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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多年之后, ...

  •   梦里似乎是在高中的田径场上,新雨初霁,天空高远。我手挥着可乐瓶,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那一众篮球运动员里身着白色35号球衣的陈卓,暗地里为心中的王子加油,他是驰骋在田径场上的王者,脚法精准,善于揣测对方的进攻目标,并且工于进攻和防守,每逢赛事必定会率领班上的弟兄漂亮地打赢比赛。
      遗憾的是,每次在他打完比赛时,我只是偷偷的将可乐或者冰激凌放在他的衣服下面,好让他打完比赛之后解渴。
      等到大学毕业吃散伙饭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从来不喝可乐,便宜了那群白吃白喝又扯陈卓后腿的天杀的浑小子们了。
      都已经三年了,我依然迷恋着这个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智商情商均为一流的男生。
      梦中我仰起头,终于敢亲手将可乐递给他。他冲我微笑着,嘴巴轻轻上扬在脸上画起一个美好的弧度,闪烁的眼睛在阳光下迷离而不失光彩,仿佛是日光里的星星一样珍贵而令人爱不释手。
      我沉醉在他漂亮的眼睛里,他满眼的我,简单的以眼神蛊惑了我,他的左手轻轻的扣在我的后脑,右手不断得捋着我已过腰际的长发,我踮起脚尖,左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再微微用力,呀,马上就要到手了!
      铃……铃铃……
      该死!是谁?!
      不,我一定要坚持着把这个美好的梦做完!对了,刚刚到什么阶段了?
      我接着又将右手搭在他的右肩膀上,圈住他……昂起头……
      铃铃铃……铃铃铃铃……
      你丫的,是谁!我要和你绝交!
      我拿起枕头边上的手机,手机上显示:爱你的泡芙。原来是死党泡芙。
      那次生日聚会,这个死丫头为了显示出她的重要性,在对我进行了几番口舌轰炸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在我的手机上做了改动,开始我并没有细看,等到第二天,她打来电话让我帮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上答到时,待我看到来电显示时,我终于后悔早餐为什么要选择喝豆浆。
      “你丫的,扰人清梦很不道德你懂不懂啊你!死泡芙,我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料!”我很生气的对她讲着。所谓死党,就是对方做了你不喜欢的事情你不用假装圣人就可以直接对她进行漫骂或者诅咒。
      “哼,你还做什么清梦,恐怕是春梦吧你,哎,诺诺,告诉你,我们班的陈卓你还知道吗,他不是大一作为交换生去澳洲了吗?现在他回来了!天呐,真是人间奇才啊,我们班女生都炸开锅了,现在我们不也马上毕业了吗,听说财大气粗胸大无脑腰粗腿壮的嫚凌为他在洛华KTV包了一个王子包,全班女生都要去呢。我们一起去嘛!!快点决定啊你!”泡芙在电话那边以一百八十的高分贝并且不容许任何人来打断的口吻自顾自的唱着独角戏。
      嫚凌身材高大健硕,估计是父母将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从小富养,结果女儿长大之后果然出落的珠圆玉润,嗯,像个皮球一样珠圆玉润。她自以为是绝世美女的富二代,大一时对陈卓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然后一厢情愿,再至饿虎扑狼,猛追不舍。
      “我……我怎么去啊,”不对,这样就被人家看穿心事了,马上改口,“你……你神经病吧你,我干嘛要去啊,他是谁啊,我早就忘了!”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依旧按压不住跳动加快的心脏。心里也有一丝窃喜,上天竟然看到我的美梦了,特地召唤陈卓回国了?从今天起我开始转运了?
