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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新朋友 ...

  •   接下来的一周,一切都还算平静,因为涵紫诸经常跟着企划部去现场,我不必跟着,我的工作量明显变少,都不用再加班。
      涵紫诸除了应酬,只要有空晚上都会跟我一起下班,然后一起逛街吃饭。
      因为我们明目张胆的戴着情侣表,我和涵紫诸的情侣关系也在公司曝光。
      所以,可谓是从上到下,一夜间,改变了对我的态度。在公司,我被众人当女王般捧着。是以不管我是迟到、早退,还是各种理由的开溜,所有人统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下楼去买咖啡也有人自告奋勇去跑腿,中午有时候叫外卖更是有人热心代劳。
      “所以,现在,你是不是觉得来香港来对了?”办公室里,涵紫非正翘着腿,喝着同事刚刚从外面买回来的卡布奇诺。涵紫诸今天出去谈生意了。
      “恩。还不错。”我笑着,其实心里在说:很不错。
      “过几天我妈会从澳洲回来,会不会紧张?见未来婆婆。”
      “这么快?你不是说你妈要等到我和紫诸关系稳定一些才来么?”
      “你们现在感情难道不好么?”
      “不是拉,只是,我跟你哥才谈了两个多月,这么快见家长,有点太快了吧?”
      “我妈,想我哥早点结婚都快想疯了,我看呐她恨不得这次来押着你们去找律师公证。”
      “太夸张了。”
      “跟你开玩笑啦,刚好她有点生意要回来处理。哥最近干劲十足,我想,她也是想回来亲眼见证一下。”
      “那我就不要露面了,不小心在公司看到,就说我只是助理嘛。”想着涵紫诸工作起来雷厉风行的作风,这做生意的父母一定风格也很了得。气势上我就扛不住了,要是比智商,我输更惨。说不定一见面就第一个淘汰我,TVB里那些大户人家的太太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我应该哪一条都够不上她选媳妇的标准。
      “你怕什么,有我哥和我给你撑腰呢。再说我妈就我们两个儿子,我哥自己选的我妈从来都没意见。你想多了。”
      真的吗?是我想多了?
      顺手杯子从办公室出来,弯去茶水间,我需要安安静静的空间仔细想一想。为什么涵紫诸没有告诉我他妈妈要来?为什么我总是和紫非谈论着涵家的事,而不是紫诸?诸如两年前的那场事故,也诸如欧惠茜或者凌晓风。紫非虽然看似漫不经心,但实际往往却会给我意见,明明只有二十二岁的紫非,却总给着我超过实际年纪、相当成熟的建议。而紫诸呢?我很怕和紫诸谈这些,我怕紫诸敏感的神经一不小心又被我触怒。是不是横在我和紫诸之间的不光是他的妈,不光是两年前那场事故,也不光是欧惠茜抑或凌晓风?其实,对于紫诸,除了爱,我似乎很难给他什么,几次想买礼物送他,可想了很久最终放弃,不是他不能用就是他根本不缺,唯独送出去的那件礼物,那块swatch表,紫诸表面很开心,可实际呢?会不会是变相在跟他的朋友们宣布,紫诸这一次的女朋友其实没有什么眼光,其实有点笨,也其实和紫诸的身份不搭?我害怕着紫诸不告诉我他妈妈要来的原因是最后一种,因为我和他相互爱着对方,他没理由不告诉我。
      涵家,真的会像紫非说的那么轻松,就能接受我么?
      我有点怕,我和紫诸看似甜蜜、平静的这一周其实暗潮涌动。

      到了下班的时候,跟企划部罗组长通过电话,知道紫诸和企划部几个组员一起和客户吃饭,我不用等他下班。心理虽然很担心他,因为每天中午他都只是重复吃着炒饭。不过担心归担心,一个大男人,堂堂一个公司的总经理,那样的场合总要面对。
      我和紫非也通了电话,告诉他紫诸要和客户吃完饭的事,紫非爽朗的在电话那头叫我不要担心,他说今天晚上他会早点回去陪着紫诸。

