,和猪的.虽然他长的不象猪,还蛮顺眼,甚至是有点帅吧.可我直觉上排斥他,因为他比我爱耍帅,再加上很多小女孩好象特别热中于流氓系列人氏,估计是古惑仔看多了,也不对呀,现在流行的不是流星花园嘛.

      幸好他没伸舌头进来,就当是捐献给灾区的发春猪头的吻吧.发春?是的,怎么这么多问题,看他看我的眼神就知道谁在发春了.想我也是阅男无数,那点春想我还不知道吗?

      不过,有了他的捧场,我们的生意更加好,但我可不想继续牺牲色相卖酒呀.其实,他也不是很可恶,我的生活至少恢复到了美国的有趣水平的一半.

      让我想想这个对付男人的妙计几招,还记得我在某章节里说的吧,我确实是勾引过男人,虽然是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我估计这是老妈的遗传.所以这个怎么样是有兴趣,什么样是没有,我还是有感觉的.

      当初偶可是百试百灵,只要朝着他不喜欢的那类做就行了.他不是喜欢可爱的,那我就扮演精明的女人;若是喜欢有趣的就演那个无聊的.在我认识他的7天之后,很有上帝的感觉,我选这个数字.我发现他最讨厌的是那种象他抛眉眼的女人,也就是说那种□□类型.

      可是问题是,我还在这工作,总不好让我到处去给他放电吧.不说我的工作,酒吧的名声也会不好的.我百试百想,脑袋都要抓破了,真想上去揍他一顿,可是不能,这样的反效果太明显了,真正的高手是要让他在不知觉当中讨厌起自己.这个让人喜欢容易,让人讨厌怎么变的难了起来.

      最大的问题是,鉴于他的势力,我还真不能做的太过分,怕他会对酒吧不利,权衡之下,我决定了-屈服于他的淫威,嘿嘿,小子咱两的较量现在才开始.

      [我们交往吧.]他先是楞了,因为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什么要我做他女朋友之类的,只是含糊的说喜欢呀喜欢,这小猫小狗的也是喜欢,反正初吻都没了,那家伙也嫁人了,我还的为他守什么节.*(好象是娶老婆了吧)

      到是这个邵伟竟然楞在那半天,[喂,怎么样,不行就算了,你给句话.]我一副□□老大的派头,大有你不同意就拖出去阉了的表情*(注,在偶的字典里,这个阉字出现的频率为99.999...)

      他只是目瞪口呆的点点头,怎么有种他要屈服于我淫威之下的错觉.

      想想我的作战方案,基本是这样子的,交往下来就代表着有机会更多的了解对方,要是他发现受不了,一定会主动提出分手,要是我受不了当然是也分手分手了,这对于恋人来说没什么大不了.若是他不小心爱上我了,而我不爱他,嘿嘿,那就是他倒霉的.

      若是很不幸的中了那0.001...的几率,我们俩都相爱了,那就当是忘记PAUL那个混蛋的方法好了,不用白不用.爱上就爱上,又不需要什么逃来逃去的.至于说,我会不会先爱上他,有点难,因为我还不想和猪做亲家.*(笨,他是猪的话,那他老爸不是猪爸呀.天啊,我怎么想的这么远,看来是有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喜欢(乱搞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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