      门外传来了细微的声响,难道是老板已经起床了,咦,不对,现在是七点过十分,他平时八点正常起床的,今天是怎么回事?看来我依旧是歹命。
      我警戒性得立马起身,边将电话开为免提放在床头柜上,边把身边的内衣迅速拿来开始穿衣。穿好之后,立马套上老板那天送给我的粉蓝色连衣裙,蓝裙加身之后,立马坐在写字台前的转椅上。整个过程我敢说不超过10秒钟。
      虽然这个变态老板不会突然闯进来,但是作为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还是得遵守着防色狼手册第二招:当你一个人身处在陌生男人家里时,即使那个男人的教养再好,也是不能抵挡住躺在床上的女人。
      更何况他的教养从来都不好。虽然我的工作只是他的一个小管家而已,天天只要负责打扫卫生,日常事务的管理,为他做做饭而已。就这么简单。
      当然,我始终在一如既往认认真真的听着泡芙讲电话。多年的社会训练,我早已达到了一心可以多用的境界。
      “据说陈卓这次回来探亲,说不定以后就不走了你,啧啧,瞧瞧人家这青年才子,在外留学都晓得回来报效祖国,行程排的满满还抽出时间来和我们这群炮灰同学聚会,唉!真是世间难得好少年啊!要不是我已经有了童年,我早就去追他了,哪儿轮的上那个死肥婆嫚凌啊……唉,人啊,真是不能比啊……”她又开始叨念数落他们家童年的不是。
      这个死泡芙,虽然童年比不了陈卓,但好歹是我们学校数一数二的校草级人物,也是我们这群人物中学习成绩中的佼佼者,还没有毕业已经顺利和宏远集团签约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人家始终对泡芙这个小女人痴心一片,却落得了这个下场,可悲啊可叹啊可怜。
      我一边和她打着哈哈,一边在床底下面翻找着拖鞋。
      拖鞋没有找到,神奇的是我看到了一双锃亮的男皮鞋。顺着这双鞋子往上看,直筒西装裤一丝不苟的垂着,看不到一丝折痕。眼神顺着裤腿的方向攀岩了老半天,总算到达了他的腰腹。
      丫的,没事儿长这么大长腿干嘛?
      “今天不用做早餐了,我有事在外面吃。晚上也不用做了。我大概晚上回来。”我还没有看到此男的脸,他便沉闷的甩下了这么一句。突突便推门走人。
      接着后面又来了一句差点令我从椅子上面摔下来,他说:“我早说这件裙子适合你,你穿着很漂亮。”我怔了怔,脸突然没来由的红了红。
      他今天一定是心情特别好,连带着看我也顺眼了。事实上,老板一直对我挺不错,说我忘恩负义也好,冷酷无情也罢,对于他,我始终是悬着一颗心来对待。等等,他刚刚说什么来着,晚上也不用做饭了?谢天谢地,是不是我今天也算是放了一个小假?
      电话那头泡芙说到了童年总是去年情人节里不解风情送给她的礼物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副手套,尽管就是那副手套伴着泡芙过完了剩余的冬天。
      我觉得是时候该我出场来打断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令我这个从未恋爱过的可怜女子无限感伤的像放鞭炮一样的饶舌练习了:“泡芙,我们真的要去吗?嗯哼,我可是没有那个想法呢。”
      “诺诺,”泡芙突然改换了口气,说:“你想要隐藏到什么时候呢?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喜欢他的吗?为什么你要这样欺骗自己呢?你如果还想要你的爱情开出美丽的花朵,你就坦诚的来面对自己,免得你将来会后悔啊!”
      我忽然间愣住,但立刻反应了过来,向她打着哈哈:“呀,泡芙,你是在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的啊,我得起床穿衣服了呢,要挂了哦……”
      “好了好了,不逼问你了,哼,反正时间有的是,还有,记得啊,我可是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大早就告诉你了哦,好好抓住这个机会,否则这么好一男人被那个嫚凌胖肥婆抢走了就浪费了!好了,白白。”她立马将电话挂掉。
      这个死丫头每次在侵犯了我的心灵之后就逃之夭夭。
      我怎么能不想要和他在一起呢?
      那次还是我刚来学校,由于妈妈身体的原因我一个人只身来到C市T大。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在烈日炎炎下焦灼得等待着,人声鼎沸我却不知所往。
      似乎是要先去排队签到,又似乎先是要去那个小棚子下置放行李,我迷茫的左手拿着手中的通知书,右手拉着我的拉杆箱,看着别的同学在父母或者学长学姐的帮助下顺利报到,我却孤立无援的立在人海中手足无措。
      “哎,同学你好,需要帮助吗?”我盯着来人,他有着高高的个子,戴着遮阳帽,皮肤白皙,戴着一架金丝框眼镜,透过眼镜那双黑色的眼睛透明而真诚,白体恤加黑色休闲裤,身上有一种干净的书卷气。
      “我的入学手续已经办完了,我也是一个人。看你挺无助的,呵呵,反正我也没事儿,就帮你办吧,毕竟有经验了是不?”他的嘴角上扬,在脸上画了一个美好的弧度。
      我冲着他点了点头,他利索地接过我手中的箱子,他的胳膊匀称细长,但是却充满了力量。我跟在他身后,却像个障碍物一样,每当他办完一样手续转回头时,我一定会撞到他。
      跑前跑后跑上跑下折腾了近一个上午的时光,总算将一切手续办妥。他向我道别后,越走越远,我望着他挺拔的背影冲他喊道:“谢谢你啊,我,我叫王雨诺!”
