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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玫瑰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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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红
长篇小说
的的
题记:“精神生活归根到底就是爱。行行善事、帮助或保护他人,并不是爱。因为我们如果这样做,那我们只是在把他人当成简单的物品看待,自认为自己是慷慨明智之人。这根本与爱无关。爱是与他人心灵相通,在他人身上发现神的光辉。”──托马斯默顿(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美国天主教著作家和诗人)
一 背叛者
某个静寂黄昏或微雨的午后,纤细的年轻女人将手指递到晚霞的跟前,她问,你在那里吗?或者,在不断忙碌的双脚的起落之间,心里问,你还能寻找到他吗?
尽管时隔成百上千年,这个问题还在,这个女人还在。
许多的寻问在一个看不见的空间里,有空气,在这些数不清的寻问中无声无息的生成和消失,就如岁月,就如女人头上渐出的白发。
然而,在这个空间的外边,是跳跃着的无边的世事,在俗事之上,有一个寻问不清的问题,那就是,要么这样,要么,那样。那样是什么样,是一个无知的永远。
永远便是没有尽头,便是无语。
女人转过头去看身后正看电视的孩子,她发现,孩子竟在流泪。再看电视的画面才知道,动画片里,那个落了队的小天鹅落魄地流泪。画外音说:这个小天鹅找不到妈妈啦。
女人感到四处里冰一样的寒冷起来。一个刚刚升起的梦,变成了面前实实在在的墙壁。女人不自主地自语了一句:生命不过是一个过程。
接着,她又轻声低语了一句:你在哪儿呢?
这个女人便是我,罗丝,一个不知是否声乐家曾经绽放过的玫瑰。
我认为,那自然是一个月高风清的夏夜。
这种想法,许多年来经久不变,直到今天。
对于离经叛道的人的出走,还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夜晚更适合他们呢?
许多年之后,当我站在这一对男女的坟前,秋天的风从我的身边刮走,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枯草飞舞。所有的生灵,都不肯沉寂,这一切,再一次告诉我,我的想法不会错,真的,那应该是一个夜晚。
月亮高悬于天空,乌蓝的天藏匿着色情的诡秘,有微风从某处突然吹来,又倏然不知踪影,麦田一望无际地泛着白光,四处里除了一阵紧似一阵的狗吠还有忽急忽缓的蛙鸣虫叫。
一个中年的,高个子双颊削瘦的男人,快步急行于一片田野。他的身边是一个高挑个儿的年轻女人。女人苍白的脸与皎洁的月光相辉映,女人淡红色碎花小袄由于急行而鼓满了风,在那个黑色的夜里,那风给黑夜里的女人带上了黑色的风韵。
他们身后的村庄在急行的脚步下渐渐远去,带着一片狗吠声。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面的爷爷。一个背叛者。
半个多世纪之后的某个夏日里,我走在云南才有的阳光与白云之下,我的身后是摩棱村寨,而我的面前是一片高原淡水湖卢沽湖。我不由脱口而出一句话。我说:啊,我的云南,你真是我的云南。
导游小姐一愣,问我,你说了什么哟?
我张开双臂仰头向着太阳又大声说了一遍,啊!我的云南,你是我的云南。我脸不红心不跳,说得心里踏踏实实,自自在在,坚定不移。
所有的旅游者都被一个来自东北长春的女人这句话逗笑了。
其实,我的话由心而出,我爱云南的,不是山水,不是明亮的太阳,不是云南人引以为骄傲的朵状白云,更不是世博园人为的造作景点,我是爱灵魂没有桎梏。桎梏是画地为牢,自已画,我一直坐在这牢里,向往着自由。
有很多话想要说,这大概不是一个女人的毛病。电话拿起来就放不下,不考虑电话费,等到电话局的电话费摧款单子一到才知道,原来,上次交的电话费又用完了,而且快得相当没有道理,便告诉自己,记住,下一次,一定要长话短说,但是,到了下一次老毛病还是照样重犯,为什么呢,因为有话要说。当然,后来,我找到了一个说话的地方,从此,我再也不用考虑电话费的问题了,也不用夜半三更给一个随便按下的电话发短信,让那个陌生的人在电话的那一边骂我是神经病。
我奶奶是如何接受了弃妇的角色的,她那双被人叫做杏核眼的美丽大眼睛流了多少泪?几十年的生命里,她心里的那些话是不是找到了听话的人呢?
