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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When I fall in love ...

  •   孟春被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吵醒了。他睁开眼,发现窗户开了一道缝,早晨清新的风徐徐吹了进来,鼓动白色的纱帘,敲打着窗下悬着的风铃,是谁开的窗呢?他的头脑渐渐清明,脸上有些发烧,昨夜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遥泉并没有拒绝他,反而是他自己情怯,只是要遥泉帮他用手草草了事。他太害怕因为情事给遥泉带来不好的感觉,毕竟他曾经有过痛苦的过去。他心中的伤是否已经愈合了呢?在没有十足地把握之前,孟春不敢拿自己和弟弟的幸福来赌博。他更希望遥泉能够慢慢地接受他,作为兄弟他们是默契的,但作为情人,他们都是初学者。
      孟春洗漱完了走进客厅,遥泉已经上学去了。餐桌上放了一杯牛奶,旁边还有一张便笺。孟春拿了起来,上面是熟悉的笔体:哥,我想,我们还是做兄弟吧。爸妈刚走,我还年轻,很多事都没有想清楚。你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们一起努力好吗?
      孟春无力地坐回椅子上,一手撑了头。他怎么还没有遥泉想得周到?是的,他需要全力对付留在安化的家业,而遥泉只有十八岁,还什么都不懂。也许是他太心急了。没关系,他会等他长大,等到他愿意的那一天。

      孟春不日即离开B市返家,遥泉每天的生活中仍是上课、练琴、游泳三件事。云帆在新的学期里终于让校委会给他配备了一个专职秘书,遥泉不必每天早上当差。云帆见不得人闲,又鼓动遥泉和几个有兴趣的同学组了一个爵士乐社团,每隔两天的下午抽一小时的时间或排练曲目或讲解乐曲及流派,要求每个人必须学习用多种乐器演奏,尤其安排了自由发挥的即兴演奏,让遥泉他们几个苦不堪言。云帆骂他们缺乏阅历兼没有演奏激情,只懂得抱着乐谱傻练,于是亲自带着几个人到一家相熟的酒吧学习。
      这是遥泉第一次去酒吧。他和几个同学象乡巴佬似的在大厅里转了几圈,又跳上舞台仔细地察看摆着的几件乐器。云帆在一旁和酒吧的老板Jay----一个四十多岁有些谢顶的老外聊得正欢,还不忘叮嘱他们:“别乱动那些乐器,贵得很呢!”
      Jay 笑笑说:“只要他们不弄坏我的萨克斯风就行。”
      云帆拍拍他的肩膀:“知道,那可是你的宝贝,比Pearl 还要亲呢。”
      Pearl是Jay的老婆,一个留着一头及腰黑发的本地女子。云帆曾经和遥泉说过他们的浪漫故事。Pearl 原来是本市歌舞团的一名歌唱演员,男友移情别恋之后,Pearl 因为爱看王嘉卫的电影“重庆森林”去了美国的加州,在灯红酒绿的拉斯维加斯遇到了在一个酒吧里演奏萨克斯风的Jay,两人互相吸引,一见钟情,Pearl 就在Jay的乐队里做了和声,有时也担任独唱。Pearl的签证到期要回中国,Jay竟然抛下一切跟了来,开了这间酒吧,二人夫唱妇随,十分恩爱。每个周四的晚上,Jay 和几个爱好音乐的朋友一起演奏爵士乐自娱自乐,在B市也算小有名气。云帆本来是个散漫的人,正适合爵士乐的特性,偶然来听了几场,觉得不错,就成了这里的常客。今天把他的徒弟们也带了来,为了要Jay教一教这些象牙塔里出来的雏鸟什么是真正的音乐。
      晚上的演出是货真价实的LIVE SHOW。没有排演,没有乐谱,只有两三个不再年轻的中年男子,在舞台上随性的演奏着,一个人弹钢琴,另一个人就吹萨克斯风,有时候又换成了小号,或者小提琴。Pearl 一般不上场,只是在角落里看着,缠绵的目光罩住了Jay。在爱人的眼里,舞台上的Jay化身浪漫情圣,抱着他黑色的萨克斯风,吹奏出一曲曲或激昂或婉转的曲调。Pearl 来了兴致,走上舞台和Jay说了些什么。Jay 点点头,和两个朋友放下手中的乐器,下了台坐在附近的小圆桌旁。云帆眼睛一亮,对遥泉说:“今天运气好,你们听,Pearl 要唱歌了。”
      只见Pearl在钢琴旁坐下,伸手调了一下话筒的高度,不急不徐地说:“下面由我献上一曲,专门为杨云帆先生而唱的。原他早日找到真爱。”
      云帆笑了,冲Pearl 优雅地点点头,
      Pearl 低头开始弹奏,动作缓慢,琴声低柔。一段前奏过后,她抬起头,曼声唱了起来:

      When i fall in love
      It will be forever
      Or i\'ll never fall in love

      In a restless world
      Like this is
      Love is ended before it\'s begun
      And too many
      Moonlight kisses
      Seem to cool in the warmth of the sun

      When i give my heart
      I will be completely
      Or i\'ll never give my heart

      And the moment i can feel that you feel that way too
      Is when i fall in love with you