      于是,一个人轮空的夜晚,我漫无目的来到旺角,地铁A1出口。
      我在香港的朋友不多,除了涵家兄弟,我想凌晓风应该算一个,虽然紫诸很讨厌凌晓风这三个字,虽然仅仅和凌晓风见过两次,却总觉得他像月光一样,有种温润的感觉。喜欢和他说话的样子,语速总是很慢,不卑不亢。可他却又明明是个读书不多的人。
      我直接了当,问他要不要一起吃饭,因为我今晚轮空,可以陪陪他这个朋友。
      他笑了,面具后面露出的左半脸温润的笑着。然后起身,摸出拐杖,解开斗篷,
      一拐一拐的跳着从玻璃柜台后走出来。
      “铺子这样丢着没事么?”我问。
      他摇摇头,微笑,“墙纸店的伙计会帮我看着,如果有生意,他们会把手表放进柜台下。”
      可是我想到上次看他掏出三百块还我的样子,那个柜台底下似乎没有锁扣,“柜台里的钱没关系么?”
      “一直都是那样的,我们总拖着房租,墙纸店也没有催,已经对我们很好了。”
      什么意思?我有点不懂。不过我没有细想,我注意到他那支拐杖,比我上次看到的时候更破败了一些,接触地面的地方已经被磨得不成样子。
      “怎么不换一支?”我指指拐杖。
      “没事,用用都会磨坏,回头我剪块胶皮贴在下面就又能用几天了。”他只是温润的笑着。
      我的心有些痛。为什么,同样是人,他的生活清苦如此。如果有一天,我林小泪不得不用拐杖的话,让我用那么破败不堪的木拐简直难以想象,因为在我看来这种程度的拐杖除了街边要饭的,就只有大山深处的穷乡僻壤里才有可能看到。
      “那你什么时候能攒够假肢的钱?”
      “不知道,房租都一直付不出。师傅的身体也不太好,上了年纪,血压总是很高。”
      “没。”有免费安的地方么?连大陆都有免费发放的假肢。”
      他摇摇头,表情有些腼腆,“我书念的少,那些……都不太懂。”
      好吧,那我会帮你找找看。我在心里说。
      今天我们走的略微远了一些,穿过两条小街,然后在一家小馆子坐下。
      他说,“怎么不吃上次的炸鸡了?”
      “怎么能总请你吃炸鸡呢,上次看你走路不方便。没忍心往远的地方把你带。今天这个馆子还算干净,想吃什么随便点。”
      他笑笑,“我不挑食。”
      于是我接过菜单,点了七八个菜,都是荤的。因为他看起来那么单薄,脸色苍白。
      “不忌口吧?”我想起他小时候在清真寺的经历。
      他摇摇头,“我小的时候会跟着做礼拜,但是□□规矩很多,认为非□□是不洁净的,寺里有人说我是真主的孩子,也有人持反对意见,后来自己从寺里出来独立,早就不遵守那些规矩了。只是前几年还会回去看看带大我的阿訇们,这几年,腿不方便,就没怎么回去过。
      他吃的有些慢,不过至少他的左手尚且完整,与紫诸相比他又何其幸运,就算是失去半边身子,就算只能倚靠着一支木拐蹦跳着走路,至少他赖以为生的本领是修表,而那样精细的活计,紫诸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所以当紫诸见到他的时候多少羡慕着他吧。
      我望着他发呆,并没有动筷,于是他抬起头问我,“林小姐,你怎么不吃?点了这许多,浪费可不好。”
      我看了一眼桌上的菜,明明有七八个盘子,可他动过的只有离他最近的那碟耗油牛肉,“怎么只吃一个菜呢?可是特地请你吃饭的。”我说。
      他腼腆的脸微微红着,“怕吃不完,都浪费了。没动过的林小姐还能打包回去。”
      “不用考虑我了,若是你喜欢,打包回去当夜宵,看你那么瘦。”
      他的眼里露出一丝光芒,“真的么?真的可以打包回去么?”
      我笑着点头。我已经有很多年在外面吃饭没有打包的习惯,因为我没有像凌晓风那样挨过穷,所以,我总觉得,每一顿饭都一定要吃新鲜的菜肴。
      那一夜,凌晓风很努力的想吃下整桌菜,可是他实在太瘦,吃到第三盘蒜香排骨的时候脸开始憋红。于是我要了几个打包盒,把没吃过的菜统统打包给他带回去,他高兴的像个孩子,说好久没有请师傅好好吃一顿,这次师傅一定会开心。
      看到他高兴,我的心情自然也好,只是我没有想到,仅仅几个被打包的菜会让他高兴成那样。所以我更想早一天完成他的心愿,帮他找到提供免费假肢安装的机构。如果他能丢掉那支木拐,不用再跳着走路,那么也许除了守着又小,又凄凉的修表铺之外他还能做些别的。
      送他回去的时候,远远的我看见墙纸店的伙计正聚集在修表铺的玻璃柜台前,在柜台里找着什么。他们的那种神情,只消看一眼就能明白墙纸店的伙计们正打着柜台里为数不多的现金的主意。
      “怎么能这样?”我很生气,想冲上去制止,被凌晓风一把抓住。回头看他,他冲我摇摇头。
      “他们经常这样么?趁你不在的时候?”
      “习惯……就好。房租拖着也没催我们,这样的东家已经很难找了。”
      “可是,你每天辛苦挣的那点钱,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只消一想到凌晓风修表有多么不容易,我就气的不行。
      “算了。”他还是摇头,“反正也没多少,他们也不是每天都这样。”
      “你怎么不给柜台装个锁?”
      “我们靠着墙纸店而活,免不了求他们帮忙的时候,我去给客人送表的时候都是他们帮忙看着铺子,而且房租也总容许我们拖欠……”他的眼神里没有生气,哪怕是一丝。
      “那也不能偷你辛辛苦苦所得啊。”我只是替他觉得不值。
      “林小姐,我知道你人好,像你这么好的人其实不太多。大部分的人看到我只会觉得厌恶、恶心,所以,当初能找到这个店面,墙纸店老板对我们能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别的又何必计较呢?”
      我无语,真的。要是我自己的铺子我绝不会像凌晓风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别人总在贪着自己的便宜却放任不管。可是他,那么单薄的身体,有一个能避风雨的屋檐对他而言已经心满意足。为什么,像他要求这么低的人,全世界都还要跟他做对?
      我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所有钱,可能有一千吧,塞进他的手里,“今天是我拉你出去吃饭,才发生了这样的事,对不起。所以,一切损失算我的。”
      “林小姐,怎么能这样。”他推辞着,可是我知道他的左手离不开那支木拐。我强行把钱塞入他的掌心。
      “凌晓风,我当你是朋友。如果你也当我是朋友,那就收下,不要介意多少,如果哪天我有了钱,我一定买下那家墙纸店,送给你来开修表铺。”我不晓得我这几句豪言壮语的激情是从哪里来的,只是,我觉得,凌晓风,是一个我可以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
      他笑笑,眼神清亮,没有再拒绝,“你是第一个对我说这些的人,从今天起,林小泪是我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有一天我能自己赚到足够的钱买下那家墙纸店。”
      我们相视而笑。我觉得,下一次,如果想找人喝酒,可以找他。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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