那个背叛者,我的爷爷,有没有在出走之后,拥软玉温香于怀时,想过那个为他操持着家带着儿女艰苦渡日的女人呢?
更重要的是那个跟着我爷爷出逃的那个女人,那个家有万贯财产的大地主的女儿如何要跟着一个因做木材生意而一夜暴富的男人远走他乡呢?
我有十年多的时间在给一家反腐败的杂志做编辑,主编大案要案和丑行实录。这两个栏目里出现的女人多半是骗子。手段也没什么花样,以色相和□□赢得男人,而且,全是出兵必胜的。
身为女人,我在编辑这些稿件的时候,我私下里为这些女性叫屈。所谓的性贿赂者与那些□□女被归到同一队伍里,为什么就没有人认识到,其实她们的心里,应该有对于被贿赂者的感情。
这是一个成人的世界,也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聪明人与聪明人玩少年的爱情游戏,你能说谁对谁错。
房门的钥匙就在窗前的阳光下,阳光下玫瑰怒放,看到了玫瑰,就自然会想到钥匙。
在一片田野乡间或是在高楼耸立的都市,随处可见那把要交出了的钥匙。于是,也便有了拿钥匙的人。
在我的记忆里,我奶奶的小脚,是终年缠着黑布的三角,三寸长的小脚摇动着一个不足一米五的干瘦身躯。我奶奶浑身的亮色来自那一对光芒四射的银耳环,银耳环的闪亮经年不变。那是应该有怎样青春和爱情的女人呢?我问我自己。
那时,我正读初中,寄住在姑姑家。姑姑家住着日本人曾在长春为非做歹时留下的房子,那是一种只有长春才有的日式房子。房子大约占地有三百多平米,前后都有花园。当然花园早被我奶奶变成了菜园子。房子的前后都是用一种修剪得不足一米高的榆树墙围着,从外面一眼就能看见园子里的一切。
每年的春天,园子里尚存的两棵丁香树便盛开淡紫色的火材头样的小花,一簇簇的,开得十分热烈。丁香花的边上是一堆争奇斗艳不甘寂寞的芍药花丛。
我奶奶还能走得动的时候,就常常在我放学走向那栋房子时,便可望见她黑衣的身影。后来,我奶奶老迈了,便躲在房子里,但我仍能在放学时看见她站在阳台前向远处张望。她对我的身影似乎不感兴趣,她的目光从来没有停留在我跳动的身体上,她的目光平淡地越过我的头顶投向一个不知名的远处,我甚至有一次转过头向我奶奶张望的地方看过去,我看到的一栋栋灰色的楼房。除此而外,没有别的。
姑姑家住的那栋房子被称作南一胡同三号,在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路上,那里有一排排那样的房子,长春,这个日本人呆过的地方应该随处可见这种日式的房子,可对于一个小姑娘来说,她只知道姑姑家的房子。后来,等我长大了,我问过一些人,有的人告诉过,姑姑家的住处是当年日本军人解决□□的所在。换一句话说,那些房子里曾经住着的人应该是慰安妇一类的女人吧。
姑姑家那栋房子不同房间的门楣上都有一个小牌子,牌子上的篮漆斑驳不堪,也不知道是哪年哪代的遗迹,但是,姑姑家里的人仍然延用着那牌子上面的说法,称自家居住的某个房间为几号几号屋。因为姑夫是市里面的领导,所以,那套房子的任何一个屋都是姑姑家的。
我奶奶就住在一号屋里。一号屋很大,有四十多平方米,一色的红松木制地板,走在上面咚咚响。阳台也很大,外面可以种花。我奶奶喜欢养花,但是品种很单一,就是君子兰,墙台上塞了二排花盆,品种都是清一色的花和尚。每年冬天11月份,君子兰花便争相怒放,弄得满阳台都是色彩,把一号屋也弄得热热闹闹的。
我奶奶因何喜欢君子兰我不知道,一个只读过几年私塾的小鞋旧式女人,一个对自己的过去守口如瓶的老太太,一个终年一身黑色青衣的满脸皱纹的老祖母,谁会想到,她就那么喜欢君子兰呢?现在,君子兰已被誉为长春的市花,当年,没有人知道君子兰还会被带上市花的头衔,而后,还会价值千金。如果奶奶在天有灵,她一定会对我说点什么,而不是对我的问题代理不理。