      她的声线干净甜美,又略带磁性的沙哑,充满了感伤。这一首老歌,让她一唱三叹,只如情人在耳边的呢喃,低回婉转,久久不断。遥泉听得痴了,几乎要落下泪来。他听过另外一个著名的男歌星Nat King Cole的录音,是用弦乐伴奏,很好地衬托出他的沉厚圆润的声音,显得深情无限。如今听女人唱来,更如恋爱中的女子,缠绵悱恻。
      遥泉这才相信,爵士音乐的震撼力,决不输给其他的音乐。他转身刚想说话,发现云帆的眼睛也在看着他,目光里是他不懂的含义,有一些温情,和一些迷惑,一些专注。那眼神如此熟悉,让他从云帆眼里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那人也曾经这样的看着他,在小街转角的路灯底下,在江边的大堤上。他的脸向自己低下来,而自己只能慌乱地低下头,心里充满了甜蜜。云帆冲他露齿一笑,眼神随即淡去。而遥泉却仍然怔怔地望着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你为什么拒绝了哥哥呢?难道是因为他?你还在想着他么?你对他,究竟是不是爱?如果一定要爱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是他。对,象歌里唱的一样,只能是他。

      翌日回到学校,遥泉和乐队的几个人兴头十足地操练起来。云帆也极力支持,特别批了一间教室给他们练习。几个不同系的年轻人凑到了一起互相学习讨论,好不热闹。
      这阵势给冷眼旁观的人不小的打击,他就是谭学谦,那个遥泉的同班同学。学谦是音乐世家出身,从小就对自己要求很高,学业也是一帆风顺,上了大学仍是班里的第一名,自然容不下有人风头强过自己,尤其那个人是老师的跟班—任遥泉。他每天看着遥泉在学校里来来去去,琢磨这个看似嬴弱的人怎么有那么多的精力,弹钢琴,组乐队,和那个什么副校长混在一起,不清不楚的。两人都是院里的风头人物,偏偏外形上又很相像,引得不少的女生侧目,却没见他们和哪个女生有瓜葛。莫非……哼!他鄙夷的目光不自觉地追随着遥泉,仿佛要把他的衣裳扒光,直看到骨子里去。世界上只有两种情况让一个人费尽心力去研究另一个人,如果不是爱他,那就是恨。

      春天来的时候,同学们都自发的组织起来出门踏青。音乐学院大一的新生们一向是潮流的领军人物,什么活动也落不下。临近清明,遥泉班里的女生们就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召集大家周末去山里玩,爬山看花到还是次要,主要是要秀一秀新上身的春装。女生们要拉上几个苦力帮着背水和小吃,同时还要充当摄影师照相,遥泉也在被邀之列。他向来不愿拒绝女孩子,当下答应了。谭学谦看着遥泉被女孩子围在当中,微笑点头的模样,心里有气,站起身走过去说:“我也有空,能加入你们么?”
      女孩子们愣了一下,很快又叽叽喳喳兴奋地说:“好呀!好呀!”私下里议论着:谭学谦一向不爱搭理人,平常独来独去,高傲得如同王子一般,今天不知是为了什么关心起班级的活动来,难道是他对哪个女生感兴趣了?女孩子们心里活动了一下,掏出小镜子照了照,打定主意那天一定要穿上最好的衣服。
      周末早上大家早早就到了集合的地方,看看人到得差不多了就一同往山上走。女孩子们互相评论着衣着和配饰,男生在后面肩扛手提,眼睛忙着看自己班级的女生,又发现路上成群结队的年轻男女也很多,不禁花了眼。谭学谦走在人群中没有看到遥泉,心下纳闷,问了别人才知道,遥泉回了老家给父母上坟,今天是来不了了。
      学谦心里有些别扭,懒懒地跟在大家后面,一会儿就掉了队。不知什么时候从后面上来一大队人马,其中竟然有他认识的苏眉。苏眉穿了一件淡粉色的上衣,白色的休闲运动裤配着深粉色的运动鞋,走得热了就伸出手在脸边扇着风,娇俏可人。学谦禁不住称赞了她一句,苏眉乐得咧嘴笑了:“你也很帅呀。哎,我们班的女生都跟我打听你呢,钢琴王子。”学谦微微一笑,抬手整了整鬓边的头发。苏眉冲他笑笑,继续往前走去。学谦放慢了步子,最后索性停下来,掉头往回走。
      钢琴王子吗?也许是吧。学谦不是一个对外表很在意的人,穿着打扮也从不精心。他那个时髦又挑剔的妈妈自会为他买来全套的名牌衣饰,搭配好放在衣柜里,就差为他里里外外穿戴起来了。人靠衣服马靠鞍,几千元一套的衣服穿起来自是和几十元的地摊货不一个效果。从来都养尊处优的人自然有一种贵族的气质,别人学也学不来。周围倾慕的眼光很多,只是他从来都不屑一顾。
      在谭学谦的年轻岁月里,只有钢琴与他为伴。没有任何的休息和娱乐,没有朋友,连家人跟他的唯一联系都只是督促他弹琴、为他争取无数比赛的机会,帮他安排好日常琐事。他的生活简单到如一杯清水,可以解渴,却淡而无味。这样的生活重复了十九个年头以后,突然有一个人闯入了他的世界,令他日思夜想,寝食难安,竟然不是什么窈窕淑女,而是任遥泉。记得遥泉初入学的时候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不点儿,比同龄的孩子都瘦弱,而且羞怯,不爱说话,只是钢琴弹得好吗?那又有什么。慢慢地学谦发现这个人并不如他外表那么纤弱,甚至更加坚强。他很勤奋,到校最早离开最晚,傻傻地为那个自视清高的副校长担当跑腿的杂役。他喜欢穿黑白两色的衣服,一双眼睛藏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偶尔望向你的时候让你觉得眼前突然一亮,随着他目光的移开又觉得有些怅然若失,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学谦气恼自己的心中怎么被这么多无聊的事情充斥,于是练琴的时候,遥泉变成了他的假想敌,他要永远比他强,比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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