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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主角 ...

  •   我想写篇种马文,一篇有点儿特别的种马文。
      首先种马文得有个主角,既然是种马文主角,姑且就叫他马仲,反过来就是仲马,仲马,种马也。
      说说马仲这个人吧,他呢,基本是个能不出门儿就不出门的主儿,作为一个差点烂在家里的小宅男,身高号称一米七二,其实这里头还加了两厘米鞋跟儿,不过不管加不加这两厘米,都不到一米七五,也就是某些女孩常说的二等残废。身材属于微胖界典型代表,说霸气点儿叫壮,说嫩点儿叫婴儿肥,常年不出门导致皮肤非常白,头发也因为疏于修剪而显得略长,理科男标配格子衬衫,换来换去和没换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喜欢戴个黑框眼镜装学霸,其实近视不深,顶多有点儿散光,隔远了看人有点儿重影,不过鉴于摘了眼镜就是个眼神猥琐的死胖子,所以这眼镜也就长年累月地扣着了。
      并不是看上去多么特别的人,顶多就是看上去挺,嗯,挺弱受的,虽然马仲本人对此是完全不承认的。
      那么,身体条件呢?
      马仲偶尔也会发烧感冒,并不是不会生病的体质,但也没生过什么大病,最多就是之前得了阑尾炎,上医院做了个很多人都做过的小手术,所以也不是什么不看医生就会痊愈的特殊体质,运动细胞一般,从小到大体能测试都能过关,但是也就及格这样,所以也没什么过硬的身体素质,打从毕业之后,因为宅的不行,各种意义上的疏于锻炼,现在已经完全是个弱鸡体质了。
      学历呢?
      普通本科学校毕业,倒算是个一本,但是也不是清华北大,小学初中倒是勉强算个学霸,进入高手如云的高中以后,成绩就只能算是中等偏上,不过他这个人心态蛮好,所以最后高考发挥的挺好,考的也就还行,倒是进了个所谓的211,排在末尾的那档里,不过大学么,玩玩游戏逃逃课,混吃等死的混了四年出来一看,才发现自己这四年非但没学到什么,连曾经会的也一并还回去了。更何况他呢,没什么过目不忘的本事,也没什么发明创造的能力,顶多偶尔换个灯泡修个电脑,就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能力还挺强的了。
      家世呢?
      父母双全,不过离婚了,各自都重新组织了家庭,都觉得他是拖油瓶,恨不得他这个人不存在在这个世上,所以打他成人之后就没搭理过他。没继承什么万贯家财,也不是什么传说中的隐藏着什么神秘的家族,就普通城市里的普通人家,家里也没什么祖传宝贝,最老的估计就之前父母离婚时候留给他的一台破电视,不过现在人都用电脑了,谁还看那玩意儿。
      所以也不是什么背景多么特别的人。
      也没碰到过什么神秘人物,因为每天两点一线,上班和回家,不是地铁就是公交,公司也就一普通小设计公司,老板就一有点钱有点闲还有点小本事的富二代,公司员工也就和他差不多的一群死宅,没谈过女朋友,更没谈过男朋友,毕竟,他可是个梦想开后宫的真·直男。
      总之日常生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彻彻底底普普通通的人罢了,活着没多少知道,死了也没多少人会记得。
      于是这篇种马文到底特别在哪里呢?且看我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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