那时候,我喜欢紫丁香,长春市只有斯大林大街种这种花,还有省委的大院里有这种花。我非常迷恋紫丁香的苦味。奶奶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说我是穷命。
读初中的我正在迷恋读诗写诗,还在城市晚报上发表过,奶奶对此十分冷漠,她甚至有一次对我说:诗不要多读,读多了会进去出不来,小心走火入魔。当时,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手里正写着的诗揉成一团。我那首诗是写给我的二表哥的,二表哥比我大三岁,不仅长相英气逼人还喜欢打架斗殴。我们同在一所中学里读书,上学第一天,他就带着他的同学到我们班上来了,他趁下课老师不在之机钻进我们教室,他对班里的男生说:你们班新来这个女生是我妹,谁也不许着惹她,谁敢动动她别怪我不客气,我是谁,你们不知道不要紧,可以打听打听。然后,一脸坏笑走下讲台扬场而去。
二表哥的英雄壮举让我激动得一连几天都没睡好觉,总想找个机会跟他表示一下感谢,但是,他从来不跟我说话,玩深沉,越这样,我越是喜欢他。我被他弄得快起火入魔了。我每天都能见到他,但是还是偷偷给他写情诗,希望找个机会送给他。12岁的我情窦初开,也不知道为什么,二表哥一时间就变成了我的一切。离开家时,母亲特别嘱咐一定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能分心,别理那些男孩子。她怎么能想到,她的女儿竟热恋上了同居一栋大房子里的二表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白天给二表哥甜蜜的微笑,夜里睡在二号屋默念着二表哥的名字入眠。我的厚颜无耻当然躲不过奶奶的眼睛。
奶奶的精明是没法说的,在对我说了小心走火入魔三天之后,二表哥就搬出了一号屋。搬到四号屋去住了。为什么,我自然知道,一定是我往一号屋跑得太勤了,我是借口奶奶住在一号屋里常泡在那里,目的只是想能和二表哥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哪怕他不跟我说话也无所谓。
没过多久,我的二表哥就被姑夫送到南方当兵去了。我的初恋就这样如玻璃一样经不住敲打。随着二表哥的离去,我的情诗变成了一堆撕得粉粉碎的烂纸片,我的爱情也烟消云散。就如这朦胧的初恋有始无终一样,时直今日,我经历的爱情无数次,但每一次都是有始无终,如游戏人生一样荒唐可笑。
二表哥后来转业回到长春,那时,我大学已毕业,两个人再次相见时,二表哥竟说了一句让姑姑生气让我兴奋不已的话,二表哥拍拍我的肩说:想不到我的小表妹如此漂亮了,要知道这样,我就娶了你。姑姑骂二表哥没正事。现在的二表哥更没正事了,他做了刑警。用他的话说我接触的都是什么人呢,都是社会渣滓,对渣滓就要有非常手段,你们这些正常人是接受不了的。好歹二表哥说这话时,我奶奶已经过世,否则,她那样的旧式老太太如何能接受得了她最心爱的外孙变成了一个有着非常手段的介于警匪之间的人呢。
可是,我仍然迷恋二表哥式的男人,这也为我爱情的不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奶奶的小脚始终是我们家族里的骄傲。姑姑说:有多不容易,你奶奶就靠着这双小脚把我们四个孩子都养大了,都读了书,都进了城。姑姑从不跟我提起我爷爷的事,父亲更不提,提起来的,却是我的母亲。
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大概上了初中,是由于一场由爷爷提出了的诉讼。
姑姑写来信给我的父亲,信上说:死老头子要起诉咱们了。
父亲自语说:让他起诉吧,他不是要赡养费吗?我还要跟他要抚养费呢。然后,父亲就一句话也不再说,离开家,出门去了。
父亲在奶奶面前是非常孝顺的儿子,我不明白,父亲如何对他的父亲如此这般无情。而且,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来没有过爷爷,父母都说,他早死了。