      他没有回头,我很失望。但是他却给我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手势:他抬起右手,修长的食指轻轻半圈在大拇指上,中指、无名指、小拇指很听话的立在手掌上:一个帅气的OK姿势,以至于后来每个人摆这个姿势,我都觉得没有人能比他做的更帅,更酷。
      陈卓开始给我的印象,善良而阳光。后来分班时候,原来我们竟然在同一个系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天下还有比这个更奇特的缘分吗?
      美好的大学时光由此拉开序幕。但是,美好往往是伴随着痛苦的历程,连失败都是成功的妈妈呢,更何况是一段爱恋呢?而且是一场独自漂泊的暗恋。
      一到下课期间,他的身边总是缺不了美丽的女同学,我只能在遥远的角落暗暗观摩:他今天的发型刺头且中分,但是并没有流氓的气质;上课时趴在桌子上小睡了十分钟,但是并没有影响他的德智体美劳发展,他今天一个上午去了三次厕所,大概昨晚踢被子导致白天闹肚子……
      在做这些事情时,总要担心会被他看到,有一次,我有预感他的目光在欢闹的课堂里追随着我而来,我却立马转向窗边,看窗外洒落在芭蕉叶上的稀薄阳光。
      真怕他发现了我卑微的心事,那我连远远的观望都没有了资格。
      当他作为交换生要出国时,班里为他举行了盛大Part,舞会在洛华KTV举行,校长、系主任、导师、还有几门专业课老师都来为他践行。
      望着人群里的王子,他被众星捧月般地处在众人的中心,与我始终都隔着遥远的距离。泰戈尔不是说过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且,我与他的距离始终是越来越远。
      想着以后再也不能见到他,那么我唯一的一段爱恋就会无疾而终,悲从中来,我偷偷的离开了包厢,过道里放着周杰伦的一路向北:后视镜里的世界,越来越远的道别,你转身向北,侧脸还是很美……
      我靠在过道的墙壁上,对面墙壁玻璃上映出我苍白的脸色,恍然间,看到玻璃上面我身边似乎立着一个高大的男子:面若璞玉,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我向右扭头,陈卓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
      我定定地望着他,心情颇为激动,激动的只是望着他,嘴巴里蹦不出一个字,这是我自开学之时第二次和他近距离的接触。
      他满含笑意,伸手抚摸着我的头部,我都有些呼吸急促了,不敢多说一句话,多说无益,一说即错。要知道平日里我可不是这么扭扭捏捏的人,生活的无常早已将我炼成了无所不敌的英勇战神,但是唯独面对他时会令我局促不安。
      我依旧睁大着眼睛望着他,我只看到他的嘴巴在动,过道的歌声仍然飘渺无定,他似乎在说:“雨诺,我去了澳洲留学但我会尽快回来,你愿意等我三年吗?”我再睁大着眼睛,大声地问他:“什么,你说什么?”
      他正要开口再答,此时,两个同学从包厢里走了出来,最前面的是大步流星的嫚凌,粗壮有力的小腿像是拴上了火箭一般,真是可惜了“嫚凌”这个好名字。
      她望了我一眼,冲着陈卓眉开眼笑的说着:“你怎么出来了,大家都等着给你敬酒呢,今天你可是主角,怎么把大家都晾在一边呢?快些走吧,”说完,像盯着外星人一样看着我。该死,这个女人,偏偏这个时候出现!
      她和陈卓比较熟,每当课间时分他们这些人总会聚在一起说说笑笑,我始终不能进入到他的圈子里,但是他今天能够来找我说话我已经心满意足,这证明他是曾经注意到我的。
      陈卓尴尬的被嫚凌死拉硬拽进包厢,抛下一句:“我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记得来送我。”他最后一句我倒是听的很是清楚。
      我依旧瞪大了眼睛望着他的背影,仔细回想着他的话。后天早上记得……记得什么来着,送我?!他竟然允许我去为他送行,内心涌起了一丝甜蜜,对面玻璃墙上的我傻傻的笑了。
      那一天我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为他送行,他曾经为我提过行李,然而当他成为月亮之后我连请他吃饭作为感谢的勇气都没有。
      如今他允许我送他,我准备要帮他提重重的行李。
      然而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是我依旧还没有准备好,还是命运就是喜欢捉弄处处要强的人,在我兴奋不已或者全身毫无铠甲防御的时候将我彻底击毁,我不得不拾起满身的碎片重新缝合好,站起来继续面对。
      总之,我与陈卓之间即使时隔多年之后,依然会擦肩而过。只是当时,我还不懂。
      多年之后,我们终将会明白:有一种感情,只能放在心底永久珍藏,单纯而美好,仿佛晶莹剔透的红酒,年份越长,历久弥新。只是,它却无法再升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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