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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人命的马四爷 ...

  •   五月初八,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采无比就起床了。他没有早起的习惯,却有吃早餐的习惯,因为有这个习惯,常常令他不得不早点起来。
      他是典型的江南人,最喜欢的便是吃一碗热气腾腾的奥面,这种面当属城内南魁阁做得最好。要吃南魁阁的面非早起不可,因为早市只做一百碗,是限量供应的。
      面是最好的擀面,又细又韧,汤是用十余种香料秘配,混合十余种鲜料奥炖出来的顶级浓汁,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香而不腻,入口鲜美,难怪名扬江南八千里。
      采无比是个喜欢享受的人,他喜欢在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去决斗,太饿了总不是一件好事。而此刻,坐在南魁阁北楼的雅座里,吃着大碗的面,无疑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当面快吃完的时候,采无比看见了大街上驰马而过的马四爷。
      那个又高又瘦,喜欢穿银色的长衫披漆黑的披麾,喜欢腰间缀着血红丝金带,喜欢将头发高高束起插着金盏的马四爷,他给人的感觉是无比华丽无比张扬的。
      再过三个时辰就要决斗了。采无比望望已经不见马四爷人影的大街,若有所思。他想起了马四爷派人送来的挑战帖:仙剑门大少爷亲启,素闻阁下剑舞飞扬,名满天下,今小弟不才,愿与君试剑,五月初八日出时分,盐山坡相候,不见不散。
      好狂妄的人,敢挑战仙剑门。采无比在桌角放下一块碎银,缓缓起身,嘴角微微上扬,显出了一抹不屑的微笑。
      是决斗的时候了。

      城郊盐山坡,一棵槐树下拴着刚刚马四爷骑的那匹马。
      马是上等的蒙古马,缰绳和鞍套都镀了一层金,看起来很惹人注目。非常符合马四爷那种喜欢张扬的性格,这一点他和采无比不太一样。采无比是骄傲到骨子里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不屑于和任何人为伍的人。而他则是害怕寂寞的人,喜欢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存在,所以
      马四爷永远是张扬的。
      此刻,马四爷整个人倚在树干上,嘴里叼着一根细细的象牙签,眼睛不时地望着延伸的山路,他在等采无比的到来。
      时间一分一分的流逝,等待显得特别枯燥。两只麻雀飞到槐树上歇立着,不时发出吱喳声响。
      一轮朝阳刚刚跃出山头,又圆又亮,鲜红而夺目,罩得山路上一个人满身通红,那人朝槐树方向缓缓走来。
      人还离槐树有十步之遥,可树梢上歇立的那两只麻雀就被惊吓地扑扑飞了起来。
      一看见他,马四爷的眼睛立刻雪亮起来,人也立刻变得精神了。
      “你就是仙剑门的大少爷,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好风采!在下就是四川唐门的入室弟子马哲。”马四爷赞叹道。
      采无比冷冷一笑,对这样的赞美他听多了,已经有点不屑了。
      “请!”采无比只说了一个字,对他而言,讲太多的废话等于浪费自己的时间。他把剑缓缓举起至胸口。