那时,我的家住在一个小镇子里,我的父亲因为没有学费才没有继续读国家保送的大学。中师毕业之后,到北大荒去支边了,在北大荒一干几十年,生命和才智都腐蚀在北大荒的风沙里。
我对父亲的父亲──死老头子,相当感兴趣,于是,在某个月光温柔的晚上,我要母亲陪我散散步。
我从母亲的眼神里洞查出了一个秘密,我母亲一定知道一些关于那个死老头子的事。
我那时正在长春读初中,远离母亲半年了。
我穿了一件带有白领白袖口的鸭蛋青色的短袖连衣裙,少女的躁动翻腾在连衣崐内,淡色是我的外边,冲动是我的内心。
在小镇外的一片玉米地边上,月光丝丝缕缕,晚露氤氲,夜风轻轻。
母亲说:那个死老头子抛弃了你的奶奶,领着一个大姑娘跑到了北京去过神仙日子去了。你奶奶只好带着四个孩子艰难度日。
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恰好有树影照在母亲的脸上,这使母亲的脸看上去相当不够平和,相当义愤,这是母亲少有的表情,她是处世不惊的女人,也是在脸上看不出内心世界的女人,这一点,与我恰好相反。但母亲劝我说:你这样很好,我就希望我的女儿跟我不一样。也许是母亲的过份宽容,今天,我才成了一个完全自我或者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不肯奉献的人。
当时,12岁的少女,我,不明白,母亲如何对那个遥远而模糊的死老头子深恶痛绝。这个死老头子跟她有什么关系?爷爷领着一个大姑娘总比领着一个小脚女人去北京有面子,也无限惬意。
父亲与母亲之间的爱情佳话我听说过无数次,母亲讲起来的时候是平淡的,看不出甜蜜,也看不出忧怨。而我,对此总有一幅美丽的画面。
一位肌如凝脂,面若桃花,带着恬静微笑的女生被叫到校长办公室,先前,已有另外两位女生站在那里了。
三位女学生除了出身政治面貌无可挑剔之外,还有的就是青春美貌。
五十年代是一个女儿春光尽敛的年代,北京来的领导还是在一千多女生中选中了三个人。
春光遮不住哟,没有办法。
校长比这三个低眉顺眼的女生还兴奋,他在办公室里转了一转之后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北京的领导选中你们三个人到苏联去学俄语,学期是三年,发大学学士学位,回来去外交部工作。你们是什么意见,如果同意就马上填个表。
这个表是决定一生命运的,然而,母亲放弃了,因为她的爱人,我的父亲在校园的角落里对母亲说:毕业志愿我已经填完了,我要去北大荒。
母亲让眼泪顺着明亮的月华流淌,母亲说:你怎么事先没跟我说一声,去北大荒一辈子可能就回不来了,我还有父母,还有弟妹。
父亲说:我没强求你跟我去,去不去随你。我决定了,我一定要去。
你想象不出,我父亲在月光下坚毅而霸道的脸是何等无情,父亲高挺的鼻梁整个接受着月光的照耀。而母亲,当时只有21岁的母亲,在温暧的夜风里竟浑身瑟索,齐耳短发一会儿被风吹向东边,一会儿被风吃向西边,但始终罩着母亲的脸。
苏联,是多少中国青年渴望和不可及的地方,那是一片红旗和知识的地方,那是中国许多许多领导人和他们的子女进修过马列主义的地方,那是能造飞机、大炮、坦克和康拜因的地方。那个地方,对当时的青年来说比今天的美国更具有吸引力。
母亲的脑袋里一会儿被一片红色有海洋所淹没,一会儿被父亲那张英俊的脸所淹没,就这样时间过去了一周。
隔着时间的的隧道我看见母亲不争气的眼泪幻成漫天细雨。
我对母亲这种犹豫感到莫名其妙,凭什么呀?爱情是锦上凑花,是花前月下的东西。而个人前程的选择如狐狸一样的多是狡猾和无耻,是虎狼吞食一样凶猛和自私。你以为爱情能让你生活如意,幸福安康吗,别傻了,我亲爱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