      马四爷带来的武器是一对判官金笔,他双手握着笔,蓄气而发。
      静静对望了片刻,采无比的剑轻轻地刺了出去。
      这一剑来的好快好快,马四爷斜身躲过,暗暗心惊肉跳。他没想到采无比的剑数会这么快这么狠。自己的一对判官笔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对拆了三十几招后,笔与剑的交战更加激烈了。马四爷的判官笔或点或刺,笔笔生威;而采无比的剑或抖或砍,剑剑狠毒,不留活命。等到了第一百二十招后,采无比的剑式陡然一变,使用出了春风拂槛十二式。
      剑来的一点也不快,可是偏偏没法闪躲,一股暗暗的阴力如海水般汹涌澎湃,紧紧缠住了马四爷,忽而又如沐浴在早春的明媚阳光中,一阵春风吹过,像情人的手在抚摩,令人无比地陶醉。
      马四爷几乎也陶醉在这种感觉中了。但立刻,他肩上就有一种麻麻痛痛的痛楚感觉,不知不觉中中了采无比一剑。两人暂时分开了一会。
      “好剑法!”马四爷由衷地赞叹道,说真的,他这辈子还没见过如此美伦美奂的招式,剑舞飞扬四个字果然名不虚传。以采无比的年纪,可以达到这种境界,只怕到了三十岁,就天下无敌了。
      采无比冷冷地看着马四爷,眼里没有一丝同情。他对任何人都是不会有感觉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他有感觉的就不超过四个人,所以他永远都是孤单而寂寞的。只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他而言,他已经习惯了。
      马四爷收起判官笔,将袍子的下摆系了起来,整个人的气势也变得不一样了。他要使用他最厉害的绝招了:脚功。
      如果你不是亲眼所见,你一定不会相信会有这么神勇无敌的脚功。
      他的脚,总能以很不可思议的角度踢出去。连环踢,侧踢,斜踢,交错踢,好快好快,每一脚都那么猛烈,他在用快速度来抵御快速度。
      一连二十四脚,电闪般迅速,都不给人喘息的机会。采无比一时间居然拿他没办法。这真的是一场很精彩的打斗。
      一方是绝代的剑术,飘飞而轻逸,绵长而阴狠;一方是罕见的脚功,厚实而沉稳,迅猛而凌厉,双方都不分伯仲。刀光剑影中人影纷飞,不断听到喝斥声,槐数的叶子也被激荡地满世界飘飞。
      决斗仍在继续,天色却已黄昏。
      马四爷杀红了眼,可是采无比呢,招式渐慢了下来,他想起了明空谷的话:有时候招式越慢反而越能伤人!春风拂槛十二式是绝代的剑招,但却并不是最最完美的,正如明空谷所指出的,招式太快太过凌厉了,如果能改变速度,也许造成的杀伤力反而更大,动作反而更优美。
      采无比这样做了,马四爷立刻感受到了另一种强大的剑气,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无论他的脚有多厉害,始终比不上采无比的春风拂槛十二式。
      只听砰地一声闷响后,交错的两人岔开了身体。

      马四爷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他呆呆的望着自己的胸口,那里的衣裳上有两个小洞。但那绝不是剑所造成的。然后,马四爷的身体重重扑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采无比收起剑,额头的汗一滴一滴往下流,这一战,消耗了他太多的精力。他摊开自己的手看了一下,长长嘘了口气。
      要人命的马四爷死了,这一次,采无比要了他的命。
      采无比用脚踢踢马四爷的尸体,把他的身体翻了过来,在他的胸口,衣裳有洞的地方补了两剑。干完后,他才离开了盐山坡。
      黄昏已过,夕阳如血,山坡上只剩一具孤零零的尸体仰躺在冰冷的黄土地上。偶尔飞过的乌鹊,叫声也显得特别凄惨。无论多伟大多英雄的人,死了也只值一坯黄土一柱清香而已。
      不知道过了多久,漆黑的夜又变成了破晓的昼。有人踏山而来,到了这具尸体旁。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早已离去的明空谷。
      他看见尸体,脸上显得极其悲伤。他跪在尸体旁,仔细地查看那些致命伤口,尤其是那两剑洞,看完了他脸色变得很阴沉。原来如此,即使采无比掩饰了一下,但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其中的端倪呢。
      一直都不曾猜到,采无比最厉害的绝学竟然是兰花指。昔年横行江湖数十年的极乐行宫极乐公子,他惯用的正是妙手无敌兰花指。那是一种点穴的神功,很少有人可以用它称霸一方,只有极乐公子做到了这一点,死在他的兰花指下不下于百人,但此绝学已随极乐公子仙逝而渐渐被人遗忘。想不到采无比也学会了这种绝学。难道采无比就是极乐公子不愿承认的那个关门弟子。明空谷似乎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选中槐树下的空地,他动手为马哲挖了个长两丈高五尺的大坑,而后把马哲的尸体妥善地掩埋掉。当泥土压平,再看不出底下深埋的人后,明空谷喃喃道:“总有一天,我会灭了仙剑门。采无比啊采无比,我倒要看看你的兰花指有多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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